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一八一八年
乔琪娜·安德生扬起汤匙,并从盘子里拿起一小片红萝卜放在汤匙里,然后对着墙壁振臂甩过去。
那片萝卜以一、两寸的误差没有命中那只又肥又苏的大蟑螂。虽然没有击中,但已足以把它吓得立刻躲进裂缝中。
目的达到。只要看不到那些东西,她便可以假装除了她之外,没有别的“东西”与她共同使用这个房间。乔琪娜把目光移回到她吃了一半的晚餐上。在瞪了片刻后,她扮了一个鬼脸,然后把它推开。
她想念哈兰的菜。而这一点也不奇怪,毕竟哈兰在安德生家已待了十二年,所有成员喜欢吃什么,哈兰无不了若指掌。再加上一个月以来,她唯一吃的一顿好菜已是在五天前,他们上岸住进亚尔巴尼饭店后,阿麦带她去的那家餐厅。翌日,他们便离开了那家饭店,住进一家便宜了非常多的客栈。他们不得不如此,因为当他们回到饭店时,竞发现行李箱里的钱财已全部不翼而飞。
他们甚至企图把这笔帐算在那家饭店的头上——因为他们虽然同时被洗劫,但他们的房间是分开的,而且是不同楼的。
比较有可能的是他们在踏上伦敦附地的那一刻,当他们忙着观赏伦敦街景时,那个载他们到饭店的亲切车夫及其助手在把他们的行李弄上马车车顶时便已顺手牵羊。
不过楣运不是在那个时候才降临的,它早在上个星期船抵达英国时,却发现不能靠岸已经开始了。那艘船当时只能有两个选择,一是启航,到别的港口,另一个是等三个月。因为起码要三个月才能轮到它泊岸卸货。
幸好它的乘客可以有第三个选择;他们可以乘坐小船上岸。纵使如此,她跟阿麦还是在船上多待了好几天才轮到他们上岸。
她实在不该感到意外,因为她老早就知道伦敦这个港埠,由于难以预料的气候和风候,所有要来此的商船都会选在这个时候来。单单美国,便有十二艘左右的商船在同一时间抵达泰晤士河河口。若再加上世界各地而来的船只,数字便多达百艘。
就是这个可怕的拥挤问题,使得她家的商船在英美战前即把伦敦列在贸易口岸之外。事实上早在一八零七年,在英国开始对法国实施经济封锁政策时,云雀海运便没有再走欧洲线,远东和西印度这两条航线,不仅赚钱,而且也不会有那么多麻烦。
除了可怕的拥挤问题,伦敦另一个令云雀海运把它剔除在外的原因是它的仓库问题。太多的时候,由于没有可供暂存的仓库,那些商船不得不把易腐的货品就那样无遮蔽的堆放在码头边,任凭风吹雨淋,任凭一年可偷去五十万镑货物的窃贼肆虐。而如果老天爷和偷儿都够慈悲,那成天弥漫在整个港埠的煤尘更是一大问题。
因此,即使英美已在一八一四年的年底签下甘特条约。云雀海运还是没有恢复欧洲航线。也因此,她不是乘自己家的船来到伦敦,要回去时,自然也没有免费的船可以搭乘回去。
所以她跟阿麦必须锱铢必较的使用身上仅剩的三十五块美金,尤其是他们还不确定会在伦敦待多久。
要是她的哥哥们知道她竟然住在一间酒馆……唔,他们不可能知道这么多,假如他们得知她没有得到他们的允许就私下离家,他们会杀了她,会停止她的零用金,会每个人抽她十大鞭子,甚至把她关起来锁上十年才放她出来……
而他们最有可能做的事只是对她吼叫。有五个非常槐梧,声音又很大的哥哥,同时对你齐声咆哮真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敲门声在她站起身时响起。
她及时咽回差点脱口而出的习惯用语。在过去的二十二年,她若不是睡自己的房间,就是睡自己家船的船舱,所以会敲她房门的人,若不是她的家人,便是仆人,而他们都是受欢迎的、毋需提防的。
当然,在门栓是拴着的时候,无论她有没有说:“进来。”外面的人是闯不进来的。而如果阿麦还不够勤于耳提面命的要她无论何时都要锁门,这间破败的房间,以及没有止休的吵杂也足以提醒她所在的地方是个怎样的地方。
不过敲门的人是她认识的;那浓浓的苏格兰腔告诉她那是以凡·麦当劳。
“有好消息吗?”
