第八章
      
          2010年4 月14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备受瞩目的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案在重
      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重庆检方起诉文强,涉嫌犯有四项罪名:
      
          「一宗罪」夫妻搭档受贿一千六百二十五万余元
      
          经警方查明,1996年至2009年,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
      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单独或与妻子周晓亚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一千六百二十五万余元,
      情节特别严重。
      
          也就是说,根据重庆政法部门查实的受贿数额,文强任职期间,平均每天受贿
      三千四百二十五元,每月非法敛财高达十万。
      
          在长达五十多页的起诉书中,文强收钱数额最多的一笔——赵利明于2008年2
      月向文强进贡青绿山水画一幅,价值人民币三百六十四万余元。
      
          记者根据起诉书获悉,文强对于贿赂来者不拒。他受贿最少数额的一笔是谢岗
      (另案处理)在1998年一月所送上的人民币一千元现金红包。谢岗在1998年至2007
      年期间,先后十次向文强行贿人民币十二万余元。谢岗因此受到了文强的特别关照,
      顺利当上了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
      
          随着时间推移,文强收受黑钱方面逐渐老练。文强通过妻子周晓亚合作,开始
      夫妻搭档敛财。在所查明的受贿数额中,一半以上的贿金通过周晓亚之手,数额高
      达八百一十六万余元。
      
          除了妻子周晓亚,文强身边还有大量的“托”,借帮人办事之名替他收钱。其
      中,曾维才、罗燕、陈万清等人多次充当中介,通过文强帮人升官或者了难。其中,
      曾维才曾拜托文强在查处郭应嘉职务侵占案中提供方便,先后在2001年至2007年期
      间七次行贿文强,所奉上的美元、港币等现金共计折合人民币约一百四十七万元。
      
          十三年间,文强帮人摆平的事情无所不包,批发官帽、帮人罩场、帮人逃避公
      安局追捕,以及帮助小孩顺利就读警官学校等等。在2003年至2005年期间,文强先
      后六次收取李大江近五万元,帮助其晋升重庆市公安局反扒总队队长。手上的钱越
      来越多,文强也害怕钱多烫手。于是,他在2005年和2007年,先后两次在办公室内
      将装有现金人民币四十一万元的纸袋和装有现金人民币二百七十万元的旅行袋交给
      亲信黄代强和袁元保管,嘱咐黄代强藏匿在安全地点。
      
          「二宗罪」一千零六十万余元财产来源不明
      
          文强被逮捕后,公安机关从文强家中查获的家庭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三千零九
      十四万余元。其中,文强犯罪所得的钱物有一千六百二十五万余元,其家庭成员能
      够说明来源的非犯罪所得四百零六万元。文强对一千零六十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
      来源。
      
          1998年至2009年间,文强多次利用其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职
      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调动工作或职务升迁来收敛钱财。据起诉书披露,十二年间,
      文强共批发官帽十一次,涉及十五人,共敛财物总价值达九百三十八万。被贩卖的
      职位多为公安局实权部门负责人的职务。其中,最贵的官帽是帮助赵利明担任重庆
      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文强为此收了赵利明的二十七万现金和价值三
      百六十四万的青绿山水画一幅。
      
          文强卖官,既为敛财,也为自己能够控制公安局而安插亲信。检方出具的起诉
      书显示,黄代强、赵利明、陈涛和重庆市垫江原副县长兼县公安局局长徐强四人的
      升迁都与文强有关。此四人也是文强护黑的得力助手,被称做文强的四大黑将。
      
          除卖官之外,文强也多次靠为人调动工作、安排读书来捞钱,金额从几万到数
      十万不等。2003年10月至2009年5 月,文强和周晓亚先后接受周红卫请托,为周婧
      航、罗菲菲就读重庆警官职业学院打招呼,使其顺利升学。同时,周红卫还拜托文
      强帮助任跃平、熊倩调动工作。事情办成后,周红卫送给文强人民币约一百七十七
      万元。
      
          即使对于自己最信任的朋友,拿惯了红包的文强也论钱办事。黄代强与文强认
      识十多年,也是文强一手提拔起来的,但每次升官也得送钱。从2004年到2008年,
      黄代强曾十次行贿文强。文强则辩称,黄在高新区主管经侦工作,表现很好,政治
      部提出要提干,当时两个候选人,公安局党委班子一致选的是黄。
      
          文强称,因为过年下属单位都要给上级领导拜年,每次一万或两万,每次都是
      以单位名义送的,并非是为个人办事。
      
          「三宗罪」为黑社会充当保护伞
      
          记者从起诉书获悉,从1992年开始,文强长期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
      委副书记和副局长。此间其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包庇、纵容谢才萍、岳宁、王小军、
      龚刚模、马当、王天伦(均另案处理)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的违法活动,
      包括聚众赌博、组织卖淫等恶劣行径。为此,文强多次收受上述黑恶组织送予的钱
      财,共计七十八万余元。
      
          起诉书还称,文强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前往重庆各地的夜总会消费,也因此结识
      了王小军、岳宁、马当等夜总会经营者。而他们经营的夜总会事后被查出从事卖淫
      嫖娼等非法经营活动。
      
