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再次来南通已经到了金桂飘香的时节。因为农历闰了七月,再加上厄尔尼诺的
      干扰,气温较往年偏高,市区的街树依旧郁郁葱葱,草坪仍然青绿,显得生机勃勃。
      街市的繁华喧阗,与春天无异,但郊野农田却是满目丰收的秋天的景象了。
      
          我这次来南通是专为考察大调解的,而且带着写作任务。政法委的领导对我的
      采访很重视,派了综治办的曹明冲和政法委协调处的王敏泉全程陪同我,帮我安排
      采访的日程和计划。
      
          我们的代步工具是一辆桑塔纳2000,由王敏泉开,曹明冲坐到副驾的位置上。
      我独自坐后排。此后几天,都是这样。曹明冲年龄稍大些,但也仅仅是年近“大衍”
      而已,比我要小整整20岁。我不好在他的姓前加“老”,称他“老曹”;加小称
      “小曹”,也似乎不合适,便称他明冲,倒也自然。至于王敏泉,则30岁刚出头,
      与我家老二同岁,也就只能被我以“小王”呼之了。他们两位都称我“何老”,尽
      管我自己还不觉得怎么特别的老,也只好是他们怎样叫,我便怎样应,谁让我比人
      家大几十岁呢?何况头上的白发已经那么耀眼了。
      
          按照他们二位的安排,我最早采访的是“李矛调”和他的“徒弟”们。
      
          “李矛调”名字叫李熙民。记得春天那次在文峰宾馆与政法委陈斌书记对话时,
      就听陈书记介绍过他的故事,他是陈书记引以自豪的南通市名牌调解员之一。当时
      没有记住本名,但“李矛调”这个善意的、褒扬性的绰号,却刀刻一样地留在我的
      记忆里。这次来南通考察大调解,“李矛调”自然是我关注的重点。
      
          我曾寻根问底,这“李矛调”的绰号到底是谁给起的。陈书记介绍情况时只说
      了,“大家都叫他‘李矛调’。”原因是他非常善于调解各种繁难的矛盾纠纷,能
      做到息事宁人,息讼宁人,化干戈为玉帛。我问明冲和小王,他们也只说陈书记常
      这么叫他,大家也跟着叫,反正名气特大,南通市没有人不知道“李矛调”的。报
      纸和电视台没少报道他的事迹。他们也说不清楚到底是谁最早喊出“李矛调”的。
      
          在两位向导兼顾问的带领下,9 月25日上午,我们采访考察的首站便是天生港
      镇街道大调解中心。这个中心在六级网络中,属于第三级调解组织。天生港镇街道
      办事处,由闸西乡和原天生港镇合并而成。南通市市区下辖崇川、港闸两个区,天
      生港镇街道办归港闸区。
      
          远远地便看到“天生港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大字横幅标志,书写
      在一层楼和二层楼中间的外墙上,足有三间房的跨度那么长,高可一米有余,蓝底
      白字,分外醒目。在这里,我终于见到了“李矛调”,他是港闸区大调解中心的主
      任、还有他的办公室主任、笔杆子陈天扬。这个街道调处中心,是他们下一级单位。
      明冲把他介绍给我,他又把这里调解中心的主任、街道办副书记李志华,调解中心
      办公室主任、司法所长曹德泉介绍给我。李熙民中等身材,眼里有因工作劳累、休
      息不足而出现的红丝,但目光有神。脸上已初显不经意不太看得出来的皱纹,浓密
      的头发已染轻霜,也显沧桑和睿智。不过,面色红润,蛮有精神的样子,一望而知
      其见多识广和人情练达,说起话来更是如此。
      
          采访地点是这个中心的调解室,正中摆着大案,案上放着调解和听证时用以标
      示出席者身份的牌子,如“记录员”、“当事人”、“代理人”、“旁听席”、
      “首席调解员”等。大案周围放了一圈椅子。正式的调解和听证在这里,中心的人
      开会也在这里。我在这里采访,听他们介绍情况,很容易产生现场感极强的想象与
      体验。
      
