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锋:好看


  一
  小时候看《说唐》,最愤愤不平的是秦叔宝为什么只能在天下好汉中排到第十六名,可见对那个排行榜是很看重的。那时候模模糊糊的感觉是:凡是好汉,就一定要排座次,排不出座次的,肯定不能算好汉。《三国》没有明确地讲清楚谁武功第一,谁第二,自是平生恨事,曾想帮罗贯中把里面的人物排一排,终未果。后来看到网上也有很多人在炮制类似的图
  表,为典韦是不是打得过张辽之类的问题争吵不休,于是意识到这不是一个私人的小事,而是大家都克服不了的情结。是否我们中国人的座次意识特别强烈呢?这倒也难说。看看今日之天下,那绝对是一个由无数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排行榜支配的世界。也许这倒又是那个“最中国的就是最世界的”的命题的例证了。
  有一回高尔基去见列宁,看到后者正在读《战争与和平》。过一会儿列宁放下书来喃喃自语:多么好啊,在欧洲有谁能同他媲美吗?他停下来想了一会儿,然后微笑着说:不,没有,没有一个比得上他。我很喜欢列宁这种一定要分个高下的劲头,我在看《红楼梦》的时候,也私下里常有一样偏心的自问自答:全世界有哪部小说能同它媲美吗?不,没有,没有一个比得上它。
  这是文化自豪感吗?当然!随你说是夜郎自大也好,政治不正确或变相自卑也好,一个人没有文化自豪感是活不下去的。有时候,我确实觉得一部《红楼梦》就可以让我找回所有的文化自豪感。毛泽东似乎也表达过类似的意思。在《红楼梦》之后,我们同世界文学拉开了差距。后来幸亏有了鲁迅,这个差距变小了一点。从新时期以后,和其他行当一样,文学领域兴起了赶英超美的热潮,我们终于开始和世界文学接轨了,很多人对诺贝尔奖的兴趣越来越大。实话实说吧,就纯文学而言,进步是有的,尤其是九十年代以来,虽然水分不小,形势确实是在不断好转。如果要搞个世界文学一百零八将的话,我们的王安忆、韩少功、莫言肯定是可以挤进去的,至于是天罡还是地煞那就难说啦。对此我们可以持审慎乐观的态度。
  一旦把目光转到通俗文学的领域,情况可就大大不妙了。我们的侦探小说、冒险小说、科幻小说长期以来一直乏善可陈,既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自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扩大的文化胃口,与国力的增长更是很不相称。我一直顽固地认为中国文学与世界差距最大之处不在纯文学,而在通俗文学上头。这方面我是个绝对的悲观主义者,沮丧得很。中国文学要想腾飞,光靠纯文学是不行的,就像体育要腾飞光靠国家队是不行的一样。当然也不能说一点希望都没有,去年朋友向我推荐了代表国内通俗文学最高水平的某畅销作家。一看之下,感觉不错,就把所有他的作品都找来看了。当时确实感到颇为欣慰,当然也有急切地要支持国货的心理在里头,觉得该作家同我老早看的谢尔顿、希金斯、格里塞姆有得一比。问题是,我已经有好一阵没有看国外的通俗小说了,我们在进步,焉知人家不在进步?果然,不久前读了一本丹·布朗(DanBrown)的最新出的《达芬奇密码》(TheDaVinciCode),就知道自己还是为本土的通俗小说高兴得太早了。
  二
  丹·布朗,一个没有多大名气的惊悚小说作家,教师出身,先前有过三部作品,反应平平,在好手如云的西方畅销书界算是个新面孔。今年三月《达芬奇密码》出版后,一下子登上《纽约时报》等各大畅销书排行榜的榜首,一时好评如潮。这真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既混合了谋杀,侦探,解谜,悬疑,追捕等常规的畅销要素,又加进了大量艺术史、宗教史、象征学等文化佐料。令人惊叹的是,他把那些高级调味品洒得恰到好处,丝丝入味,与惊心动魄的故事完全融为一体。这可不是等闲的本领。
