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了他……那个该死的混蛋。他在这里干什么?他在底下商场一大堆快速涌动的人群中。拥挤的人群朝着渡轮快速地涌动着。
看到他我的血液都凝固住了。
他穿的蓝色衬衫敞开着,外面套了褐色的灯芯绒夹克衫。他看上去像是一个大学教授。在别的情况下,我可能就错过他了,不会注意到他。他瘦弱憔悴,除了一样东西之外他毫无什么明显的特征。
这样东西就是他红褐色的胡子。
他的脑袋在人群中上下耸动,我跟着他,但是无法和他缩短距离。
“警察!”我在喧嚣中大声喊道。
我的喊声淹没在匆忙的漫不经心的人群中。任何时候我都会跟丢他。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我只知道被他杀害的人,米兰妮·勃兰特,丽贝卡·德乔治。
突然他停了下来,转身背对人流的方向,面对着我。
他的脸好像很明亮,在这黑暗的背景中神采奕奕,就像是一具中世纪的俄罗斯雕像。在混乱中我们面面相觑。
这一刻大家都露出了真面目,他知道我就是那个要抓捕他的人。
然而让我懊恼的是,他拔腿溜了,人群淹没了他,一下子便不知去向。
“站住,我要开枪了。”我大声叫道。
我的脖子里滴下了一滴冰冷的汗珠,我拔出了枪。
“趴下。”我叫喊道,但是高峰往返时段的人群继续往前赶,掩护着他。我就要把他弄丢了,这个凶手就要逃走了。
我举起枪,瞄准了他的红色胡子。
他转过身——脸上带着对我耍过花招后的讥笑。
我吸了一口气,死死地瞄准了他。
好像是很缓慢的一个动作,人群中所有的脸也都转向了我。
我往后退步,惊恐中我放下了枪。
每一张脸上都留着同样的红胡子。
我在做梦,我发现自己正在厨房的柜台边,朝玻璃杯中晃动的葡萄酒眨巴着眼睛。我的公寓里有着熟悉的宁静,没有匆忙的人群,没有逃脱的面孔,只有玛莎,懒洋洋地躺在它的蒲团上。
炉子上的一壶开水冒着水蒸气。我可以做我喜欢的沙司了——意大利干酪加上夏南瓜和紫苏。一盘托里·阿莫斯的唱片正在播放着。
仅仅一个小时之前,我刚刚拔掉插在我静脉里的管子。我的心律和监视器恒定的嘟嘟声节拍保持着一致。
该死的,我希望能重回原来的生活,回到我迷恋的旧梦中。我想听到雅各比的挖苦,萨姆·罗思的嘲讽,我想在玛琳娜绿地上散步。我想要孩子——即使这意味着我必须再次结婚。
突然,楼下有人按响了门铃对讲器,谁会在这个时候造访?我挪步过去拿起听筒问道:“是谁啊?”“我猜你可能想去什么地方兜兜风。”一个沉稳的声音回答道。
是雷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