          在天生港镇街道调解中心给我介绍情况的是曹德泉,他是南通市“十佳”司法
      所长。他的普通话讲得不很流畅,讲着讲着便是我听起来很吃力的当地方言,他的
      上司李熙民不得不提醒他:“哎,用普通话讲!你的土话人家何老听不懂。”由于
      紧张,德泉的普通话更磕磕巴巴了,脑门上似乎还急得冒汗,我只好宽慰他:“别
      着急,慢慢说。”这样一来,他讲的事情我反而能听得更清楚些。口问手记,大部
      分内容都能记下来。有些估计我听了不明白的地方,坐在旁边的李熙民和李志华便
      主动作些补充或点评,使得采访过程更加生动活泼。
      
          曹德泉原是借用人员,在机关里没有正式编制,因为肯用心,肯出力,工作成
      绩突出,被政法部门破格录用。他在法律服务所干过5 年,又在闸西乡综合治理办
      公室做过8 年副主任,因为熟悉法律和政策法规,有敏锐的观察和分析能力,头脑
      清晰,善于以理服人,故从2003年7 月起,被委以闸西司法所所长、信访办公室主
      任和乡大调解中心办公室主任的重任。肩上担子重了,他益发勤奋地工作,唯恐有
      负于党组织和乡亲们对自己的信任。据统计,在他担任新职的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
      经他直接调处的疑难复杂纠纷就有35起,防止民转刑案件8 起,避免非正常死亡5
      人次,平息26起去区、市、省集体上访事件,挽回、避免经济损失60余万元。他主
      持的司法所,在2003年先后被区、市命名为社会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04年,又被
      评为“十佳”调处中心和先进司法所。
      
          李熙民说:“曹德泉是我们区大调解战线上的‘拚命三郎’,麻烦的事情他敢
      管,危险的时候他敢上,为了平息事态不顾个人安危,所以,我称他为‘拚命三郎
      ’。那次为化解丧葬纠纷被打伤的事,你给何老讲讲。”
      
          曹德泉是这样叙述那件事情的处理经过的:“2003年12月份,福利村一户姓吴
      的人家老人过世,子女要将父亲的骨灰安葬在母亲的坟旁与已故的母亲合葬。但此
      坟离王姓人家的厨房仅一米距离,王家坚决不同意,吴家一定要安葬,双方各不相
      让。最后是两家顶起牛来,各请了一帮亲戚族人,准备大打出手,比谁的势力大,
      比谁的拳头硬,发誓要见高低,决雌雄。我们得到信息,立即赶往现场,了解事情
      原委,拿出解决预案。我们分成三组,一组做王家当事人的工作,一组做吴家要合
      葬骨灰的事主的工作,第三组统一协调。我曾多次到王家和吴家做耐心的说服工作,
      避免矛盾冲突升级,不使事态恶化。但双方火气很大,听不进劝说。听说第三天就
      要安葬骨灰,我们几个组火速赶去,派出所还派去七八个民警,我在现场迅速拿出
      解决方案,组织前往火化返回的路途中间劝阻。不料,吴家的上百人手持大锹、铁
      耙等械斗武器,抄近路抢先到达坟地,而王家已有持械的数十人武力阻拦,双方开
      始扭打在一起。我们大调解中心来人少,一时难以控制局面。在这大规模的血腥家
      族械斗行将完全失控的危急时刻,我也顾不得个人安危,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从吴
      家人手里一把夺过骨灰盒,死死抱在胸前,大喝一声:”大家不要动,我是司法所
      长,有什么问题找我。你们要是觉得打能解决问题就朝我打。‘话音未落,吴家的
      一伙人便冲过来对我拳打脚踢,恶言相加。脸被他们打肿了,腿被他们踢伤了,但
      我始终坚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并且一直抱着骨灰盒不放。他们看把我打成这样,
      也感到打不是办法。我的态度使双方感动,他们不打我了,也互相不打了。我便不
      失时机地促成王家和吴家达成协议,一场眼看就要大打出手的恶性械斗,就这样平
      息了。“
      
