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序

 

作者:蒲隆

  美国文学批评家菲利普·拉赫夫把美国文学中典雅和粗犷这两种不同的流派形象地称为“苍白脸和红皮肤”。这两种流派不仅写作风格相异,而且题材也不同:“苍白脸”多写上流社会,“红皮肤”则多写下层民众。当然两派作家的家庭出身和社会经历也大相径庭。解放后我们讲作品的“人民性”,这一标准正好与美国的“红皮肤”作家相吻合,于是许多“红皮肤”作家被介绍过来,如惠特曼、马克·吐温、德莱塞、杰克·伦敦等等。相反,“苍白脸”作家则长期受到冷落,他们的代表人物亨利·詹姆斯直到改革开放后才逐渐为中国读者所了解。詹姆斯的朋友伊迪丝·华顿的名作之一《伊坦·弗洛美》虽然早在抗战时期就被我国语言学家吕叔湘先生译成中文出版,但此书的再版和作者其他少量作品的翻译则是八十年代以后的事了。其实《伊坦·弗洛美》还算不上地地道道的“苍白脸”作品,因为它的题材仍然是“红皮肤”的。

  伊迪丝是纽约一个名门望族琼斯家的女儿,生于1862年,和她的朋友亨利·詹姆斯一样,她在家中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后来多次出国旅行。1885年她和一个比她大十三岁的有钱的波士顿人爱德华·华顿结了婚。此人性格虽好,但他们却很少共同之处,几年以后,爱德华患了精神病,最终导致了他们的离婚,从此以后,伊迪丝长住巴黎,直到1937年去世。

  伊迪丝·华顿起初是为了排遣上流社会家庭生活的苦闷而开始写作的。她从1880年开始发表小说,1889年第一部短篇小说集问世,获得了意外的成功。1905年长篇小说《快乐之家》出版,使她成了本世纪前二十年最受欢迎的美国作家。1920年出版的《天真的年代》为她获得了普利策奖。她一共写了十九部中长篇小说,出版过十一本短篇小说集,还有大量的非小说作品。

  伊迪丝·华顿和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1775—1817)同属“风俗小说家”。所谓“风俗小说”,就是指那种如实反映特定的时代、特定的地点、特定的社会阶层的社会风俗、习惯礼仪的小说。伊迪丝·华顿的小说大多数描写她所熟知的纽约上流社会,前面提到的两部长篇和收入本集的总名为《老纽约》的四个中篇是这种题材的代表作。在这一类作品中多次反映出个性与习俗的冲突。《老纽约》中的四个中篇描写的是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的纽约旧事。

  第一篇《假曙光》写的是四十年代。纽约青年刘易斯·雷西去欧洲旅行(当时上流社会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时父亲委托他购买意大利名画创建“雷西画廊”、刘易斯在欧洲受到年轻的美术评论家罗斯金等人的指点,买来的画却是老雷西这些守旧的纽约人欣赏不了的,一气之下,老雷西剥夺了儿子的财产继承权。老雷西死后刘易斯尽管独出心裁举办展览想让他采购的画为纽约人赏识,但事与愿违,他们夫妻俩终于在贫困中死去。这些画扔在阁楼上积满了尘土,无人问津。几代人之后,这些画被拿到拍卖房准备跟旧家具衣物一起卖掉,人家都不要,结果只好拿回家洗刷洗刷打算挂在自家的墙上,这时意外地碰上了识货的人,这批画的主人没想到因此发了大财,真是莫大的讽刺。

  反映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纽约生活的《老处女》被认为是这一组小说中最精彩的,完全可以同前面提到的《伊坦·弗洛美》媲美,后来被人改编为话剧获得了普利策奖,接着又被拍成电影。小说围绕着一个私生女蒂娜展现了夏洛蒂和迪莉娅两个堂姐妹之间的争斗。这一对堂姐妹曾经爱过同一个纽约青年,迪莉娅后来嫁给了一个门当户对的丈夫,但旧情难忘。夏洛蒂却偷偷地生下了一个私生女,后来夏洛蒂恳求迪莉娅收养了这个孩子,迪莉娅考虑到这孩子身上流着她昔日的情人的血,便答应了夏洛蒂的要求,但又利用这种微妙的关系拆散了夏洛蒂后来快成的婚事。而且始终对蒂娜隐瞒夏洛蒂的母亲身份,甚至后来正式收蒂娜为养女,姓了她丈夫家的姓,想永远把她留在身边,一看见她就可以回味自己年轻时的一段恋情。由于夏洛蒂竭力为女儿争取幸福的权利,蒂娜总算没有重蹈她的生母的覆辙,但直至出嫁,蒂娜仍然把夏洛蒂看作一个古板的老处女姑妈,以为边莉娅是她的生身母亲。礼俗对个性尤其对女性的压抑在这篇小说中揭示得淋漓尽致,深入细腻的心理描写充分展示了华顿夫人的艺术特色。

  《火花》通过一个年轻人的视角展示了一个心地单纯、性情豪爽的银行家德莱恩跟社会习俗格格不入的一些表现,使人悬念丛生,直到最后才揭示了这种表现的根源:原来德莱恩南北战争期间负伤在华盛顿住院时沃尔特·惠特曼对他的精神产生了难以磨灭的影响。这里又使人想起前面提到的“苍白脸和红皮肤”,他们尽管风格不同,但并不是势不两立的。华顿夫人对惠特曼的敬重从这篇小说中充分反映出来。

