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十

  没过一两天,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给我寄来一封短信,叫我当天晚上到她家去一趟。我发现只有她一个人在家。她穿着一身黑衣服,朴素得近乎严肃,使人想到她遭遇的不幸。尽管她悲痛的感情是真实的,却没忘记使自己的衣着合乎她脑子里的礼规叫她扮演的角色。我当时不谙世故,感到非常吃惊。

  “你说过,要是我有事求你,你乐于帮忙,”她开口说。

  “一点儿不错。”

  “那么你愿意不愿意到巴黎去看看思特里克兰德是怎么个情况?”

  “我?”

  我吓了一跳。我想到自己只见过思特里克兰德一面。我不知道她想叫我去办什么事。

  “弗雷德决心要去。”弗雷德就是麦克安德鲁上校。“但是我知道他肯定不是办这种事的人。他只会把事弄得更糟。我不知道该求谁去。”

  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我觉得哪怕我稍微犹豫一下,也显得大没有心肝了。

  “可是我同你丈夫说过不到十句话。他不认识我。没准儿他一句话就把我打发走了。”

  “这对你也没有损害,”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笑着说。

  “你究竟想叫我去做什么事?”

  她并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话。

  “我认为他不认识你反而有利。你知道,他从来也不喜欢弗雷德。他认为弗雷德是个傻瓜。他不了解军人。弗雷德会大发雷霆。两个人大吵一顿,事情不但办不好,反而会更糟。如果你对他说你是代表我去的,他不会拒绝你同他谈谈的。”

  “我同你们认识的时间不长,”我回答说。“除非了解全部详细情况,这种事是很难处理的。我不愿意打探同我自己没有关系的事。为什么你不自己去看看他呢?”

  “你忘记了,他在那里不是一个人。”

  我没有说什么。我想到我去拜访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递上我的名片,我想到他走进屋子里来,用两个指头捏着我的名片。

  “您有什么贵干?”

  “我来同您谈谈您太太的事。”

  “是吗?当您年纪再长几岁的时候,肯定就会懂得不该管别人的闲事了。如果您把头稍微向左转一转,您会看到那里有一扇门。再见。”

  可以预见,走出来的时候我很难保持尊严体面。我真希望晚回伦敦几天,等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料理好这件事以后再回来。我偷偷地看了她一眼。她正陷入沉思里。但是她马上就把头抬起来看着我,叹了一口气,笑了一下。

  “这么突如其来,”她说,“我们结婚十六年了,我做梦也没想到查理斯是这样一个人,会迷上了什么人。我们相处得一直很好。当然了,我有许多兴趣爱好与他不同。”

  “你发现没发现是什么人,”——我不知道该怎样措词——“那人是谁,同他一起走的?”

  “没有。好象谁都不知道。太奇怪了。在一般情况下,男人如果同什么人有了爱情的事,总会被人看到,出去吃饭啊什么的。做妻子的总有几个朋友来把这些事告诉她。我却没有接到警告——没有任何警告。他的信对我好象是晴天霹雳。我还以为他一直生活得很幸福呢。”

  她开始哭起来,可怜的女人,我很替她难过。但是没有过一会儿她又逐渐平静下来。

  “不该让人家拿我当笑话看,”她擦了擦眼睛说,“唯一要做的事是从速决定到底该怎么办。”

  她继续说下去,有些语无伦次;一会儿说刚过去不久的事,一会儿又说起他们初次相遇和结婚的事。但是这样一来他俩的生活在我的脑子里倒逐渐形成了一幅相当清晰的图画。我觉得我过去的臆测还是正确的,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父亲在印度当过文职官吏,退休以后定居到英国偏远的乡间,但每年八月他总要带着一家老小到伊思特堡恩去换一换环境。她就是在那里认识了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那一年她二十岁,思特里克兰德二十三岁。他们一起打网球,在滨海大路上散步,听黑人流浪歌手唱歌。在他正式提出以前一个星期她已经决心接受他的求婚了。他们在伦敦定居下来,开始时住在汉普斯台德区,后来他们的生活逐渐富裕起来,便搬到市区里来。他们有两个孩子。