他冷哼了一声,然后在室内唯一的椅子坐下。“那得看你怎么看它。”
“会不会是另一个‘线索’?”
“正是,但有总比没有好,不是吗?”
“大概吧。”
她实在不该抱太大的希望。毕竟金宝——她哥哥琼斯手下的一名水手……所告诉她的仅是他相当肯定“海仙”号在返航时和英船“屠杀”号相交错,他看到迈肯·坎默隆在那艘船的甲板上。而琼斯无法帮他证实,因为等金宝想起来应该告诉琼斯一声之时,“屠杀”号已经远离他们的视界。
“屠杀”号当时的航向是往欧洲的方向。所以它极可能是要回英国。就算不是直接回航,它终究也是会回英国。
乔琪无法漠视这个六年来唯一的麟爪。迈肯·坎默隆是她的未婚夫,而她对他所知道的最后一个消息是他在一八一二年的五月,亦即美国对英国宣战的前一个月,和另两名“海神”号——海神号是她哥哥华伦的船——的水手,一起被强征到英国皇家海军兵舰“摧毁”号服役。
强征已归化为美国人的英国人服役,是导致美国终向英国宣战的众多原因之一。
在拿破仑征服了大半的欧洲后,英、法成了对峙之局。
他们都希望保持与美国的贸易,但仅限于跟己方。结果,到了一八零七年,法国已没收了美国近五百艘的船,而英国也扣留了千艘左右。许多水手由于不满英国海军的工作条件而纷纷逃亡,而这些逃亡的水手又有不少是跑到待遇优越的美国船只工作,导致英军挟此藉口要求登船搜索。
迈肯和他的父母世居康瓦尔。他们是在一八零六年移民到康乃狄克的桥港,而且没有打算再回英国。那是迈肯第一次跑船,而船在出海没多久便被英国皇家海军拦截。该舰的舰长不肯相信迈肯已是美国公民,硬指他及另两名乡音仍重的人是逃兵,硬将他们扣留在“摧毁”号上,还在华伦的颊上留下一道疤说是以儆效尤。
稍后,她听说该舰的人分成两半,一半仍留在原舰服役,另一半则分派到其他军舰。之后,她便再也没有迈肯的消息,直到现在。
迈肯为何在战后依然滞留在英国,为何在一艘英籍船只上,为何不曾给她任何消息,这些全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总算有了寻找他的线索,而除非找到他,否则她决对不离开英国。
“这一次是谁握有线索?”乔琪叹了口气。“另一个知道某人知道某某人知道某某某人有可能知道他在何处的人?”
阿麦笑出声。“瞧你,说得好像我们在绕一个迷宫似的。我们才找了四天。你该多学学琼斯的耐性——”
“别提他。他居然不来帮我我!”
“他会——”
“在六个月后!他要我等他六个月,等他从西印度之旅回来再说,我已经等了六年了,他还要我等多久?”
“是四年。”他更正。“在你满十八岁前,他们是不会让你跟那小子结婚的。而那小子的求婚早了两年。”
“那不是重点。重点是如果回家的是其他几个哥哥,他们会马上来这里帮我,但是,回去的偏偏是耐性异于常人的琼斯,也偏偏只有他的海仙号在港内。你知不知道我告诉他如果我再蹉跎下去,迈肯很可能会干脆休了我这个未婚妻,他居然笑得在地上打滚?”
