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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尘嚣的生命之歌

作者:张海霞




  英国十八世纪中叶,以理性为纲的新古典主义文学运动逐渐衰落,取而代之的是具有浪漫主义精神的“感伤主义”文学思潮。文学把目光从关注人和社会的命运转向思索生与死的意义,从探讨人性及认知等哲学问题转向对大自然的体味和赞叹。托马斯•格雷是这一时期的代表诗人,他的《墓园挽歌》被批评家誉为十八世纪乃至英国历来诗歌中最上乘的作品。这首诗之所以有着这样独特的地位是因为:“第一,它凝聚了一个时期中的某种社会情绪;其次,它用比较完美的形式表达了这种情绪,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如何革新旧传统的问题,具有较高的艺术成就。”①
  《墓园挽歌》动笔于一七四二年,诗人花了八年时间苦心孤诣地修改,一七五零年发表后声誉鹊起,文人们竞相模仿,形成了所谓的“墓园诗派”。此诗最初的写作动机是哀悼诗人在伊顿公学读书时的好友理查德•韦斯特,但纵观全诗,其内容明显超越了对某个具体人物的哀思。全诗通过对乡村一处寂静的墓地的描写,表达了诗人对乡土的感情,对默默无闻的农民的爱和同情,同时也流露出对大人物傲慢奢侈生活的谴责。当时英国的工业革命已经开始,诗人感觉到农村宁静淳朴的生活将受到破坏,但无可奈何,只好借诗歌来排遣忧伤。自托马斯•格雷以来,英国文学中的这种怀旧情绪久久挥之不去。格雷之后,有一大批英国作家,哈代、D.H.劳伦斯、T.S.艾略特、约翰•拉斯金和威廉•莫里斯等,表达了这样的眷恋乡村田园生活的旧情,似乎他们心目中“美好的往日”已经随着农耕经济和社会秩序的逝去随风而逝,只留下摆脱不掉的沉痛和忧郁:“怪人家无端走近它秘密的住家,/搅扰它这个悠久而僻静的领土。”同时,在诗中,诗人还思考了很多,有对流逝年华的反思,有对普通生命的歌颂,有对生死的追问。诗人哲理性地指出:不论生前多么荣华富贵,显赫于世,“前头都等待着不可避免的时刻:/光荣的道路无非是引导到坟墓。”死亡对人人都是平等的,这一主题就使诗篇具有了普泛性。
  《墓园挽歌》的情调是浪漫的感伤主义,但艺术形式属古典主义,语言典雅考究,音韵优美和谐,诗行匀称整齐,令人百读不厌。托马斯•格雷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地把“浪漫主义”与“古典主义”完美结合,正应了克罗齐所言:“在第一流作品中,古典的和浪漫的冲突是不存在的;它同时是‘古典的’与‘浪漫的’,因为它是情感的也是意象的,是健旺的情感所化生的庄严的意象。”②在格律诗的王国中,诗人表现出了高度的诗歌灵性,可以任由自由的心灵纵横驰骋。
  这首诗很长,共有三十二个诗节,每诗节由四行五音步抑扬格诗句构成,隔行:韵,节奏舒缓,语调肃穆,哀思缠绵,为英语挽歌树立了四行体(elegiac quatrain)的典范。十九世纪作家斯温伯恩(Swinburne, 1837-1909)就曾评论说,以悼亡诗而论,这首诗在今后的世世代代里将永远无可置疑地独占鳌头③。全诗的结构可以简要概括为:第一至四节描写乡村黄昏的景象,第五至七节叙述逝去农人生前的生活,第九至十一节讽刺达官贵人的功名利禄,第十二至十九节为农民未能显露的才艺和善良的天性辩解,第二十至二十三节描写墓园的凄凉,第二十四至三十一节是诗人想象自己死后别人将会如何描述他,最后第三十至三十二节是诗人预先为自己撰写的墓志铭。
  诗人一开始用简单的几句话就神奇地把读者带进农村黄昏的景象中:
  
  晚钟响起来一阵阵给白昼报丧,
  牛群在草原上迂回,吼声起落,
  耕地人累了,回家走,脚步踉跄,
  把整个世界留给了黄昏与我。
  
  苍茫的景色逐渐从[前消退,
  一片肃穆的寂静盖遍了尘寰,
  只听见嗡嗡的甲虫转圈子纷飞,
  昏沉的铃声催眠着远处的羊栏。
  
  只听见常春藤披裹的塔顶底下
  一只阴郁的柢枭向月亮诉苦,
  怪人家无端走进它秘密的住家,
  搅扰它这个悠久而僻静的领土。
  (卞之琳译,以下同)
  
