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仲裁法庭
      
          如今,体育仲裁法庭已是一个被所有关心体育事业及法律的法学家、运动员和
      相关领导人所熟悉的国际组织。她如今获得的国际声誉与当年体育世界对其迫切期
      望是分不开的,因此本人也将此当成我事业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不过人们对她成
      立的背景知之甚少。当初建立体育仲裁法庭的想法与奥委会必须要解决所谓“两个
      中国”在我们机构的代表权的棘手问题紧密相连。回到1971年,在联合国做出重新
      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性决定( 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译
      注) 之后,中国取代了台湾( 当局) 在国际组织中的席位。
      
          这项决定给奥委会带来许多困难。有些奥委会成员甚至在洛桑将我们诉之公堂。
      我觉得,奥委会的一个成员到一个普通法院去起诉奥委会,这是件无法接受的事实。
      于是我便开始求助法律人士,征求意见,花了很多精力及时间思考今后如何避免类
      似情况的出现。当时我立即想到了《奥林匹克宪章》,特别是所有成员入会时的誓
      言部分。为避免日后任何一个成员对奥委会所做决定采取任何法律诉讼行为,在《
      宪章》中加入这一部分是十分必要的。为此,我建议在誓言中加入:“我宣誓尊重
      并履行奥委会章程及奥委会的一切决定,我宣誓决不为此起诉。”这项措施的采用
      使我乐观起来,我认为今后再不可能发生某位成员对奥委会或其机构所做决定向普
      通法院进行起诉的情况。
      
          可在多次咨询法律顾问后,我得出的结论是,《宪章》里的新内容并不能杜绝
      这种问题的出现。任何一个成员在他(她)认为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都可对我们提
      起诉讼,他们怎样都能找到一位法官或法庭来倾听和受理他们的诉讼。莫斯科选举
      后,一个想法一直占据着我的头脑,即建立一个专属体育界,专为体育界进行仲裁
      并同时被各联合会及运动员承认的机构。选举结束后不到一年,经过反复思考和与
      同行讨论后,我认为是开始行动的时候了。
      
          那时我的直觉告诉我应该做这件事:国际奥委会应该拥有自己的专门法庭,负
      责审理“内部”范围的体育诉讼事件。很明显,体育已变得越来越重要,它的社会
      影响也越来越大,而由此带来的问题和争议也越来越多,普通法院不仅速度慢价格
      高,而且他们对体育界的事也一无所知。记得我当选后,塞内加尔奥委会成员凯巴·
      姆巴依法官前来恭喜我,他说他感到非常失望,因为他在奥委会的七年生涯中,他
      设定的目标一个也未达到。
      
          他真诚且直接地告诉我,他觉得自己在浪费时间,他的想法和意见在奥委会里
      完全得不到体现。他有许多想法,可在当时的奥委会里,没有一个是可以得到实现
      的。他已拟好辞职信,并将由他的一个好朋友汉蒙上校交给我——国际奥委会的新
      一届主席。我对这个消息并没有感到很意外。我很清楚在当时的奥委会内部,这股
      沮丧气馁的情绪相当蔓延。但我十分信任法官姆巴依的为人及做事方式,我相信会
      重新把他召来。他的经验和想法对我们今后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我请求他暂缓提
      交辞职信,再给我几个月的时间,并特别指出他对法律工作的知识和经验在将来会
      起到很重要的作用。1981年,在巴登巴登代表大会上我提出了建立一个专属体育界
      的仲裁机构的设想。
      