  哈佛的艺术史和宗教象征学教授罗伯特·兰顿正在法国讲学,半夜里他被法国国家司法警察局(DCPJ,相当于美国的联邦调查局)的人从旅馆里叫醒,请他协助一起血腥谋杀案的侦破。他们来到犯罪现场——卢浮宫的大画廊,死者是卢浮宫博物馆的馆长,雅各·索尼埃,也是著名的象征学学者。为什么偏要叫兰顿这么个美国教授来?第一,他是索尼埃的日程表上最后要见的人。第二,索尼埃的死状恐怖邪异,他被枪击中胃部,可是在生命的最后几分钟里,他竟把自己全身的衣服剥去,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四肢伸展开来,做成—个达芬奇“维特鲁威人”(VitruvianMan)的姿势,用手蘸自己的鲜血在腹部画了一个五角星,还在身旁写下几行谜样的数字和涛句:
  13-5-2-21-1-1-8-5
  O,Draconiandevil
  oh,lamesaint
  索尼埃是在用这些词句和符号告诉人们关于他死亡的原因和凶手的线索吗?既然死者本身精通宗教、美术史上各种图像符号,那当然用得着他这—行的专家来解读这些符号的意义。可是法国警方似乎还有一些瞒着兰顿的东西,警察头子法歇是个骄横强悍的家伙,急于毕其功于一役,对此案又怀着某种阴暗而不可告人的目的。
  这样的开头,当然也不错了但在我这样熟读大量惊悚小说的人眼里,只能算是平平。要想吊起骨灰级读者的胃口,还要有更好一点的招式才行。但是别急,令人眼睛一亮的人物马上就要来了。一个穿着随便的年轻女子不顾守卫的阻拦,迈着风一样的步伐穿过了警戒线,在法歇的恼怒中昂然登场。这位贸然闯入的苏菲是DCPJ密码破译处的探员,她告诉祛歇那组数字她已经破解,就是数学史上最有名的斐波那契(Fibonacci)数列。数字重新排列后,变成1-1-2-3-5-8-13-21,每一个数字都是前两个数字的和,就那么简单。
  仅此而已?死者在和活着的人开玩笑吗?在苏菲向法歇解释密码的同时,她交给兰顿一个电话号码,说是美国大使馆托DCPJ转给兰顿的口信,有要事需兰顿马上给美国大使馆打电话。兰顿接通了这个号码后,发现那是苏菲家的录音电话,里面录好了苏菲几乎是耳语一般的声音:
  "兰顿先生,不要对这段话作出任何反应,冷静地听下去,你现在身处危险的境地,请完全按照我的吩咐去做。”
  看到苏菲这个干净漂亮的暗渡陈仓,我便知道自己是肯定放不下这本书了。在暂时避开了其他警察耳目的盥洗室里,苏菲向兰顿出示了凶杀现场的真实照片,那上面有着被警察们悄悄擦去的最后一行文字;“P.S.找罗伯特·兰顿”。苏菲说,法歇认定了兰顿就是凶手,设计了“协助破案”的圈套,不动声色地请他心目中的嫌疑犯到现场,一面听兰顿的讲解和意见,一面暗暗观察他的表现,然后准备一举把他拿下。
  只有苏菲知道兰顿肯定是无辜的,只有她知道那个P.S.不是“又及”的意思,而是她自己的昵称的缩写,因为死者正是她的祖父。《维特鲁威人》是苏菲最喜爱的达芬奇作品,那一串数字是为了把DCPJ密码破译处卷进来,是濒死的索尼埃向苏菲发出的最后召唤。索尼埃要苏菲找到兰顿,是要他们一起合作寻找发现一个被保存了几千年的事关人类命运的重大秘密。
  三
  这个世界,秘密是太多了,因为谎言太多。我们其实就是生活在无穷的秘密之中,每个秘密都很难说和人类的命运无关,久而久之,难免麻木,任是惊天大密,充其量也就是姑妄听之。而且,所谓的秘密,说来说去也就是那么几种类型,令人生厌,最多骗骗那些天真而轻信的菜鸟。说来也奇怪,很多人明明知道所谓的秘密多为无稽之谈,却还要傻头傻脑地趋之若鹜,甘之如饴。是自欺,是无聊,还是因为永恒的窥视欲?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有无知,就有秘密。
  秘密本质上是雷同的,相似的,乏味的,通向秘密的道路却各有巧妙不同。看悬疑惊悚小说,外行就像那个猴急的贾瑞一样,总是急不可耐地要直奔大结局,完全不解风情,老手却更往重推理和解谜的过程。此中的真味,和世界上的很多事情一模一样。在这一点上,丹·布朗干得很出色。