阿麦费尽全力才忍住爆笑,不能怪琼斯,但也不能怪乔琪会有如此想法。以前的乔琪的确其貌不扬。事实上她一直到快十九岁时才猛然绽放成今日的美丽。她一直认为若不是她生长在安德生家,也若不是她在满十八岁之时不但将继承到一艘船,并且会分到一份庞大家产,或许不可能有男人追求她,甚至向她求婚。她的想法并没有太离谱,至少那个迈肯·坎默隆即是基于以上的理由才会在他要随华伦的船出航之前向她求婚。而那条远东航线一趟起码要跑两、三年。
结果他那一去不止两、三年。感谢英国的海军。
可是这个小姑娘一点也不听她几个哥哥的劝,不肯忘掉迈肯·坎默隆。甚至在战争结束,而那小子有万分的理由应该回来,应该有消息捎给她,但是却没有,她仍痴心的等待着他,盼着他。
其实琼斯应该从这些地方便可看出她不会肯再继续等下去——等他把货运上各个港口,然后再办她的事。琼斯应该晓得他这个妹妹是全家人中最没有耐性的一个。
然而,琼斯也非罪无可恕。毕竟他以为那不是他的问题而会是迪鲁的问题,因为迪鲁不会对她说不。
但是这个小姑娘不肯等迪鲁。她在琼斯的船才走了三天,便买好了船票,还说服阿麦陪她一起去。而阿麦到现还是不明白她怎有办法使这一切看起来好像是他的主意,不是她的。
“其实我们的运气已算不错。光是伦敦的人口就比我整个州的人多,而且那艘屠杀号更有可能不是直接返抵伦敦。但是我们的运气够好,才四天就让我们找到线索,我天碰面的那个人告诉我有人看见那小子跟一个姓韦斯的人一起下船,而那个姓韦斯的人据说跟那小子很熟。所以若说谁知道那小子在什么地方,非这个姓韦斯的人莫属了。我已经请人传话给那家伙,约他明天晚上见。”
“我也要去。”
“不行。那是一间酒馆。”
“那又如何?”
“我说不行就是不行。”
* * *
在河的另一边是高级住宅区,一辆马车将德力·莫洛里爵士载至一幢华厦的门前。这幢房子原本是他的单身汉之家。但他不再是了,因为他今晚已是有妻室的人。
听见马车停在门前的声音,屋内的詹士忍不住好奇地来到大厅。他一眼见到的弟弟抱着思琳小姐跨进门槛走进屋内。由于他一点也不知道他在看的是一幕非常传统的仪式,所以他的询问是自然而然的。
“我不以为我该看到这一幕。”他懒洋洋的说。
“我本来就不预备让你看到。”他弟弟并没有放下怀中的女郎,反而抱着她直朝楼梯走去。“但既然被你看到了,那我不防也让你知道我跟这位小姐结婚了。”
“骗鬼!”
“他说的是真的。”女郎笑嘻嘻的说着,“你该不会以我会随便让人抱我过门槛吧?”
他弟弟在楼梯的中央停顿了一下,朝他瞥了一眼。“好上帝,你总算有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的时候了。”他重新拾步。“我虽然很想多欣赏欣赏你的表情,但你是知道的,春宵一刻值千金,所以,失陪了。”语毕,人已消失在楼梯顶。
太不可能了!
伦敦最声名狼籍的浪子——唔,德力之所以能够登上那个宝座,是他让给他的。十年前若不是他远走故国。这个位子绝对轮不到德力坐。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德力为什么会做出这么蠢的事?
没有错,那位小姐的确美得笔墨难以形容,但德力又不是没有其他得到她的法子。事实上德力在昨夜便已攻占堡垒。人既已得手,德力有什么理由必须娶她?她又没有父母,也没有能替她出面的兄长……
就算有,也没有人能教德力做别人要他做的事。没有人能左右德力,使唤德力。即使是偶尔还能发挥一些威能,迫使德力屈服的大家长——哈维斯顿侯爵,亦即他们的大哥杰森,在终身大事上,也没法迫使德力服从。若是能够,德力不会放荡到如今,也不会荣登上那“花花王子”的高位。
既然不是有人用枪抵着他的头逼他做如此荒谬、反常的事,那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德力出此下策?詹士大摇其头。
