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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13世纪:知识分子的成熟及其问题(1)






  13世纪概况

  13世纪是大学的世纪,因为这是一个社团组织的世纪。在每一个城市里,只要某一职业有大量的人,这些人就会组织起来,以便保护他们的利益,以及引入有利于自己的垄断机制。这是城市发展的机构化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城镇地区赢得的政治自由和在商业领域中获得的地位,都反映在社团组织里。自由在这里是一个双重含义的概念:独立还是特权?这一含义的双重性同样表现在大学社团里。凡是它加强的东西,联合的组织随即使它们僵化。作为对一种进步的追随与认可,它们突然显现出来,随即陷入衰败之中。这种情况也适用于13世纪的大学,它们没有超出一般的常规。人口的增长已达到高峰,但随后的发展比较缓慢,信奉基督教的居民很快不再增加。大规模的垦荒浪潮,为养活过剩的人口获得了必要的土地,它曾一度遍及各地,随后又停顿下来。建筑的热情,替那些为新精神所鼓舞的基督教徒,建成了一个新的教堂网络,但伟大的天主教时代随着这个世纪而告终了。大学的繁荣依据同样的图式发生了变化:波伦亚、巴黎、牛津再也没有那么多的教师和学生;而大学的“方法”——经院哲学,除了阿尔贝都·马格努斯、哈勒的亚历山大、罗杰尔·培根、圣波纳梵图拉和圣托马斯·阿奎那,不再给自己建造更加灿烂夺目的丰碑。
  知识分子在城市国家里赢得了自己的地位,但在自己面临的各种可能性前面,仍表现出无力为未来作出抉择。
  在一系列危机中,人们可能把它们当作成长的危机,而实际上它们是成熟的标志,知识分子把许多革新的机会轻易错过,而是去适应社会结构和知识风尚,并在其中逐渐停顿下来。
  大学社团组织的起源,正如其他职业的社团组织那样,常常很难弄清楚。它们靠积累的成果通过每次都提供了可能的偶然事件,慢慢地组织成功。这些成果经常在事后才以规章制度的方式固定下来。我们并不全然知道,我们所举的例子是否确实是最早的事例。这是不足为奇的。各大学在它们出现的城市里,由于它们成员的数量与质量,是一种令其他势力感到不安的力量的表现。它们在有时与教会势力,有时与世俗势力开展的斗争中,获得了自主权。

  反对教会势力

  首先是反对教会势力的斗争。大学成员是教士,地方上的主教把他们看成是自己的部属。教学从属于教会。学校的领导人,即大主教,早就把这方面的事务委托给一个下属,13世纪一般称为“校董”(scholasticus),而今逐渐更多地叫“总监”。他是不情愿放弃他的权威的。但在这一权威不再有绝对威力的地区,在修道院占有强大的教育地位的地区,教会势力再次成为大学社团组织的反对者。文化毕竟是信仰的问题,主教坚持要对文化进行控制。
  1213年在巴黎,大学总监事实上失去了颁发执照即授课准许证的特权。这一权力转移到大学教师手中。1219年,在托钵修会的教士进入大学之际,大学总监试图反对这一权力上的更换。结果他失去了他最后一点权力。从1301年起,他甚至不再是学校行政上的领导。在1229到1231年的大罢课期间,主教被剥夺了对大学的管辖权。
  在牛津,居住在120英里外的林肯大主教,越过他的大学总监,主掌学校行政,而奥瑟尼修道院院长和圣弗里茨瓦德修道院副院长只是担任名誉职位。但不久这位总监被大学所接受,他由大学选举,成为大学的而不是主教的中间人。
  波伦亚的情况复杂一些。教会长期以来对被当作世俗事务看待的法律教学不闻不问。直到1219年,波伦亚的副主教才接任大学主席一职;看来他行使的就是大学总监的职权,有时候也就被称为总监。但事实上他的权威在大学围墙之外,他满足于主持学位授予仪式,和对教职员们遭到的侮辱表示宽宥。

