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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文本研究三题

作者:董希文




  关键词:文学文本 文本理论 文本分析 文本解读
  摘要:“文本”是一个与语言论转向密切相关的文学理论范畴,其核心内涵为文学作品是一个语言“织体”,其意义处于不断编织过程之中。“文本理论”有早、后期之分,早期强调文本分析的客观性、科学性;后期则更关心文本意义的多样性和生成性。“文本分析”作为文学批评的重要手段之一,应立足文本客观性展开,依次从文本语言、结构、互文性、泛文性层层深入剖析。了解文学文本理论,对于正确开展文本批评和文本解读乃至文学赏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本”范畴是上个世纪文学批评领域运用最多,也是最流行和时髦的一个术语,但理论界对其内涵的界定却迥然有别,见仁见智。同时,在运用这一范畴进行文本分析过程中,并没有做到真正以“文”为本,立足文本客观性存在展开剖析。因此,厘清“文本”“文本理论”“文本分析”的内涵,对于正确开展文本批评和文本解读乃至文学赏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文学文本探源
  
  “文本”(text)是一个内涵颇为复杂的文学理论范畴。该范畴虽早已被提出,但其内涵得到深入挖掘和充分发展却是二十世纪以后的事情,特别是在语言学转向背景下,“文本”范畴更是得到广泛关注,被征引为诸多学派的核心概念。但其内涵在不同的理论体系中有不同的解释,并且随着时代的推移,其内涵也在发生着悄然改变。从词源学上看,“它的词根texere表示编织的东西,如在纺织品(textile)一词中;还表示制造的东西,如在‘建筑师’(architect)一类的词中”(霍兰德)。但在一般意义上认为“文本就是由书写而固定下来的语言”(利科)。这可以说是西方文论中较早对文学文本做出的明确界定,但其内涵过于宽泛。从语言学角度看,杜克罗和托多洛夫主编的《语言科学百科辞典》的解释是:“文本的概念与句子(或分句,单位语符列等)的概念不属于同一层次;因此,文本应与几个句子组成的印刷排版单位的段落相区别。文本可以是一个句子也可以是整本书,它的定义在于它的自足与封闭;它构成一种与语言学不同但有联系的体系”,“一个文本的语义与话语范畴所提出的问题,应在文本各自的上下文中进行研究”。托多洛夫自己的解释是:“文本既可相当于一个句子,又可相当于整个一本书;它是按照自主性和封闭性规定的……它构成了一个系统,这个系统不应等同于语言系统但又必与其相关。”语言学角度解释明确指出了文本与普通语言篇章的区别,它是一个封闭而自足的体系,对其内容的分析只需在其内部联系上下文展开,不需外部因素的侵入。“从符号学角度看,文本表示以一种符码或一套符码通过某种媒介从发话人传递到接受者那里的一套记号。这样一套记号的接受者把它们作为一个文本来理会,并根据这种或这套可以获得合适的代码着手解释它们。”显然,这一观点认为文本是一种传情达意的手段与工具,在语言形式的背后包含着可供解释与理解的信息。文本不仅仅是语言形式问题,释义过程也应是文本理论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后结构主义者克里斯特娃则主张:“我们将文本定义如下:一个超越语言的工具,它通过使用一种通讯性的言辞来重新分配语言的秩序,目的在于直接地传递信息,这些言辞是与那些先于其而存在的和与其并存的言辞相互联系的。”这也就意味着“文本”虽然是一个意义阐释与重新生产问题,但它始终与语言不能摆脱干系,这一释义甚至包含着文本与文本之间的互文关系。而在当代有些批评家那里,文本则超出了语言学界限,既可以用于电影、音乐、绘画等艺术种类,“也可以指一切具有语言——符号性质的构成物,如服装、饮食、仪式乃至于历史等等”。法国现象学符号理论家让-克罗德•高概更是将文本归结为一种表达方式:“说文本分析的时候,应该把文本理解成一个社会中可以找到的任何的一种表达方式。它可以是某些书写的、人们通常称作文本的东西,也可以是广告或某一位宗教人士或政界人物所做的口头讲话,这些都是文本。它可以是诉诸视觉的比如广告画。也就是说,实际上是一个社会使用的旨在介绍自己或使每个人在面对公众的形势下借以认识自己的表达方式。”