  平静的乡村,爬满常春藤的塔寺,还有郁郁寡欢的猫头鹰;天将黑,四周萧瑟苍凉,月亮慢慢升起,牧人赶着牛群、羊群蜿蜒入村,农人劳作一天后迈着疲乏的步履归家,这些景象犹如风景画一般栩栩如生地、层层呈现在我们面前。第一节最后一行尤其不同凡响,其意境和气势颇与中国古典诗词“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异曲同工。除了视觉上的感受,这三节诗还勾勒出宁静乡村傍晚的交汇声响:晚钟深沉有力地在暮霭中回荡,牛群引颈长哞,似在呼唤伙伴,静止的空气中甲虫嗡嗡纷飞,远处还传来丁零零的羊铃声,真正是一首多音部田园交响曲。在这里,诗人用沉静哀婉的语调借景抒情,托物言志,或者是直接对自然对象进行描写,或者是通过对比,来反映诗人特定的心理感受。大自然成了展示人物情绪变化的背景。这是王国维所谓的“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
  诗歌首行“晚钟响起来一阵阵给白昼报丧”用了一个“死亡”比喻,把夜的降临比作白天的死亡,从而为下文做了铺垫和渲染。诗人在暮霭中步入乡村墓园,墓园里生长着许多杉树,肃穆幽静。漫步荒冢之间,诗人哀悼那些死去的农人,那些“小村里粗鄙的父老”,感叹他们再也不能享受生前那简朴无华、但充满温情的生活:
  
  在他们,熊熊的炉火不再会燃烧,
  忙碌的管家妇不再会赶她的夜活;
  孩子们不再会“牙牙”的报父亲来到,
  为一个亲吻爬到他膝上去争夺。
  
  诗中这些感性的意象使读者产生共鸣,与诗人一起为已亡人唏嘘不已。这些村民的人生简陋短促,终生默默无闻,但诗人警告那些雄心勃勃和有权有势的人不要嘲讽和鄙视他们:“光荣的道路无非是引导到坟墓”;这些乡野村夫的坟上没有纪念堂,没有悠长的廊道、雕花的拱顶,没有赞美歌、半身像和记载他们生平事略的石碑,但拥有这些“难道能恢复断气,促使还魂?”诗中用首字母大写的、抽象概念的“Ambition”和“Grandeur”表示上层阶级,暗示诗人有意识保持与其成员之间的距离。世上的名利不过是过[云烟,转瞬即逝。草木苦短,何来高低荣辱?如莎士比亚在《麦克白》中表达的思想:“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这些农人并不是天生愚笨或无能,他们中有不亚于弥尔顿的诗才,也有强过克伦威尔的领袖人才,但贫穷的生活条件使得“知识从不曾对他们展开,/它世代积累而琳琅满目的书卷”,从而“压制了他们高贵的襟怀,/冻结了他们从灵府涌出的流泉”,他们的才智还没有机会发挥出来就伴随他们进入坟墓,永远被埋葬:
  
  世界上多少晶莹皎洁的珠宝
  埋在幽暗而深不可测的海底;
  世界上多少花吐艳而无人知晓,
  把芳香白白地散发给荒凉的空气。
  
  这几句话很容易使人想起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著名的诗人和评论家)对诗人本人的评价。托马斯•格雷一生只写了十几首诗,马修•阿诺德说这是因为“当时的伪古典精神就像刺骨的北风束缚了他的创造力,压抑了他的灵感,使他不能够呐喊”。诗人在诗中也在书写自己的人生。
  一方面,这些村民的命运不许他们“发挥德行”,但同时诗人认为没有知识也会“不许罪过有所放纵”。西方人对知识的感觉是很复杂的,他们不是把掌握知识看成绝对的好事。培根说过“知识就是力量”(Knowledge itself is power)。不过,我们译为“力量”的power还指握有权力(其实培根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还隐含着是否滥用权力的意义。基督教文化对知识的态度更是矛盾,夏娃在蛇形的撒旦的诱惑下偷吃禁果,导致人类失去乐园,受到死亡的折磨的神话,甚至透露出知识与罪恶、魔鬼的必然联系。十六世纪末马洛写的浮士德与魔鬼立约,前者为求知将灵魂出卖给后者二十四年。据此,诗人称赞这些默默无闻的人们不受诱惑,诚实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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