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八二年纽约市
离热闹商业区不远的第五街是一个非常安静的住宅区,街道两旁漂亮的路灯间,种着整齐的树木,各种不同风格的雅致巨宅罗列在这条街上。
哈麦可,一个白手起家的巨富,和他的两个女儿就住在其中一幢四层楼的华厦里,他是幸运的男人,没有遇过什么阻碍,所以通常都是好脾气与慷慨的,尤其是对他的女儿。
现在,哈麦可的大女儿正准备着,待会儿她将和她的未婚夫外出,这个对象是她父亲为她选择的,哈夏蕊对这个选择并不在意,麦可告诉她她将在夏天与柏乔尔结婚的时候,她只是点点头,若是在一年以前,她或许对于父亲的选择有所质疑;或许甚至提出异议,但是当她在游欧途中经历了那段悲惨又屈辱的恋爱事件之后,她对一个安全而又没有爱情的婚姻至表欢迎。
她没有什么可抱怨的,柏乔尔与她自小就是朋友,他们有着共同的兴趣,她也觉得他非常的英俊萧洒,他们会有一桩好的婚姻,而且如果幸运的话,或许结婚后爱情便会逐渐来临,虽然乔尔也是奉了他父亲的命令,但是他们彼此还满喜欢对方的,而她知道自己正被一大群喜欢互相比较的女人们所羡慕。
此刻她的心思并不在乔尔身上,她正在揣忖在什么地方才能找到她的小猫查理,她决定带着它一起出去赴约,她发现乔尔最近常常心不在焉,查理可以在无聊的时候作为她的伴侣。
她让她的女佣珍妮去收拾在她决定穿身上这件镶着紫边的法国式绿纱裙子前试穿过的几件衣服,拿起德国制的手套与羽毛边饰的帽子,她先到她妹妹的房间去看看查理是不是和她在一起。
夏蕊在门上敲了一声,不等回答就推开房门,把她妹妹吓了一跳,芬妮慌忙地将一些纸张塞进她的抽屉里,责怪的瞪视着她的姊姊。
“你应该先敲门的。”芬妮尖锐的说。
“我敲过了,”夏蕊平静的回答,紫色的眼睛中闪过一丝光芒,“在写情书吗,芬妮?你不必藏起来的。”
芬妮可爱的脸上由苍白转为赭红,“我没有,”她带着戒意说,“而且那也不干你的事。”
夏蕊吃了一惊,她再也不了解这个妹妹,自从年初芬妮过了十七岁生日之后,她的整个态度都改变了,似乎突然间她对任何人都毫无理由的带着恨意,尤其夏蕊更是首当其冲,突然而来的火爆脾气与尾随而至的分不清缘由的泪水,夏蕊已经放弃追究原因的尝试。
更令人摸不着头脑的是在过去这一年里,芬妮终于长成令人目眩的美人,丰满的胸脯、纤细的腰肢,再加上金色的头发与蓝色的眼睛,正是时下流行的极致,不知有多少女人都在嫉拓她拥有每一样的特质──包括夏蕊在内,这些优点她一样也没有,夏蕊忍不住的希望她能和她妹妹有些相像,但是她把她的失望妥善的掩饰在一层自信的烟幕之后,骗过大部分敏锐的眼光,有些人甚至认为她是傲慢的。
芬妮唯一不敢惹怒的是她们的父亲,两个女孩都知道在她们父亲面前最好庄重些,她们的母亲是唯一曾经有胆量与哈麦可争论的人,她在芬妮两岁时已经去世,她有着非常猛烈的意志,他们的争吵既频繁又炽烈,当他们不吵架的时候,他们的爱也是猛烈的。
两个女儿似乎都不像她们的双亲,她们的父亲相信她们两个都是既温驯又甜蜜的乖孩子,其实她们两个都是出色的演员。
“你想要干什么?”芬妮暴躁的问。
“我在找查理。”
“我整天都没见着它的影子。”
夏蕊准备转身离去,但是她的好奇心使她忍不住的问,“在我进来的时候你在做什么,芬妮?我们之间向来没有秘密的。”
芬妮看起来有些迟疑,在那一剎那间,夏蕊以为她已经软化了下来,但是后来她垂头看自己的双手,孩子气的说,“或许我是在写情书,或许我有一个特别的爱人,”抬起头,她带着敌意说,“也或许我很快也要结婚了。”
夏蕊把这一切视为闹别扭的玩笑,“我希望你肯告诉我是何事使你不悦,芬妮,我真的很愿意帮忙。”
但是芬妮并不领情,“你这身打扮是准备出去吧!”
