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只缘儿女情长

作者:胡艳玲




  摘要:明清时期愈演愈烈的妒风,威胁到了男权社会里男性的绝对权威,引起男性文人集体性的困惑与焦虑、规训与维护。艾衲居士也将目光投向了这一社会现象。本着劝善惩恶、补救于世的动机,借着“莽将二十一史掀翻”的“莽劲”,艾衲居士将历史传说重新敷演,将人们耳熟能详的介之推被焚绵山的历史故事信手拈出,敷演成文。借助于此种文学样式,向我们展示了妒妇人格生成发展的过程,并指出沉溺于情爱会导致家庭失范,给男性、家庭及社会造成一种潜在威胁。
  关键词:妒风 威胁 艾衲居士 生成 失范
  
  传统儒家伦理道德确立后,夫妻之间就牢固地树立了“夫者,妇之天也”(《礼记》)的界碑。在儒家家庭两性观念上,男性理所当然地居于主导地位。《易彖·家人》中曰:“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其所谓的“正”指的是“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并以“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易经·系辞》)来佐证男尊女卑的自然合理性。为了将女性牢牢控制在股掌中,男性社会要求女性有三从之德:幼从父兄,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此外还要求妇女加强“德、言、工、貌”;并且又开列出“七出”的清规戒律。然而明清时期,在商品经济大潮强有力的冲击下,人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不再以言利、言欲为耻,性爱成为明末清初的一种社会风气。而商品经济的繁荣,使得女性有机会参与到经济运作中,经济地位渐渐提高。同时,心学的风兴又打破了程朱理学的桎梏,启迪了人们的心灵,让女性发现了自我的存在及价值。女性开始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自我意识有所增强。因之,悍妒也成为一时之世风。妒妇们不仅要插手家政,而且还把自己的丈夫管得死死的,动不动就詈骂责打。丈夫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一落千丈。这就威胁到了男权社会里男性的绝对权威,从而引起男性文人集体性的困惑与焦虑、规训与维护。艾衲居士也是其中的一位。
  其实“妒”这一人类通病,早在明清之前的文学作品中已是屡见不鲜。最早见于史书的是《左传》。在“襄公二十一年”里有“叔向之母妒,叔虎之母美而不使见”的记载。南朝宋明帝下诏编撰的《妒记》中载录有刘安之妻的悍妒之态。大唐名臣房玄龄的夫人也是位奇妒之人,她宁死也不同意丈夫纳妾。宋代陈季常极为惧内,大学士苏东坡做诗调笑,因之,“河东狮吼”成了女性悍妒的代名词。对于女性这一最顽固最厉害的病症,男性一直都没有舍弃“疗妒”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远在神话时代就已有食之不妒的黄鸟(《山海经·北山经》)和食之不妒的异兽“类”(《南山经》)。明清时期,悍妒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后,小说家们塑造了好几位出类拔萃的妒妇形象。蒲松龄笔下的江城骂翁媪、打夫婿,当怀疑丈夫高蕃与婢女有染时,竟“缚生及婢,以绣剪剪腹间肉互补之,释缚令其自束”,令人毛骨悚然(《江城》);《马介甫》中的尹氏不仅凌辱丈夫,“少忤之,辄以鞭挞从事”,还将其夫已有身孕的小妾“褫衣惨掠”、“崩注堕胎”;伏雌教主塑造的都氏也是位呵斥亲朋、打骂丈夫的悍妇(《醋葫芦》);而《醒世姻缘传》的薛素姐简直就是一位酷吏,其虐待丈夫的手段花样翻新:嘴咬、针扎、鞭打、火熏、炮烙、箭射,令人发指。