          李熙民说,曹德泉挨打挨骂,自己虽然受了皮肉之苦,变成了人家的出气袋,
      但却有效地转移了已经失去理性、被愤怒所控制的两群人的焦点,从而使理性回复
      到他们身上,使矛盾冲突缓和下来,最终接受德泉他们的调解。事后,两家的人都
      说,多亏曹所长他们来得及时,挺身而出,有效制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否则,
      大锹、铁耙都不长眼,一准会闹得头破血流,搞不好还会出人命,真是后果不堪设
      想。
      
          据李熙民介绍,他之所以把曹德泉叫“拚命三郎”还有一个故事很典型。有一
      次,曹德泉在处理一宗激化的矛盾时,一方当事人忽然拿出一瓶烈性农药就往嘴里
      灌,德泉一看急了眼,不假思索便冲了过去,一把夺过那瓶农药。因为事出紧急,
      用力过猛,农药洒了自己一身。他顾不得清洗身上的药液,先把喝农药的人送到医
      院抢救,一直忙活到深夜,他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栽倒在床便昏睡到次日天亮。
      谁知那泼洒在身上的剧毒农药,因未及时清洗而大量渗入肌肤。他一醒来便感到心
      跳加速,呼吸困难,叫不出声,也站不起来,只觉手足抽搐,嘴唇发硬,口里吐着
      白沫。一挣扎,便从床上翻到地下,想爬出房外,却怎么也爬不动。多亏年幼的女
      儿进房拿东西,见状吓得大哭,这才叫了人把他送到医院。喝农药的事主倒是抢救
      及时,没有生命危险,而曹德泉却治疗一个多月,才转危为安。但是,这次农药中
      毒却给他留下终身后遗症。对一些食品、用品和药品,常常出现过敏反应,轻则手
      足、面部红肿,重则心跳加快,呼吸困难,产生窒息感。因为长期工作繁忙,生活
      不规律,他终于积劳成疾。2005年体检发现有严重的十二指肠溃疡和幽门良性肿瘤,
      如不及时治疗,病变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医院两次开了住院的手术通知,他都首先
      考虑到司法所人员少,工作多,大调解的任务重,而没有去,只是采用保守疗法,
      一边服药控制,同时坚持上班,不下火线。有人说他真傻,不要命了,工作哪里做
      得完。他总是笑着说,身为政法战线的大调解干部,身系千家万户的平安,责任所
      关,不敢懈怠,过于惜命,工作谁干?
      
          由于有着曹德泉式的政法干部和调解员队伍,天生港镇街道的大调解工作,按
      李熙民的评价,是为整个港闸区树立了样板与标杆,是名副其实的“十佳”中心。
      
          整整一个上午,都是曹德泉介绍情况,李熙民为德泉的事迹做着补充,有时是
      画龙点睛,有时是添枝加叶,有时则是一言两语的点评。但是,让我感到遗憾的是,
      “李矛调”并没有讲自己,而时间已到。我不甘心,对两位向导说,就安排在晚上
      吧。但到晚上,考虑到我白天采访了十多个小时,他们怕我上点年纪,吃不消,所
      以,一连两晚都没安排。直到27日上午,我们才挤出一点时间,专门去港闸区大调
      解中心直接采访了“李矛调”。
      
          李熙民是港闸区天生港镇八一村人,和曹德泉是同村人,曹德泉的嫂子还是八
      一村村委会的主任。在天生港镇,八一村的工作一直走在前列,村上的工贸和农业
      搞得好,有经济实力,村风正,村容村貌整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先进村。
      村里的大调解委员会工作出色,有很像样的专门办公的院落,我特意去访问过。
      