  反对世俗势力

  另一方面是反对世俗势力的斗争,首先是反对王室的斗争。统治者曾试图取得对社团组织的控制,它们将为他们的王国带来财富和声名,同时它们也是对大小官吏进行教育的场所。他们希望像对自己领地上的居民那样,对自己王国里的城市大学成员行使自己的权威,通过13世纪王权的进一步集中,他们的臣民已更切身地感受到了这种权威。
  在巴黎,大学的自主权是在1229年学生与国王的警察发生流血冲突以后才终于获得的。在这场争斗中,许多学生被国王的卫队杀死,巴黎大学大部分人员参加罢课,并撤往奥尔良。有两年之久的时间,巴黎几乎没有再开任何课程。直到1231年“圣者”路易九世和卡斯蒂林的比安卡郑重承认大学的独立,恢复与扩大“奥古斯都”腓力二世1200年就给予大学的特权。
  在牛津,大学于1214年在被革出教门的“无地王”约翰短期退位的情况下,获得了它最早的自由。1232年,1238年和1240年,在大学和国王之间发生了一系列冲突,冲突以对一部分大学支持西蒙·德·蒙特福而感到惊恐的亨利三世的退让而告终。
  但还是同样发生了与地方政权相对抗的斗争。地方上的市民们不喜欢看到大学人士摆脱他们的管辖,他们为某些大学生扰乱治安、拦路抢劫和入室偷盗而感到不安,极不情愿地容忍教师和大学生通过下列办法来限制他们的经济力量,要求他们交纳租税,尽可能多地征收粮食税,在进行贸易时照章办事。
  1229年在巴黎,国王的警察因学生们和市民发生冲突,使用了暴力。在牛津,在1209年愤怒的市民由于一件妇女谋杀案蛮横地绞死两名大学生之后,大学于1214年才迈出了取得独立的第一步。最后在波伦亚,大学与市民们的冲突越演越烈,以致到了1278年,地方当局所管辖的实际上仅限于城市。波伦亚大学1158年由“红胡子”腓特烈一世赐予教师和大学生以特权后,就由远方的皇帝执掌着最高统治权。地方当局强制教授们在一个城市终身居留,让他们之中一些人当上公职人员,并且干预他们职称的授予。地区副主教的任命限制了对大学事务的这种干涉。一系列的冲突,触发了罢课和引起了大学师生迁往维琴察、阿雷佐、帕多瓦和锡耶纳等地,这迫使地方当局作出了让步。最后的斗争发生在1321年。从此大学不再受地方当局的干涉。
  大学是如何在这些斗争中取得胜利的呢?首先靠它们的团结和坚定;同时它们威胁要采用并真的采用了罢课和分离出去的危险武器。世俗势力和教会势力从大学成员的存在中得到许多好处,他们是一批不容忽视的经济上的主顾,并为培训顾问与官员们提供无与伦比的教育场所,还是造成赫赫声望的基础,因此罢课和分离出去的强硬方法不会不奏效。

  教廷的支持与利用

  此外还有一点;大学有一个至高无上的同盟者;罗马教廷。
  在巴黎,教皇塞勒斯丁三世于1194年赐予大学社团第一批特权,但主要是英诺森三世和格雷高里九世才保证它的自主权。1215年教皇的使节、枢机主教库尔松的罗伯特授予大学第一部正式法规。1231年,指责巴黎大主教有失职之嫌,并逼迫法兰西国王及其母后让步的格雷高里九世,通过著名的被称为大学“大宪章”(Magna Charta)的教谕《知识之父》(Parens scientarium),给予大学新的法规。早在1229年枢机主教就已致信巴黎大主教:“一名博学的神学者就像迷雾里明亮闪耀的晨星,他应该用圣者的光辉照亮他的家乡,并使纷争平息下来。但你玩忽的不仅是上述责任;正如可靠的人们告诉我的,由于你的阴谋诡计,教授学习美文学的潮流,感谢圣灵的仁慈,它灌溉和肥沃了世界教会的天堂——已冲出它的河床即巴黎城,迄今为止它一直是在那里有力地传播的。这个潮流将由此遍及其他更多地区因而减弱以至消失,就像一条溢出河床的大河,涌进许多溪流然后干涸。”
  在牛津,英诺森三世派遣的另一名使节,枢机主教图斯库隆的尼古拉,努力为牛津大学的独立打下了初步基础。英诺森四世把牛津大学置于“圣彼得和教皇的保护之下”,以反对亨利三世;他委托伦敦主教和索尔兹伯里主教,保护牛津大学反对国王的干涉。
  在波伦亚,贺诺琉斯三世委派庇护大学反抗地方当局的副主教,担任波伦亚大学最高职位。1278年,城市承认教皇是波伦亚元首,波伦亚大学也终于获得了独立。
  这一教皇的支持具有重要意义。无疑,罗马教廷承认了知识分子各项活动的重要性与价值,但它的干预并非是无私的。它取消的只是对大学的世俗管辖权,为的是将大学置于教会管辖之下。这样,知识分子们觉得,面对一股把他们驱策到世俗控制之下的强大潮流,为了获得这个有决定意义的帮助,他们只好走依附教会的道路。虽然教皇解除教会在地方上对大学的控制——这个世纪的人会如何评价主教们对知识界裁决的意义,这方面的材料是不完整的——,但只是为了让大学臣服于罗马教廷,遵从教廷的政策,把教廷的控制与观点强加给大学。
  因此知识分子现在就像那些新的阶层,归顺庇护他们以使他们服从的罗马教廷。众所周知,这一教皇的庇护,在十三世纪期间,改变了托钵修会的性质及其原来的宗旨。另外我们还知道,阿西西的圣弗朗切斯各,鉴于他创立的修会背离了原来的方向,从此以后投入了当时的权力斗争,残忍地迫害异端,推行罗马教廷的政策,因而他提出保留意见,并痛苦地告退了。对知识分子来说,独立的时代,满怀无私地献身于研究与教学的精神的时代,同时也结束了。1229年,明确地根据教皇反对异端学说的诏令,史无前例地建立了图卢兹大学。此后,所有的大学都受到这种一步一步增加的压力。面对时常是专制横暴的地方政权,大学肯定获得了自己的独立,成功地扩大了视野,增加了在整个基督教世界的影响,但是它也屈服在一再对它表示慷慨大度的那另一个权力之下。当然,大学为取得这些成果付出了高昂的代价。西方国家的知识分子已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但是它却显然变成了教皇的走卒。

