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礁潜伏的爱情之旅——曹禺与郑秀


 


  曹禺,原名万家宝。出于对西洋文学的热爱,他在1930年暑假考入清华大学西洋文系二年级。曹禺一进清华,学生们就纷纷传说从南开来了个会演剧的万家宝。这一年的冬天,清华大学的学生剧社,为迎接新年请曹禺导演《娜拉》。曹禺还在剧中饰演了娜拉。他的精彩表演引起轰动,很快就成为清华的知名人士,接着学生们又将他列入学生名流的“龙虎狗三杰”。即,钱钟书为“龙”,曹禺为“虎”,颜毓蘅为“狗”。可见曹禺刚到清华,其名气就誉满全校了。

  1932年曹禺执导了高尔斯华绥的《罪》。剧中有三个人物,曹禺的好友孙毓堂和曹禺分别饰演两个男角,还有个女主角,找不到合适的。大家建议请个女生扮演。这一年郑秀考入了清华大学法律系,在贝满中学读书时就演过戏。他们请郑秀饰演女主角汪达。这出戏演了七八场,场场演出都十分成功。这种成功也增进了曹禺和郑秀的感情,他们由陌生而进入浪漫的恋爱之旅。

  郑秀祖籍福建,出身于官宦家庭,其父时任南京最高法院的法官。她从小就跟随姨母来到北平读书。她性格活跃,面容姣美,身材苗条,穿着时髦,在学校里是一枝独秀,不时得到男同学青睐的目光。曹禺从见到郑秀的第一面,就将她作为追求的目标了。在他们一起排演《罪》的日子里,曹禺的爱情之火的越燃越旺,几乎与郑秀离不开了。演出结束后,曹禺经常到女生宿舍门外等郑秀出来,以便约她去玩。郑秀通过与曹禺一起演戏,对他也有好感,但觉得自己刚进入大学,谈恋爱未免太早了,担心同学们说闲话。可是,在1933年夏天的一个夜晚,曹禺大胆地向她表白了爱情,海誓山盟的表白,触动了这位少女的心,接受了曹禺的爱!

  1934年暑假曹禺毕业后,到天津河北女子师范学院任教,在这里他创作了《日出》。1936年南京成立了国立戏剧专科学校,曹禺应聘到南京。郑秀中断了学业随从曹禺到了南京,并于1936年11月举行了订婚仪式。曹禺的好友巴金、靳以、田汉都从外地匆匆赶来出席了这个隆重的仪式。第二年,由于抗战爆发,南京戏校迁移到长沙,他们在长沙青年会举行了婚礼。

  他们的婚姻没有等到“七年之痒”,在婚后两年就遭遇了暗礁。当时,南京戏校迁移到四川江安县,生活条件很艰苦,小城物资匮乏,生活单调,使得郑秀很苦恼。而曹禺又忙于事业,没有更多的时间呵护、关爱妻子。他们的感情逐渐有降温的趋势。恰在此时,戏校的一个叫邓宛生的女生,带着她姐姐邓泽生(后更名方瑞)来拜会曹禺。她姐姐此来的目的,一是想认识一下这位大名鼎鼎的剧作家,二是想请这位英文科班毕业的曹禺给补习一下英文。这样,邓泽生就经常到曹家来。有时补习完英文,她回去时,总是恋恋不舍的样子。曹禺送她出门,故意绕到城外再回来,边走边谈,总有说不完道不尽的话题。后来郑秀感觉到他们关系异样,就警告曹禺不要想入非非。为此,夫妻吵了几次架,他们此时才感觉到彼此的性格、脾气和情趣的差异太大了,婚姻难以为继,开始触礁了!

  1946年曹禺应邀到美国讲学。第二年回国后留在上海工作。郑秀带着两个女儿住在南京她父亲家。1948年冬天,郑秀的父亲一家准备飞往台湾,其父要郑秀和孩子同行,郑秀也想让曹禺一起走,可是曹禺没有践约,因之郑秀和两个孩子也留了下来。但是他们的破镜已不能重圆,于1950年的春天,曹禺与郑秀正是离婚。

  郑秀和曹禺还是有感情的。“文革”初期,曹禺被审查,每天早晨要扫大街。郑秀很同情曹禺,但又无力相助,便在每天早晨站在史家胡同,看着曹禺扫大街。他们虽然不能说上一句话,可是这种每天必不可少的陪伴,也使身陷“另册”的曹禺感到温馨。1989年郑秀病故时,曹禺正在住院,让女儿送上一个花篮,表达了对郑秀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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