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人一味狐疑,说禹不是人名,是虫名,我不知道他有什么确实证据?说句笑话罢,一个人谁是眼睁睁看明自己从母腹出来,难道也能怀疑父母么?” 第四节就有这几句: “古人著书,多用两种方式发表:(一)假托古圣贤,(二)本人死后才付梓。第一种人,好像吕不韦将孕妇送人,实际上抢得王位……” 我也说句笑话罢,吕不韦〔3〕的行为,就是使一个人“也能怀疑父母”的证据。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七日《晨报副刊》,署名风声。 〔2〕 范仲胺(1893—1969) 名文澜,字仲胺,浙江绍兴人,历史学家。著有《中国通史简编》等。当时是天津南开大学国文系教授。 〔3〕 吕不韦(?—前235) 战国末年卫国濮阳(今属河南)人。 他在赵国邯郸经商时,将自己已经怀孕的舞姬送给在赵国当人质的秦公子异人,生嬴政(即秦始皇)。异入回国后即位,为秦庄襄王,吕不韦任相国。庄襄王死,秦始皇幼年继位,吕不韦以相国执掌朝政,称“仲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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