  “他好象一直很喜欢这两个孩子。即使他对我厌倦了,我不理解他怎么会忍心把孩子也抛弃了。这一切简直令人不能置信。到了今天我也不能相信这会是真事。”

  最后她把他写来的信拿出来给我看。我本来就有些好奇,可是一直没敢大胆提出来。

  亲爱的阿美:

  我想你会发现家中一切都已安排好。你嘱咐安妮的事我都已转告她。你同孩子到家以后晚饭会给你们准备好。我将不能迎接你们了。我已决心同你分居另过,明晨我就去巴黎。这封信我等到巴黎后再发出。我不回来了。我的决定不能更改了。

  永远是你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

  “没有一句解释的话,也丝毫没有表示歉仄不安。你是不是觉得这人太没有人性了?”

  “在这种情况下这封信是很奇怪,”我回答。

  “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他人已经变了。我不知道是哪个女人把他抓在手掌里,但是她肯定把他变成另外一个人了。事情非常清楚,这件事已经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了。”

  “你这么想有什么根据?”

  “弗雷德已经发现了。我丈夫总是说每星期他要去俱乐部打三四个晚上桥牌。弗雷德认识那个俱乐部的一个会员,有一次同他说起查理斯喜欢打桥牌的事。这个人非常惊讶,他说他从来没有在玩牌的屋子看见过查理斯。这就非常清楚了,我以为查理斯在俱乐部的时间,实际上他是在同那个女人厮混。”

  我半晌儿没有言语。后来我又想起了孩子们。

  “这件事一定很难向罗伯特解释,”我说。

  “啊,他们俩我谁也没告诉,一个字也没有说。你知道,我们回城的第二天他们就回学校了。我没有张皇失措,我对他们说父亲有事到外地去了。”

  心里怀着这样大的一个秘密,要使自己举止得体、装作一副坦然无事的样子,实在很不容易。再说,为了打发孩子上学,还必须花费精力把样样东西打点齐全,也使她煞费苦心。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声音哽住了。

  “他们以后可怎么办啊,可怜的宝贝?我这一家人以后怎么活下去啊?”

  她拼命克制着自己的感情,我注意到她的两手一会儿握紧,一会儿又松开。那种痛苦简直太可怕了。

  “如果你认为我到巴黎去有好处,我当然会去的,但是你一定要同我说清楚,你要叫我去做什么。”

  “我要叫他回来。”

  “我听麦克安德鲁上校的意思,你已经决心同他离婚了。”

  “我永远也不会同他离婚。”她突然气狠狠地说,“把我的话告诉他,他永远也别想同那个女人结婚。我同他一样,是个拗性子,我永远也不同他离婚。我要为我的孩子着想。”

  我想她最后加添的话是为了向我解释她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态度,但是我却认为她这样做与其说出于母爱不如说由于极其自然的嫉妒心理。

  “你还爱他吗?”

  “我不知道。我要他回来。如果他回来了,我可以既往不咎。不管怎么说,我们已经是十七年的夫妻了。我不是一个心胸狭小的女人。过去我一直蒙在鼓里,只要我不知道,我也就不会介意这件事。他应该知道这种迷恋是长不了的。如果他现在就回来,事情会很容易弥补过去,谁也发现不了。”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对流言蜚语这样介意,叫我心里有些发凉,因为当时我还不知道旁人的意见对于女人的生活竟有这么大的关系。我认为这种态度对她们深切的情感投掷上一层不真挚的暗影。

  思特里克兰德住的地方家里人是知道的。他的合股人曾通过思特里克兰德存款的银行给他写过一封措词严厉的信,责骂他隐匿自己行踪;思特里克兰德在一封冷嘲热讽的回信里告诉这位合股人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他。看来他正住在一家旅馆里。

  “我没听说过这个地方,”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说。“但是弗雷德对这家旅馆非常熟悉。他说这是很昂贵的一家。”

  她的脸涨得通红。我猜想她似乎看到自己的丈夫正住在一套豪华的房间里,在一家又一家的讲究的饭店吃饭。她想象他正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天天去赛马厅,夜夜去剧场。