夏蕊让步的叹口气,“乔尔提议到中央公园兜风。”
“噢,”痛苦闪过芬妮的眼中,她不自然的说,“那么,别让我耽搁了你的约会。”
“你愿意一起去吗?”夏蕊突然冲动地问。
“不,我是说,我不想打扰你们,而且我还有一封信还没写完。”
夏蕊耸耸肩,“随你的意思吧,我们晚上见。”
门一关上,芬妮的脸马上垮了下来,眼睛里涌上了泪水──不公平,实在不公平;夏蕊总是拥有一切,在她姊姊面前永远是玫瑰铺成的道路,只有她拥有她们母亲亮丽的红铜色头发和一双有时候像是黯淡的紫罗兰,有时候又像轻柔敏感的紫水晶的眼睛,她也是那个具有镇定与自信的特质,总是赢得她们父亲喜爱的人。她们的监护人,她们的家庭教师,甚至是佣人都特别赞赏夏蕊,她没有那么时髦,没有自己五呎七吋的身高与鲜明的颜色,但是在群众中却是最显眼的人物,不管时不时髦,她就是有着帝后一般的尊贵,仿佛她生来就有成为注意焦点的权利似的。
芬妮以前从未妒恨过夏蕊的好运,她爱夏蕊,但是现在夏蕊将拿走芬妮在这个世界上最想得到的东西──柏乔尔,她想要他想得心里发痛,痛苦的知道她得不到他,她姊姊才能拥有他,更教人伤心的是夏蕊竟然不在乎有无。
那是她最无法忍受的痛苦,她姊姊不爱乔尔,乔尔也从未以看芬妮的目光注视夏蕊,如果他有选择的余地,她无疑的是他会选的人,但是他与夏蕊都毫无选择的余地,他们双方的父亲都是以铁腕的手段控制所有人的人。
婚礼只剩下两个月了,还能盼望有什么奇迹出现呢?她的心支离破碎,而如果现在她就觉得无法承受折磨的话,他俩结婚之后又将如何呢?婚礼之后,他们将搬进同一条街上的另一幢房子里,她怎能忍受经常的看见他们在一起,想到他们……她实在无法忍受。
芬妮打开抽屉,拿出她匆忙间塞进里面的那叠东西,她从纽约时报的广告栏上撕下了征婚的启事,如果她得不到乔尔,她要嫁到很远很远、永远不必再见到他的地方去,她已经写好三封信,她再拿起剪报,其中有一则是亚利桑那一个农场主人登的启事,是了,亚利桑那够远了,农场主人也不坏,或许他还是一个她听过的养牛大王。
她把整则广告重新读过,她比所需要的年龄少了一岁,但是她可以虚报说她已经十八岁了,“必须强壮而且健康”,她很健康,但是她从来没有机会去证明自己是否强壮,“必须能勤快的工作”,如果有必要的话,她也能够,不过要有几个仆人协助才行,“请寄来照片”,啊哈!原来这个男人想先知道他会得到什么样的货色,他所想要的大概不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吧。
芬妮对着自己露出微笑,她抽出一张空白的信纸开始写信给贺默可。
*****
芬妮放下她刚大声念完的那封信,挑战的注视着她最要好的朋友──贝茹蒂,“现在你知道我说我快要结婚的事不是捏造的吧,在这个月底之前我将成为贺默可夫人。”
这两个年轻的女郎一起坐在芬妮的卧室当中,她们有着相似的高度与肤色,不过茹蒂较为年长六个月,她的观念也大为不同,她的个性较积极外向,平常她是两个人当中较为大胆的一个,这正是为何她在听到这件事时会如此的困惑。
如果她没有看到驿车与火车的票,她仍会认为她最好的朋友在寻她的开心。
“怎么样?”芬妮质问道。
茹蒂设法说出她觉得最重要的一件事,“他不会是英俊的男人,你知道,他或许是因为太丑了,那里的女人都不肯要他,所以他才必须登广告征一个妻子。”
“胡说,茹蒂,也有可能完全相反,他可能找不到一个够漂亮的女孩来配他。”
“想得大美了,芬妮,你寄了一张照片给他,为什么不要一张他的?”
