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意象论

作者:任灵华




  荣格的“原型意象”说虽然不是专门讨论艺术审美问题,但与艺术审美息息相关。可以说,审美意象很自然地被荣格包容在“原型意象”的理论框架之中,并作为论证原型意象的存在价值的重要材料。荣格用来论证“原型意象”说的材料主要来自宗教和艺术。他认为,世界各民族原始宗教与原始神话之间在形象、题材、表现方式上所具有的某种不谋而合的相通性,证明原型意象的存在:“地球上彼此相距最远的地区的最原始的宗教就是建立在这个意象之上”。艺术有着类似的情况,荣格将艺术分为“心理型”与“幻觉型”两种。“心理型”艺术的素材来自人的表层心理的意识生活与情感生活,较为普通而浅薄;而真正伟大的艺术则属于“幻觉型”艺术,它来自心理深层的“原始体验”。荣格说,伟大的艺术的奥秘就在于“从无意识中复活原始意象”,从而使我们有可能寻到一条返回生命的最深泉源的途径。在《心理学与文学》一文中,荣格以但丁的《神曲》和歌德的《浮士德》为例,认为这些伟大作品所塑造的主人公形象源于深深植根在人类内心深处的某种原始意象:“一种‘原始意象’—— 一位全人类的医师或教师的形象。这种圣贤或救世主的基型意象在人类文化萌芽初期就已潜伏在人类的潜意识里,它只有当时局动荡不安,或社会犯有严重之错误时才会被惊醒过来。”
  荣格的“原型意象”理论虽然具有明显的先验性与猜测性(集体无意识构成原型意象这个基本论点本身就是尚待证实的猜测),但荣格将意象放到比前人广阔得多的历史发展的客观背景中研究,并且用独创的“心理积淀”假说着重阐明了原型意象产生的原因以及感性与理性、意识与无意识之间的心理转化机制。这无疑是富有独创性和启发性的理论尝试,对西方现代文艺创作和文艺批评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中西美学的意象理论经历了不同的演变道路。中国古典美学的意象理论同道、佛、儒哲学思想紧密结合,与中国艺术的抒情写意传统和独特的艺术媒介材料密切相关。它所强调的是审美意象内部的情与理、趣与意、虚与实的统一,并由“意象”说自然而然地发展为“意境”说,主张“象外之象”、“味外之味”、“韵外之致”更高层次的审美意象空间的开拓。而西方美学的意象理论随康德关于审美主体性的阐发而兴起,与现代审美心理学同步发展,所强调的是审美意象的主体性、超越性和非理性方面。虽然20世纪初美国诗人庞德受中国古典诗词的启迪,曾发起意象主义诗歌运动,提出审美意象是“一种在一刹那间表现出来的理性和感情的集合体”,但是庞德并没有从理论上充分阐明他的审美意象是情与理的统一的观点,而且,当庞德后期由“意象派”转向“漩涡派”时则摒弃了先前的情理统一的说法,又提出意象并非一个思想,而是一个漩涡,一个发光的情结。
  然而,西方现代意象理论确实存在一个由片面强调下意识的非理性因素向日益重视感性与理性融合的演变过程。从克罗齐的非理性的直觉主义意象说到荣格的“原型意象”说,非理性的色彩显然逐渐减弱,而理性的色彩明显有所加强。于是在主张情与理的统一方面,中国古典美学的意象理论和西方现代美学的意象理论似乎形成某种回环曲折的历史交叉。但中国古代意象理论直观式的感悟和描述多于逻辑的演绎和论证,而西方现代意象理论建立在审美经验细微的心理分析的基础上,具有更加严密的概念体系和更加多样的表现形态,体现着现代社会的审美趣味与艺术追求。
  我们还可以用中国的“兴象”论与西方的“象征”说加以比较。“兴”是中国审美范畴中最令人头痛的问题之一, 它的涵义主要是在其与“比”的关联中显示出来的。但我们仍然可以理出它们之间的基本差异。刘勰在《文心雕龙·比兴》篇中对这两者有较为明晰的分辨,“比显而兴隐哉?故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 附理故比例以生。”在刘勰看来,“比象”是人先有某种“理”, 然后找一个物象作例子(附理),来说明此理(切类指事)。“拟于心”而“譬于事”。从物象到比象不是一个自然发生的过程, 而是人为的类比说理过程, 故“比象”显而不隐。相比而言,“兴象”(兴体)是自然物象先行引发情感(起情),然后使人依循那隐于自然神理的物象来抒发感情, 从物象和兴象来完成自然兴发,神与物游,情与景交的融合过程。刘勰的这种重“兴”轻“比”的审美意象观几乎是一以贯之的。西方审美意象范畴中的“象征”概念也是在与“寓言”的对举中确立其涵义的, 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将“象征”和“兴象”、“寓言”和“比象”并列起来。歌德在谈到这两者的区别时说, 象征是在个别中发现一般, 在此, 一般天然地寓于个别之中, 不能将之从个别中抽离出来, 个别天然地显现一般; 寓言则是为一般寻找个别, 在此, 个别是外在于一般的, 是说明一般的偶然例证, 这二者是可分可合的。他认为他自己是一个自然的象征主义者, 从个别到一般, 而席勒则是一个理性的寓言主义者, 是从一般到个别。柯勒律治则认为, 观念是人为抽象的, 寓言就是将人为的观念添加到自然事物身上, “把抽象观念翻译成图画语言”和“空洞的反响, 幻想人为地把这些反响同物质的幻象相联系”。因此, 观念和自然事物在寓言中的结合纯然是人为之事。并且由于观念的抽象单一性, 使寓言的寓意简单透明。而“理念是天然而意味无穷的,它既天然地寓于万物之中,又先天地寓于人心之中,象征是理念在事物中的显现。诗人在创作中以心中之理念应和万物之理念。然后以理念为种子,以使外在的内化,使内在的外化,使自然变成思想,使思想变成自然”。从而使文学达到象征的审美层面。
  综上所述, 无论是中国的“象外之意”说还是西方的“情感形式”说;是中国的“兴象”论还是西方的“象征”论,其理论基础和前提都是一样的,那就是相信情与景、意与象之间的天然合一性。
  (责任编辑:古卫红)
  
  作者简介:任灵华,河南许昌职业技术学院人文艺术教育系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传统文化和意象理论的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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