上一位花名在外,也是性格十足的浪子,但却在一夜之间宣布名草有主的人是孟提斯子爵尼克·艾当。而那家伙之所以不得不束手就擒,是因为他所欺侮的女孩子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莫洛里家最受宠爱的瑞琪。而这件婚事除了有德力出马,还有爱德,以及尼克·艾当自家的长辈。集合诸力才制伏那家伙。
好上帝,想到这件事,他还是恨不得也贡献几分心力。
只可惜那个时候没人知道他回来,而他一回来只顾着了一段私怨。由于与他结怨的那家伙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尼克·艾当,所以在他报了仇的同时,也几乎害得那家伙错过他自己的婚礼,亦即娶瑞琪——詹士最喜爱的甥女。
詹士再次摇了摇头。或许他再多喝几杯答案便会自动浮现。
不会是爱情。
德力跟他一样,对爱情有免疫力,否则在十七岁初识云雨情时早跟那个引诱他的女人结婚了。
当然也不会是为了有个继承人,因为这个家已非常后继有人。
他们的长兄杰森已有一个完全长大成人的独生子狄克。
他们的二哥爱德有五个孩子,而除了最年幼的雅美,其余的四个都已届适婚年龄。即使是詹士本人,也有个已经年满十七的私生子。詹士一直不知道他有个孩子。六年前当他走进一家酒馆,才发现杰雷的存在。杰雷的母亲是那酒馆的卖酒女子,杰雷在母亲去世之后,继续在那家酒馆工作。
他们莫洛里家人丁壮旺,子嗣的问题早已由三个哥哥一肩承担,轮不到老四操心,也不需要老四操这个心。
詹士伸展了一下他六尺长的身躯。他还是想不出德力为什么会做出这样见鬼的事。不过,不可讳言,如果德力一定要做出这么蠢的事,似乎只有那个小火药配得上他。
事实上詹士也动过追求思琳·柴维克——不,应该是思琳·莫洛里了——的念头,虽然是德力先看上她。这种事在他们年轻的时候是屡见不鲜,而赢得美人的人通常是女方第一眼看到的人。他们之所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是因为德力有张令女人看了便无法抗拒的脸。而人们对他也有同样的说法。
不过他们的外表一点也不相像。德力属于瘦高、颀长型,而且从他们外祖母那里遗传了一头黑发和一双钴蓝色的眼珠。除了德力以外,莫洛里家只有瑞琪、雅美,以及杰雷是黑发、蓝眼。想起来真不是滋味,连长相,杰雷都比较像德力,而不是像他,詹士拥有较正常的莫洛里家的特徵:金发、碧眼、高大的体魄。而这几个形容词,恰是瑞琪一向用来形容他的字眼。
想到瑞琪,就想到那个混蛋尼克·艾当,但既然那个家伙已是瑞琪的丈夫,而事实上也证明他把那个角色扮演得还满可圈可点,詹士除了容忍那家伙,似乎别无法。
丈夫!
德力的脑子一定有个螺丝松了。尼克·艾当至少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他崇拜瑞琪,但德力却是所有女人崇拜的……
唔,这又是另一个德力与他想像之处。不过,詹士可以肯定的是能教他拱手奉献出自己,自甘束缚的女人不是已经过世,就是还没有出生。
* * *
以凡·麦当劳是第三代美国人,但他火红色的头发及说话的语调,使人一见即知他是苏格兰的后裔。他虽流有苏格兰血液,却没有典型的苏格兰脾气。凡是认识他的人,甚至会称赞简直没有脾气。可是这句赞美词在昨晚和今天却数度岌岌可危。
现年四十七岁的阿麦——跟他比较熟的人都这么叫他——有三十五年的海上经验。他从七岁开始干到四十二岁,从老安德生的侍僮一直干到克立的海王号的大副。并不是他升不了船长;若是他愿意,只怕起码已经当了十二次以上。
他是跟波特——安德生家的么儿——一样,怕担负那么重的责任。只是,纵然他已经离开讨海生活五年,他还是没能远离得了船;云雀海运每有一条船返航,他都得去接人和接船。
阿麦跟安德生家的关系,非旁人所能及。他跟他们没有任何亲戚关系。只不过是他们家的邻居兼雇员,年纪也仅比安德生家的长子克立年长七岁,但由于他可以说是看着他们长大,而且在他们的父母过世后——老安德生在十五年前见背,他们的母亲没有几年也尾随其后——担负起教导他们的责任,他对他们而言,亦父亦师亦友。