  面对如此强劲的“妒风”,艾衲居士这位“收燕苓鸡壅于药裹,化嬉笑怒骂为文章。莽将二十一史掀翻,另数芝麻帐目”的高人,以历史故事新编的方式,在其《豆棚闲话》一开篇《介之推火封妒妇》(以下简称《火封妒妇》)中就把这一社会现象及问题提了出来。就他看来,“妒”已然深入人心,所以民众们聚到一起,“男人便说人家内眷,某老娘贤,某大娘妒。大分说贤的少,说妒的多。那女人便说人家丈夫,某官人好,某汉子不好,大分爱丈夫的少,妒丈夫的多。可见妒之一字,男男女女,日日在口里提起,心里转动。”故而,《火封妒妇》一文的入话是以这么一首诗起头,诗曰: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两般犹未毒,最毒妇人心。为了佐证妇人的“厉害”与“狠毒”,一位“老成”之人讲了一个山东地界“妒妇津”的故事。晋代大始年间,一位段氏妇人因忌妒丈夫吟颂艳羡《洛神赋》中美女而投了河。死后如愿成为水神,日日守在津口,凡有美色妇人来渡此津者,都必须改装易貌,“不然就要兴风作浪,行到河水中间,便遭不测之虞了”。这一入话有很强的抛砖引玉功能,紧接着在正文里作者就结构了一则更“厉害”的山西地界“妒妇津”的故事。故事中,艾衲居士以其生花妙笔将介之推被焚绵山这一人所熟知的旧闻推陈翻新,敷演成文,并且借助这种文学样式向我们展示了妒妇人格生成发展的过程,直指家庭失范的危害。
  对于介之推的故事大家都不陌生。相传,介之推跟晋文公逃难,受尽了千辛万苦。晋文公归国复位后,介之推却抽身回家,隐居绵山侍奉母亲。晋文公派出的使者找不到他,只好放火烧山逼他出来。可介之推却宁死不仕,最后竟被烧死在山中。对于这一历史故事及历史人物,艾衲居士做了改编和改塑:介之推逃难时过于匆忙,来不及向新婚不久的恩爱妻子石尤说明,在外十九年又无法通音信,故一回国就立即回家与妻子团聚。不想石氏却以为丈夫有了外遇,因思生妒,于胸中郁积了一块妒块。所以,二人重聚后,石氏不许之推离开她半步。使者入山请介之推出仕,寻而不遇一时性急就用火逼。而介之推也自觉无颜相见,就乘着四下火起之时,在里边也放了一把火,和石氏同赴烈焰,俱成灰烬。
  明清之时价值观念的变化,使男性在认同自我欲望释放的同时也意识到了女性的某些合理的生理需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艾衲居士也没有规避女性的这一现实社会存在。《火封妒妇》中,石氏对丈夫十九年的情爱缺失,严正提出了“我也不愿金紫富贵,流浪天涯,只愿在家,两两相对,虀盐苦守。还要补完我十九年的风流趣兴,由那一班命运大的,做官罢了”的价值诉求,大胆泼辣地把自我的情爱欲求本相呈现出来。甚至将自我的情爱欲求凌驾于男性的物质欲求与权力欲求之上。她的这一价值诉求恰恰与传统的儒家伦理道德相悖,其结果可能会直接威胁到男性在社会家庭生活中的绝对权威,威胁到儒家所宣扬的夫妻道德伦理秩序,导致家庭关系失范。自古以来,封建伦理的中心环节是女子只能处于从属的地位。《孔子家语·本命解》中言:“女子者,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礼者也。是故无专制之义。”不少宗族家庭都以族规家规的形式来严肃家庭秩序。如《郑氏规范》的《女训》说:“家之和不和,皆系妇人之贤否。何谓贤?事舅姑以孝顺,奉丈夫以恭敬,待娣姒以温和,接子孙以慈爱,如此之类是已。何谓不贤?