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克斯国 大卫堡
纪元八七九年
他一步入大卫堡的大厅,所有女性便纷纷放下手上的事,目光飞快地凝聚向他。
这事并没有什么不寻常。每次他一在有女人的地方出现,这种事就会发生;这里如此,在他的家乡亦是如此。事实上,无论在何处,女人就是无法不盯着他瞧。
尽管这儿是大卫堡,尽管她们是萨克逊人的一支,而他是挪威的维京人,而且这两大族人只要一碰头总是血流成河;就在去年,她们的男人才和丹人大战了一回。也尽管这个男人有惊人的体格和战技,那些女人看他的目光却并非充满了恐惧。
她们不畏惧他的高大魁梧;在她们的眼中,她们的罗斯大人已是惊人的高大,而他比罗斯大人还要高大,但她们却丝毫不觉得他的高大是骇人的。她们只是从未见过史力·哈达德如此英俊的男人。
史力·哈达德不仅拥有令北国诸神嫉羡的体格,还拥有一张肯定是受了天使祝福的脸孔。他那双眼睛深邃得可以像夏日的风暴,也可以明亮得像上了油的银器;突出的颧骨把他鼻子衬托得更完美;一双剑眉和他那头浓密的头发一样地乌黑。至于他那张嘴,更是性感得使每个女人都想一尝它的滋味。
时光荏苒,从他初次率人想来此抢劫已有六年。按理,六年已够她们看习惯他那张脸,但无论老少——老自在大厅一角烹饪区的玉妲,少至坐在窗边绣补的美凡,都无法不受他散发的魅力所蛊惑。不过玉妲是最先回过神,并呼喝其他女仆继续工作的人。
美凡年仅十四岁,但她还是无法不对史力叹息,并暗自希望他的年纪不是她的两倍。倒不是她还没大到可以嫁人;在这个时代,只要是有必要,即使幼如婴儿也能嫁人。不过她的哥哥罗斯贵为一方的霸主,又是亚佛烈国王的左右手,既无需靠联姻以增加权势,也无需靠联姻巩固既有的一切,更何况他跟史力已有姻亲关系。另外,尽管她会很乐意有此良配,只怕她哥哥不会舍得她这么早就出嫁,而且一嫁就嫁那么远。
在大厅的左侧,坐了一桌的男人,以及史力的妹妹克莉丝。通常克莉丝是不会注意到她这个哥哥对女人的影响力,但今天,当他一出现,整个大厅突然静了下来,使她无法不留意到这个变化。她注意到他丢给好几个女人一抹暧昧的笑容;至于眨眼睛,就更多了。
坐在克莉丝旁边的罗斯翻了翻白眼。克莉丝看到的事,他自然也看到了。“他该结婚,好让她们脱离苦海。”
“什么苦海?”克莉丝冷哼。“他从来只让她们发出喜悦的叹息。要是他真的结婚了,她们才真是陷于苦海了。话又说回来,他干嘛要结婚?有那么多的女人急于对他投怀送抱,他尚且应接不暇了,何必结婚?”