事实上阿麦跟安德生家几个孩子相处的时间,远较他们的父亲跟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为长。老安德生酷爱航海;每次在家的时间绝少超过两个月,但阿麦则不一样,他通常会待个半年或是一年才又登船。老安德生在家的次数和时间,甚至可以用他有几个孩子数出来。
老大是克立。老二华伦是在老安德生去了趟为期四年的远东之游的翌年出世,所以华伦整整小克立五岁。琼斯则小华伦四岁。琼斯的下面又隔了四年才出世的迪鲁。而迪鲁是几个孩子中出世时,他们的老爸唯一能恭逢其会的一个孩子,而那还是老天刮了一阵大风,把船吹坏,迫使老安德生不得不回港大修,再加上接二连三的一些小事故,才把老安德生留在家里留了将近一年,使他不但看到迪鲁出世,并破纪录,在十一个月后又得到一个儿子:波特。到乔琪娜,自然又是回到四年的规律时差。
安德生家的几个男孩在年纪大到可以上船,便一个一个离家上船,而乔琪只有送船、接船的份。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她跟阿麦在一起的时间最长、最多,自然而然的,最获阿麦的心的人亦是她。当然,她的肚子里有几条蛔虫,阿麦也是最清楚的。可是,不知怎地,事情往往会出乎阿麦的控制,像现在。
昨天晚上,他从她的眼睛和语气看出她已打定主意,准备今晚跟他一起来这个港边的酒馆。他当然说什么都不会让她来,甚至在时候差不多之时才说她如果一定要来,得化妆成男的,而他们并没有多余的钱可以替她买一套男孩子的衣服。结果,她却不知自何处偷来一套衣服,使得他顿时哑口无言。
此刻,她那双纤纤玉手里在一双破破烂烂,而且大得可以的手套里。它们大得几乎端不起他叫给她的啤酒。她那条裤子的裤腰,大得足以再装下另一个她。至于那件毛衣,它唯一可赞许的地方是它长到可以遮住她的屁股——只要她不举起手臂,她那头深褐色长发藏在那顶软帽子,而那顶软帽拉得低得不但遮去了她的耳朵、脖子,还遮去她的眼睛——只要她一直低着头。
在她的袖子里和靴子里,各藏了一把短刀,但她非常紧张;她显然知道她这一次太过分了。可是那仍不足以教她离开;她好强,不服输的个性迫使她坚持等到韦斯露脸。
其实她那副畏畏缩缩的样子,以及那身衣着,比阿麦更能融合于该酒馆。阿麦身上的那套衣服,虽然一点都不考究。但质地比酒馆里的任何人都要好,使得他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至少,在那两个衣着一望即知是来自上流社会的人士进来之前是如此。
那两人才一出现。整个酒馆立刻陷入死寂。
“什么事?”乔琪悄声问。
阿麦没有回答,他顶了她一下,示意她不要出声。
数秒钟后,那些地痞、流氓、水手决定装作没看见那两个人。逐渐的,吵杂声由微弱慢慢恢复它们正常的音量。至此,阿麦才瞥向乔琪,发觉她依然瞪着她吧台上的杯子,连头都不抬一下。
“不是我们在等的人。看他们的样子,好像是贵族。这颇不寻常;这种地方不像是他们会来的。”
乔琪叹息。“阿麦,我们来这里是要找一个姓韦斯的人,记得吗?你确定他还没有出现?”
“这里是有不少脸上有疤,鼻子有隆的人,但没有一个下唇上有颗痣,年约二十五岁左右的黄头发年轻人。”
“‘如果’这几项描述是准确的话。”
阿麦耸耸肩。“我是不会每桌每桌去问——你的头发掉出来了!”
乔琪立即抬起手,把那绺头发塞回帽子里,她的动作相当的迅速,迅速得几乎没让任何人看见她在举起手臂时毛衣下摆所露出那个绝对不属于男人或是男孩子的臀部曲线。
* * *
几乎,但不是完全,乔琪的动作虽然快,那往上提升的下摆,也仅是一眨眼便回到原位,但非常不幸,刚刚才走进来,而且在距他们六尺不远的桌位坐下来的詹士,却正巧看见了。
这间酒馆是詹士跟德力走访的第九间。德力要找一个名字叫吉拉特·坎默隆的人,那人是思琳的表哥。
今早,德力告诉他思琳那个苏格兰表哥不择手段的想将思琳娶到手,他甚至绑架她,欲强娶她造成不可更改的事实,幸好思琳自己设法逃出魔掌。为了保护思琳免遭她那个邪恶的表哥的阴谋暗算,德力之才出此下策:自己娶她。不过德力认为光是如此还不够,他觉得该找出吉拉特·坎默隆。
