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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好色的魏文帝

  据晋人王嘉的《拾遗记》记载,在魏文帝曹丕时,邺都民间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曲:  
  青槐夹道多尘埃,龙楼凤阙望崔嵬。清风细雨杂香来,土上出金火照台。  
  末句“土上出金”是指曹丕在大道旁所植的铜表,铜表高五尺。每隔一里设一根,用以标志里数,犹如现代的里程碑,“火照台”则指曹丕筑土为台,基高三十丈,在台下遍地列烛,从台上向下俯视,似群星坠地,名其台为“烛台”。王嘉认为这句话是“妖辞”,也就是谶言。因为按照中国古代的“五德终始”说,皇朝的更迭也是依五行生克的规律进行的。汉代向来被认为属于“火德”,魏代则应当属于“土德”。故“火照台”表示火在土下,说明魏当灭汉;而“土上出金”就表示以“金德”王天下的晋代将要代魏而兴了。
  这首民歌的前三句所描述的,据《拾遗记》说,是曹丕派车骑迎接美人薛灵芸的盛况。
  据说薛灵芸是常山(今河北省正定县南)人,父亲薛邺是酂乡的一个亭长。她年幼时家里很贫穷,常与邻妇聚集在一起夜织,燃麻蒿照明。长到十五岁时,薛灵芸已长成“容貌绝世”的美人,当时曹丕选良家子女入宫,常山郡太守谷习就以千金将她聘下,献给曹丕。薛灵芸途中思家泣下,用一只玉唾壶承接泪珠,到京师邺城时壶中泪凝如血。曹丕听说她将到邺城,派遣十乘雕花的牛车前去迎接。那些车都镂金为车轮的辐辋,轭前雕作龙凤之状,镶嵌宝玉,口衔长长的铃串,行驶起来锵锵和鸣,响彻林野。在她经过的道路旁,焚烧起外国进贡的石叶香。当灵芸乘坐的车队距离京师还有数十里时,正当夜晚,于是沿途燃起灯烛,形成“膏烛之光,相续不灭,车徒咽路,尘起蔽于星月”的盛况,以至于那个夜晚,被当时的人称作“尘宵”。
  薛灵芸将到京师,曹丕乘雕玉之辇,亲自出城观望。看到那车辆和仆从喧嗔塞路的盛况,连他自己也感慨说:“以前宋玉《高唐赋》中有‘朝为行云,暮为行雨’的话。现在灵芸之来,则是非云非雨,非朝非暮。”于是他将薛灵芸改名为薛夜来。
  薛夜来入宫后深得曹丕的宠爱。外国曾经献给魏国用火珠镶成的龙、鸾宝钗,曹丕见了说:夜来体弱,连明珠和翡翠戴着都不能胜任,哪里受得了这样重的龙鸾钗!就不给夜来佩戴。其怜爱之深,于此可见。夜来又精于针线活。她裁制衣服时,即使处在深帷重幕之中,不用灯烛照明,也能在片刻间将衣服制成,以至于宫中称她为“针神”。不是她缝制的衣服,曹丕就不服用。
  晚唐有个多情而又鲁莽的诗人,就是与罗隐、罗邺并称为“三罗”的罗虬。他在任鄜州节度使李孝恭的幕僚时,深爱一个名做杜红儿的官妓,曾命她唱歌而赠以彩缎。李孝恭因知道杜红儿是副节度使眷顾的人,怕惹起醋海风波,命杜红儿不得收下罗虬所赠的彩缎。罗虬不明缘由,以为杜红儿看不起他,一怒之下用刀将杜红儿砍死。后来明白杜红儿死得冤枉,他又作了《比红儿诗》一百首,将历史上有名的美人一个个与杜红儿相比,又让杜红儿将她们全都比下去,以此来表示自己的悔恨和怀念。其中第五十一首就是将薛灵芸与杜红儿比较。诗云:  
  魏帝休夸薛夜来,雾绡云縠称身裁。红儿秀发君知否?倚槛繁花带露开。  
  意思是说:你魏文帝不要卖弄薛夜来的美丽,你那夜来是靠绫罗绸缎装束成的美人。你可知道杜红儿才是真正的美人?她的美就像带露的鲜花一样,清新自然,丽质天成。
  曹植笔下的洛神,也成为罗虬贬低的对象。《比红儿诗》第十四首云:  
  拔得芙蓉出水新,魏家公子信才人。若教瞥见红儿貌,不肯留情付洛神。  
  这位莽撞的罗公子,只因一时误会,就以白刃加诸红颜,接着又唐突古来佳人为自己赎罪,其鲁莽偏激之甚,真令人啼笑皆非,同时也为那些虽已香消玉殒而艳名犹传的美人们抱屈不已。  然而厚诬古人的,又岂独这位情有独钟的鲁莽诗人!曹氏兄弟中,曹植素无艳闻,所作《美女篇》、《情诗》等也大都与他的《士哀》诗一样,多用以表述一种“盛年处房室,中夜起长叹”的怀才不遇的情怀,却只因一篇排遣抑郁之情的《洛神赋》,就被附会上一个与嫂嫂甄氏相爱的艳情故事,咏之诗歌,播于戏剧,给后人留下一个逾闲荡检的风流公子的形象;而真正风流好色的曹丕却无怜香惜玉的名声,岂不冤哉!