罗斯一笑,心知克莉丝一点都不嗔怪她兄长成箩成筐的艳史。他知道她跟史力非常亲近,亲近得能为史力做任何事。六年前她跟随史力来到此间行抢时,以为史力死在罗斯的堂弟亚丁手中,便执意要替史力复仇……
罗斯不大喜欢忆起那段往事。一忆起那段往事,他便会记起自己差一点下令处决所有的维京俘虏,而克莉丝正是当时被掳的俘虏之一。
当时她在她那些朋友的协助下,扮成少男。她的乔装本来不会穿帮,因为她够高,事实上她比他大多数的手下还要高。要不是她的那些伙伴忘了“她”应该是“他”,而且总是处处帮助她、呵护她,使他生了疑心,并下令鞭打她,她的身分也不会揭露。
自她的身分曝露后,他便把她单独囚禁,和其他的维京俘虏分开。而要不是她引诱了他,他也受她吸引,他绝不至于让自己对维京人的仇恨屈服在欲望之下。
萨克逊人和维京人之间的战事虽已有十五年之久,但罗斯对维京人的仇恨是始于十一年前。那一年,在一番恶斗之后,他被铐在墙壁,眼睁睁看着父亲和哥哥被丹麦的维京人杀戮,眼睁睁看着未婚妻遭轮奸至死。之后丹人将他弃在他亲人的尸体间,打算让他流血至死。要不是丹人急于前往位于内陆的朱诺修道院,使得一些侥幸残存的仆人能有机会将他救走,他早巳魂归西天。
是的,他绝对有理由憎恨所有的维京人。可是他却爱上了一个住在挪威的维京人,而因为爱上了她,使得他必须容忍她娘家的人。他们不时会驾着他们的长船从挪威来这儿扰乱他的生活,而史力是最频繁的那一个。事实上,在过去的六年里,那家伙有三年是跟他们住在一起。
在罗斯和克莉丝结婚的第一年,史力为了想确定她有受到恰如其分的善待。他在此过冬,并一直待到次年的夏天;在克莉丝的父母走了又来时,他才和他们一起回挪威。克莉丝的父母自那年以后,不再每年夏天都来,唯独史力例外。而他每次来都带
着他的弟弟,有时一个,有时两个。
罗斯的目光移向隔壁桌的一个小男孩。那个五岁大的小男孩在模仿他身旁的男人磨刀,手里拿着一把小小的木剑磨呀磨的。当他终于发现他舅舅的到来,他立刻飞扑向史力。
史力大笑了一声,抓起小男孩,把他往空中一抛,抛得几乎碰到天花板。
克莉丝闭上眼睛,直到听见她儿子快乐的笑声告诉她他已被安安稳稳的接住,她才睁开眼。她看见儿子高高坐在史力的肩膀上,而史力正朝她和罗斯走近。
坐在克莉丝腿上三岁大的娑拉,伸长了双臂,想要得到和她哥哥一样的对待。史力再乐意不过。
克莉丝立刻拍开史力伸过来的手。“如果你还想要你的命,你最好别太依赖你的运气。”
听见她的威胁,史力只是大笑。他拨开克莉丝的手,臂一卷,卷起了他的外甥女。
他并没有抛掷小娑拉,只是重重吻了她的面颊,那声音连同小娑拉的咭笑声,大得全厅都听得见。
史力在罗斯和克莉丝的对面坐了下来。他没把小娑拉还给克莉丝,而是抱在他宽阔的怀中。
克莉丝无法对史力生气,因为她知道他有多疼爱他的小翻版。
克莉丝和罗斯一共育有两个小孩,一个以国王为名:亚佛烈——那是罗斯取的;一个以维京神祇为名:娑拉——那是克莉丝取的,罗斯固然不乐,却也莫可奈何;只是两个孩子虽是克莉丝亲生,却谁也没有遗传到她的金发或是水蓝色的眼珠。亚佛烈是他父亲的再版,有着深棕色的头发和绿眼珠;小娑拉则像克莉丝的母亲和史力,有一头子夜黑的头发和一双灰眸。
“完工了。”那是史力开口的第一句话。
两年前,史力决定在威克斯定居下来;史力虽是哈达德家二房的长子,但他的父亲戈瑞还没有老到要他留在挪威继承那边的产业的地步。在挪威时,史力通常住在父亲家,而今,他想有幢属于他自己的房子,于是他便把罗斯卖给他的那块邻近大卫堡的地,拿来建造房子。
那幢房子本该在去年完工,但去年萨克逊人又和丹人打了起来;而史力出乎大家意外的,居然加入萨克逊这一边,助罗斯打丹人。唯有克莉丝一点也不意外,因为她了解她这个哥哥有多热爱冒险和打仗。
在其中一场主要的战役里,史力受了伤,并昏了过去,结果为一丹人所救。那人以为史力是他们那一方的人,于是将他救到安全地带,又帮他敷药、包扎伤口。而由于史力精通北地诸国的方言,丹语尤其流利,是以能在战事结束前,神不知鬼不觉的溜回萨克逊阵营。
由于那场战事,史力的那幢房子便耽搁了下来,一直到春天才复工。不过工作的进度很缓慢,因为农地也需要人工。
“庆宴什么时候开?”克莉丝愉快的问。
史力大笑;“总得等艾华带一些煮饭婆回来才能开吧。”
艾华是史力的好友;六年前艾华也是受俘的人之一。那年他们全被铐上了手镣和脚炼,一直到克莉丝的父亲率了人马来,他们才重获自由。之后的每年夏季,史力会待在这里,艾华则会驾着史力的船到北国贸易。
“你派他去买女人?”克莉丝惊讶的问。
“我总不好肚子一饿、衣服一破,就往你这儿跑吧,克莉丝?”
