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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受牵连的三案件

  吴伟业身为前朝遗臣,入清之后尽管处处小心,深怕触怒新朝,招来祸患。但一有风吹草动,他就像怯弱的兔子一样,时刻担心被凶猛的野兽所抓获。这种如履薄冰的心情,反映了当时现实生活的严酷。
  事实上,在他的后半生中,有三次差点儿受牵连吃官司,那种大祸临头的威胁,时时压迫着他脆弱而敏感的神经,令他惊魂不定。临终前,他仍念念不忘这些事,不无感慨地说:“吾归里得见高堂,可为无憾。既奉先太夫人之讳,而奏销事起。奏销适吾素愿,独以在籍部提牵累,几至破家。既免,而又有海宁之狱,吾之幸而脱者几微耳。无何陆銮告讦,吾之家门骨肉当至糜烂,幸天子神圣,烛奸反坐,而诸君子营救之力亦多。此吾祖宗之大幸,而亦东南之大幸。”(《与子暻疏》)这三个案件中任何一案,都可使他家破人亡。有幸的是,每一次他都躲过了。
  从这段记载来看,似乎奏销案在前,海宁之狱在后,这恐怕是梅村记忆之误。
  所谓“海宁之狱”,即指陈之遴获罪谪戍辽左事。陈为海宁人,明崇祯十年进士,官中允。明亡后丧节仕清,官至弘文院大学士,故称陈相国。吴伟业的二女儿即嫁给陈的儿子容永(字直方),吴陈结为亲家,关系甚密。据作者《亡女权厝志》载,先是“司农(指陈之遴)再相未一岁,用言者谪居沈阳”,不久“召入京为宿卫”。此事发生在顺治十三年,这时梅村尚在京任职。顺治十四年,梅村丁嗣母丧,辞官南归。不多久,“相国再以他事下请室,家人咸被系”,随后全家徙辽左。“海宁之狱”即指此。从时间看,此事发生在顺治十六年郑成功取镇江之前,而奏销之狱发生在顺治十七年底。应该说海宁之狱在前,奏销案在后。
  陈之遴谪戍辽左,梅村自料会受到牵连,这是情理中之事。但他仍不顾一切,将二女儿和外孙留住家中,格外爱护,这也可见他的人品。梅村在《赠辽左故人》、《咏拙政园出茶花》、《寄怀陈直方》等诗中,对陈之遴获罪戍边记叙颇详,而且对陈家父子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
  “浮生踪迹总茫然,两拜中书再徙边”(《赠辽左故人》其四),陈之遴于顺治九年授弘文院学士,后调任户部尚书,顺治十二年复授弘文院大学士。他两度为相,位极人臣。但在专制社会里,“伴君如伴虎”,皇帝尊为“天子”,平日喜怒无常,天威难测,一旦得罪,“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据说陈之遴因贿结内监吴良辅,罪拟斩,诏姑免死,革职流徙,家产籍没。陈氏的家园——拙政园,也在籍没之列。据《苏州府志》载:“(拙政园)国初海宁陈相国之遴得之,籍官。”梅村在《咏拙政园山茶花》引中说:“相国自买此园,在政地十年不归,再经谴谪辽海,此花从未寓目。余偶遇太息,为作此诗。”作者借咏拙政园山茶花,以寄托情怀。诗的结尾写道:
  杨柳丝丝二月天,玉门关外无芳草。纵费东君著意吹,忍经摧折春光老。看花不语泪沾衣,惆怅花间燕子飞。折取一枝还供佛,征人消息几时归。