          整个构思大致已形成,接下来就是选定一个能使这一构想得以实现的人选,这
      个人就是塞内加尔的奥委会成员凯巴·姆巴依。他一生为人权奋斗,非常了解非洲
      大陆,是海牙国际法院的大法官和副院长。他是一位智慧而稳重并可委以重任的法
      官。他也是一位本来要辞职但被我挽留的奥委会成员。我还记得当时我请求他不要
      提交辞职信,我认为是需要他的学识和经验的时候了。乘着他出席1981年巴登巴登
      大会的时机,我向他提出建立一个“海牙体育法庭”。我之所以提及海牙法庭是因
      为这一国际上最高法庭所做出的决定是不可撤消的,而体育界正需要一个类似的法
      庭。无论是谁都无权对这个法庭的决议或裁定提出上诉,我希望这些法官们不仅是
      优秀的法学家,而且是体育方面的专家。巴登巴登代表大会及那次关于“海牙体育
      仲裁法庭”的对话结束两个月后,我将这个任务交给了姆巴依法官并告知我对这个
      问题是很严肃认真的。姆巴依法官开始了他的工作,三个月后向我提交了第一份工
      作报告并提出了他的想法。他清楚地向我说明仲裁法庭的裁决不可以是强制性质的,
      因为国际奥委会既不是一个国家也不是一个有强制执行权的国际组织。姆巴依法官
      非常清楚这个未来法庭的职责仅限于仲裁。在进行下一步工作之前,我求他先向整
      个奥林匹克大家庭解释这项方案,同时我还要求姆巴依法官在所有的国家奥委会会
      议上及国际体联的会议上,向大家说明未来的体育仲裁法庭是什么性质的机构,而
      且每次都要着重解释该法庭的裁决职能,但其执行不是强制性的,并且不干预技术
      问题。这一做法消除了各国际体联的顾虑,而且对各国奥委会也起到了同样的作用。
      姆巴依法官向我解释:这个仲裁法庭主要解决奥林匹克大家庭内部可能出现的分歧
      及问题。
      
      
      
          这样就不用求助于普通法庭,虽然这类法庭拥有有能力与学识超群的法官,但
      诉讼程序过于繁冗复杂而又费用昂贵,加上他们并不了解体育界,因而他们做出的
      裁决往往被上诉。他不放过任何机会宣讲这种观点。1982年,在罗马会议上成立了
      一个工作小组,吸收了许多著名的法官,如:麦卡拉德,马克·何德勒及里查·庞
      德。一年后,在新德里,体育仲裁法庭成立了。我想重复一次,体育仲裁法庭是由
      国际奥委会出资管理并为奥林匹克大家庭服务的。体育仲裁法庭的任务是:“帮助
      解决在体育工作进行中或任何跟体育有关的事务中出现的内部争议。”从开始起,
      它即由60名成员组成,其中15位由国际奥委会指定,15位由国际体联指定,15位由
      各国奥委会选出,15位由主席指定。
      
          由奥林匹克大家庭内各个组织指定的独立法官组成的体育仲裁法庭能够保证其
      自主性。头几年的日子并不好过,各种体育组织并不怎么使用体育仲裁法庭为其提
      供的服务,但通过第一任主席大法官姆巴依及秘书长麦·斯瓦的努力,各国奥委会
      及国际体育联盟所属的协会终于渐渐接受体育仲裁法庭并将有争议的问题提交到这
      个新的法律机构。1993年春天,体育仲裁法庭所做的一项裁决其中的一方上诉到瑞
      士联邦法庭。瑞士法庭最终确认体育仲裁法庭有独立而公正地裁决的资格,无须再
      诉诸民事法庭。然而,瑞士法庭也同时提出体育仲裁法庭与奥委会的从属关系,并
      建议体育仲裁法庭  应拥有更大独立性。姆巴依法官向我提议应使体育仲裁法庭在
      这方面更加完善。 
      
          1993年9 月,在奥林匹克博物馆举行的“国际法律与体育会”上,出席会议的
      著名法学专家们提出建立一个新的机构:由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取代奥委会对体育
      仲裁法庭实行财政行政管理及监督。这样,体育仲裁法庭的独立性便得到了加强,
      在这次大会上还制定了一部体育仲裁法典。1994年在利勒哈默尔大会上国际体育仲
      裁理事会一致通过了体育仲裁法典。1994年后,人们对体育仲裁法庭的信任在不断
      增加。1986年,体育仲裁法庭只审理了两宗案件,而1998年达到50宗。时至今日已
      达到三百多宗。从1996年起,凡是举行奥运会的地方,无一例外地要求体育仲裁法
      庭伴随,让大家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亚特兰大奥运会上,那是第一次有说服力的经验。
      上述数据不仅说明了大家对体育仲裁法庭的信任在不断增加,也说明了我们那次对
      组织结构的改革是有道理的。近几年里我们更是不断向前迈进,我建议姆巴依法官
      建立一级调解机构,即当事双方或一方不希望通过体育仲裁法庭的严厉裁决方式时,
      由该机构来完善我们的服务。这项新服务已被接受并获得了我所期望的成绩。总之,
      这是一个解决我们体育界问题的机构,其中的法官不仅有着深厚的法律知识且对体
      育界深入了解,这一点在体育仲裁法庭建立之前是很难实现的。在本人任期内取得
      如此成就,我感到非常自豪,也希望借此机会表达我对凯巴·姆巴依法官的感谢,
      没有他,这项成就又从何谈起。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下一章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