“你当然需要女人照料你的生活起居,但你该让我替你挑。艾华只会挑脸蛋姣好、身材惹火的女人,可不会以会不会烧菜、缝补衣服为必要条件。”
“真的?你真这么认为?”史力热切的问。
罗斯大笑三声。
克莉丝怒瞪史力;要不是她的女儿仍被史力抱在怀中,她绝对会朝他扔东西。“我还以为你会把钱花在一些较有真才实力的人身上。”
两个男人笑得更大声。
克莉丝大皱其眉。“我当然是指‘那方面’以外的才能。”
史力还是大笑不止。“那我们只好希望艾华带回来的皆是多才多艺的女人,否则我只好继续来麻烦你了,妹子。”
“艾华什么时候回来?”
“再十来天。至多不会超过一个月。”
克莉丝本想出借一些人手替史力准备庆宴,但她知道史力不会在他的手下到齐之前办这个定居庆宴。和艾华一起出航的人中,有七个也选择在此落户,包括她的好友多福,其余的人会在冬天来临之前回北国,明年夏季才会再来。
她叹了口气,看了看那些仍用梦幻的眼神望着史力的女仆。“有这家伙在,我别想要她们做事了。”克莉丝瞪着她丈夫。“你能不能找场战争打发他去?”
罗斯冷哼。“要是我真那么做了,你不拿斧头劈了我才怪。”
这倒是真的。就在她正要承认之际,罗斯的一名手下匆匆入内。
“外面来了五人,大人。有一人看起来好像快死了。他们持亚佛烈国王的旗号。”
克莉丝立刻暗暗呻吟,惟恐战端又起了。
* * *
那些人不是来传战报的,他们是受命于威克斯王亚佛烈的特使团,途经大卫堡要去见丹人的古塞王。事实上,他们并未受到攻击,那个面色死灰、看起来奄奄一息的人是生了病,病得四肢都不听使唤。
克莉丝差人将那人抬至房间,并召来医师。但她还来不及回到厅上打听特使团的任务,那人已经一命呜呼,而医师诊不出究竟是什么病使那人死得如此快。
回到厅上,她把死讯告诉在场的男人。那四名使节立刻面色凝重。他们不是在悲痛;他们舆那人并不熟识。他们是害怕那人一死,他们便无法顺利完成使命,而且担心亚佛烈国王会迁怒于他们。
罗斯不以为然。他和亚佛烈是君臣,也是朋友,所以他知之甚深。他认为亚佛烈会对事情的延宕生气,但不会迁怒于人,只会另觅人选代替那个死去的人。
问题是,人选恐怕不好找。因为死的那人是特使团的翻译官。而会说丹语的人可是凤毛麟爪。
一旁的史力是在克莉丝来到大厅后才得知事情的原委。因为他不懂萨克逊语;他和克莉丝不一样,克莉丝自小和奴隶打成一片,因而精通多国语言。
当然,如今他既打算在这儿定居,他便有了学习萨克逊语的必要。只不过,他所讨教的对象均是舆他有两手的女人,她们所教的字汇自是和此刻所交谈的大为不同。
稍后,晚膳过后,克莉丝只不过安顿好小孩,再度回到大厅。
“我没听错?亚佛烈国王真要跟丹人和亲?”克莉丝坐下后问。
罗斯耸肩。“他是有那个意思,而有三个贵族愿意牺牲他们的女儿。三个女子都是既漂亮,嫁妆又丰厚。”
“所谓的嫁妆包不包括土地?”