  大学社团组织内部的矛盾

  现在我们必须转而谈谈大学社团组织的特点,说明大学社团组织在社会内部根本上的两重性以及使大学社团陷入的结构性危机。
  它首先是个宗教组织。虽然它的成员很久以来就不全都属于一个教团,虽然它的队伍里纳世俗教徒的数目越来越多,大学的成员仍全部被当作教士看待,接受教会的管辖,并且更要受罗马教廷领导。它们是在宗教世俗化的运动中出现的,从属于教会,尽管它试图在组织上脱离教会。
  这一组织的目标是地区的垄断,它从民族的或地区的繁荣中获得极大好处(巴黎的大学就不可分割地同卡佩王朝政权的兴盛联系在一起,牛津的大学与英格兰君主政体的强大有关。波伦亚的大学则利用了意大利教区的活力)。大学组织以其独特的方式又是国际性的:由于它的成员是来自所有有可能的国家的教师和大学生,由于它活动的性质,是没有国界的科学,由于它的眼界开阔,主张普遍教学的自由(licentia ubique docendi),要求有到处进行教学的权利,规模宏大的大学的毕业生享有这种权利。它和其他社团组织相反,没有对地区市场的垄断权。它的领域是基督教世界。
  此外,大学组织冲破了它的诞生地城市的范围。不仅如此,同在法律和政治领域一样,大学还在经济领域同市民进行斗争,有时甚至还采取暴力斗争。
  大学组织看来注定要从一个社会阶层或集团向另一个社会阶层或集团转化。它看来必将一个接一个地背离所有其他的人。对教会、对国家、对城邦来说,它都可能会是特洛伊木马。它是无法归类的。
  13世纪末的多米尼克修会修士、爱尔兰的托马斯写道:“巴黎城就像雅典,分成三部分:第一,商人、手工业者和普通百姓,名为大城;第二,宫廷周围的贵族和大教堂,名为旧城;第三,大学生和教员们,名为大学。”