  “象他这样的年龄,不能老过这种生活,”她说,“他到底是四十岁的人了。如果是一个年轻人,我是能够理解的。可是他这种年纪就太可怕了,他的孩子都快长大成人了。再说他的身体也受不住。”

  愤怒同痛苦在她胸中搏斗着。

  “告诉他,他的家在召唤他回来。家里什么都同过去一样,但是也都同过去不一样了。没有他我无法生活下去。我宁可杀死自己。同他谈谈往事,谈谈我们的共同经历。如果孩子们问起来,我该对他们说什么呢?他的屋子还同他走的时候一模一样。他的屋子在等着他呢。我们都在等着他呢。”

  我到那里该谈什么,她句句都告诉我了。她甚至想到思特里克兰德可能说什么话。教给我怎样答对。

  “你会尽一切力量替我把这件事办好吧?”她可怜巴巴地说,“把我现在的处境告诉他。”

  我看出来,她希望我施展一切手段打动他的怜悯心。她的眼泪一个劲儿往下落。我心里难过极了。我对思特里克兰德的冷酷、残忍非常气愤,我答应她我要尽一切力量把他弄回来。我同意再过一天就启程,不把事情办出个眉目决不回来。这时天色已晚,我们两人也都由于感情激动而疲惫不堪,我就向她告辞了。

  十一

  旅途中,我仔细考虑了一下这次去巴黎的差事,不觉又有些疑虑。现在我的眼睛已经看不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一副痛楚不堪的样子,好象能够更冷静地考虑这件事了。我在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举动里发现一些矛盾,感到疑惑不解。她非常不幸,但是为了激起我的同情心,她也很会把她的不幸表演给我看。她显然准备要大哭一场,因为她预备好大量的手帕;她这种深思远虑虽然使我佩服,可是如今回想起来,她的眼泪的感人力量却不免减低了。我看不透她要自己丈夫回来是因为爱他呢,还是因为怕别人议论是非;我还怀疑使她肠断心伤的失恋之痛是否也搀杂着虚荣心受到损害的悲伤(这对我年轻的心灵是一件龌龊的事);这种疑心也使我很惶惑。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

  但是我这次到巴黎去是带着一定冒险成分的,当我离目的地越来越近的时候,我的情绪也逐渐高起来。我也从做戏的角度看待自己,对我扮演的这个角色——一个受人衷心相托的朋友把误入歧途的丈夫带回给宽恕的妻子——非常欣赏。我决定第二天晚上再去找思特里克兰德,因为我本能地觉得,必须细致盘算,并选定这一时间。如果想从感情上说动一个人,在午饭以前是很少会成功的。在那些年代里,我自己就常常遐想一些爱情的事,但是只有吃过晚茶后我才能幻想美好婚姻的幸福。

  我在自己落脚的旅馆打听了一个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住的地方。他住的那家旅馆名叫比利时旅馆。我很奇怪,看门人竟没听说过这个地方。我从思特里克兰德太太那里听说,这家旅馆很大、很阔气,坐落在利渥里路后边。我们查了一下旅馆商号指南。叫这个名字的旅馆只有一家,在摩纳路。这不是有钱人居住的地区,甚至不是一个体面的地方。我摇了摇头。