  比如说,那个死者在地上用鲜血写就的数列,固然是要把苏菲卷进来,如果和下面的诗句结合起来,难道不是暗示那些字母也要重新组合?果然,这是一个字谜,谜底是—幅绝世名画,至于是哪—幅画,大家可以自己动手试—试。不过,我最佩服的是在小说的后面,这串数字竟然又被用了—遍。根据名画背后的钥匙,兰顿和苏菲来到瑞士银行的密室,外面追兵马上就要破门而人,情形十分危急,里面的保险库却要取物者输入十位数字的密码,而且只允许输入一次。就在电光火石的瞬间,兰顿终于想起了那串数字:1332211185。够聪明吧?不,还有更聪明的人。就在他要按下确认键的当口,苏菲挡住了他,把数字修改为1123581321。想得明白吗,为什么后面的数字是正确的?这绝对是神来之笔,最妙的是作出正确的选择根本不需要额外的知识,只需要一点点人人都知道的常识和最合乎逻辑的推理。
  上面说到的名画还只是层层叠套的无数画谜的开始。在这些画中,不仅暗藏着通向秘密的钥匙,画中的人物和意象还隐藏着一些尘封已久而又与本书主旨密切相关的故事。这些画都出自达芬奇之手。布朗研究艺术史和地下宗教社团史多年,他告诉我们,达芬奇表面上是个虔诚的教徒,兢兢业业为教皇服务,骨子却是个绝对的异端。他是长期饱受教廷迫害的—个地下教派的首脑。这个名为PrioryofSion的秘密社团,成立于一0九九年,它的使命是坚守和捍卫一个两千年来教廷既恨且怕,竭力要摧毁的一个关于基督的秘密。这个秘密是——
  哈,我不是说过嘛,重要的不是秘密本身,更何况我早巳坏了规矩,把小说的秘密抖落得太多了。
  这个秘密据说是真的,从本世纪以来,已经出现在不少的电影、小说和戏剧里了,像卡赞察基斯的《耶稣基督的最后诱惑》,艾柯的《福柯摆》,韦伯的《耶稣基督超级明星》都对此有明确或间接地涉及。不少学术的或准学术的著作也把它当作严肃的课题来研究,代表作有迈克尔·柏坚特生(MichaelBaigent)等人的《圣血和圣杯》(HolyBlood,HolyGrail)。至于PrioryofSion,随便用google查一下,就可以得到几千个结果。根据在法国国家图书馆发现的秘密档案,PrioryofSion的历届掌门人都是人类文化史上闪闪发亮的巨星,除了达芬奇,还有波提切利,牛顿,雨果,德彪西等人。是什么样的渊源把这些大师们连接在一条血线上?
  就拿达芬奇来说吧,这当然是个在任何意义上都远远超越他的时代的人。按照布朗的说法,达芬奇的思想和他所要保护的秘密既不能容于当世,就只能用他的艺术作品来隐晦地表达,所以他的绘画作品中到处都是暗藏的象征和密码。比如((蒙娜丽莎》,为什么要把人物背后左面的地面画得比右面低?因为画家要让她从左面看过去显得更大,更庄重堂皇。左是代表女性的,达芬奇骨子里是个女性主义者,所以要从“左”的一面来弘扬女性。如果这听上去有些牵强的话,现代电脑扫描的结果发现蒙娜丽莎的面部和达芬奇的自画像有很多相似之处。达芬奇为什么要把自己画进一个永恒的女性形象?因为他要用这种方式隐晦地挑战以基督教为代表的西方男性霸权话语。蒙娜丽莎既不是男的,也不是女的,她/他是一个雌雄合体,这是达芬奇心目中人性最理想的结合方式,男人和女人平等地融合在一起。从字源上来看,古埃及的生殖男神叫AMON,生殖女神叫L'ISA,稍微玩一点变体的游戏,合在一起的话,就变成了MonaLisa。
  还有更惊人的,仔细看看那个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壁画。我们都知道这是一顿—个男人加上十二个男人的晚饭。可是再好好看看紧挨着基督右手的那个人,这个一头秀丽红发,双手宁静交叠,胸部微微隆起的漂亮门徒真是男人吗?这个人的衣服和基督的衣服仿佛互为镜像,一个穿红袍蓝篷,一个穿蓝袍红篷。他俩的髋部好像是碰在一起的,但是上半身却似乎有意拉开一点距离,构成一个V字的形状。在象征学者的眼里,V长期以来—直是和一些女性的意像密切相关的。
  奇怪的是,几百年来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一点,也许,太伟大的作品和过分强大的传统总是会让我们都瞎了眼。可是,现在人们终于开始注意到这个人了。一些研究者说,她真是女人,她就是有名的抹大拉(MaryMagdalene),圣经上说她是个妓女,被基督所拯救和赦免。再看一下画中俩人的姿势,他们俩的身体轮廓连在—起犹如—个大写的M。现在有人相信他们之间的关系不那么简单,长话短说吧,他们结婚了,而且生了孩子,血统—直延续到今天。