“包括。”
“好家伙!”克莉丝叫了起来。“亚佛烈跟他的那些列祖列宗和丹人奋战不休,目的无非是想把丹人的势力遏止在威克斯之外。如今他却要把土地双手奉送给他们?他不会是战胡涂了吧?”
“他之所以这么做,理由很简单:与其让整个威克斯落人丹人手中,不如只给他们三块地。据我们所知,丹人国王古塞王的兵马,有一半早已和我们一样的厌战,他们只想安安宁宁的在他们已占有的土地定居下来。去年的战争主要是想分一杯羹的年轻人发起的。”
“而他们几乎歼灭了威克斯国。”
去年,亚佛烈国王如前几次一样,在冬天解散了军队,不料丹人却乘此机会奇袭了威克斯国的王都契本汉,大败亚佛烈的禁卫军。丹人以为他们终于得胜,以为亚佛烈国王已死在乱军之中;不止是丹人,所有的萨克逊莫不作如是想。
然而亚佛烈却侥幸逃至亚塞尼岛,并联络上他的志士,一举击败了入侵的丹军,迫使他们缔约退兵。
当然,那份议和的停战协定,双方均不存信任:历年所定的停战协议不知凡几,丹人从未确实遵守过。唯一的不同点,是古塞王率了他的三十名部将接受了基督教洗礼。
到目前为止,整个萨克逊人所在的英格兰,已被丹人占据了泰半;至于东英格兰,则是从丹人一踏上这块土地便落人他们的掌握。此时此刻,若仍想把丹人驱逐出境,那是在痴人作梦,而亚佛烈并不是一个不能认清事实的君主。靠联姻以维持和平倒不失是个釜底抽薪的办法。
“亚佛烈把特使团的成员定在五人之数,也有其用意。”罗斯又说。“五人的人数不会多到在穿越丹人的领域时引起他们的疑虑,但也多到可以保护特使团团长不受盗匪的骚扰。如今少了翻译官,光是要找个合适人选,只怕得耽搁上好几个月了。”
“何必要耽搁?”史力懒洋洋的说。“我可以代替那人呀。”
克莉丝嗤之以鼻。
罗斯笑道:“这倒是。你是可以很容易跟丹人打成一片,问题是当团长要跟你说话时,谁来当你的翻译?”
史力的脸一红。
“你干嘛要膛这淌浑水?”克莉丝问。“人家是要去当红娘,你去凑什么热闹?”
