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伊斯兰恐怖主义的持续成长(3)
      
          大规模杀伤武器的扩散
      
          如果世界上最危险的恐怖分子获取了世界上最危险的武器,在美国发动另外一
      场灾难性袭击的巨大危险就非常现实。正如我们在第二章所指出的,“基地”组织
      至少在10年之前就企图获取或者制造核武器。在第四章,我们提到,在1998年,有
      报告称,本·拉丹的同伙认为他蓄意实施一场“广岛事件”性质的恐怖袭击。对此,
      官员们心怀焦虑地进行讨论。
      
          本·拉丹的野心仍在继续。中央情报局局长特尼特在其向国会提交的关于2004
      年2 月世界范围内的威胁的评估报告中的公共部分指出,本·拉丹把获取大规模杀
      伤武器看做是一种“宗教义务”。他警告说,“基地”组织“仍在继续追求获取核
      作战能力的战略性目标”。他补充说:“有24个以上的其他恐怖集团在努力获取化
      学、生物、放射性物质和核材料。”
      
          一个核炸弹使用相对较少量的核物质就能制造出来。一位训练有素的核工程师
      使用一些高度浓缩的铀或者钚(一粒葡萄或者一个橘子那样大小),与商业上可以
      获取的其他材料一起,就能做成一个核装置,将其装配在一辆货车里,比如像伦姆
      兹·约塞夫1993年停在世贸中心停车场里那样的货车,这样的炸弹有可能将曼哈顿
      南部夷为平地。
      
          因此,我们已经讨论的打击伊斯兰恐怖主义的联合政策,同时还应当与防止和
      打击大规模杀伤武器的扩散这一意义重大的努力结合起来。在此,我们提一些建议。
      
          加强反对扩散的力度。尽管一般认为阻断利比亚的非法核计划的努力是很成功
      的,但是巴基斯坦的非法交易以及该国科学家卡迪尔·汗的核材料走私网络表明,
      核武器的蔓延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处理伊朗核计划问题的努力仍在继续。因此,
      美国应与国际社会一道制定一些法律,设定一种具有普遍管辖意味的国际法律制度,
      从而使得世界上的任何国家,即使走私者的犯罪行为没有在这些国家暴露,也能缉
      拿、关押和起诉他们。
      
          扩大对防扩散安全倡议的参与。2003年5 月,布什政府公布了防扩散安全倡议
      :结成一种自愿伙伴关系的国家根据自己的能力,利用军事、经济和外交的手段,
      制止贩运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与导弹相关的技术。
      
          如果防扩散安全倡议利用北约盟军的情报和规划资源,那么它就可以更为有效。
      而且,防扩散安全倡议应该对非北约的国家开放。对于俄罗斯和中国,应鼓励其参
      加。
      
          支持减少威胁合作项目。关于武器的安全,外国的专家对美国政府的承诺与所
      采取的措施深感忧虑,因为高度危险的材料依然散落在俄罗斯和前苏联其他国家。
      在这一领域,美国政府的主要手段是减少威胁合作计划(通常被称做“纳恩—卢格
      计划”,以1991年提倡这项立法的两位议员的名字来命名)。现在,这一计划需要
      进行扩展、改进和资源投入。最近,美国政府已强化了其支持这项计划的国际责任,
      然而,我们认为,如果俄罗斯和其他国家能做其分内之事,那么,美国就应承担所
      有能承担的责任。要是这些武器流落到那些急切希望获取它们的恐怖分子手中,那
      么,美国政府就应在这种投资的价值与其可能面临的灾难性的成本之间作出权衡。
      
          建议:我们的报告表明,至少在十年之前,“基地”组织就企图获取或者制造
      大规模杀伤武器。毫无疑问,美国可能是首要的目标。通过加强反对扩散的力度、
      扩大对防扩散安全倡议的参与和支持减少威胁合作项目,就能使阻止这些武器扩散
      的努力取得最大化的效果。
      