芬妮咬着嘴唇,“我要过了,”她承认,“但是他没有寄来,而且一个字也不提。”
“看吧,他一定是又老又丑,而且知道如果让你看到了他的长相,他就没有机会和你在一起了。”
“或许他根本没有照片。”
“芬妮,你何不干脆承认当初你并没有仔细考虑过这件事?”
芬妮开始变得更为顽强,茹蒂急忙接下去说,“为什么挑上他?这里有好几十个男人愿意争取与你结婚的机会,而这些男人都是你认识的,只因为贺默可寄了车票给你,但也不意谓着你非去不可,把车票寄回去,他又能怎么样呢?”
芬妮看起来非常忧伤,“你不明白,茹蒂,我唯一想要的男人即将和我姊姊结婚,我不得不这么做,夏蕊的婚礼就在下个星期,我不打算留在这里看它举行。”
“所以你想逃走,难道你不在乎你的下半辈子会过得很凄惨吗?”
“我已经认命了。”芬妮叹气说。
“难道你没做任何改变这件事的努力?你和你父亲谈过吗?你告诉过你姊姊吗?除了我之外,还有别人知道吗?”
“没有,没有,没有。那么做,除了使我自己丢脸之外会有什么差别?我父亲从来不把我当作一回事,他认为我还是个小孩,而我不愿意受到夏蕊的怜悯。”
“她是你姊姊,不是你的敌人,她爱你,她可能会帮助你。”
“不可能的。”
“你怎么知道?你或许不敢告诉你父亲,但是她可能不怕。”
“她没有这种胆量。”芬妮喘息的说,茹蒂并不了解哈麦可。
“她比较善于处世,芬妮,她不会让事情弄成这样的结局。”
“她只是假装她不会。”芬妮了解的说。
茹蒂换了另外一种方法尝试,“如果夏蕊拒绝嫁给乔尔呢?她似乎并不爱他。”
芬妮哀伤的笑着,“没有人敢违抗我父亲的旨意,当然夏蕊也一样。”
“说真的,芬妮,你连试都不想试,是不是?”茹蒂生气的说,“换作是我,没有经过一番奋斗,我绝对不会轻易放弃,你说她根本不把自己的婚礼当作一回事,我看过她和乔尔在一起的样子,她对他就像一个兄弟一样,如果她不爱他的话,为什么她不会帮你?”