告诉他思琳已经嫁人,请他滚回苏格兰,少再招惹思琳。
詹士不确定德力之所以如此执着的想找到吉拉特·坎默隆,是纯粹仅基于保护他新婚妻子的心理,抑或别有其他的因素。无论是什么,当他们走进这家酒馆,德力似乎一眼便认定那个倚着吧台的红发男人即是他要找的人。而这便是他们之所以选中这张如此靠近吧台的桌子的缘故;他们所知道的吉拉特·坎默隆,仅有:高大、红发、蓝眼、讲话有苏格兰腔。他们希望藉着地利之便,可以听到些什么,以便能够十拿九稳的肯定该人是不是吉拉特·坎默隆。
起初他们什么都听不到,而后那家伙突然略略提高了声音。詹士猜他是在骂他那个矮小的同伴,但德力所注意到的是:那仍有浓重的苏格兰腔。
“我听够了。”德力的肌肉鼓了起来,并作势欲起。
詹士连忙扣住德力的手臂。他比德力更清楚这种酒馆的特质。这类的酒馆,只要勃谷稍起,马上就会演变成一场混仗。德力或许是一流的打架能手,但君子的一对一打规,在这种地方并不流行。“别轻举妄动,德力。到目前为止,他们的声音一直压得很低,完全听不见那个矮个子叫他什么名字,我们无法确定他就是我们要找的人。再者,假如他是,那个矮个子的家伙很可能不是他唯一的党羽。说不定这酒馆有不少他的人。我们最好等一等——”
“你可以等,我可不能再让我的新婚妻子在家里纳闷我的迟迟未归。”
看出德力已不可理喻,詹士骤然大叫:“坎默隆?”一面祈祷那两个人不会有任何的反应。然而,事与愿违。
一听见那声叫唤,乔琪和阿麦齐齐转身。
乔琪又怕又期待;她害怕跟那一屋子的三教九流面对面,却又想见迈肯。至于阿麦,在一转头看见那名黑头发的贵族公子甩开那名金头发的同伴,眼睛充满明显的敌意瞪着他时,他立刻站直准备应战。
只两秒钟,那个黑头发已站到阿麦的面前。
乔琪的眼睛看得连眨都不眨一下。她没有办法;她这一生中没有看过那么英俊、挺拔的男人。她的脑子立刻辨认出他必然是阿麦方才所讲的贵族之一,但他和她想像中的贵族完全不一样。在她的想像中,那些英国贵族傲慢成性、狂妄自大,天天吃饱了没事就找平民阶级麻烦,不是穿金戴玉,便是衣锦衣绸。可是眼前的这个人,除了系了一条样式十分花俏的领巾外,他的衣着几乎和她几个哥哥所想表现出他们优雅的一面时无异。
她虽然有“惊俊”的失神,但还没有失神到没有注意到那人的眼神不带善意,那人的眼中带着克制的愤怒,而他愤怒的对象似乎是阿麦。
“坎默隆?”那人用极平静的语气问着阿麦。
“我姓麦当劳,以凡·麦当劳。”
“你撒谎。”
乔琪惊愕得张大嘴巴,下一瞬则惊骇得倒抽一口气,那人居然不防的动作揪住阿麦的衣领,使两人的鼻子几乎碰在一起。
她惊恐地注意到阿麦灰色的眼睛倏地变深。她不能让他们打起来。她知道阿麦很乐意陪那个人打上一架,可是他们负担不起随后会吸引过来的注意——至少她承担不起。
她没有想到她根本不懂如何使刀,她只知道必须防止他们打起来,所以她直觉反应的抽出袖里的短刀,她当然没有打算实际用上它,她只不过想用它来协迫那名贵族退开。可是她连刀子都还没拿稳,刀子便已被击落。
她吓呆了,也吓坏了;她这才记起阿麦的对手并不是单枪匹马。她不明白他们为何挑上她跟阿麦;如果他们想“运动”,有一酒馆的地痞、流氓任他们挑选呀。但无缘无故的欺压百姓,不正是强权的贵族最擅长的事吗?否则迈肯又怎会平白失踪了六年?
积压了六年的愤恨突然一古脑儿的宣泄出来。她捶,她打,她踢,她抓,可是她的一切攻击、捶打仿佛打在一面又厚又硬的墙壁上。对方文风不动,她则捶痛了手,踢疼了脚。
而如果不是那面墙决定他已经受够了,乔琪会继续捶打下去。事实上她前一秒还在又踢又打,下一瞬她已被转过身,脚离了地。更恐怖的是那只箍住她的手臂,无巧不巧是横箍住她的胸部。
仿佛那还不够糟似的,揪着阿麦的那人突然大叫了起来:“老天,‘他’是个女的!”
“我知道。”那道墙道。而他的声音饱含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