  这里的“征人”即指陈之遴父子。全诗情调低沉,充满了对陈氏父子思念之情。梅村的二女婿陈直方,右眼瞎,依律有废疾者可赎,结果居两月,竟与诸兄弟同遣,尤值得同情。“诏书切责罢三公,千里驱车向大东”(《赠辽左故人》其一),“短辕一哭暮云低,雪窖冰天路惨凄”(其二)。他们全家,含冤忍悲上路,景况凄惨。作者想象陈氏父子戍守边地,依然思念江南家乡:“可怜庾信多才思,关陇乡心已不堪。”特别是陈之遴这次获罪戍边,还连累到年迈的父母,其五云:
  苏州拙政园
  路出西河望八城,保官老母泪纵横。重围屡困孤身在,垂死翻悲绝塞行。尽室可怜逢将吏,生儿真悔作公卿。萧萧夜半玄菟月,鹤唳归来梦不成。
  西河指辽河。据《大清一统志》载:“辽河在奉天府西一百里。”八城指奉天境内关隘,有抚顺城、东京城、牛庄城等八城。之遴之父陈祖苞,为明朝将领,宁远被围时,他慷慨发誓,愿与山海关共存亡。如今在垂暮之年,还要受牵连而戍边。“生儿真悔作公卿”,真是沉痛之极。这次“海宁之狱”梅村固然化险为夷,未受到直接牵连,但二女儿却因丈夫远戍,内心抑郁不乐,终于染疾不起,过早地去世了。这对诗人来说,也是不小的打击。
  再说“奏销案”。所谓奏销是指清查追缴钱粮赋税。据《梅村先生年谱》载,顺治十七年:“里居以奏销事议处。”这次奏销案的起因,依褚人获《坚瓠集》所说:“江南奏销之狱,起于巡抚朱国治欲陷考功员外郎顾予咸,株连一省人士无脱者。”把奏销案归结为个人的恩怨,这是将复杂的政治背景看得太简单了。顺治十八年初,生员倪用宾等揭发吴县知县任唯初贪赃枉法,接着生员金人瑞(即金圣叹)、丁澜等在清世祖遗诏到达吴县时哭府学文庙,进行请愿。朱国治遂以诸生惊扰哭临,意在谋叛,加罪于倪用宾、金圣叹等人,结果八人处死,家产入官,妻孥流徙。江南地区士绅受奏销案牵连的达一万三千余人,闹得乌烟瘴气,人心惶惶。可见奏销案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对江南士绅人家都是一次极其严重的打击。吴伟业因受地方官吏的庇护,在政治上虽未受到迫害,而经济上却蒙受重大损失。他自谓“独以在籍部提牵累,几于破家”,大概说的是实话。
  但是吴伟业一生中最危险的是陆銮的告发案。事情是这样的:顺治十年(1653),吴伟业以诗坛盟主的身份,为慎交、同声两社的友好团结,在苏州虎丘主持了盛大的盟会。这是继复社之后江南文士的一次大集会,赴会者达五百人。“会日以大舟廿余横亘中流,每舟置数十座,中列优娼,明烛如繁星。伶人数部,歌声竞发,达旦而止”(程穆衡《吴诗集览》)。梅村有《癸巳春日稧饮社集虎丘即事》诗记其事,其中有“青溪胜集仍遗老,白帢高谈尽少年”之句,说明当时参加大会的多是文坛后生。这次大会梅村出足了风头,却也种下祸根。因陆銮被排斥在社外,心怀不满,于是借附逆案(指归附响应郑成功北伐者)而诬告吴梅村。杜登春《社事始末》有详细的记载:“杭人陆銮借江上以倾梅村,而击两社,上书告密,首及梅村。云系复社余党兴举社事,大会虎丘,将为社稷虑。”后经朝中有势力的当事者“力雪之”,以陆銮诬告反坐了结。
  梅村从清廷辞归之后,似乎在家乡平静地度过他的晚年,“人皆以为有后福”,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他数年中接二连三遇到困厄,虽一一逢凶化吉,未受系狱之苦,但心灵上的创伤却是无法弥合的。临终前,他仿佛背着沉重的十字架走向死亡,自叹是一位“大苦人”,这也可以窥见他内心深处的苦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