“茹蒂,别再说了,她也无能为力。”
“或许吧,但是如果有一线希望呢?如果必须做最坏的打算,让她成为逃走的那个人,至少这么一来婚礼就不会举行了。”
“那太异想天开了,茹蒂,”芬妮生气的说,她实在对自己生气,她希望离开的人是夏蕊,或许贺默可真的又老又丑,她怎么会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呢?她的眼泪又开始涌了出来。
“好吧,我想我至少可以告诉夏蕊我的感觉是如何。”芬妮终于犹豫的说。
“这是你这一整天当中所说的唯一象样的一句话。”茹蒂松了一口气,笑了起来。
*****
“晚安,夏蕊。”
“晚安,乔尔。”
夏蕊闭上眼睛等候惯常的敷衍的吻别,迫切的希望这一次她能感觉到什么,还是没有,抓在她肩膀上的手没有一点力量,拂过他嘴上的唇没有一点热度,他从来没有把她拉近怀里过,她不知道被男人一把拉进怀里是什么样的滋味,贾东尼也没有激情的拥抱过她,他以法国人的方式和她的手做爱,纵然只是如此,他在她掌心激起的情愫也比乔尔的任何行为所能做到的要多。
她不能责怪乔尔,在被东尼侮辱过之后,她发誓永不再恋爱,那么做可以使她不会再受到伤害,所以她告诉自己别再存着幻想。
叹口气,她站在门前看乔尔走下阶梯,坐进他的马车当中,他是那么的俊美,而且他没有她父亲的傲慢与自大,她已经受够了那种脾气,而乔尔的性情非常温和,带着魔鬼也会嫉妒的魅力,她还能要求什么呢?
下个星期她就是柏乔尔夫人了,虽然他并不爱她,她也不爱他,没有关系,她从来不打算再爱,所以没有关系。
*****
哈麦可的血压升高了起来,他隔着桌子瞪视他的大女儿,但是这一次他的不悦并未使她退缩,她坐在那里回瞪着他,他不能相信,她使他想起他的亡妻,但是他不能忍受这种叛逆。
“回你的房间去,夏蕊。”
她的下巴顽固的抬了起来,大大的紫色眼睛睁得圆圆的,“这件事没有解决之前,我不上床睡觉。”
“我不要再听那些无聊的话。”
“但是难道你看不出来吗?我现在不能嫁给乔尔了,在我知道芬妮爱他之后,我怎能那么做?”
“芬妮还是一个孩子,”她父亲咆哮着,“她还年轻,不懂什么叫做爱。”
“她十七岁了,爸爸,你娶妈妈的时候,她不也是十七岁吗?”
“别把你母亲扯进这件事。”麦可生气的警告。
“只要你肯听我说……”夏蕊让步的说,“我不爱乔尔,当芬妮想要他的时候,为什么我仍必须嫁给他?”
“这在婚事决定之前就应该提出来了,现在婚礼只剩下一个星期,太迟了,夏蕊。”
“我们和柏家那么熟,你和乔尔的爸爸在我出生之前就是好朋友,如果你向他解释,他一定会了解。”
“我不想再听这种事。”想到要告诉他的朋友他要在这么接近婚期的时候替换他的女儿,这种念头使他不寒而栗,他愤怒的站了起来,“你是想吃一顿鞭子吧,哈夏蕊,如果你再对我提起这种无聊的事,看在上帝的份上,我一定会那么做。”
夏蕊没有回答,她的勇气开始低落,她跑出房间冲上楼梯,心脏猛烈的撞击个不停,她怎么会有勇气反抗她的父亲?她不知道,在他最后那句可怕的威胁之后……现在已经不可能了,她早就知道要说服她父亲并不容易,但是没想到他会这么愤怒的拒绝她,而且威胁说将鞭打她。
夏蕊在芬妮的房间找到坐在床沿焦急等候的她,“我很抱歉,芬妮。”这是她唯一能说的话。
芬妮哭了起来,“我就知道一定没有用,但是茹蒂很确定你会有办法。”
夏蕊走到床边想安慰她的妹妹,“请不要哭,芬妮,或许在父亲想过一阵子之后……”
“如果他告诉你不可以的话,他就永远不会改变主意,”芬妮越哭越厉害,“我根本不该告诉你的,我应该照着早先的计画离开这里。”
“离开?”夏蕊不确定她是否听错了,“你这是什么意思?”