史力耸耸肩。“我太闲了。接下来的日子,我在你这里闲得只怕只有自娱娱人的份。”
克莉丝的眼睛往厅内略略一转便发现一半以上的女仆仍在望着她哥哥。于是她转向罗斯,“说不定这是个好主意。”
罗斯大笑。“瞧你有多不喜欢他在你的屋檐下。”
克莉丝驳斥道:“听着,罗斯,这可不有趣。我是很爱史力没有错,但我也喜欢我的家一切如常;而只要有他在,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要是你早听我的话,把他的鼻子揍扁——”
“哈!”罗斯嘲弄地道:“你可一次也没那么说过。”
“我该那么说的。”她两眼一翻,耸耸肩。“我想我可以陪同他一起去,作第二翻译官。”
“你不可以去。”罗斯一字一句的说。
“你不会舍得抛下你的丈夫和孩子那么久。”史力慢条斯理地说:“你们两人都有一大堆的俗务,但我可没有。况且,罗斯可以随便挑个人舆我同行呀。”
“欧马可以胜任。不过说不定不会喜欢事情变得如此麻烦。试想,他的话要转两转才能让古塞王听明白。”罗斯说。
“我倒认为你多虑了。要是我没料错,古塞王会有他自己的翻译官。”
“总而言之,决定权还是在特使团团长手中。”罗斯笑道。“说不定他宁可回朝廷面对亚佛烈国王的震怒,也不愿把如此大事托付给一名挪威维京人。要知道,有太多萨克逊人是分不出丹麦维京人和挪威维京人有何不同的。”
史力大笑。“我非常清楚你以前即是其中之一。”
史力在第二天上午和特使团一起出发。
那位老团长对史力的热心参与再高兴不过;事实上,他和史力能作粗浅的交谈。不过欧马也随行了,以防他们之间有沟通不良的情形产生。
一行人当中,只有老团长满心兴奋期待着早日进入丹人所统治的领域,其余的人由于和丹人交锋过太多次,并不怎么期待和他们再度碰头。至于史力,他则对丹人无恨无怨,所以他持的是平常心。
由于老团长年岁甚大,所以行程排得很有弹性,以免老团长过于劳累。史力判断以他们的速度,还有好多天才会抵达威克斯的边界;但他不以为意,他天生壑达,脾气好、个性爽朗,而且喜好旅游,所以乐得能好整以暇的欣赏沿途风光。
临行前,他的妹妹对他说:“艾华他们回来时,我会看着那伙人,以免他们趁你不在的期间拆了你那幢好不容易才完工的房子。但你最好祈祷古塞宫的王廷没有女人,免得到时候人家联手不让你回来。”
听了她的话,史力只能大笑。虽然克莉丝说的都是事实,也是故意说来挖苦他的,但她很少能真的使他生气。他的那些手下也很喜欢挖苦他、嘲讽他,他们不叫他“福气史力”,总爱叫他“天使脸史力”。
“福气史力”这个外号肇始于他出生之时,产婆判定他早已一命呜呼,但他的父亲硬是不信邪,将空气吹入他的体内,使他得以复苏。
踏上行程的第二天,是个晴空万里的好天气。为了年迈的老团长,他们的行速更是放缓。
当他们进入一个小树林,享受片刻的清凉时,气氛是轻松愉快的,因为大家都被欧马说的一个故事吸引住了。
欧马说的是个关于异教女神的故事。他说那个女神一心想有个人类情人,便下了凡尘,岂料由于地面发生征战,所有的好男人都去了战场。她找来找去,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还算看得顺眼的男人,只是那人是个养猪的。事实上,那男人是一个神变的,他由于太爱慕那个女神,不惜放下身段,但求能成为她的入幕之宾。不过那个女神也非省油的灯,她猜出了那男人是男神变的,她便——
倏地,有人自树上跃下,有人自丛中窜出,他们一个个都拿着棍棒和匕首。由于事情发生得如此突然,史力一行人连拔刀对抗的时间都没有,便被一一击倒。
史力在他的后脑勺遭猛击的前一瞬,只来得及看到一人,一个他不认识,但衣着高级、手持阔剑、一剑撂倒老团长的人;之后他陷入了无边的黑暗。
稍后,一名少年自林内牵出一匹骏马走向他的主子。
那个主子俐落地跃上马背,然后对他的手下道:“把他们的马牵走,掏空他们的钱财,让人以为他们是碰上了绿林好汉。”
“要是亚佛烈又派另一批来呢?”