          在文强的起诉书中,也出现了和谢才萍相关的犯罪事实。2005年,谢才萍等人
      因聚众赌博被抓获后,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文强阻挠重庆市公安局及重庆市
      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对谢才萍等人的依法查处,谢才萍刑满释放后继续开设赌场。
      
          2004年至2008年文强任公安局副局长期间,长期为白宫夜总会、豪诚国际商务
      会所、保利夜总会、梦云阁俱乐部提供非法保护。这些以夜总会、会所形式出现的
      场所实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卖淫场所,在去年六月初被公安机关捣毁。
      
          据起诉书显示,文强并非凭一己之力庇护谢才萍、岳宁等黑恶团伙的犯罪行为,
      文强卖官提拔的黄代强等人是其护黑的得力助手。
      
          「四宗罪」强奸女大学生
      
          据起诉书显示,2007年,文强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
      结识了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巫某某,为她的美色所吸引,于是动了邪念。
      
          当年八月,文强安排亲信王佩(另案处理)先将巫某某带至重庆市渝北区一餐
      馆吃饭,饭后再邀请该女大学生前往渝通宾馆唱歌。在文强的策划下,他安排其他
      人将巫某某用大量高度白酒灌醉,然后将其带至宾馆开房。
      
          巫某某虽有醉意,但是神志仍然清醒。在宾馆的房间内,文强多次向巫某某提
      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到了巫某某的拒绝。于是,文强决定霸王硬上弓,采取暴
      力手段强行和巫某某发生了性行为。
      
          此后,文强利用巫某某不敢抗拒的心理,多次胁迫巫某某和他开房发生性关系,
      长期占有巫某某。直至2009年7 月,文强的强奸犯罪事实被举报。
      
          2010年4 月14日下午三时,法院对文强案件进行一审宣判,文强因犯受贿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
      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听到死刑判决时,文强表现得很平静,也许这是他早已料想到的结果。倒是他
      的妻子周晓亚反应很激烈,特别是带离法庭时她那几声尖厉的哭喊,刺人心扉。房
      产、金钱、地位、谄媚、挥霍……这些曾经迷惑她头脑的元素,现在如烟雾般四散。
      自己曾经引以为荣的丈夫,神情低落地站在自己身边,夫妻分别多时,相见之后近
      在咫尺却不能说上一句话,在不久之后还将生死永别,想到这些,曾经的奢华又有
      什么用呢?
      
          文强也曾是一名贫苦农家走出的孩子,也曾在工作之初努力拼搏、屡破大案,
      也曾为自己身着的警服感到过自豪。以他的资历和曾经的辉煌,不但可以赢得全市
      乃至全国警界同行的敬重,自己也能有一个幸福、祥和的晚年。但就是这毒品般的
      欲望让他逐渐偏离了人生的航向,与不法分子沆瀣一气,彻底背叛了自己的职业与
      曾经的誓言。
      
          文强案一审宣判前,文强的生与死,一度牵动海内外媒体强烈关注,围绕文强
      的生与死,各路网友多次预测文强案的后果,而漫长的等待也让文强案悬而未决,
      引起公众质疑。在法律上不是问题的事情在民意法庭上已经分成了若干对重庆市法
      院公信力的质疑,此次一审判决,更多的民众或许会欢呼,但是,我们更应将此视
      为法律的胜利,司法体系公信的回归。
      
          一审宣判后,文强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从表象上看,文强提起上
      诉,是在行使他的合法权利,从深层讲,他的上诉,不过是来自于他心底的一种深
      深的无奈以及由这种无奈而发出的低嚎,只不过是将刑者的一种挣扎。
      
          文强案二审于五月十三日上午九时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经过长时间的庭审之后,重庆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维持原判决判处被告人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七月七日早晨五时十分,文强被民警叫醒,他的举止动作显得缓慢呆板,他完
      成洗漱、叠被……文强穿着洗得很干净的乳白色短袖衬衣和灰色西裤……六时二十
      四分,文强离开看守所,六辆车组成的车队到达嘉陵江上的黄花园大桥时,高楼林
      立的渝中半岛在清晨的薄雾中慢慢醒来。深色玻璃隔开了文强和囚车外的世界,即
      使距离很近,记者也无法看到文强的身影……六时五十五分,车队到达重庆市第五
      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地下车库进入法庭……八时四十八分,车队开始进入以白公馆、
      渣滓洞监狱等闻名的歌乐山。素称“半山烟云半山松”的歌乐山,少见地展现出清
      朗的另一面……九时零五分,经过一段泥泞而狭窄的山路后,车队抵达刑场。文强
      乘坐的车驶入一个有约三米高围墙的小院内,其余警车停在外边,几个人进入小院
      后,不到十分钟,所有车辆撤离刑场。
      
          文强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无论你职位多高能力多强,无论你贡献多大荣誉多高,只要你敢无视党纪国法,
      只要你胆敢祸害人民,必将受到法律最庄严的审判!
      
          (注:本文系文学作品,文中除文强和周晓亚采用真实姓名外,其他人与事都
      系作者根据相关报道而进行的艺术创作。)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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