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论

 

  我要论述的是人,而我所研究的问题启示我应当向人们来论述,我想,害怕发扬真理的人,是不会提出这类问题的。所以,我不揣冒昧,在给我以鼓舞的贤达者们面前,为人类辩护。如果我不辜负这个论题和各位评判员的话,我将会感到满意。

  我认为在人类中有两种不平等:一种,我把它叫作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基于自然,由年龄、健康、体力以及智慧或心灵的性质的不同而产生的;另一种可以称为精神上的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起因于一种协议,由于人们的同意而设定的,或者至少是它的存在为大家所认可的。第二种不平等包括某一些人由于损害别人而得以享受的各种特权,譬如:比别人更富足、更光荣、更有权势,或者甚至叫别人服从他们。

  我们不必问什么是自然的不平等的根源,因为在这几个字的字义里面,已包含了这一问题的答案。我们更不必追问在这两种不平等之间,有没有实质上的联系。因为换句话说,这就等于问所有发号施令的人是否一定优于服从命令的人,在同样的人们之中,他们的体力或智力,才能或品德是否总和他们的权势或财富相称。这样的问题,向奴隶们提出并让他们的主人听他们讨论,也许是好的,但不适于提供有理性的、自由的、追求真理的人去研究。

  那么这篇论文里所要论述的究竟是什么呢?是要指出在事物的演进中,在什么样的一个时机权利代替了暴力,自然服从了法律;是要说明到底由于什么样的一系列的奇迹,才使强者能够决意为弱者服务,人民能够决意牺牲实际幸福,来换取一种空想的安宁。

  研究过社会基础的哲学家们,都认为有追溯到自然状态的必要,但是没有一个人曾经追溯到这种状态。有些人毫不犹豫地设想,在自然状态中的人,已有正义和非正义的观念,但他们却没有指出在自然状态中的人何以会有这种观念,甚至也没有说明这种观念对他有什么用处。另外有一些人谈到自然权利,即每个人所具有的保存属于自己的东西的权利,但却没有阐明他们对于属于一词的理解。再有一些人首先赋予强者以统治弱者的权力,因而就认为政府是由此产生的,但他们根本没有想到在人类脑筋里能够存在权力和政府等名词的意义以前,需要经过多么长的一段时间。总之,所有这些人不断地在请人类的需要、贪婪、压迫、欲望和骄傲的时候,其实是把从社会里得来的一些观念,搬到自然状态上去了;他们论述的是野蛮人,而描绘的却是文明人。甚至在现代多数学者的头脑中,对自然状态的存在从未发生过疑问,可是一读圣经,便明了第一个人已经直接从上帝那里接受了智慧和训诫,他本身就不曾处于自然状态;而且如果我们象每个信奉基督教的哲学家那样相信摩西著述的话,便必须承认,人们即在洪水之前,也不曾处于纯粹的自然状态,除非他们因某种非常事故重新堕入其中则又当别论。否认这种说法的奇说异论是很难维护并且也是完全不能证实的。

  所以我们首先要把一切事实撇开,因为这些事实是与我所研究的问题毫不相干的。不应当把我们在这个主题上所能着手进行的一些研究认为是历史真象,而只应认为是一些假定的和有条件的推理。这些推理与其说是适于说明事物的真实来源,不如说是适于阐明事物的性质,正好象我们的物理学家,每天对宇宙形成所作的那些推理一样。宗教让我们相信:上帝自己刚把人类创造出来,就立刻使人摆脱了自然状态,他们是不平等的,因为上帝愿意他们那样。但是宗教并未禁止我们只根据人和他周围存在物的性质,来猜测一下,倘若让人类自然发展的话,究竟会变成什么样子。这就是人们所要求于我的;也就是我自己想要在这篇论文里加以研究的。由于我的主题涉及整个人类,所以我尽量采用一种适宜于各国人的语言;或者不如说撇开时间和地点,只想着在听我讲话的那些人,并假定我是在古代雅典的学园里,背诵老师留给的课业,评判员是柏拉图和克塞诺克拉特那样的人,听众就是整个的人类。

  啊!人啊,不论你是什么地方人,不论你的意见如何,请听吧!这是你的历史,我自信我曾经读过它;但不是在你的那些喜欢撒谎的同类所写的书籍里读的,而是在永不撒谎的大自然里读的。出于自然的一切都是真的;只有我于无意中掺入的我自己的东西,可能是假的。我所要谈的时代已经很遥远了,你已经改变了原来的状态,而且改变得多么大呀!我所要给你描述的,可以说是你这一种类的生活。这种描写是根据你所禀赋的性质,而这种性质可能已为你所受的教育和所沾染的习惯所败坏,不过尚未完全毁掉而已。我觉得有这样一个时代,个人会愿意停留在那里:你将会追寻你愿意整个人类在那里停留的那个时代。你不满意你的现状,由于种种原因预示着你的不幸的后裔将会感到更大的不满,所以你或许愿意能够倒退。这种感情无异于对你的始祖的颂扬;对你的同时代人的批评;而且也会使不幸生在你以后的人感到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