“他们只会遭到同样的命运。”
* * *
一辆牛车缓缓地沿着林间的狭路前进。
驾车的是一个双手生了老茧、白发鸡皮的老妪,车旁有个少妇一步一跛的跟随着。那少妇的跛行,不是因为脚受了伤,而是出于天生的长短脚。
远远的,她们便已由空气中嗅到血腥味。未几,她们看到了尸体。
老妪立刻把牛车驶到路旁,然后跳下车。她快步走向头一具尸体,灵活地摸索死者的口袋。
“倒楣,他们已被其他的尸体清道夫搜刮一空。”未几,老妪咕哝。
因为她们是靠死人维生的清道夫。连年的征战,使得百废待兴,也使得这一行的人愈来愈多。少妇名叫碧瑟,老妪名叫华姐,雨人是姨甥,她们从事这一行已经很久。华妲逢人总说她是在找失散的儿子,如此,就算被人撞见她在翻尸体,人们也不会说什么。
碧瑟大略瞟了下那几具尸体。从他们的样子,可看出早她们一步的清道夫的确把他们搜刮得一干二净|!那几个人的靴子全被脱了去,所有的披风、皮带、武器、羊毛衫也全不见;只有两个人的长衫仍留在身上,而有两人被剥得全身光溜溜。
碧瑟站在上风处,耐心地等她姨妈。
华妲很气她连一杯羹都没有分到,所以开始动手剥那件看起来较不破烂的罩衫。
碧瑟知道她将得洗那件衣服,然后将它缝补好,再拿到市集上卖,好换顿吃的东西。这些事她可以忍受,唯有碰死人的身体却无论如何也受不了,所聿她姨妈也从不勉强她。她负责的是卖掉她们到手的任何东西,以及在青黄不接时,出卖她的肉体。她能长到这么大,全靠华妲养她、育她,这种日子已成了她的当然生活,她过得无怨无恨。如今华妲已愈来愈老,她渴望有片屋瓦挡风遮雨,有张真正的床,而不是睡牛车。
这个希望倒也不是痴人作梦,至少再也不是了。因为华妲听说她表亲的老婆已经死了,而她们正是要去贝福特投靠。当初并非立克不肯收容她们,而是他的老婆不肯。而今立克的老婆既已驾鹤西归,华妲打算让碧瑟作立克的继室,好名正言顺的住他的家。
碧瑟倒也希望事情能如华妲所愿。因为立克的年纪虽然大她许多,但他既不凶暴,人也长得不丑,所以她并不介意嫁给他。况且,能有个家、三餐都不用愁,已是她最大、最奢侈的梦想。
碧瑟的目光掠过华妲,望向那一群死者。她发现,她的目光总是飘向其中特定的一位,最后她移步走了过去。
那人是光溜溜的其中一个,而华妲已把他翻了过来,正在检视他的手指,一面检视一面诅咒。显然那人没有戴戒指的习惯,否则他的指头此刻一定残缺不全;连戒指带手指一并斩下,是清道夫洗劫戒指最省时、省事的方法。
那人的体格很棒,他的身上没有一丝半毫的伤口,倒是有些伤疤,显示出他生前是个擅战的好战士。但令她难以移开视线的是他的那张脸,那张脸仿佛只有天使才可能拥有的脸孔,它美得教她的心都疼了起来。
这样漂亮的一个人却死了!碧瑟的眼睛开始蒙上一团迷雾。
她伤心难过得在他的身边跪了下来,并伸手去碰触他的脸。触手的温暖、柔软,令她惊讶。当她感觉到他的鼻息,她吓得抽回手,同时惊叫起来。
“华妲姨,这人没死!”
正在叠罩衫的华妲拾起了头,一脸的漠然,“那又如何?他就快死了。”
“但他的身上没有伤!”
华姐走了过来。伸出双手摸他的头,并很快找到一个大肿胞,大得差不多是她的一个拳头。她松开手,一点也不在意那动作是否会使他的头撞疼。而他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
“他的头壳破了。受了这种伤的人,很少能再醒过来。”
“但他可以?”
