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法国推理小说的前驱

   卡斯顿·勒鲁(1868-1927),本世纪初知名的法国新闻记者兼小说家。勒鲁在世时就是极成功而受欢迎的票房作家,共著有长篇小说、报道文学三十余种,现在读者还记得的或者市面上还流传的,可能只剩下三种,一种就是多次改编为电影、戏剧而历久不衰的《歌剧魅影》,另外两种则都是推理小说史上的经典之作:《黄色房间的秘密》与《黑衣女子的香气》。事实上,《歌剧魅影》原来的故事也不乏推理悬疑解谜的元素,和《黄》与《黑》二书同属一类,但后改编都着重在“夜半歌声”的恐怖与悬疑,或者强调的刻骨铭心,故事中的推理元素反而隐退不彰,反倒不太有人谈到《歌剧魅影》与《黄色房间的秘密》、《黑衣女子的香气》两者的关系了。

   推理小说的发展初期,法国自成一系,并不逊色于侦探小说的故乡英国。早在福尔摩斯出现江湖之前,一位使后来的推理小说成形的法国作家已经风靡全欧了,这位作家不是别人,就是以《勒沪菊命案》等作品闻名于世的法国作家加伯黎奥(1833-1873)。被人们称为“长篇推理小说之父”的英国作家威尔基·柯林斯(1824-1889)极可能都还受了他的影响(他们活跃的时间几乎同时)。

   加伯黎奥对巴黎的警察工作方式非常了解,对各种犯罪现象的社会知识也极其丰富,他写的犯罪办案小说,实际上是造就今日推理小说型貌的重要里程碑。有趣的是,正是因为他对真实警察办案的深刻了解,他一开始并不敢创造一位神探式的警察(因为那和一般老百姓的感受太不相同了),在《勒沪菊命案》里,办案的警察是来自巴黎保安局的探长吉弗赫尔,但真正推理破案的却是一位业余的退休当铺老板塔巴黑。到了后来的侦探小说,加伯黎奥才真正塑造了一位聪明的警探勒寇克,这位侦探也在小说史上开始其不是鱼肉乡民的酷吏形象,而是“为社会无辜百姓而办案”的“勒青天”,从此侦探小说才走向正直正义之路。

   福尔摩斯出现江湖之后,他在小说中把“勒寇克”和“杜宾”(爱伦坡小说中的神探)都嘲笑了一顿,说他们的推理能力不值一哂;但这句嘲笑也得到报应,等到法国人写“亚森罗宾”的时候,没事也要嘲笑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是不值一看的。

   卡斯顿·勒鲁在写推理小说的时候,写福尔摩斯的柯南道尔也还在活跃之中;勒鲁是位跑法庭新闻的新闻记者,深知阅读大众的口味,他意识到社会犯罪题材的新兴吸引力,遂将气力转向推理小说的写作,第一部《黄色房间的秘密》就大获成功,也因为故事中设计的“密室谋杀”构想而成为推理小说史的经典之作;《黄》作结尾时,作者留下一个伏笔,讲到一位黑衣女子擦身而过,传来一阵似曾相识的香气,这个场景就成了下一部作品的起点,这种“好莱坞续集电影”式的“抢钱”手法,也是开世纪风气之先,让我们不禁赞叹“太阳之下无新事”了。

   ·煽情侦探剧的代表作

   勒鲁的几部作品也堪归类为正统古典推理,尤其是《黄色房间的秘密》的“密室”情节架构,更成了推理小说史上的里程碑;但我们也别忘了勒鲁的时代是推理小说史的“上古时期”,上古蛮荒,筚路蓝缕,没有人知道推理小说将往何处去,也不知道推理小说的种种游戏规则后来将定于何方。事实上勒鲁的小说也显示出这种歧路,他的小说不只往犯罪解谜方面发展,也注意到另一个世纪初的阅读元素:煽情通俗剧的情节经营与情绪感染。

   阅读的“悬疑”是怎么构成的?一个彻底的“迷题”(像《黄色房间的秘密》中封闭空间所发生的不可思议案情)当然是一种悬疑的来源,但人们的内心秘密与神秘世界,可能是另一个悬疑的来源。在勒鲁众多小说中,除了犯罪办案的元素,内心积藏的秘密与不可言宣的感情更常常成为主轴;在《黄色房间的秘密》与《黑衣女子的香气》里,故事中的涉案人,甚至包括这位年轻新闻记者侦探胡尔达必的内心感情世势,是更大的悬疑;而到了勒鲁的另一部名作《歌剧魅影》,人事沧桑的悬疑已超过办案解谜的悬疑,现在甚至不被视为是推理小说了。但在勒鲁创作的逻辑里,我们却可以相信,作者从头到尾都在写“同一种”小说,那就是一种有社会背景的“迷云”,它常常来自于众生的“迷情”,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也就是侦探),它有可能会给我们一个意想不到的答案。

   我也许可以把这样的小说称为“煽情侦探剧”,这个次类型最重要的代表作家就是写《白衣女子》和《月亮宝石》的威尔基·柯林斯和勒鲁两人;两位作者都利用推理剧的形式来表达他们对社会现实的关心与观察,也都利用通俗剧的方式来取得“阅读大众”的支持。推理小说这种看似仰赖知性能力的故事类型,却曾经徘徊在知性解谜与感性煽情的十字路口(后来解谜占了上风,煽情架构则成了辅助的角色),这也是推理小说史上一个有趣的历程。

   如果你在《黑衣女子的香气》里看到一个感情冲动、甚至不惜以身相殉的年轻侦探(后来的推理小说不太这样对待它的神探,成为规律的侦探是解谜的要角,而不是本身需要“被辅导”的人);如果你看到故事中多重悬疑、情绪起伏震荡的情节设计,一如八点档连续剧;如果你看到每一章节结束都留一个戏剧性转折的尾巴(欲知后事,请看下回分解);不要惊讶,这正是“煽情侦探剧”的代表性特征,也正是连续剧的元祖,它们之间有紧密的血缘关系(是的,想想看《歌剧魁影》和连续剧的关系,它们之间多像啊!只是《歌剧魁影》好太多了)。你读一本推理小说,不但得到一个有趣的故事,又能看见历史演化的变迁痕迹,不是获益良多吗?

   詹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