“算了。”芬妮不屑的说。
“你没有地方可去,芬妮。”
“没有吗?”芬妮生气的问,一古脑把事情源源本本说出来。
“你是说你打算嫁给一个你甚至不认识的人?还要跋涉那么遥远的路途……芬妮,你怎么会想出这种事?”
“在你和乔尔决定结婚之后,我还能怎么想?我明天就走,你别想阻止我。”
“但是我不能让你走,你还那么的天真无知,芬妮,或许你还没到火车站就先迷路了,不,我不能让你走。”
“你要强迫我留在这里看你嫁给乔尔?你一定要这么残忍吗?”
“芬妮!”
“我爱他,”新的眼泪又流了下来,“唯一可以阻止下星期举行婚礼的事是你根本不在这里参加,但是你会替代我离开吗?当然不会,你这么快就向父亲屈服,我不敢指望你有勇气以逃跑来反抗他。”
“他说他会给我一顿鞭子。”
“噢!”芬妮的语气中全是责怪。
“等一等,”夏蕊突然冲动的说,“为什么我不能离开呢?那将解决所有的事,父亲会明白我说不想嫁给乔尔是认真的,我离开一阵子,直到他屈服为止。”
“你是说真的吗?”芬妮燃起希望的问,“你真的愿意为我那么做吗?”
夏蕊进退两难,她父亲一定会大为震怒,她或许必须在外面停留好几个月,但是至少她不必为芬妮的悲哀负责。
“有何不可?”她勇敢的说,“我可以到苏菲姑妈那里去住一阵子。”
芬妮摇着头,“那是父亲第一个会找的地方,你不会认为他连找都不找就让你逃脱吧?你可以用我的那些车票。”
“到亚利桑那去?那太荒谬了,芬妮,我不必到那么远的地方去。”
“但是你还能到什么地方去?至少在我传话让你知道可以安全回家之前,贺默可可以照顾你。”
“照顾我?那个男人等的是一个妻子,不是一个客人,而且他等的是你,不是我。”
“事实上他不知道他等的是谁,我寄了一张照片给他,里面有父亲、你、和我,我……哦……我忘了告诉他我是那一个。”
如果夏蕊愿意离开的话,她要她走得越远越好,亚利桑那是够远的了。
“当我写信给他的时候,我只签上了S.哈的名字,所以他不会发现我们之间的差别,而且他在信中说他必须先观察我一阵子再结婚,到时候你只要说你们不适合,你不能嫁给他就行了。”
夏蕊觉得毛骨悚然,“我不可能占那个男人的便宜。”
芬妮不想放弃努力,“你没有钱可以维持自己的生活,不是吗?”
“我有一些首饰,它们可以支持一段时间。”
芬妮开始怀疑她或许无法让她姊姊替她做这件事,但是一想到乔尔,她压下自己的良心,“你或许无法找到有人买那些首饰,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不能暂时利用那个贺默可,他或许是个富有的农场主人,由他信中的语气看来,他似乎是很好商量的男人,你可以过着舒服的日子。”
“别说了,芬妮,我不能想象那样利用一个男人,不过我会使用他的车票使我得以离开这里。”
“我应该如何谢你啊,夏蕊。”芬妮喊叫着说。
“尽快成为柏乔尔夫人,我不介意离开一阵子,但是我不想离开太久,”她露出恍惚的微笑,“毕竟,没有别的地方比得上钮约,我喜欢这里,而我讨厌思乡病。”
芬妮破涕为笑,“你很快就可以回来。”
*****
魏班哲站在他的吧台后,慢慢的擦着一支啤酒杯子,他的目光停留在贺默可身上,看着他走到门口,注视着外面,然后回到吧台的另一端,他已经喝完第三杯威士忌,而这是他第五次朝外面探视。班哲很想问他在找什么?但是他没有那个胆量,他仍然分不清这是贺氏兄弟中较为友善的那一个,还是另一个。