  瞧,一不小心,这个秘密又被我绕回来了。看来在秘密面前,我们实在是无处可逃。不过放心,小说中天机多多,稍微在这里泄露一二是不会严重败坏未读者的阅读兴趣的。而且这些所谓的秘密,本来就是严重争议的话题,足够写好些个博土论文了。达芬奇专家会争辩说,不对,最后的晚餐上哪里有什么女人,那根本就是约翰,达芬奇在原作的草稿上画得清清楚楚,每一个使徒都标上了姓名。如果真是抹大拉的话,约翰到哪里去了?难道基督和达芬奇竟会弃约翰而不顾?那可是主最心爱的使徒啊。
  假作真时真亦假,还是别认死理了,让我们充分享受阅读的乐趣吧。《达芬奇密码》虽然穿插了这些宗教和艺术史的知识,但作者讲得清晰明快,完全不影响故事的高速发展,读者很可以充分地得其要领,绝对不会有摸不着头脑的感觉。相形之下,像大名鼎鼎的学者艾柯写的《福柯摆》,也是涉及到基督和抹大拉的故事,他是这个领域方面真正的行家,十分细致严谨,表现的主题当然远比布朗要丰富深刻得多。《福柯摆》应该是最出色的学者小说了,可是读起来实在艰涩沉闷,那种刻板的学究气是怎么都掩饰不住的。说老实话,在领教
  过《福柯摆》之后,看到学者们写的小说,我总是心存敬意,掩鼻而逃。
  四
  这就触及到我长期以来的一桩心事。我是一个文学系的教师,我在课堂上教学生细读乔伊斯、叶芝、卡夫卡、艾略特、海明威。我剥笋抽茧地给他们分析大师们的主题、象征、风格、修辞,细到毫发,自己也蛮觉得像回事,仿佛是把妙处都发掘钩引出来,把自己都讲晕了。可奇怪的是,回到家里,除了备课和为了写论文完成工作量以外,我很少会有主动要拿一本什么名著出来倚在床上细细品读的愿望。我还是很爱读小说,可是能让我一个饿虎扑食地抢来看的,能让我挑灯夜读的,大多是通俗小说。
  我常常而为此感到惭隗。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出了什么毛病?或者说这是文学系的毛病,甚至是纯文学本身的毛病?很难说。但是有一点我算是想明白了:我的通俗文学执迷,与我童年少年时期的阅读经验大有渊源。我小时候狂热阅读的作品,像《野火春风斗古城》、《林海雪原》、《敌后武工队》等等,全部同惊心动魄的斗争有关:人物是平面的,性格是简单的,敌人是凶恶的,斗争是激烈的,情节是曲折的,刺激是强烈的,胜利是最终的……这和西方的惊悚小说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那是文学最稀缺的年代,也是我个人历史上最热爱文学的年代。这种热爱的程度,同上瘾没有什么两样。我口味就那么早早地被定型了。用心理学的术语来说,我的大脑皮层对刺激所需的阈值早就被提得很高,等闲的刺激根本就不起什么作用。既然今天这些老作品已激不起我的阅读兴趣,我当然会本能地寻找和它们同属一类但却更加“杀根”的东西来看,那就是西方的通俗小说。
  《达芬奇密码》让我有一种特别的怀旧的感觉,因为通篇没有那些西方通俗小说中常见的性描写,文笔清新干净。以作者的才情,他根本就不屑于写那种无聊的东西,这才是真正的高手风范。像谢尔顿、柯林斯、华莱士之流,总要弄些和情节毫无关系的恶心吧唧的下流场面来糊弄人,令人望而生厌,早已为我所唾弃。布朗不但不写性性,连爱情都几乎不写。兰顿和苏菲是那样地相互救助,生死与共却只是到了小说最后才有一点点微弱的爱情表示,这实在是太对我的胃口了,因为我过去最爱看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爱情,就是这么纯洁,这么朦胧。
  读《达芬奇密码》,就是我怀念自己童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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