          李熙民是军人出身,回乡后先在区人武部工作,后转任司法局副局长,因成绩
      突出,曾多次受到省、市、区的表彰。2003年南通市大调解工作一开始试点,他便
      被调往港闸区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做主任。据曹明冲介绍,在整个南通市,他是唯一
      一位不是由分管的区、县副书记兼任的专职主任。足见区委、区政府领导对他的信
      任、支持和重视。那一年,他已经是56岁的人了。建立大调解机制,是全新的事物,
      属于制度创新和政府职能转换的重要举措,没有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在南通,从
      市委、市政府领导,到如李熙民这样在第一线上做具体工作的同志,虽然在总的方
      向和宗旨上是明确的、坚定的,但在具体的实施中,却只能发挥每个人的主动精神
      和创造精神,边干边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通过实践增长才干。李熙民在接受区
      大调解中心主任之后,便立即着手构建网络,培训调解人员。在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的第一线,总能看到他的身影。遇到一些特别棘手的繁难案例,他常常是自任首席
      调解员,充分发挥自己在人脉关系上的优势,整合各种人力资源,依法、说理、动
      情,把事情摆平。他特别重视调解员队伍的培养与建设,可以说,港闸区的调解队
      伍,就是由他言传身教带出来的。以他与曹德泉的关系为例,与其说是上下级关系,
      倒不如说是更像一种师徒关系、师生关系。他常说,我们的大调解中心是密切党群
      关系的纽带,是法制宣传的阵地,是构建和谐港闸、平安港闸的抓手,也是培养优
      秀调解员的摇篮。港闸区的许多干部,都要放在区调解中心学三个月,学做群众工
      作,学习调解技能,由“李矛调”亲自带。他为自己在市、区党政领导支持下一手
      调教出来的能力不小、业绩不俗的高水平调解员队伍而自豪。他说:“有了部队有
      了兵,明了情况,仗就好打了。”行伍出身的人,哪怕是在和平年代,做着化解矛
      盾、构建和谐的事,他也免不了用带兵打仗来打比方。他还常用《水浒传》梁山好
      汉的外号来称呼自己的那些性格特点突出的调解员,除了我们前面介绍的“拚命三
      郎”曹德泉外,还有“黑旋风”、“智多星”等。调解员称“智多星”好理解,但
      “黑旋风”简单粗豪得可爱,动辄提了板斧劈头砍去,不知这黑厮如何调解法?不
      懂。当然,这个外号李熙民只是顺便提及,我也不曾细问。
      
          李熙民被称为“李矛调”,其实是名不虚传的。临事的老练、沉稳、智慧,是
      他处理任何麻烦、复杂、凶险的矛盾纠纷的基本风格。他有一种非常难得的自我定
      力。这种定力,不仅能够使他沉着冷静地找到最佳的应对方式,调动他所可能拥有
      和动用的全部资源,找到化解矛盾冲突的途径,而且总能使冲突双方的当事人,慢
      慢地心甘情愿地听他安排。无论开始怎样艰难,他都有办法最终把解决问题的主动
      权稳稳地操控在自己手里。对于调解员来说,调解,在某种意义上也和打仗一样,
      丢掉了主动权,便只能是调解的失败。这一点他比谁都清楚,在他经手调处的每一
      宗矛盾纠纷中,胜算就在这里。
      
          以他在2005年成功调处的一桩涉外纠纷为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日商坂野顺
      一在港闸区开办了一家独资的新亚(南通)服饰有限公司,聘用了中方的彭某任该
      公司总经理。公司开业十多个月,彭某与日商关系僵化。7 月5 日,日商坂野顺一
      来公司视察工作,解除了彭某的总经理职务。7 月7 日,公司的债权人闻讯纷纷上
      门向董事长索债,日商坂野顺一听不懂中国话,认为是受到了围攻,说是限制了他
      的人身自由,立即向日本驻上海领事馆求助,并致函南通市丁市长进行投诉。日本
      领事馆要求随时报告日商坂野顺一的信息,市政府也迅速派公安110 赶赴现场。这
      天傍晚,日商坂野顺一夫妇等四人被公安110 护送到李熙民的大调解中心,随后十
      多名情绪激动的债权人也赶来了。
      
