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文强捞偏门(9)
      
        这名女子控诉,“亮点”还用药物控制“小姐”的经期,强迫“小姐”在经
      期卖淫,以便减少“小姐”月经休息带来的损失,从“小姐”身上攫取最高的利
      润。而这些药物、栓剂,甚至卫生棉,都由“亮点”强行卖给“小姐”。“亮点”
      规定,“小姐”不准外出、不准与家人和朋友联系,生活起居均被严密监控。
      
        “亮点”还定期组织“小姐”进行逃跑演练,规定在接到望风人员报警25秒
      内必须穿好衣服按预定线路逃脱,如做不到可能会被“上电棍”和扇耳光; 在模
      拟应对警方审讯训练中,如卖淫女应答不当,则可能遭殴打,或者关进黑屋,24
      小时断水断粮,百般折磨。
      
        这名女子在网帖中还称,“亮点”里有很多“小姐”是被强制安排做过整容
      手术的,而整容手术不菲的费用均挂在“小姐”的账上,按月从“小姐”的钟钱
      中减扣,直至还清手术费用为止。
      
        虽然从来没有人在任何正式场合说过“亮点”的老板就是文强,但在重庆老
      百姓眼中,这早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在上面那篇网帖中,发帖者直陈“三姐”
      王紫绮只是“亮点”的实际管理人,而“亮点”最大的股东就是文强。
      
        网帖作者揭露到,“亮点”每年年底开联欢会,文强都会到场。而公司的其
      他干部也会到场“三姐”王紫绮是文强的二奶。
      
        在重庆官方唯一一次提及的文强与“亮点”关系的通报中,是这样表述的:
      “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文强长期以来,涉嫌先后为‘亮点’等多个黑社会
      性质组织的团伙充当‘保护伞’。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组织、容留卖
      淫等犯罪活动”。
      
        在“亮点”内部,更耸人听闻的并不是里面的卖淫行为,而是传闻文强强迫
      监狱的女犯人到“亮点”靠卖淫服刑。到“亮点”玩过的重庆许姓商人对于“亮
      点”里面的女犯人印象非常深刻,他因曾多次听人谈及“亮点”里的女子中有在
      押犯,因此曾有一次特意询问过为他“服务”的“小姐”,该“小姐”当时坦承
      自己就是在押犯人,因在遭人强奸时反抗,夺刀杀了强奸她的人而入狱。
      
        另外,有重庆当地媒体从业人士曾在一个偶然的场合听人谈过,确有在押犯
      人在“亮点”通过做“小姐”来“劳改”,如果表现好还可以减刑。这些犯人被
      收监前多半也有卖淫和吸毒等前科。
      
        2009年10月初,经过2 个多月的追捕,以王紫绮(三姐)、陶铭古(陶儿)、
      钟光玉等三人为首的“亮点”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及其团伙成员50余人,全部被
      抓获。后来经过查实,199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紫绮等80余人,先后强迫120
      余名妇女卖淫,从中牟取暴利上亿元。其中,1 名妇女被残害致死,2 名妇女被
      迫害致精神失常,数十名妇女先后被殴打致伤、致残。
      
        重庆官方媒体揭露过“亮点”一名女子遭迫卖淫,跳楼身残的事情,揭露了
      “亮点”内部的残忍,但后来这个案子被文强掩盖住。
      
        该女子2003年被骗到“亮点”卖淫,因不堪殴打、威逼等虐待,从被关押的
      楼上纵身跳下,造成下半身瘫痪。“亮点”的老板怕事情败露被查处,一直将其
      关押至今。该女子生活已完全不能自理,由于长期生活在阴暗的房内,人已经完
      全变形。她用两根毛线带绑在双脚上,便于用双手帮助双腿的活动。
      
        出了这一件事,“亮点”内很多事都因为文强的保护而得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其中最为恶劣的是2002年5 月7 日,发生在“亮点”内的枪击案。但令人奇怪的
      是,发生在“亮点”内的“5?7 ”枪案,非但没有揭开文强是“亮点”背后老板
      和保护伞的内幕,相反成为他亲自指挥破获重大枪案有功的又一项政绩。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下一章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