  “绝对不是这一家。”我说。

  看门人耸了耸肩膀。巴黎再没有另一家叫这个名字的旅馆了。我想起来,思特里克兰德本来是不想叫别人知道他行踪的。他给他的合股人这个地址也许是在同他开玩笑。不知道为什么,我暗想这很合思特里克兰德的幽默感,把一个怒气冲冲的证券交易人骗到巴黎一条下流街道上的很不名誉的房子里去,出尽洋相。虽然如此,我觉得我还是得去看一看。第二天六点钟左右我叫了一辆马车,到了摩纳街。我在街角上把车打发掉,我想我还是步行到旅馆,先在外面看看再进去。这一条街两旁都是为穷人开设的小店铺,路走了一半,在我拐进来的左面,就是比利时旅馆。我自己住的是一家普普通通的旅馆,可是同这家旅馆比起来简直宏伟极了。这是一座破烂的小楼,多年没有粉刷过,龌龌龊龊,相形之下,两边的房子倒显得又干净又整齐。肮脏的窗子全部关着。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同那位勾引他丢弃了名誉和职责的美女显然不会在这样一个地方寻欢作乐,享受他们罪恶而豪华的生活。我非常恼火,觉得自己分明是被耍弄了。我差一点连问都不问就扭头而去。我走进去只是为了事后好向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交待,告诉她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旅馆的入口在一家店铺的旁边,门开着,一进门便有一块牌子:账房在二楼①。我沿着狭窄的楼梯走上去,在楼梯平台上看到一间用玻璃门窗隔起来的小阁子,里面摆着一张办公桌和两三把椅子。阁子外面有一条长凳,晚上守门人多半就在这里过夜。附近没有一个人影,但是我在一个电铃按钮下面看到有侍者②字样。我按了一下,马上从什么地方钻出一个人来。这人很年轻,贼眉鼠眼,满脸丧气,身上只穿一件衬衫,趿拉着一双毡子拖鞋。

  ①②原文为法语。

  我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我向他打听思特里克兰德时要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这里住没住着一位思特里克兰德先生?”我问。

  “三十二号,六楼。”

  我大吃一惊,一时没有答出话来。

  “他在家吗?”

  侍者看了看账房里的一块木板。

  “他的钥匙不在这里。自己上去看看吧。”

  我想不妨再问他一个问题。

  “太太也在这里吗③?”

  ③原文为法语。

  “只有先生一个人④。”

  ④原文为法语。

  当我走上楼梯的时候,侍者一直怀疑地打量着我。楼梯又闷又暗,一股污浊的霉味扑鼻而来。三层楼梯上面有一扇门开了,我经过的时候,一个披着睡衣、头发蓬松的女人一声不吭地盯着我。最后,我走到六楼,在三十二号房门上敲了敲。屋里响动了一下,房门开了一条缝。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出现在我面前。他一语不发地站在那里,显然没有认出我是谁来。

  我通报了姓名。我尽量摆出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

  “你不记得我了。今年六月我荣幸地在你家吃过饭。”

  “进来吧,”他兴致很高地说,“很高兴见到你。坐下。”

  我走进去。这是一间很小的房间,几件法国人称之为路易·菲力浦式样的家具把屋子挤得转不过身来。有一张大木床,上面堆放着一床鼓鼓囊囊的大红鸭绒被,一张大衣柜,一张圆桌,一个很小的脸盆架,两把软座椅子,包着红色棱纹平布。没有一件东西不是肮脏、破烂的。麦克安德鲁上校煞有介事地描述的那种浪荡浮华这里连一点儿影子也看不到。思特里克兰德把乱堆在一把椅子上的衣服扔到地上,叫我坐下。

  “你来找我有事吗?”他问。

  在这间小屋子里他好象比我记忆中的更加高大。他穿着一件诺弗克式的旧上衣,胡须有很多天没有刮了。我上次见到他,他修饰得整齐干净,可是看去却不很自在;现在他邋里邋遢,神态却非常自然。我不知道他听了我准备好的一番话以后会有什么反应。

  “我是受你妻子的嘱托来看你的。”

  “我正预备在吃晚饭以前到外边去喝点什么。你最好同我一起去。你喜欢喝苦艾酒?”

  “可以喝一点儿。”

  “那咱们就走吧”

  他戴上一顶圆顶礼帽;帽子也早就该刷洗了。

  “我们可以一起吃饭。你还欠我一顿饭呢,你知道。”

  “当然了。你就一个人吗?”