          李熙民在大体了解了事情的原委之后,首先稳住日商的情绪,向坂野等人宣传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债权债务处
      理的依据和规定,要求日商要依法办事,我们也会依法保护日商的合法权益,请他
      们放心。另外,也告诫中方的债权人,必须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冷静,
      不能胡来。在双方情绪稳定以后,中心迅速调集精兵强将,组成以李熙民为首席调
      解员的调处小组,开始了对这一涉外特殊纠纷的正式调处。
      
          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日商坂野顺一觉得李主任依法办事,说话又入情入理,
      便对调解小组表示信任,一方面,告知日本领事馆,“我们已脱离危险”,另一方
      面,主动将公司营业执照和公司印章交调处中心保管,以示偿还所欠债务的诚意。
      
          次日上午,李熙民通知彭某等日商原聘用人员来到中心,就公司用现有银行存
      款先行清偿债务和配合日商搞好财务审查等问题达成共识。但下午日商如约来到调
      处中心时,发现彭某已违约将银行存款转移处理,遂使调解陷入僵局,而十多位债
      权人又索要债款甚急。经过李熙民细心的工作,日商同意区调处中心“先用外币兑
      换现金还债,后组织财务审查和追究责任”的建议,共清偿债款7 笔79000 元。债
      权人拿到了钱,与日商握手言和,也感谢调解中心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至于日
      商坂野顺一,不仅与李主任交换了名片,又致函丁市长,对调解中心公开、公正、
      公平地处理与平息了这场经济纠纷,表示了衷心感谢。返回日本后,他不断地向他
      在日本实业界的朋友们宣传南通港闸区是投资经商的好去处,鼓动他们前来投资,
      他还建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组织国际商团来南通,来港闸考察与投资。
      
          处理这种涉外的经济纠纷,政策性强,影响面宽,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多,难度
      大,因而对调解员,特别是首席调解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李熙民比谁都清楚,
      调处好这样的纠纷,不仅关乎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关乎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而且关乎地区、乃至国家的形象。所以,每一个环节,他都要想仔细,做得尽可能
      周到。
      
          那天上午我专门采访他时,我一开头就问:“您这个‘李矛调’的外号,发明
      权到底属于谁?”他说:“是陈(斌)书记送的。别人也就跟着叫,于是便传开了。
      ‘李矛调’出了名,李熙民反而成了无名小卒!”他略带调侃。不过我想,“李矛
      调”念起来因为是叠韵,是联绵字,有点拗口,不如李熙民顺口,但也许正因为发
      音拗口,反而容易被人记住。
      
          就我所知,南通市自2003年开始大调解试点以来的三年多的时间里,为了提高
      调解员的整体素质,采取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措施,单全市主办的调解骨干培训班就
      有两次,一次是2004年的10月,一次是2006年的4 月,两次都有港闸区大调解中心
      的经验介绍。前一次是以中心名义,后一次是以李熙民个人的名义。足见南通市委、
      市政府对他和他领导的港闸大调解中心的重视。当然,也说明他们的工作做得好,
      他们的经验具有某种可供别人参照的普遍性。
      
          我说:“说说您的切身调解体验吧!”
      
          他很会讲话,很能讲话,坐在我对面,让我抽烟,我不会,他便一边抽,一边
      娓娓道来。他的职业,就是说话的职业,我们家乡把调解纠纷就叫做“说话”或
      “说合事情”。调解不了,叫“话说不下来”;对不明事理或认死理不肯让步的事
      主,叫“难说话”或“话难说”。不知道南通是否也这样表示,但调解员必须能说
      会道,说话中听,是毫无疑问的。
      
