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超越现代主义
作者:任爱军
二
《押沙龙,押沙龙!》在叙事手法上也表现出对现代主义的超越。R.H.麦金尼认为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争论的根本问题是“一与多的关系问题”{17}。“现代主义者对真理的追求暗示着真理的唯一性,尽管同时违背了多元化现实的存在,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五彩缤纷的被建构的现实。”{18}而小说则超越了这种“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代之以林达·哈钦所谓的“亦此亦彼”即多中心、多元化的后现代逻辑{19}。萨德本家族史不是由一个公认的权威提供的,而是由四个叙述人物根据该家族的残篇断简、从各自的角度编纂而成。他们每个人都试图消解别人的叙述权威,以确立自己的叙述权威。每个人又都建构了一种反映自己的需要和欲望的不同的说法。罗沙小姐把萨德本“恶魔化”的倾向、康普生先生把萨德本和旧南方浪漫化的倾向、昆丁和施里夫对萨德本父子和子女之间的关系的痴迷等等,莫不如此。然而,文本并没有试图对这些不同说法进行综合和统一,也没有试图解决它们之间的矛盾,而是一并容纳,使文本呈现出一种多元、开放式格局,具有“临时性和不确定性”(以及对意义的故意和公开的建构)等后现代主义小说特征{20}。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中也采用过多角度叙事手法,但他同时都运用了某种使之统一的手法。在《喧哗与骚动》中,他虽然让康普生三兄弟各自把故事讲了一遍,但还是在第四部分中,用第三人称“全能视角”把故事又讲了一遍,以求统一。在《我弥留之际》 中,他让十五个人物进行了五十九次独白,但并不是把同一个故事交代五十九遍,而是每次叙述故事的一个部分或一个方面,从而使小说统一在一个线性结构上。而在《押沙龙,押沙龙!》中,福克纳则抵制和超越了这种追求统一性和整体性的现代主义冲动。
认识论的观点是二十世纪现代主义的一个总体倾向,后现代主义者采用的则是本体论的创作观念。《押沙龙,押沙龙!》中就出现了从认识论优势到本体论优势的转变。这个转变以小说的第八章为界。在第八章之前,叙述人物通过掂量证据和作出推断的认识论过程,试图解开邦的身世及其被杀之谜,而到了第八章,所有的证据业已告罄,叙述人物便开始靠想象进行虚构,以建构故事的意义。例如,施里夫创造了邦的母亲和她的律师这两个人物;凭空推翻康普生先生的说法,认定是邦在内战中救了负伤的亨利,而不是相反。总之,此刻小说使读者离开了“我们究竟怎么了解过去的”这种现代主义的强迫性质问,转而开始关注正在创造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押沙龙,押沙龙!》可视为一个介于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之间的文本。
此外,《押沙龙,押沙龙!》还具有后现代元小说的特征。简言之,元小说是“有关小说的小说:是关注小说虚构成分及其创作过程的小说”{21}。其主要特征是通过自我反射揭示作品的虚构性。正如前面提到的美国文学!集的编者诺顿所指出的,《押沙龙,押沙龙!》有两个层面,即叙述人物的叙述构成的叙事层面和作为全知叙述者的作者的话语构成的自我反射层面。自我反射层面对叙述层面虚构性的揭露在第八章中表现得尤其突出。在昆丁和施里夫凭想象填补萨德本家族史中的阙如的过程中,全知叙述者不时介入文本,提醒读者昆丁和施里夫叙述的虚构性,如“他们两人,在他们之间,从早年间故事和流传的陈谷子烂芝麻里创造出了人物,这些人说不定在任何地方都未存在过”。显而易见,自我反射层面消解了昆丁和施里夫话语的权威,从而否定了终极意义的可能性,暗示读者可以像施里夫要求的那样(“你等等,现在该让咱唱上一段了”),接过文本,按自己的意图进行阅读和重写,进行意义的建构。
综上所述,《押沙龙,押沙龙!》具有后现代主义所强调的非中心化、不确定性、多元性等特征。这部被许多评论家誉为福克纳最优秀的作品以其对现代主义的超越验证了作者的修正能力。从某种意义上说,《押沙龙,押沙龙!》是福克纳小说创作中的一道分水岭,不仅有别于他以前的作品,而且预示着他创作的新方向。小说中昆丁使用了一个石子落入一个池塘产生的波纹朝另一个相连的池塘扩散的比喻。这些波纹也可以视作福克纳的文本从现代主义朝后现代主义的运动。
(责任编辑:水涓)
作者简介:任爱军,英语语言文学硕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外语系副教授,主要从事美国小说的教学和研究。
①②Philip M. Weinstein, ed.,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William Faulkner,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 p. 201, p. 31.
③ Nina Baym, ed., The Norton Anthology of American Literature, New York and London: W.W. Norton & Company, 1985, p. 1492.
④ Richard C. Moreland, Faulkner and Modernism, Madison: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90,pp. 5-7.
⑤ J.M.布洛克曼:《结构主义》,李幼燕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4页。
⑥{19}{20} 1920Linda Hutcheon, A Poetics of Postmod-ernism: History, Theory, Fiction, New York: Rout-ledge, 1988, p. 159,p. 49, p. 117.
⑦⑧⑨{10}{11}{14}{15} 拉康:《拉康!集》,褚孝泉译,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75页,第95-96页,第90页,第413页, 第90页,第187-188页,第181页。
{12} 参见王一兵:《不可能的存在之真:拉康哲学映像》,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
{13} 威廉•福克纳:《:沙龙,:沙龙!》,李文俊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230页。本文作品引文部分均出自此书,不再另加注释。
{16} Cleanth Brooks, William Faulkner: the Yoknapatawpha County, 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90, pp. 298-300.
{17} 转引自王治河:《后现代哲学思潮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0页。
{18} 约瑟夫•纳托利:《后现代性导论》,杨逍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69页。
{21} 戴维•洛奇:《小说的艺术》,北京:作家出版社,1998年版,第2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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