  我很得意,这样重要的一个问题我竟极其自然地提了出来。

  “啊,是的。说实在的,我已经有三天没有同人讲话了。我的法文很不高明。”

  当我领先走下楼梯的时候,我想起茶点店的那位女郎来,我很想知道她出了什么事了。是他们已经吵架了呢,还是他迷恋的热劲儿已经过去了?从我见到的光景看,很难相信他策划了一年只是为了这样没头没脑地窜到巴黎来。我们步行到克里舍林荫路,在一家大咖啡馆摆在人行道上的许多台子中拣了一张坐下。

  十二

  这会儿正是克里舍林荫路最热闹的时刻,只需要发挥一点儿想象力,就能够在过往行人中发现不少庸俗罗曼司中的人物。小职员和女售货员,宛如从巴尔扎克的小说中走出来的老古董,靠着人性的弱点赚钱糊口的一些行当的男女成员。在巴黎的一些贫穷地区,街道上总是人群熙攘,充满无限生机,使你血流激动,随时准备为你演一出意想不到的好戏。

  “你对巴黎熟悉不熟悉?”我问。

  “不熟悉。我们度蜜月的时候来过。以后我从来没有再来。”

  “那你怎么会找到这家旅馆的?”

  “别人介绍的。我要找一家便宜的。”

  苦艾酒端上来了,我们一本正经地把水浇在溶化的糖上。

  “我想我还是坦白对你讲我为什么来找你吧,”我有一些困窘地说。

  他的眼睛闪闪发亮。

  “我早就想迟早会有个人来的。阿美已经给我写了一大堆信来了。”

  “那么我要对你讲的,不用我说你也知道得很清楚了。”

  “她那些信我都没有看。”

  我点了一支烟,为了给自己一些思索的时间。我这时候真不知道该怎样办理我承担下的这件差事了。我准备好的一套绝妙词令,哀婉的也罢、愤激的也罢,在克里舍林荫道上以乎都不合拍了。突然,思特里克兰德咯咯地笑起来。

  “交给你办的事很叫你头疼,对不对?”

  “啊,我不知道,”我回答。

  “听我说,你赶快把肚子里的事说出来,以后咱们可以痛快地玩一个晚上。”

  我犹豫不定。

  “你想到过没有,你的妻子痛苦极了?”

  “事情会过去的。”

  他说这句话的那种冷漠无情我简直无法描摹。我被他这种态度搞得心慌意乱,但是我尽量掩盖着自己。我采用了我的一位亨利叔叔说话的语调;亨利叔叔是个牧师,每逢他请求哪位亲戚给候补副牧师协会捐款的时候总是用这种语调。

  “我说话不同你转弯抹角,你不介意吧?”

  他笑着摇了摇头。

  “你这样对待她说得过去吗?”

  “说不过去。”

  “你有什么不满意她的地方吗?”

  “没有。”

  “那么,你们结婚十七年,你又挑不出她任何毛病,你这样离开了她不是太岂有此理了吗?”

  “是太岂有此理了。”

  我感到非常惊奇,看了他一眼。不管我说什么,他都从心眼里赞同,这就把我的口预先箝住了。他使我的处境变得非常复杂,且不说滑稽可笑了。本来我预备说服他、打动他、规劝他、训诫他、同他讲道理,如果需要的话还要斥责他,要发一通脾气,要把他冷嘲热讽个够;但是如果罪人对自己犯的罪直认不讳,规劝的人还有什么事情好做呢?我对他这种人一点也没有经验,因为我自己如果做错了事总是矢口否认。

  “你还要说什么?”思特里克兰德说。

  我对他撇了撇嘴。

  “没什么了,如果你都承认了,好象也没有什么要多说的了。”

  “我想也是。”

  我觉得我这次执行任务手腕太不高明。我显然有些冒火了。

  “别的都不要说了,你总不能一个铜板也不留就把你女人甩了啊!”

  “为什么不能?”

  “她怎么活下去呢?”

  “我已经养活她十七年了。为什么她不能换换样,自己养活自己呢?”

  “她养活不了。”

  “她不妨试一试。”

  我当然有许多话可以答辩。我可以谈妇女的经济地位,谈男人结婚以后公开或默认地承担的义务,还有许许多多别的道理,但是我认为真正重要的只有一点。

  “你还爱她不爱她了?”