          “李矛调”没有稿子,也没有提纲,注视着抽烟吐出的烟环,从大调解的宏观
      性质切入,似乎在下定义:“大调解组织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整合社会资源,化
      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机制,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综合体。它协助民政
      组织进行家庭纠纷的调解,协助公安调解交通事故和斗殴的纠纷,协助检察院调解
      轻的刑事纠纷,协助法院调解民事诉讼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力。”
      
          接着,话题一转,便讲起自己:“2003年4 月25日,在市委礼堂开大会,南通
      市大调解试点正式启动,我便从抗‘非典’的第一线转到大调解的第一线,建中心,
      调干部,建网络,培训调解员,调解各种五花八门的繁难复杂的矛盾纠纷,直到如
      今,三年多了。我的体会和做法(如果要说‘经验’也行)可以概括为:三个请,
      三个问清,四个心。
      
          “大调解都是与人打交道,在接触中,我逐渐摸出的第一个套路便是‘三个请
      ’:请进,请用茶,请讲。这三个请,一般人都不难做到,但是要坚持下来,就不
      易了。可调解人员却必须做到。到中心来办事的人,都有忧心的事,他们最怕的是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这可以叫‘三怕’。你用态度和气的‘三请’对他们
      的‘三怕’,一下子就拉近了与当事人的距离。有的人,来时气呼呼的,一脸冰霜,
      你倒了热茶端到他面前,‘请用茶’一说,他的气就消了不少;再说‘请讲’,即
      使那些提心吊胆的人,也敢讲了。别看简单的‘三个请’,并不是套话,可管用了。
      
          “请讲。请人家讲什么呢?这就首先必须做到‘三个问清’:一要问清当事人
      的自然状况,包括住址、姓名、电话等,便于划分区域管辖;二要问清当事人的请
      求,想要解决什么问题,以便确定是否属于调解工作的范围,比如刑事案件、法院
      正在审理的案件、有专业单位受理的案件等,都不属调解范围,不能受理,否则就
      是越权,就违反规定了;三要问清当事人此前先后找过哪些部门或领导,人家作了
      怎样的处理,或讲过什么意见,防止大调解的表态与其他部门或上级领导表态发生
      不必要的冲突,避免有的当事人钻空子。
      
          “从调解人员来说,还要有‘四心’。一是要有爱心,要关爱弱势群体,维护
      他们的合法利益,因为来大调解中心寻求帮助的绝大多数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二是
      要有信心,相信自己有能力解决问题。这种自信建立在对本职专业熟练的掌握上。
      我在机关待了这么多年,眼见许多干部愿意办事,愿意把事情办好,但能力差,水
      平低,不讲技巧,最终把事情办砸了。三是要有耐心。处理矛盾纠纷,特别是那些
      麻烦的,久拖不决,甚至积怨很深的纠纷,不能指望一次成功,需要进行反复细致
      的工作。一天吃不成胖子,一天也减不成瘦子。有的事情往往要经过五六个甚至更
      多的回合,才能最终拿下。四是要有善心。善心就是要与人为善,要有慈善心肠,
      悲悯情怀。这一点特别重要。对于老年的弱势的当事人要尽可能满足其特殊要求,
      只要能帮上忙的,我就一定帮。比如我就先后为五人办了低保,有儿子是精神病的,
      有身患多种疾病的,有孩子上学无依靠的。我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我出生在
      工人家庭,就是要理论联系实际。为人民服务不是挂在口头上的高调,而是一件一
      件出自善心,出自真诚地为弱势人群多做善事、好事、实事。”
      
