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对于旅游业的病象,不少专家学者进行了诊断,并开出了处方。 日本国际观光专门学校教授、北京交通大学旅游管理系客座教授德村志成分析 认为,中国旅游业的发展与世界许多国家不同,具有特殊性,“上世纪80年代中期, 中国刚刚改革开放,服务意识几乎一片空白:到了90年代初,陆续出现一些官办的 旅行社,但服务意识仍旧很差,而旅游业恰恰强调齣就是服务意识,此外,世界上 很多国家的旅游业都是民间主导,但中国政府在主导和管理旅游市场的开发和盈利”。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杨开忠教授说:中国旅游跳跃式发展的特点是旅游业陷 入“怪圈”的原因之一,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才将旅游业确定为一个产业,旅游 行业进入门槛不高,大量投资经营者转向旅行社,使得这个市场无论有序与否,竞 争都非常激烈。过度竞争使得整个行业利润趋于下降,而旅游业自身观念和服务意 识还来不及转变,社会的诚信机制也没有建立起来,转型中的基本商业规范、职业 道德,规则体系,行业制度、政府监督都还不健全,旅游业是一个非常依赖于社会 大环境的行业,这种社会基础的缺失正是导致旅游业生存困境的主要原因,旅游服 务业作为社会转型大系统中的一个环节,要与其他系统相互演进,并不是一朝一夕 能够完成的,游客要增强理性消费意识,企业要做到行业自律和职业自觉,更重要 的是,政府要创造公平、公正,透明的信用体系,从立法和严格执法层面加强监管。 中国政法大学李显冬教授认为,造成导游劳动权益受损的正是旅行社之间的无 序竞争,“要打破这个恶性循环,最重要的是旅行社规范竞争、合理定价。”导游 工作是旅游产品商品化的重要环节,他说,如何通过恰当的激励机制吸引人才,留 住人才、更新观念、构建导游全面薪酬体系,建设高素质的导游队伍,已经成为旅 行社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课题。他主张,“将导游的合理报酬纳入经营成本,有助 于保障导游的服务水平,也能减少因购物,消费造成的旅游争端。”只有导游人员 的劳动报酬公平、合理、有保障了,导游队伍才能稳定,我国旅游业也才能健康地 发展,才能更快与国际接轨。 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段强建议,对于旅行社与景点,商家签订合作协议,旅行 社从中获取合法佣金的方式,应在立法层面上进行指导,确立允许的回扣比例,让 游客知情,信息对称,才能被社会接受,还应改变传统观念,以契约的形式明确约 定旅游公司、导游和游客的利益关系,让小费成为导游合理的收入来源。 在全国人大代表蒋绍华看来,制定一部全国性的旅游大法已经迫在眉睫,“旅 游业存在的不正当竞争、游客维权太困难、盲目开发旅游项目等乱象,不通过专门 立法是很难解决的。”蒋绍华说,游客遭遇宰客行为,虽然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但游客在当地人生地不熟,而且停留时间短,想维权谈何容易? 很多游客明知会挨宰,依然踊跃报名参加低价团,针对游客青睐低价团现象, 上海瑞风环球旅行社总经理沈勇的一番分析令人深思:“现在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中国的游客还没有旅游成本的概念。游客为什么就不想一想当初是不是图便宜才 报低价团的呢?怎么就不想一想旅行社走到今天其实也是游客和市场逼出来的呢?” “起义”导游邬敬民写的那本书《叫我如何不宰你》,既在揭露旅游业黑幕, 也在呼唤游客理性消费。有一种游客消费观念很不成熟,对自己出游的动机、花多 少钱,为什么花钱以及预期达到的效果完全没有准备,只要能看到蓝天白云,能在 景区景点标志前拍张照片,告诉亲戚朋友到某某地方去过了,哪怕旅行社报价再假, 导游的服务再差劲,也不会太计较的,这种游客常常是被痛宰的人,当然也是导游 最喜欢的人,被称之为“有素质”的游客,而那些具有较高文化素养,消费观念比 较成熟,在旅游过程中善于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游客,则是导游最讨厌的人,被称 为“没有素质”的游客,大多数“有素质”游客的消费动机,导致他们对旅游市场 所提供产品的价值失去了理性判断,市场也就投其所好,抓住游客一味追求低价的 心理大打价格战。 没有目的和准备的旅游者永远都是低价的俘虏。中国旅游业在一个走不出低价 的怪圈里挣扎,致使旅游失去了真正的意义。 与其他行业相比,旅游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更为迫切。因为旅游业服务对象具有 短期行为,表现在旅客旅游季节的不确定性、选择目的地的不确定性、选择旅行社 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使旅游市场供求双方关系基本属于短暂的,临时的,旅 行社针对服务对象的短期行为常常会导致失信,在这个层面上讲,旅游业更迫切需 要建立信用体系。 陕西省安康市委党校副教授王炳润对诚信旅游提出看法,他认为,区域之间的 竞争除了经济实力、人才和技术竞争之外,越来越多地表现为软力量——道德、文 化和信誉的竞争。“良好的信用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资源和无形资本,是提 高地区竞争力的助推器,他建议国家应建立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查询、评估,认证、 失信之约体系,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网络查询系统,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为不讲诚 信所付出的代价。今年5 月1 日开始施行的《旅行社条例》,为旅行社加强诫信自 律上了一道”紧箍咒“,旅游管理部门更应担负起净化旅游环境的重担,对违规行 为绝不手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