淫狎妒忌,恃强凌弱,摇鼓是非,纵意徇私,如此之类是已。天道甚近,福善祸淫,为妇人者,不可不畏。”《家戒要言》中以“深儿女之怀,便短英雄之气”教育子孙保持自身的特别特权,谨防因溺于情爱而为妻妾操纵。闺训中也再三强调要“事夫如天”,认为“夫者天也,一生须守一敬字,须曲得其欢心,不可纤毫触恼”,要求女子“一见丈夫,远远便须立起。若晏然坐大,此骄倨无礼之妇也。须尊称之,如相公官人之类,不可云尔汝也。如尔汝忘形,则夫妇之伦狎矣。凡授食奉茗,必双手恭擎,有举案齐眉之风。未寒进衣,未饥进食”(《新妇谱》)。 而在明清时期大炽的世风下,妒妇们似乎个个都是凶残成性、面目可憎地只知一味操纵、凌辱、打骂丈夫,她们因而被男性呼为“河东狮”“胭脂虎”“母夜叉”等。男性文人对此也倍感困惑与焦虑。他们也说不清这些妒妇奇妒的缘由,只好或将这归之为泯灭人性的道德沦丧,或将此解释为超自然的轮回报应、因果孽缘。前者如尹氏,其“殴父杀弟”的恶行正是其道德沦丧的鲜明体现。后者则如江城和薛素姐。江城前世是一长生鼠,被高蕃的前生误毙,故于今世恶报高蕃,这是“不可以人力回也”的;而薛素姐则是狄希陈的前生晁源所射杀的一只已快成仙的狐狸,所以今生的她要对狄希陈百般折磨残酷虐待。这两者都以轮回不爽的恶姻缘来诠释这些妒妇人格生成的原因。艾衲居士在创作中则没有采用这些叙事模式,他更着重从人性、人心上来考察。在其笔下,石氏的妒皆因介之推“顿然把我丢弃”、“闪我多年”的情爱缺失造成的。这里,妒中含得更多的是郁积了十九年的痴爱与忿恨。而面对妻子由爱而悲、由悲而恨、恨中有爱的情感变化历程,介之推很是体谅,因为他“那依恋妻子的心肠,端然如旧”,所以对石氏的“手挞口咬,头撞脚踢”也只是“垂头丧气,一言也不敢发”。石氏会如此之妒,介之推会如此惧的原因就在于二人之间有着浓厚的情爱。“两个原生得风流标致,过得似水如鱼,真个才子佳人,天生一对,盖世无双的了”,只因猝然遭变,导致了两个人十九年的情爱缺失。所以一旦回国,之推就立即“到家访问原妻下落”,“颜色俱苍”,重聚之时,之推想的也是要对石氏“温存几时”以做补偿。在此,艾衲居士将石氏“妒”的成因归结为夫妻间的情爱上,正所谓“只缘儿女情深,遂使英雄气短”(《马介甫》)。也正因如此,艾衲居士没有把石氏塑造成凶残狠毒、挞詈丈夫的悍妇形象。石氏对介之推的要求是要“两两相对”,“补完我十九年的风流趣兴”,其妒的手段也只不过是将“原在家中,整治得一条红绵九股套索在衣箱内,取将出来,把之推扣颈缚住,顷刻不离,一毫展动不得”。虽然她的妒与别个妒妇比起来温情得多,可危害性似乎比强悍型妒妇的更大。因为,强悍型妒妇把精力多放在固宠和家业的争夺与捍卫上,她们虽妒,但往往不会阻断丈夫的功名前程,有些甚至还以“故人逢,功名就,我甘心坐待纱窗幽”(汪廷讷《狮吼记》)激励丈夫考取功名。而石氏却把精力放在“风流趣兴”上,她的“温情”好似一把软刀子,最终毁掉了自己和丈夫。石氏把之推拘系得“上不能具疏奏文朝廷,下不能写书邀人劝解”,“做了个藤缠螃蟹,草缚团鱼,一时出头不得”。不仅粉碎了丈夫“依旧要出山做官受职去的”仕途理想,断送了前程,而且还让丈夫颜面尽失,心灰意冷,想到自己被妻子“磨灭得不成冠裳中人体面,一时忿恨在心,不如速死为快。因而乘着石氏睡熟,也就放了一把无情火来”,结果“略不多时,之推与石氏俱成灰烬”。就儒家观点而言,女性的价值观念是以男性为认识主体而对女性加以审视的。作为女性,她们必须是温顺、谦卑和柔弱的。就性爱方面来说,传统道德强调节欲,严防沉溺于情爱,这就使得女性在性爱关系上只能处于被动和屈辱的地位,因为,“女性的全部人生价值就在于‘人伦’与‘人欲’的二元价值并立”,“正统儒家主张以伦制欲,纳欲于伦”。石氏的行径恰恰逆反了这一价值定位。