          听他这种出自肺腑的表白,我的确很感动。我想,南通的大调解机制的建设之
      所以在全省、全国走在前列,做出了令人惊羡的实绩,积累了可供推广的经验,除
      了各级领导的高瞻远瞩外,还因为有“李矛调”这样的骨干。各条战线上都拥有自
      己的明星和英模,“李矛调”就是在大调解战线上涌现的耀眼明星之一。他进一步
      说:“我这个人就是这样,无论做什么事,都有一种争强好胜的心理,都有争上游
      的思想。”他说到这里,我不由得插一句:“你们南通人真牛,有一种‘第一情结
      ’,干什么都要冒尖。”他没有接我的话茬儿,仍按他的思路讲下去:“我19岁参
      加工作,那时在启东插队,自启东参军,在部队一干就是20年。1979年在广西,做
      连队指导员,为连队屡立战功,荣获‘英雄炮兵连’的称号,做出过特殊贡献,曾
      因此而到全国许多大学去做过报告。在部队,我受的是‘又红又专’的教育,我一
      向坚信,无论干哪一行,除了必须抱有忠心不二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理念外,还
      必须有精熟的专业技能。自到司法局任职之后,我就非常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向
      律师学,向法官学,向法律专家、学者、教授学,如饥似渴地学,用尽可能丰富的
      法律知识充实自己。多亏在司法局这十多年对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与积累,
      否则还真的难以胜任。”他一再强调,调解矛盾纠纷,要讲法、理、情,但摆在第
      一位的却是依法办事。能不能做到真正的公道、公平,关键在于有没有充分的法律
      法规根据。有,就能站得住,就能经得起检验;没有,就不行。他对此做了分类举
      例的说明:“我们调处的矛盾纠纷,有不同的类型,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着,都
      必须熟悉。第一类,是调解城市发展和建立工业开发区所引起的矛盾纠纷,就必须
      熟悉有关拆迁的法律法规。这类矛盾纠纷,在我们这种包含了城乡结合部的市区,
      是大量存在的。第二类,是调解企业污染引起的矛盾纠纷,必须熟悉国家和地方关
      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准绳。第三类,是调解行政不作
      为和乱作为而引发的矛盾纠纷,不仅要熟悉行政诉讼法,而且要根据矛盾性质的不
      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如一对夫妇,结婚三年未生孩子,别人送他们一个小孩,
      算领养,却未办有关领养的正式法律手续。抱回领养的小孩,发现妻子怀孕。孩子
      生下后,当地政府作为二胎处罚,而这领养孩子也不给报户口。这里便有一个行政
      乱作为的问题。再如,有一农民建房,经过批准,但却错批到国家的土地上去,后
      来拆迁,补人家28万元,行政强制执行。第四类,是调解农民因土地而出现的矛盾
      纠纷,就必须熟悉有关土地承包等一系列政策法规。此外,如处理交通事故引起的
      纠纷,赡养、继承、遗产等纠纷,都必须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
      
          李熙民一再对我说,他一直都是按“又红又专”的标准要求自己的。红,就是
      为人民服务;专,就是精通法律法规,还有各种各样的调处矛盾的技能。他调处过
      那么多繁难复杂以至凶险的矛盾纠纷,但一次也没有发生过类似于他的徒弟和下级
      “拚命三郎”那样被打得鼻青脸肿和被农药致病的事情,足见道行之深。我不能不
      佩服这样一位大调解战线上的明星、高人,毕竟姜还是老的辣。就我采访所知,从
      2003年投入大调解试点至今,这位“李矛调”因贡献突出,曾两次荣立三等功,2005
      年1 月南通市委、市政府又授予他南通市“十佳调解员”称号。
      
          因为多有善举,多行善事,能够为群众排危解困,他的调解中心没有少收类似
      于“人民公仆、为民解忧”的锦旗。可是就在我采访他的前一个月底,他拉开办公
      桌抽屉,发现里面赫然放着600 元钱,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大调解实行的是“免
      费咨询、免费调解、免费服务”的“三免”制度,从不收费。他不由得心里一惊,
      中心人来人往,没有保安,更不设警卫,到底会是谁送的钱呢?一向善于分析事理
      的他,想来想去也不得要领。他当然不能收,可退,又退给谁呢?他告诉中心的同
      事,如果一个月之内没有与钱有关的人出现,他就打收条交纪委处理。他一向清廉
      自守,怎能让几个不明不白的钱,污了一世的清名,更不能让人用这种办法给大调
      解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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