  大学社团组织的组成

  巴黎的大学社团可作为一个例子。13世纪期间它规定既包括管理方面的,也包括职业方面的组织结构。它由四个学院组成:“艺术”,“政法”或“宗教法’(教皇贺诺琉斯三世于1219年禁止民法的教学),医学和神学,它们构成大学内部数目同样多的社团组织。所谓高等学院,也即法政学院、医学院和神学院,是由院长(Dekan)为首的名誉教师团或董事会(Regenten)领导的。艺术院规模要小得多,它是按民族系统组成的。教师和学生大致上根据他们的出生地点划分并组织起来。巴黎大学有四个民族;法兰西、皮卡尔德、诺曼底和英格兰。每个民族归一个受董事会管辖的代表(Prokuror)领导。四个民族的四个代表襄助艺术院的首脑即院长(Rektor)。
  但大学在这四个学院上面还有总的机构,不过它们的组织一向极为松散,因为这几个学院很少有共同的问题需要讨论。除了大学院墙外的普雷·奥·克勒克运动场,不存在任何涉及整个社团组织的地产或建筑问题。跟各学院和各民族一样,大学在把它们作为宾客接待的教堂或修道院聚集开会:在圣于连·勒保弗雷教堂,在多米尼克修院或圣弗朗切斯各修院,在圣伯纳德修会即西妥教团的大厅,更多地在马修修会的斋堂。大学在这些地方举行董事和其他教师参加的全体会议。
  13世纪期间终于形成大学的首脑,艺术院或人文学院的院长。我们还得回顾一下使艺术院成为大学领袖的发展过程。这是由于该学院的成员在人数上的明显优势,他们具有的精神面貌,而更多地是该学院在财政经济方面的作用。对大学财务具有支配权的“艺术家们”的院长是全体会议的主席。13世纪末他已是大学社团组织公认的首脑。他在同世俗势力和教会势力的斗争过程中最终成功地保住了这个位置,这些斗争情况我们将在下面进一步叙述。但他的权威始终不时地受到限制。他可以参加下一轮竞选,但目前只能有三分之一学期的时间再行使他的职权。
  这种组织结构情况,其他各大学中都存在,只是往往有相当大的差异。在牛津,院长不止一个。校长(Kanzler)是大学领导,而且如我们已看到的,不久校长就改由大学同事们选举产生。从1274年起,在牛津,“民族”的制度被废除了。这点从招生完全按区域性质来办可以得到解释。从此以后,来自英国北方的人或波利勒斯人(Boreales)——包括苏格兰人——和来自南方的人或澳大勒斯人(Australes),——包括威尔士人和爱尔兰人——不再分成不同的社团组织。
  在波伦亚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特点:教授们不属于大学。大学社团组织只包括学生。教师组成“博士学会”。实际上波伦亚区分为几个不同的大学。每个学院形成一个自己的组织。但两个法律大学——民法的和宗教法的——的优势地位几乎是包括所有一切方面。13世纪期间,这一优势地位由于这两个大学组织实际上的合并而加强了。大都是由一位研究院长领导。如同在巴黎,院长从各个民族中产生,民族在波伦亚十分活跃,并且是多层次的。各民族组成两个联盟,“阿尔卑斯山南人”(Citramontaner)联盟和“阿尔卑斯山北人”(Ultramontaner)联盟。每个联盟分成不同数量的许多系——“阿尔卑斯山北人”联盟有16个系——,各个系由在院长身边起重要作用的督导(consiliarii)做代表。
  大学社团组织的权力,依靠三种主要特权:法权自治——在教会的某些地区性限制范围内和有向教皇上诉的权力,罢课和分离独立的权利,独揽大学学位授予的权利。

  学习研究的组织工作

  大学的规章规定学习的组织工作。它们规定学习期限,学期的教学大纲,和考试的各项条件。
  关于学生年龄和学习期限的说明可惜不够明确,而且经常是矛盾的。它们还随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发生变动,从有些地方显出的一些迹象,我们可以猜想,实际与理论有时相距甚远。
  首先:人们在多大年龄和根据什么条件上大学?上大学的年龄肯定不是很大,但这里发生一个问题:语法学校是否属于大学?书写在进大学之前就已学会,还是如伊斯特凡·哈依纳尔说的,它是大学的基本教学内容之一呢?有一点是肯定的,中世纪几乎不划分教育阶段,中世纪的大学也不仅是高等学校。我们现在的小学和中学课程,一部分就在大学的范围内讲授,或者受大学的监督。学员制度——有关情况还会在后面谈到——更增加了这方面的混乱,按此制度,它的成员从八岁起就上学。
  可以说,各大学包括艺术院的基础教育,期限为6年,从14岁到20岁间进行;在巴黎,库尔森的罗伯特的章程作了这样规定。教育分两个步骤,大约两年后取得学士学位(baccalaureatus),学习期满获博士学位(Doktorat)。医学和法学的学习肯定是在20岁到25岁间进行。巴黎的医学院的第一部章程规定,取得医学执照或医学博士学位需要六个学年,而且是在获得艺术硕士以后。最后,神学要求很长期限。库尔森的罗伯特的章程规定,需要八个学年,并且至少要到35岁,才能获得神学博士学位。实际上神学院学生的学习时间看来整整需要15-16年。最初6年他只是个听课者,然后需要进行神学实习:用另外4年长的时间讲解圣经,再加两年长的时间讲解彼埃尔·朗巴德的《教父名言录》。