她将自我的情欲设定在人伦之上,不仅把之推“扣颈缚住”,还要求之推“补完我十九年的风流趣兴” 。作为男性文人,艾衲居士自然站的是儒家夫妻伦理道德的立场,他要维护的也是男性家长的权威。他虽然不否认女性的情爱,但反对过度的情爱。在他看来,正因石氏心毒得“紧”,才葬送了丈夫及自我的性命。为了规训此类妒妇,引起疗救者的注意,艾衲居士将故事结局设定为以火疗妒。等到大火“渐渐四下紧逼过来”,石氏“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奔前不能,退后不得”之时,她才说了一句“悔之晚矣”的话“此后再不妒了”。大火过后,肉体虽已成灰烬,可那块因情爱缺失而导致的“刀砍不开,斧打不破,坚凝如石一般”的妒块,却是“销熔不得”,并且还从石子中间“又放出一道黑气,上亘云霄,风吹不断”。可见其心其性是“泯灭不得”的。直至文公从“周天王老府中,请出后妃传下来百炼降魔破妒金刚宝锤,当中一下,将来打得粉花零碎,漫天塞地”后,石氏一“妒”之精灵才在外力的强势之下“化作万斛微尘”。可是,这种以火疗妒的设定很难说清是否医治好了石氏之妒。当火势逼近,无路可逃,自知悔之晚矣之时,石氏却是“绝不着忙,只顾与之推相抱相偎,毫无退悔”,而且在大火逼近之时,“抱着耿耿英灵,从那烈焰之中,一把扭定介之推走。闯到上帝驾前,大声诉说其从前心事”。虽然是“妒妇罪孽非轻”,可石氏以自己的“血诚”和“积恨”赢得了上仙们的同情。不想,成了神后的石氏仍是“妒心不化”,不仅要求过往男性数落介之推,而且还显灵不允许绵地之人把介之推塑成“衣冠济楚”,与她并肩而坐的形象。为了讨好石氏,保一方平安,后来绵县的津头庙宇就成了这副模样:“中间坐着一个碧眼高颧,紫色佝兜面孔,张着簸箕大的红嘴,乃是个半老妇人。手持焦木短棍,恶狠狠横踞在上。旁边立着一个短小身材,佝偻苦楚形状的男人,朝着左侧神厨角里。”更甚者,石氏的英灵还要监视来往一方的妇人,“凡有过往的妇人,都不容他搽眉画额,大袖长衫,但要改换装束”,故而过往妇人都只好妆村扮丑,以求平安。真可谓是“妒到千年万载”。
  现实中,男性权威在家庭生活中的衰落,妒风大炽后对男性、家庭及社会构成的潜在威胁,这一连串的社会问题不能不引起艾衲居士的重视。本着劝善惩恶、补救于世的动机,借着“莽将二十一史掀翻”的“莽劲”,艾衲居士将历史传说重新敷演,试图以小“说”的劝戒性功能,将社会风气导引至正常的道德伦理规范上。文中“老成”之人将好事者纂成的一册《妒鉴》赞为“这个功德,却比唐僧往西天取来的圣经还增十分好处”,那么,艾衲居士凭其“胸藏万卷,口若悬河,下笔不休,拈意即透”的才力,凭其能信手拈出人们耳熟能详的历史故事、并将之解说得“苍茫花簇,像新闻不像旧本”的才干,被鸳湖紫髯狂客夸赞为“极灵极警,开人智蕊,发人慧光”(第二则总评),“是良史先贤之一番大补救”(第一则总评),似乎也就不为过誉了。
  (责任编辑:古卫红)
  
  作者简介:胡艳玲(1976- ),河南信阳人,古代文学硕士,河南信阳师范学院文学院讲师。
  
  ①本文以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豆棚闲话》为分析对象。
  ②此一观点已为多数学者认同。如吴存存的《明清社会性爱风气》,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
  ③参阅阴法鲁、许树安的《中国古代文化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④见虫天子辑的香艳丛书。
  ⑤参阅杜芳琴的《女性观念的衍变》,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