“可以,只要小心看护。不过这里又没人可照顾他,所以他还是死定了。走吧,我好了——”
“我可以照顾他。”
“你要怎么照顾?我们又没有足够的食物可以在这里扎营。况且就算我们待了下来,也只是白费时间,他能活的机率已微乎其微。”
碧瑟的目光专注地凝视那个男人。“只要有一线生机,我是不会放弃的。”她坚定的说。
“我们不能待在这里。我们得到下一个村子补充需要的东西——”
“那我们就带他一起走。”
“你到底怎么了?”华妲怒声道。“为什么一定要做这种蠢事?”
“我想救他。”
“他跟我们一不沾亲二不带故,你是不是吃饱了撑着?”
碧瑟十分清楚,这世界上有一件东西是华妲永远不会拒绝的。于是她说:“因为他会报答我们的救命之恩。他给的绝不会少,起码会给一百,要不然你想他为何会被剥得精光?你难道不想这一次去立克家时,口袋是鼓鼓的,免得别人看扁我们?”
华妲心动了,但还没有心动到愿意带着这个麻烦。“想把东西灌进一个半死、自己不会咀嚼和吞咽的喉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他会一天比一天虚弱,而不到一星期他就会到地府去报到。”
“说不定是两百——”
“好了,好了,帮我把他弄上车。不过我可把话说在前头,要是在我们抵达贝福特之前他还是不醒,我会亲自把他丢进草丛。我们可不能带他上立克家,人家可不会欢迎一个快蒙主宠召的人。更何况立克不喜欢贵族的注意力,即使是心存感激的贵族,他也不乐意。所以丫头,咱们得约法三章,否则这件事就此作罢。”
碧瑟猛点头。她有十足的信心能在两星期内康复——而那差不多是牛车走抵贝福特的时间。
当然,那辆牛车装不下那男人,所以后栏栅只好放下,好让他的脚有多余的空间可以伸展。正因为他的腿是如此的长,以致于车子只要一颠簸,他的脚就会碰地。然而纵使如此,他一次也未醒来过。
华妲教碧瑟如何喂、如何按摩那人的喉部,好使他能将汁液吞下。只不过华妲总是不停的唠叨、埋怨、嘀咕。
为了让那人有肉汤喝,碧瑟甚至用她的肉体去交换。她做得很心甘情愿。虽然他一次也不曾醒来,眼睛一次也不曾睁开,还发了几次烧,但碧瑟深信他绝对会活过来,即使她跟华妲都不懂医疗这档事。
然而,贝福特到了,那人的状况仍没有好转的迹象。伤心欲绝但又不肯放弃的碧瑟,使尽浑身解数让她的姨妈在郊外又多停留了两天。两天已是极限,无论她如何苦苦哀求,再也无法使华妲答应让她多在那人身边稍留片刻。她的姨妈告诉她人再怎么好心总有个限度,不能拿自己光明、美好、幸福的未来和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睹。
百般无耐的碧瑟,一面哭一面替那人穿上她姨妈偷来的衣服。
华妲本不愿把那几件衣服浪费在一个必死无疑的人身上,但禁不住碧瑟的苦苦哀求和劝说,只好顺了她的意。
碧瑟是想,既然她再也帮不了他,起码必得让他死得体面些,不要一身光溜溜的去。
不过即使到了最后一刻,碧瑟还是无法放弃他。她一再的掴他耳光,想把他打醒,一面对他尖叫、吼骂,拚命地想把他带离昏迷状态。然而,显然她姨妈从一开始就是对的,他根本不会醒过来。
华妲见到她变成那样,一面咒骂一面伸手拉拖碧瑟,说着立克不会喜欢一个眼肿鼻红、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新娘。
碧瑟根本不在乎立克会不会喜欢,她自有法子让立克娶她。她只知道虽然今生今世再也不会再见到这个男人,但她永生永世都不会忘记他。
译注:当时特别称住在丹麦的维京人为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