如果七年前贺史瑞枪杀史飞洛的那个晚上班哲不是也在场的话,他不会对贺默可如此多疑,但是当时他就在那里看着史瑞冷酷又镇定的射倒飞洛,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贺史瑞是危险的男人,而眼前这个人简直就是史瑞的翻版,他们是双胞胎,那使人觉得毛骨悚然。
镇上很多人都喜欢默可,真正的为他着迷,并非他们不相信关于史瑞的故事,只是他们先遇见默可,他们两兄弟简直一模一样,但是他们之间的差别有若白天与夜晚。
默可从口袋中掏出什么东西,对着它皱眉头,然后又放回去,班哲看他做了两次这种动作,那个人大部分的时间都不是如此的静默,但是今天他已经一言不发的像喝水一样灌了三杯威士忌,而且看起来很焦躁的样子。
当两年多前,默可来到这个镇上定居的时候,大家都非常的吃惊,人们怀疑他何以会选上钮镇,但是没有人开口问。自从铁路决定不经过这个地方之后,镇上几乎每个人都想离去,但是贺默可却买下离镇上三哩远的旧江森农场,他没有惹任何的麻烦,如果了解他的话,他或许是很讨人喜欢的人,但是班哲永远无法对他表示友善,因为他永远无法区别史瑞与默可。
自从默可定居下来之后,贺史瑞也回来过几次,他并不常来,但是他一来,的确给人们不少谈话的资料,他在看过他弟弟之后总是到镇上来,他一出现,大家都不一样了,所有的事都静了下来,所有的打架都延后到贺史瑞再离开为止。
去他的,甚至也没有人敢对和默可一起工作的那个混血儿置评,有谁敢呢?每个人都看到那个野狼比利和史瑞一起骑马到镇上来,不难知道他们是朋友,史瑞把野狼比利带来给贺默可是因为印地安人一向是绝佳的猎马者,默可就是以养马开始他的牧场,在那些不受约束从保留区来的阿帕契印地安人惹了那么多麻烦之后,如果不是贺氏兄弟的缘故,那个混血儿早就被赶出镇上,因为他们的关系,甚至没有人敢恶意的注视野狼比利。
默可再一次的走到门口,这一次,当他再回到位子上时,班哲忍不住问道,“你在等什么人吗?贺先生,我注意到你一直朝街上看。”
默可以他的绿色眼睛打量着姓魏的,“我和别人约好在驿站碰面。”
“你不是在等你哥哥吧?”
默可因为酒馆主人语气中的忧虑而笑了起来,“不,我最近不会等我的哥哥,今天我有一个新娘要来。”
“一……一个新娘?那可是怪事,想不到的怪事!”班哲兴奋得忘了应该谨慎,“钮桑缪一定很高兴听到这回事。”
“噢?”
“别以为我不知道,”班哲很快的补充道,“我打赌你知道桑缪新婚不久的妻子似乎不能把她的眼光从你身上移开,并不是说桑缪是个嫉妒的男人,但是我打赌他喜欢知道他的东西就是他的,他一定非常高兴知道你准备弄一个自己的妻子安定下来。”
默可没有说话,但是他在发怒,班哲说得一点也没错,他所以在这里等候接他的新娘就是为了钮菲娜,如果不是她的关系,他不会陷入这种困境当中!噢,当他刚来钮镇定居,而她还是汤菲娜时,他们曾有过一段愉快的时光,但是他一直让她相信他只是在找一些乐子,她却想要结婚,当他拒绝讨论那回事之后,她把目标转向钮桑缪。
桑缪知道他是在菲娜失望之余才能得到她,这件事一直在他心中蚕蚀,在菲娜之前,默可让钮桑缪产生正如他所期望的态度──基于友善的基础上,那是因为史瑞的缘故,很讽刺的,这个畜生为了史瑞除去史飞洛而觉得蒙受了恩惠,那个人曾经有如他身边的一根刺。
在菲娜之前,事情完全依照着计画进行,因为默可是从东部来的,而且拥有比经营一个马场能赚到的更多的钱,桑缪揣忖默可知道他所提到的那些小投资,是不是桑缪想加入呢?他是的。当那些小投资得到回收之后,要说服桑缪再做更大的投资就变得容易多了。