  大纲

  由于课程基本上由对经文的评注诠释组成,章程也提到大学练习课程中所用的著作。这里提到的著作的作者,也是随着时间和地点而变动的。在人文学院占主要地位的是逻辑学和辩证法,至少在巴黎大学,那里几乎评注了亚里士多德的全部著作,而在波伦亚,他们只选用亚里士多德部分著作,而把教学重点放在通过研究西塞罗的《论创造力》(De Inventione)和《支持赫伦纽斯》(Auctorad Herennius),来学好修辞学,他们也重视数学和天文学的教学,主要学习欧几里得和托勒密的书,也学习其他一些人的著作。法学专业学生则以《格拉蒂安教令集》为基础教科书。在波伦亚他们还加上《教皇格雷高里九世法令汇编》、《克莱门书》和《罪行录》。民法方面的评注,是关于公元六世纪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集的《法学江纂》——分为三卷:“旧法编”(Digestum Vetus),“基本法”(Infortiatum),“新法编”(Digestum Novum),以及法典和被称为《小汇编》或《汇编》的论文集,后者包括“法制”(Institutiones)和“案例”(Authentica),这是查士丁尼法典补编部分的拉丁文译本。波伦亚大学还补充一部伦巴底地区的法规集《封建法典》(LiberFeudorum)。医学院用的是《医学论》(Ars Medicinae),这是非洲人康斯坦丁在11世纪编的希波克拉底和盖伦的著作集,稍后还加上阿拉伯人的重要著作:阿维森纳的《医典》(Canon),阿威罗伊的《科里杰特》(Colliget)或《治疗学》(Correctorium),拉泽斯的《奥曼索尔》(Almansor)。神学家除圣经以外当作基础课本的,有彼埃尔·朗巴德的《教父名言录》和彼埃尔·康默斯托的《经院哲学史》(Historia Scholastica)。

  考试

  考试和获得学位同样是有所规定的。这方面每所大学也都有自己的惯例,并随着时间推移而有所变动。这里有两个典型的学校大纲:一个是波伦亚大学法学专业的,另一个是巴黎大学人文学科专业的。波伦亚大学的新博士取得学位,要经过两个步骤:个别考试(examen或examen privatum)和公开考试或答辩(conventus,cinventus publicus,doctoratus),后者可以说很像一个授职典礼。
  博士学位申请者在个别考试前一段时间,由本民族的督导介绍给院长。申请者向院长保证,自己符合规章条例所规定的条件,并且不会试图对主考人行贿。考试前一星期,一名教师把他领带到波伦亚副主教面前,并保证他具备应试资格。考试前这天上午,申请人在听完圣灵弥撒后,来到博士学位资格审查委员会面前,委员会的一名成员交给他两份供评注用的文献片断。他回到家里准备作评注,然后于晚间在一个公共场所(通常在大教堂),面对博士委员会和列席的副主教(他不能进行干预)宣读。评注宣读完毕,他回答博士们的提问,接着博士委员会退席并进行表决。多数同意就通过决议,由副主教宣布结果。
  如果申请人通过了个别考试,他这时还只是一个获得应试准许证的人,只有在公开考试以后,他才能取得博士学位,并作为教师授课。此时他将被隆重地引入大教堂,在那里发表讲演;他还要做一个关于法学问题的报告,随后针对提出反对意见的学生们为自己的观点辩护。这样,他第一次在大学的辩论中充任教师的角色。然后副主教隆重地授予他授课准许证,另外还有人把他荣任这项任务的奖励品交给他:一个讲椅,一本打开的书,一个金指环,和一顶礼帽或便帽。
  年轻的巴黎人文学科学生还必须经过一段预备阶段。虽然不是明确规定的,但基本上可说学生要通过以下第一次考试即“大考”(determinatio)才能进而取得学士学位(baccalaureus)。“大考”前还有两项考试。首先学位申请人必须在12月举行的“问答”(re-sponsiones)中同一位教师展开讨论,然后在次年的四旬斋期(复活节前的四十天)进行考试。考试通过后,他才可以参加“预考”(examen determinantium)或“学士学仅考试”(baccalariandorum),这时他必须证明他符合规章规定的要求,并且应该通过回答教师委员会的提问,表明他已掌握大学大纲中规定的著作。下一步才是“大考”:在四旬斋期间申请人要讲几堂课,以此证明他有能力继续自己的大学生涯。
  第二阶段是为了获得大学授课许可证和博士学位的真正考试。这里也分几个不同的阶段。最重要的是作出一系列评注和回答总监或副总监领导下由四名教师组成的委员会的提问。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几天以后在隆重的庆典上由大学总监授予许可证,这时申请人要发表一篇报告(collatio),但这只是一种形式。大约六个月后他在“试讲”(inceptio)——相当于波伦亚大学的“答辩”(conventus)——过程中正式成为博士。“试讲”的前一个晚上,他参加一个隆重的讨论,那被称为是他的“初夜”(Vesper)。在“试讲”那天,他在学院全体人员出席的情况下,进行他的第一次讲课,并得到他的学位荣誉证件。
  大学的规章最后还包括整整一大套规定,它们跟在其他社团组织里一样,确定了大学社团组织的道德氛围和宗教氛围。