  “一点儿也不爱了,”他回答。

  不论对哪方面讲,这都是一件极端严肃的事,可是他的答话却带着那么一种幸灾乐祸、厚颜无耻的劲儿;为了不笑出声来,我拼命咬住嘴唇。我一再提醒自己他的行为是可恶的。我终于激动起自己的义愤来。

  “他妈的,你得想想自己的孩子啊。他们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他们不是自己要求到这个世界上来的。如果你这样把一家人都扔了,他们就只好流浪街头了。”

  “他们已经过了不少年舒服日子了。大多数孩子都没有享过这么大的福。再说,总有人养活他们。必要的时候,麦克安德鲁夫妇可以供他们上学的。”

  “可是,你难道不喜欢他们吗?你的两个孩子多么可爱啊!你的意思是,你不想再同他们有任何关系了吗?”

  “孩子小的时候我确实喜欢他们,可是现在他们都长大了,我对他们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了。”

  “你简直太没有人性了。”

  “我看就是这样的。”

  “你一点儿也不觉得害臊。”

  “我不害臊。”

  我想再变换一个手法。

  “谁都会认为你是个没有人性的坏蛋。”

  “让他们这样想去吧。”

  “所有的人都讨厌你、鄙视你,这对你一点儿都无所谓吗?”

  “无所谓。”

  他那短得不能再短的回答使得我提出的问题(尽管我的问题提得很有道理)显得非常荒谬。我想了一两分钟。

  “我怀疑,如果一个人知道自己的亲戚朋友都责骂自己,他能不能心安理得地活下去。你准知道你就一点儿无动于衷吗?谁都不能没有一点儿良心,早晚你会受到良心谴责的。假如你的妻子死了,你难道一点儿也不悔恨吗?”

  他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等了一会儿,看他是不是开口。最后我不得不自己打破沉寂。

  “你有什么要说的?”

  “我要说的只有一句:你是个大傻蛋。”

  “不管怎么说,法律可以强迫你扶养你的妻子儿女,”我有些生气地驳斥说,“我想法律会提出对他们的保障的。”

  “法律能够从石头里榨出油来吗?我没有钱,只有百十来镑。”

  我比以前更糊涂了。当然,从他住的旅馆看,他的经济情况是非常窘迫的。

  “把这笔钱花完了你怎么办?”

  “再去挣一点儿。”

  他冷静得要命,眼睛里始终闪露着讪笑,倒仿佛我在说一些愚不可及的蠢话似的。我停了一会儿,考虑下面该怎么说。但是这回他倒先开口了。

  “为什么阿美不重新嫁人呢?她年纪并不老,也还有吸引人的地方。我还可以推荐一下:她是个贤妻。如果她想同我离婚,我完全可以给她制造她需要的借口。”

  现在该轮到我发笑了。他很狡猾,但是他谁也瞒不过,这才是他的真正目的呢。由于某种原因,他必须把自己同另外一个女人私奔的事隐瞒着,他采取了一切预防措施把那个女人的行踪隐藏起来。我斩钉截铁地说:

  “你的妻子说,不论你用什么手段她也不同你离婚。她已经打定主意了。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他非常惊讶地紧紧盯着我,显然不是在装假。笑容从他嘴角上消失了,他一本正经地说:

  “但是,亲爱的朋友,我才不管她怎么做呢。她同我离婚也好,不离婚也好,我都无所谓。”

  我笑了起来。

  “噢,算了吧!你别把我们当成那样的傻瓜了。我们凑巧知道你是同一个女人一起走的。”

  他愣了一下,但是马上就哈哈大笑起来。他笑得声音那么响,连坐在我们旁边的人都好奇地转过头来,甚至还有几个人也跟着笑起来。

  “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可笑的。”

  “可怜的阿美,”他笑容未消地说。

  接着,他的面容一变而为鄙夷不屑的样子。

  “女人的脑子太可怜了!爱情。她们就知道爱情。她们认为如果男人离开了她们就是因为又有了新宠。你是不是认为我是这么一个傻瓜,还要再做一遍我已经为一个女人做过了的那些事?”

  “你是说你不是因为另外一个女人才离开你妻子?”