  如果说关于薛灵芸的事仅见于晋人所作的《拾遗记》,属小说家言,难免有夸张失实之处,那么从曹丕纳甄氏为妻上,也可见其好色的情形。甄氏本是袁绍次子袁熙的妻子。曹丕随曹操攻破邺城时,袁熙正在幽州,留妻子在邺城服侍母亲刘氏。城破后曹丕先入袁绍府邸,甄氏见到他很害怕,将头伏在婆婆膝上,刘氏则举双手作就缚状。曹丕一见之下,不说别的,首先就对刘氏说:“刘夫人何必如此?令新妇举头!”刘氏就将甄氏的脸捧起来。曹丕逼近细察,见甄氏美貌非常,当场连连称叹。不久,尽管甄氏的丈夫袁熙还活着,他就通过曹操,迎娶甄氏为妻。
  甄氏失宠之后,仅据《三国志·后妃传》所述,曹丕就又先后爱幸过郭氏、李氏、阴氏及山阳公所奉二女,其他就难以稽考了。从他写给繁钦的一封书信中,就曾沾沾自喜地向他诉说了自己收纳一个名叫琐年的女孩子的事。
  据曹丕《答繁钦书》所述,琐年是守官王孙世之女。在她九岁时“梦与神通”,在睡梦中受到神仙的点化,醒来后就变得善于歌舞。她十五岁时,督将把她献给曹丕。进宫那天,曹丕“博延众贤”,大会宾客,并命“名倡”奏乐,然后再命人将琐年导入。曹丕在信上描述她的容貌是“素颜玄发,皓齿丹唇”,“厥状甚美”。继而命她歌舞,她便:
  提袂徐进,扬蛾微眺,芳声清越,逸足横集。然后修容饰妆,改曲变度,斯可谓声协钟石,气应风律。……上乱灵祇,下变庶特,漂悠风云,横厉无方……  
  曹丕以为当时最善于“妙舞”的绛树、最善于“清歌”的宋臈,在歌舞上也不如琐年那样出神入化。最后,曹丕自称:“吾炼色知声,雅应此选。谨卜良日,纳之闲房。”也就是说,既然有人将这样的尤物献给他,他又善于鉴赏美色和音声,便挑选一个黄道吉日,将她收纳为姬妾了。
  曹丕所写的几首《善哉行》中,有这样一首: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妍姿巧笑,和媚心肠。知音识曲,善为乐方。哀弦微妙,清气含芳。流郑激楚,度宫中商。感心动耳,绮丽难忘。离鸟夕宿,在彼中洲。延颈鼓翼,悲鸣相求。眷然顾之,使我心愁。嗟尔昔人,何以忘忧?
此诗首两句用《诗经·郑风·野有蔓草》篇里的成句,形容美人眉目之美。自第五句至第十二句都描写这一美人在音乐上造诣之高。第十三句以下四句以鸟之孤栖来譬喻诗人对那美人相思之殷切。末两句则以感叹古人怎样排遣相思之情来进一步形容诗人对那美人所怀的情意。清人朱乾在《乐府正义》中认为这首诗里描写的美人就是那能歌善舞的琐年;有的论者则以为所写的是诗人母亲身边的侍女,他可望而不可即,故有此诗。
  曹丕的诗歌善于摹写女子的神态和心理,他的诗歌风格,明人徐祯卿认为“资近美媛”,清人陈祚明也譬作“如西子捧心,俯首不言,而回眸动盼,无非可怜之绪”。曹丕诗的这些特点,与他佻达好色的性情气质应当是有内在联系的,用他自己《典论·论文》的话来说是:“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诚哉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