  道德氛围和宗教氛围

  这些规定确定了集体的节假日和娱乐活动,同时也给它们定下了界限。伴随着考试而来的是馈赠、娱乐和宴会(用考生的钱举办),以庆祝团体在精神上的团结一致和新成员的加入。同在酒宴时一样,资格最老的一帮成员的会饮(potaciones)是仪式中的庆祝活动,社团组织通过它来体现出自身根深蒂固的团结。知识分子的骨干就在这些游戏娱乐里显现出来,每个国家在某些场合还要拿出自己的传统特色:在意大利是芭蕾舞,在西班牙是斗牛。
  此外还有规章上没有正式明文规定的礼仪,即新大学生、通过考核者和第二学期学生,用我们的话叫“毛头小伙子”,在进大学时要经历的入学仪式。我们是通过在15世纪末才出现的一份引人注目的文献《学者宣言》(Manuale Scolarium),了解这些仪式的,从中我们能够获悉这些大学生风俗早年的起源。引导新生入学,称为“清扫”典礼,意即去掉年轻人粗俗的习气,或者甚至他们野蛮的兽性。人们取笑新生身上有类似牲口的怪味,迷惘的目光,长长的耳朵,使人想起野猪的獠牙。人们要卸掉他想象中的双角和肉瘤,给他洗澡,挫掉他的门牙。在一个滑稽摹仿的忏悔仪式中,他终于招认了那些希奇古怪的坏习惯。这样,未来的知识分子摆脱了他的来历,他的这种来历与当时讽刺文学中的农民形象与粗野的笨伯形象非常相似。从野蛮到开化,从粗野到城市文明,在这种仪式中,原始的蒙昧被分解了,差不多成为内容被掏空了的躯壳显露出来。这种仪式使人想起的是:知识分子将要摆脱乡土的氛围,农业的文明和蛮荒的世界。人类学家对教士们的这种心理分析或许会有一些话要说。

  大学的虔信

  规章也规定大学组织应该完成的敬神动作和良好行为。它们要求大学组织的成员,参加一些礼拜仪式,加入到一些宗教仪式的行列中去,并经常做某种祷告。
  位于首要地位的,无疑是对佑护圣徒的朝拜,首先是大学生的庇护人圣尼古拉,医学生和其他许多人的庇护人圣柯斯马和圣达米安。在大学的想象世界里,圣徒和有关职业的世俗人紧密融为一体的社团趋势,带着一种独特的紧迫性重新出现了。人们特别喜欢让耶稣出现在博士们中间,而圣徒们被赋予教师的特征,披上后者的长袍。
  大学的虔城笃信同巨大的精神潮流相关联。十四世纪巴黎“圣母”学会的规章,就反映出教师与大学生们参加风行一时的圣餐礼拜和参加“基督复活”的游行的情况。
  在知识分子的宗教信仰方面,从13世纪起出现的唯灵论倾向,经过调整后,适应了由城市中人规定的社会的职业环境。职业道德成为宗教优先考虑的范围。为适应不同社会阶层的专门行业,忏悔神父的各种手册,尽力根据职业的不同,规定忏梅与赎罪的内容,并列出与解释农民、商人、手工工匠、律师等不同人的罪责。它们尤其注意知识分子和大学成员的罪责。
  但教士们在宗教信仰方面,并不满足于在圣像朝拜的潮流里随波逐流。有时他们试图引导这一潮流,或者在其中另辟蹊径。在这方面研究一下知识分子中间的圣母崇拜,是富有教益的。它极有生命活力。从13世纪初,在大学界就广泛流传着专门献给贞女玛利亚的诗篇和祷文,其中最有名的例子是巴黎大学教师加兰的约翰的集子《玛利亚之星》(Stella Maris)。这一圣母崇拜,在一个因哥利亚德的影响本质上是男性的和独身的环境里,引进一个女性代表,它从任何观点来看都是不足为奇的。但知识分子崇拜玛利亚有其特殊性。这一崇拜一直与神学密不可分,并导致关于童贞女受孕的激烈争论。当邓斯·司各特为童贞女受孕热情辩护时,它在教义的根本点上同圣托马斯·阿奎那发生冲突。顺便提一下,后者在这个问题上接受的是上世纪最重要的圣母崇拜者圣伯纳德的立场。看来知识分子首先愿意对圣母崇拜保持理性上的共鸣。看上去他们像要阻止圣母崇拜骤变为情感式的膜拜,并在努力思考和热情冲动之间找到正确的平衡。加兰的约翰在《玛利亚之星》的前言里,真诚地揭开这一倾向:“我根据传说故事汇集了圣母的神迹,这些故事我是在巴黎的圣热内维耶伏图书馆发现的。我为巴黎大学我的学生们,用诗体把它们写下,这样它们显得生动可亲……本书材料上的来源是光荣的圣母的神迹。但我也补充了物理学、天文学和神学的事实……最根本的动因来自对基督的持久不渝的信仰。为此,它以神学、尤其物理学和天文学为前提。”正如人们看到的,大学成员还希望在这颗圣洁之星下寻求科学之光。

