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地位红灯再现
      
          顾海兵:宏观而言,我们国家在好多层面都采取防守的姿态,没有什么进攻,
      实际上这个做法是值得研究的。欧盟也好,其他国家也好,号称自己是市场经济国
      家,却都同时存在着相当大数目的农业补贴,这正是我们可以拿到的对方的弱点。
      
      
          隆国强:我们要把自己的国家利益看清楚,按照我们的要求和利益来对待规则。
      在新一轮多哈谈判中,我们可以要求重新谈反倾销协议,在这个问题上如果能够有
      所突破,市场经济地位自然就全部解决了。
      
          农产品是一个特殊情况,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农产品从来没有真正纳入到自由
      贸易的范畴,直到在乌拉圭回合第一次签署农产品贸易协议时。在西方发达国家的
      主导多边谈判下,虽然补贴不是市场经济的,但是还都认可了。现在不一样,新一
      轮多哈回合谈判,农产品又是谈判重点,它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多哈回合的前景—
      —农业问题是坎昆会议失败的根源。
      
          农业谈判有三个问题,一个是市场准入的问题,一个是生产补贴的问题,还有
      出口补贴的问题。发达国家只要求谈市场准入问题,发展中国家不是这样,以巴西、
      印度、中国为首的发展中成员要求发达成员取消所有农产品的出口补贴,大幅度削
      减农业国内支持。这些都是我们的筹码。
      
      
      
          附:这一篇发表于2004年6 月25日的本报社评,从时效上看,成为欧盟拒绝
      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第一新闻”和“第一评论”。市场经济地位红灯再现 
      中欧贸易排序列首据悉,日前欧盟已经有了一个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申请的初步评
      估意见。意见认为欧盟的五条标准,中国仅过了其中一关, 另四条还须努力。五
      条标准来自1998年欧盟颁布的905 98号法令,当时欧盟宣布将中国从“非市场经
      济国家”名单中取消,但仍将中国视为“市场转型经济国家”,允许中国应诉企业
      在反倾销调查中申请市场经济地位,同时规定了五条判定市场经济地位的标准,按
      中国学者归纳即政府行为规范化、经济主体自由化、生产要素市场化、贸易环境公
      平化、金融参数合理化五个方面。根据欧盟此次的评估,只有第二条“在与私有
      化相关的企业运作中没有国家导致的扭曲,没有使用非市场的贸易或补偿制度”,
      即经济主体自由化的标准得到了认可。此前,国内各方对欧盟市场经济地位问题
      的突破持普遍的乐观态度,虽不奢望毕其功于一役,却也希望能出现与美国商务部
      的听证会上不同的情况,能有所突破。早在2004年2 月,欧盟对中国提交的《2003
      年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经过历时半年的审议之后,就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并再次向中方提出了31个具体问题。按照31个问题在5 条标准中的分类,中方紧急
      递交了《中国市场经济补充报告》。中方递交的报告对市场经济程度的认定为69
      %,超过了市场经济临界水平60% 。权威消息表明,欧盟对此并没有直接否定,而
      是提出了“反倾销中的市场经济地位”的说法,按照具体的规则衡量市场经济地位
      问题。“当某些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下,和对待单独的公司不同,评估将不一
      定导致一个全面的负面结论”,在这样的初评基调之下,欧盟针对若干具体制度和
      实践提出质疑。欧方专家们对国有经济显示出了特别的兴趣,并对其中的政府干
      预提出质疑。对此,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委托的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
      课题组提出,应该将政府对企业的行政性资源支持与政府的必要管理相区别。从反
      倾销角度看,国有企业国有股比例高低,重在防止政府变相地给企业以财政性补贴,
      而不是所有的政府干预。对我国会计法的实际实施,尤其是在公司遵守该法并实
      施一致、能够保证对产权的尊重和有效的破产制度之运作的法律体系上,对方特别
      列举了大量案例,印证实际问题的广泛存在。其中虽有言过其实、以偏概全的问题,
      但却成为欧盟对中国说“不”的证词。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欧盟对中国市场经济
      地位的确认将长路漫漫。在2004年5 月初温家宝访欧期间两国签署的《中欧联合新
      闻公报》中,普罗迪主席确认将向中方提交对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且无损于最后结
      果的初步评估结果。在欧盟的回复中,确实没有出现明确的否定性字眼,对方表示,
      支持中国取得市场经济地位,随时欢迎中国下一轮申请。按照程序,本次欧盟对中
      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仅仅完成了“技术评估”,而且这一结论“并没有上升到决策过
      程”,因为欧盟委员会并不能代表欧盟理事会。有资深专家乐观的估计,在半年到
      一年的时间里,只要中方努力, 并与欧盟进行继续对话, 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
      仍有望取得突破。这可以根据双方的经贸利益判定。在东扩为25国以后,以外向
      型经济为特征的欧盟与中国的关系变得更加密切。海关总署提供的2004年前五个月
      贸易统计表明,我国与欧盟双边贸易总额达到657 2 亿美元,增长了359%,占
      我国进出口总额的155%,欧盟已超过日本和美国成为我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两
      国日前已经就建立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达成共识,更加协调的经贸关系是双方
      共同的需要。随着中国的贸易地位在国际上的凸显,我们所遭遇的贸易摩擦会相应
      增多,而整个国际贸易环境的好转也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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