          瞄准恐怖分子的资金
      
          一般民众把打击对恐怖分子的资助行为看做“使恐怖分子缺乏资金”的一种方
      式,最初,美国也是这样做的。“9 ·11”事件以后,美国采取积极的行动,圈定
      恐怖分子的资助者并冻结他们在美国的资金或者通过联合国的决议冻结他们在外国
      的资金。这些行动似乎成效不大,因为当遇到法律的挑战时,美国和联合国通常不
      得不解封这些财产。
      
      
      
          后来才明白,难处在于,即使情报部门通过相识的人或者通讯手段,将某人与
      恐怖集团“联系”起来,但是要追踪这笔金钱是从这个人转到了恐怖集团,或者在
      其他方面表明他们之间具有同谋关系,十分困难。在没有解密的情况下,要进行这
      方面的查证更为艰难。
      
          这些早期所犯的错误使得其他国家不愿意冻结他人的财产,或者仅仅以美国的
      行动为基础而采取行动。多边的冻结财产机制的运作尚待时日,这些机制可以消除
      意外的成分,因而在实质上可确保小笔资金实际上已被冻结。世界范围内的财产冻
      结尚未充分地开展,而且通常在数周之内,采用简单的方法,就能轻而易举地规避
      财产冻结。
      
          但是,试图切断恐怖分子的资金来源其实与竭泽而渔相类似。数月前早些时候,
      美国政府因为对“基地”组织如何募集、转移和支出资金有了更多的了解,而设计
      出了一种全新的策略。
      
          建议:对恐怖分子的资金进行强有力的追踪,在美国打击恐怖主义的行动中,
      必须居于最显要的核心地位。美国政府已经认识到,掌握关于恐怖分子资金的信息
      有助于我们理解他们的网络,从而可以将他们揪出来,并瓦解其行动。情报和执法
      部门已经瞄准了少数募集资金的协调人,“基地”组织依靠他们募集和转移资金,
      他们在该组织的收入流中居于核心地位。这些努力已经奏效。少数重要的协调人死
      亡或者被抓获,使得“基地”组织可以获得的资金数量减少,并且对于“基地”组
      织而言,增加了募集和转移资金的成本和难度。另外,追缴的资金对于情报部门来
      说也是一笔意外的收入,有了它,可以继续循环进行瓦解。
      
          美国金融部门以及一些国际性的金融机构一般都为执法和情报部门提供了非凡
      的合作,尤其是在提供信息以快速开展调查方面更是如此。美国的金融体系所存在
      的明显的“软肋”已经得到了矫正。美国在说服其他国家采用一些金融规则方面不
      太成功,这些规则容许对各种金融交易予以追查。
      
          公示资助恐怖分子的个人和组织仍然是反恐战争的组成部分,但却不是主要的
      手段。对资助者予以公示其实是一种外交形式,因为各国政府团结起来,就可以把
      被点名的个人和集团当做恐怖分子,他们因而也不会再公开募集资金。尽管对海湾
      地区的慈善团体的海外分支加以控制仍然颇具挑战性,但有些慈善团体已被确认为
      可能向恐怖分子提供资助,因而其接受的捐赠在减少,并且他们的活动受到严密的
      监视。还有些慈善团体已不再干资助恐怖分子的勾当。2003年5 月利雅得恐怖袭击
      后,沙特阿拉伯对恐怖分子进行了打击,这显然减少(也许急剧降低)了“基地”
      组织可以获得的资金,不过要知道这种缩减是否能持续,尚为时过早。
      
          尽管在切断恐怖分子的资金来源方面显然已取得了进展,但是恐怖分子在转移
      资金方面已表现出很强的创造性。如果“基地”组织变成一些规模较小的、分散的
      恐怖集团,那么政府所认为的恐怖分子需要一个金融支持的网络这一前提可能会过
      时。而且,一些恐怖分子的行动并不需要依赖外部资金的支持,他们要么通过合法
      的职业,要么通过下游的犯罪活动,就有可能自给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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