  工具

  作为专业人员,13世纪大学组织的成员拥有一个完整的工具箱。作为作家、阅览者和教授,他身边到处都是他的各项活动所必需的工具。巴黎教师加兰的约翰在他编着的词典里写道:“教士需要下列器具:图书,一张斜面桌,一盏带油的夜灯和一个蜡烛台,一个提灯和一个漏斗形墨水瓶,带有一支羽毛笔、一条铅丝和一把直尺,一张桌子和一条教鞭,一个讲课用凳,一块黑板,一块带有括刀和粉笔的浮石。斜面桌(pulpitum)法语叫‘吕特灵’(lutrim),顺带
  还应考虑斜面桌刻着一条条凹槽,以便把桌面固定在适合阅读的高度上,因为书是放在‘吕特灵’上的。刮刀(plana)是铁制品,是使用羊皮纸的人用来准备羊皮纸的。”
  人们甚至还发明了别的工具,虽然不是每个教士都会用到,但它们都是辅助工具,例如誊抄人员的工具:其中有卷羊皮纸的工具和一个小辊子,借此可以找到抄写时中止的地方。
  知识分子作为专业人员,装备了一大批工作用具,这使他远远不同于中世纪盛期的教士,后者主要进行口头讲授,只需要极少一点材料,以抄写稀有的手稿,这方面首先考虑的是雅致美观。
  虽然口头练习仍然是大学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图书已成为教学的主体。只要看看知识分子工作用具范围的广泛,就能理解,为什么阿西西的圣弗朗切斯各这位禁欲主义的倡导者,除了反对别的一些事外,还要反对知识分子的活动呢。这是因为对这项活动来说物质配备必不可少,而且会越来越丰富多样。