这样,“文本”的内涵就得到了无限膨胀,文本就是话语表达方式,文本分析与阐释就变成了文化问题。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这样两种事实:一、“文本”一词虽早已出现,但文本观念的形成却是二十世纪以来的事情,并随着语言学理论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二、“文本”概念人言言殊。新批评理论将其视为语言表层结构,文本就是语词符号及其按照一定逻辑秩序不同层次的分级组合。符号理论认为文本是超越语言本身的符号体系,具有表意功能。后结构主义则认为文本具有互文性,文本意义只能产生于与其他文本相互比较中,文本具有生产性。而当代批评家更是将其内涵无限扩大,认为生活中具有表意功能的语言符号以及类语言符号都是文本,即文本就是一种话语表达方式,是一种话语实践活动。“文本”观念的]变与西方二十世纪文学批评由文学研究到文化研究的转向是大致一致的。
  国内学者对文本内涵也有不同的认识。“text”一词最早引起国人重视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一般将其直译为“本文”——指作品存在形态本身,也有人译为“文本”。后来,国内学者在该词的译介方面达成共识,将其一律翻译为“文本”,以与“作品”概念相区别。王一川先生的解释是:“文本,顾名思义,就是指‘本来’或‘原本’意义上的、仿佛未经过任何人阐释的对象,它的意义总是有待于阐释的、向读者开放的。”以此为据,王先生认为文本必然具有具体可感的形式,其释义方式必然与语言学解读模式相关,对其意义的理解必须联系不同语境展开,其意义不可能是唯一的。冯寿农先生将其解释为:“‘文本’顾名思义就是以文为本,与‘人本’相对而言。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新小说派和荒诞派戏剧取消主要人物,取消心理描写,取消主要情节,六十年代结构主义批评宣称‘作者死了’,文学的确不再是‘人学’了,不再‘以人为本’了,文学真正回到了它的本体,它的本真——‘以文为本’了,文学批评转向内部,就是转向文本,回归本体,其实,人的存在本身也不过是文本的一种形式。”冯先生的用意显而易见,“文本”即为以文为本,以此区别于先前的以人为本,这体现了西方人对文学的一种新的认识。而黄鸣奋先生则认为:“在词源学的意义上,‘文本’(text)一词来自意为‘编织’(weaving)的另一个词。”在此基础上,黄先生对其含义做了进一步分析:“如果我们将‘文’理解为某种信息、将‘本’理解为某种载体的话,那么,‘文本’作为一个范畴是多意的,因为信息的范围可大可小,载体的类型多种多样。”如果以信息编码技术为评判依据,我们可将文本区分为三种类型:体语文本、物语文本、口语文本。在黄先生看来,“文本”就是运用一定媒介编织而成的“织体”,“文学文本”就是以语言文字为媒介创造出的语言织体,通常所说的“文本”主要是指“文学文本”。以上三位先生的分析代表了目前国内学者对“文本”范畴的认识,毫无疑问,他们的理解存在着较大差异。这种状况,一方面说明了“文本”概念是一个运用广泛的范畴,正因为如此,其内涵才会无限膨胀,造成人云亦云或不知所云的弊端。另一方面也意味着要想对“文本”问题深入研究,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梳理、厘定其涵义。
  综合国内外学者的论述,在我看来,概括地说,文本内涵应包含以下几个要点:一、文本是一个现当代文论概念,对其解释必受语言学模式影响,新的语言学理论的出现会改变人对文本内涵的理解;二、文本作为一种客观物质存在“织体”,具有“词语”的类似存在方式。从结构上看,词语具有能指、所指之别,文本也包含类似的二重组合,“能指”是其语音、句法、结构,“所指”是其隐而不露的意指思想;三、文本意指思想不是自明的,其意义生成方式多种多样,意义效果因方法、立场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我们就是在这一较为宽泛的意义上使用该范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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