他们与姓钮的事尚未了结,而现在要除掉这个男人没有那么容易了,桑缪对默可的友善兴趣因为菲娜而冷却了下来。正如野狼比利所指出的:只要菲娜仍然对默可有着热度,桑缪永远不会松懈下来而再度受骗。
“照他现在注意你的情形,他将很快开始怀疑你为什么有那么多来自东部的信件,如果让他发现你在搞什么把戏,那么,一切都完了,现在你必须马上把他的注意力转移,而结婚正是最好的途径。”
默可仍然认为不应该让比利说服他结婚的,那天晚上他们喝了一些酒,比利说的一些话在当时听起来非常的有理。他并不想要妻子,可是为什么当他看见比利与他的妻子杨柳在一起的时候,又有想要自己的女人的渴望呢?是因为牧场上的生活过于单调吧,他不习惯一直待在一个远离人群的地方,他习惯于在任何想要女人的时候就拥有她们,当一切结束之后,他又可以继续他飘泊的生活,如果有了妻子之后,他怎么能够呢?
所以默可做了投机的打算,他不在这附近寻找知道她将会有什么样生活方式的女人。相反的他要他的律师在东部的报纸上征求一个邮购新娘,他的希望是东部的女孩子在看到她所面对的一切时,会吓得要他把她送回去而他很乐意那么做,当然是在一段合理的时间之后。那就是问题所在,他必须让她留到他需要解决的事完成为止。
牧师一个月左右才到镇上一次可能有所帮助,只要钮桑缪相信他即将结婚,他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他没有告诉比利他并不打算娶那个女孩,有比利、杨柳和老马克一起在牧场上,那个女孩将有体面的陪伴,在牧师来到之前,没有人可以对她与默可一起待在牧场上说什么闲话。她或许不会喜欢,但是话又说回来,任何一个急着把自己送到完全陌生的人手上的女人不可能太挑剔,此外他打算给她很好的补偿,他要她似乎完全按照她自己的意思离开,在这个骗局当中,没有人会受到伤害。
他再度从口袋中拿出照片,如果他知道过去这个星期中他做了多少次这个动作,他一定会恨死自己。他的目光从他打算娶的“新娘”移到另一个女孩身上,那个女孩的姿态半常的高贵,背脊线条直而有力的挺着,她的高度使她有若皇后,她的五官上有一种骄傲的气质,她看起来像芦苇一样的瘦长,可是他一看到照片就被她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
当哈小姐的信到他手中时,他正打算选择费城的一个女孩,他一眼就知道这正是他要找的对象,因为照片中那三个人的在着正是富有的证明,而默可由经验中知道有钱人家的女孩对于粗重的工作一无所知,她一定对他所提供的生活知难而退。这个女孩是所有应征者中最漂亮的一个,他忍不住怀疑像哈小姐这种迷人的女孩为什么要成为一个邮购新娘。
他并不在乎身边暂时有张漂亮的面孔,但是他不打算占她的便宜,不管她可不可爱都一样,如果她来的时候是一个处女,她将原封不动的地回到东部去,纵使她不是的话,他也不想与她有什么瓜葛,使她认为她有接受他的责任。
默可突然觉得自己又一直在注视着照片,他很快把它收了起来,对自己感到厌烦。他再走到门口,外面仍然没有驿马车的影子,不知道这个城市来的哈小姐对亚利桑那有何感想,这里的太阳可以把人全身上下烤得酥酥的,有时候骑了好几个星期的马还见不到半个人影。他微笑着,或许这趟旅程已经使她决定回头了,现在正是一年中最热的盛夏,那个可怜的女孩无疑已经因为炎热而昏倒了好几次了。不,一个富有而一向在纽约长大的女郎绝对不会喜欢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