  《元旦》写的是纽约七十年代的上流社会,女主人公黑兹尔迪安夫人由于需要钱给不能工作的丈夫治病,被人发现跟另外一个男人出入于五马路的一家旅馆,便为当时僵化的纽约社会唾弃,被认为是个“坏女人”。其实,她是一个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英雄妇女,正如书中通过一个青年爱慕者所想的那样:“她除了用对丈夫不忠的办法让丈夫平安地度过余生外,别无他法。但是一旦他死了,便用规行矩步的生活来抵偿背叛丈夫的罪责。她这样做,无需任何回报,只求内心的满足。”这里要提醒读者的是,千万不可忽略故事叙述者偶尔遇见一名天主教教士从她家走出来这一线索,因为一个循规蹈矩的上流社会的年轻寡妇要求得内心满足,只有从宗教上找依靠。

  出身于纽约上流社会的伊迪丝·华顿写《老纽约》这样的作品自然是游刃有余。然而名演员并不只会演一种角色,大作家大多能驾驭多种题材。宋人刘克庄在评大词人辛弃疾时这样写道:“公所作大声镗囗,小声铿钅訇,横绝六合,扫空万古,自有苍生所未见,其棉纤绵密者,亦不在小晏、秦郎之下。”鲁迅是讽刺大家,然而像《伤逝》这样的小说,回肠荡气,堪称爱情小说中的绝唱。伊迪丝毕竟身手不凡,写纽约上流社会,有《快乐之家》、《天真的年代》、《老纽约》这样的杰作,凭借她敏锐的观察和驾驭文字的能力写农村生活,也有《伊坦·弗洛美》那样的名篇。本集所选的中篇小说《班纳姐妹》写的则是纽约下层人的生活,读起来同样感人。

  班纳姐妹在纽约开一爿小店度日,日子过得艰苦乏味而平静。后来姐姐安·伊莉莎给妹妹伊芙林娜买了一只钟当生日礼物,这就招来了钟表铺的赫尔曼·拉米。他的来访使姐妹俩枯井似的心里激起了一层涟漪。姐姐胆小本分,知道自己不像妹妹那么年轻漂亮,所以拉米的多次来访只是冲着妹妹来的,后来拉米却向姐姐求婚,她一时不知所措,就拒绝了。自私虚荣的妹妹最后如愿以偿,嫁给了拉米,带走了姐妹俩多年的所有积蓄,迁居到圣路易斯。安·伊莉莎孤苦伶仃,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小店,景况一天不如一天,最后连给妹妹买的那只钟都变卖了。伊芙林娜走后不久就断了音信。安·伊莉莎忧心如焚,四处打听他的下落,最后得知的残酷事实是:拉米因吸毒早被公司解雇了。

  一年后,伊芙林娜像克魂一样地出现在安·伊莉莎面前,疾病缠身。原来混不下去的拉米后来与一个女子私奔,抛下她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里举目无亲,只有沿街乞讨,在一位好心人的帮助下,才回到了纽约,不久便离开了人世。安·伊莉莎关闭了店门,漂泊在纽约街头,茫茫人海,不知投奔何方。伊芙林娜死了,但在临终时皈依了天主教,死得安详;安·伊莉莎活着,但她不仅失去了曾经相依为命的妹妹,失去了赖以度日的小店,而且还丧失了宗教信仰,所以比死去的妹妹更可悲。

  无论是《老纽约》这样的上流社会风俗画还是《班纳姐妹》这样的下层人物辛酸史都是典型的现实主义作品。前面已经提到华顿夫人的才能是多方面的。《一瓶毕雷矿泉水》和《石榴籽》则属子“神秘小说”范畴,行家认为这两篇小说是这一类小说中的佳作。《一瓶毕雷矿泉水》充满了异国情调,背景是非洲沙漠,主题是仇恨与凶杀,然而作者完全不写凶杀的过程和仇恨的冲突,而是在创造一种神秘、怪异的气氛,给人种种暗示和悬念。《石榴籽》则是一篇“鬼故事”,故事始终围绕着一些神秘的、字迹不清的信件进行,究竟是谁写了这些使肯尼斯·阿什比丧胆的信件,里面究竟是什么内容,他的第二个妻子一直想弄个水落石出,读者的心也一直追随着她的思路,直到最后才解开了这个谜。

  《回顾》是华顿夫人的一部自传性作品。这里选的《小女孩》可以与《老纽约》中的四篇小说参照着读。《亨利·詹姆斯》是一篇优美的文学写照,从中不仅可以了解詹姆斯这位“苍白脸”代表人物的性格和文学观点,也可以了解华顿夫人本人的艺术观和他们两人的异同。

  并非所有的大作家文笔都非常优美,但华顿夫人的文笔是有口皆碑的。抒情的文笔又穿插着微妙的讽刺,构成了华顿夫人突出的文体。尽管译文无法跟原文相比,但还是可以找到这种感觉的。

  目前有人随便译几篇东西凑在一起,就冠以某某国家的小说选或诗歌选,至于个人的选集更是比比皆是,是译者自己选的还是按别人的选本译的都不做交待,所以使人很难相信它们是否具有代表性。有感于此,译者在此想做一点交待。这个译本主要根据的是批评家兼小说家,《美国九大女小说家》一书的作者路易斯·奥金克洛斯的《伊迪丝·华顿选集》,想必可以代表华顿夫人的全貌,译本没有收长篇小说的节选,准备以后再出全译本,已有译本的《伊坦·弗洛美》只好割爱,因此这个译本中的所有作品可以说是初次翻译。

蒲隆

一九九六年九月于兰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