  “当然不是。”

  “你敢发誓?”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这样要求他。我问这句话完全没有动脑子。

  “我发誓。”

  “那么你到底是为什么离开她的?”

  “我要画画儿。”

  我半天半天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我一点儿也不理解。我想这个人准是疯了。读者应该记住,我那时还很年轻,我把他看做是一个中年人。我除了感到自己的惊诧外什么都不记得了。

  “可是你已经四十了。”

  “正是因为这个我才想,如果现在再不开始就太晚了。”

  “你过去画过画儿吗?”

  “我小的时候很想作个画家,可是我父亲叫我去作生意,因为他认为学艺术赚不了钱。一年以前我开始画了点儿画。去年我一直在夜校上课。”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以为你在俱乐部玩桥牌的时间你都是去上课吗?”

  “对了。”

  “你为什么不告诉她?”

  “我觉得还是别让她知道好。”

  “你能够画了吗?”

  “还不成。但是我将来能够学会的。正是为了这个我才到巴黎来。在伦敦我得不到我要求的东西。也许在这里我会得到的。”

  “你认为象你这样年纪的人开始学画还能够学得好吗?大多数人都是十八岁开始学。”

  “如果我十八岁学,会比现在学得快一些。”

  “你怎么会认为自己还有一些绘画的才能?”

  他并没有马上回答我的问题。他的目光停在过往的人群上,但是我认为他什么也没有看见。最后他回答我的话根本算不上是回答。

  “我必须画画儿。”

  “你这样做是不是完全在碰运气?”

  这时他把目光转到我身上。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奇怪的神情,叫我觉得不太舒服。

  “你多大年纪?二十三岁?”

  我觉得他提这个问题与我们谈的事毫不相干。如果我想碰碰运气做一件什么事的话,这是极其自然的事;但是他的青年时代早已过去了,他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证券经纪人,家里有一个老婆、两个孩子。对我说来是自然的道路在他那里就成为荒谬悻理的了。但是我还是想尽量对他公道一些。

  “当然了,也许会发生奇迹,你也许会成为一个大画家。但你必须承认,这种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假如到头来你不得不承认把事情搞得一塌糊涂,你就后悔莫及了。”

  “我必须画画儿,”他又重复了一句。

  “假如你最多只能成为一个三流画家,你是不是还认为值得把一切都抛弃掉呢?不管怎么说,其他各行各业,假如你才不出众,并没有多大关系;只要还能过得去,你就能够舒舒服服地过日子;但是当一个艺术家完全是另一码事。”

  “你他妈的真是个傻瓜。”他说。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说,除非我这样把最明显的道理说出来是在干傻事。”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他的语音里流露着一片热诚,我不由自主地被他感动了。我好象感觉到一种猛烈的力量正在他身体里面奋力挣扎;我觉得这种力量非常强大,压倒一切,仿佛违拗着他自己的意志,并把他紧紧抓在手中。我理解不了。他似乎真的让魔鬼附体了,我觉得他可能一下子被那东西撕得粉碎。但是从表面上看,他却平平常常。我的眼睛好奇地盯着他,他却一点也不感到难为情。他坐在那里,穿着一件破旧的诺弗克上衣,戴着顶早就该拂拭的圆顶帽,我真不知道一个陌生人会把他当做什么人。他的裤腿象两只口袋,手并不很干净,下巴上全是红胡子茬,一对小眼睛,撅起的大鼻头,脸相又笨拙又粗野。他的嘴很大,厚厚的嘴唇给人以耽于色欲的感觉。不成,我无法判定他是怎样一类人。

  “你不准备回到你妻子那里去了?”最后我开口说。

  “永远不回去了。”

  “她可是愿意把发生的这些事全都忘掉,一切从头开始。她一句话也不责备你。”

  “让她见鬼去吧!”

  “你不在乎别人把你当做个彻头彻尾的坏蛋吗?你不在乎你的妻子儿女去讨饭吗?”

  “一点也不在乎。”

  我沉默了一会儿,为了使我底下这句话有更大的力量。我故意把一个个的字吐得真真切切。

  “你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成了,你现在把压在心上的话已经说出来了,咱们可以去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