  作为工具的图书

  大学的图书根本不同于中世纪盛期的图书。它是由一个全新的技术、社会和经济背景产生的。它是另一种文明的表现。就像亨利·皮伦纳曾指出的那样,文字书写本身发生了变化以适应新的条件:“斜体字适应这样的一种文明,在这种文明里,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中都不能没有文字。(加洛林王朝时代的)小写体字是适应知识阶层需要的文字,教育掌握在他们手里并由他们来传播。这是很典型的,13世纪上半期,除小写体字外,重新又出现斜体字,这意味着到了一个因社会的进步、世界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而普遍要求文字革新的时代。”狄斯特雷修士的出色著作曾叙述13世纪发生在图书出版技术领域里革命的整个规模,这一革命的场所就是大学的图书工场。
  教师和学生不仅需要阅读大纲规定的著作,教授的讲课内容同样必须记录下来。学生们自己记笔记(relationes),其中有些笔记流传下来。除此之外,教授的讲稿要发表,而且还必须尽快问世,以便考试时可以应用。同时还需要有一定数量的样本。这项工作的基础是“卷”。让我们从狄斯特雷修士的著作里摘录一节:
  “准备传播的著作的第一个正式副本妙在四开页的分册上,这些分册各自独立。每本由折成四页的熟羊皮制成的分册叫‘卷’(Pecia)。抄写者们依次使用它们,它们合在一起称为‘样本’(ex-emplar)。假如有一本60卷的著作,在一个抄写者单独完成一个独立副本所需要的时间内,依靠这些卷册,就足以让40个抄写者同时完成40份在大学监督下经过润色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正式的文本的抄本。”
  正式讲课稿的发表在大学里具有决定性的意义。1264年帕多瓦大学的规章明确载明:“没有‘样本’就没有大学”。
  图书在大学的广泛使用引起了一系列后果。同旧式的手稿相比,羊皮纸生产有了改进,产生了更薄、更柔韧、更少泛黄的纸张。在技术发展最快的意大利,羊皮纸张非常薄,并且洁白有光泽。
  书的开本也在变化。早先它差不多就像我们的对开本。“这样大的尺寸只适用于必须保存在修道院的手抄本,它们只在那里有。”但从今以后图书要经常考虑到从一个地区带到另一个地区的需要。它的开本变小了,变得更便于随身携带。
  书写更便捷的哥特式小写字体取代了早先的字母。字体的变体从大学中心区开始,再遍及其他地区;有巴黎式变体,英国式变化和波伦亚式变体。这也与技术进步相称,那就是不再用芦苇杆写字,而改用禽鸟的羽毛管,一般是鹅毛管笔,它使得“更轻快和更迅速的工作”成为可能。
  书的装璜不像以前那样讲究了:美术字体和花体首字母被成批生产出来。法学手抄文书往往样式豪华,因为法学家大多属于富有阶级;但大多数贫穷的哲学家和神学家的书籍,只有在例外情况下,才用花体首字母。抄写者经常使原来应该有装饰字体和花体首字母的地方留出空白,囊中羞涩的买主就这样把誊抄本买走,而富裕的顾客可以让人在相应的位置再画上字母。
  除了这些相当有趣的细节外,还增加了越来越多的简略记号(必须加快抄写速度),这是编码化、类型化和索引化的进步;有时还有缩略语表,而且越来越倾向按字母表的顺序进行排列。为了便于加快查阅速度,人们什么办法都想出来了。知识分子这项职业的发展迎来了手册的世纪,也就是随身携带和随手使用的图书的世纪。这是书写文化流通及传播加快的清楚标志。最初的革命发生了:图书不再是奢侈品,它变成工具。这与其说是印刷术引进之前的一次新生,还不如说是一种创造。
  作为工具的图书,变成了产业的产品和交换的商品。在大学的校园内外,产生了整整一个由抄写者(他们经常是些以此谋生的穷苦学生)和书商(stationarii)组成的阶层。大学的发展建设迫切需要他们,他们也作为完全正当的劳动者争得自己的一席之地。他们享受大学成员的特权,并且受大学管辖。他们扩充了大学组织的成员的数目,替它增加了一支完整的辅助工匠队伍。知识产业有它附属的和派生的产业。有的生产者和商人成了显赫人物。除了“职业专门是贩卖一些常用书籍的手工工匠,(另外)产生了一批国际性的出版商”。

  方法:经院哲学

  知识分子这种技术人员除了自己的工具,还有自己的方法:经院哲学。著名的学者们,其中最突出的是蒙西诺尔·格拉勃曼,已经叙述了经院哲学的成果和历史。谢纽修士在他的《圣托马斯·阿奎那研究导论》里,也对此清晰地作了阐明。我们试图进一步说明一下这一经院哲学的总体形态和影响范围,几百年来它一直被人诋毁,而没有受过专门教育则很难对它有所了解,因为它的技术的一面使人非常厌烦。让我们以谢纽修士的话作为准绳吧:“思考是一个穷极精微地确定它的法则的‘专职’。”

  词汇

  首先是语言的法则。由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把词语赋与权利和力量的意义,并努力确定词语的内容,因此著名的唯实论者和唯名论者的争论,充满了中世纪的思想。对他们来说,这是根本上涉及言词、概念和存在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这种争论与人们指责经院哲学的咬文嚼字相距不远,顺便说一下,经院哲学在13世纪有时候是这样,以后则常常陷入这种情况。中世纪的思想家和教授们想要知道,他们所谈究为何事。经院哲学则立足于语法。经院哲学家是沙特尔的伯纳德和阿贝拉尔的后继者。

  辩证法

  然后是论证的法则。经院哲学的第二层是辩证法,这是方法的一种汇集,这些方法从知识的对象中提出问题,然后说明这个问题,对反对者的攻击进行申辩,使问题得到解决,并说服听众或读者。这里的危险在于论证的内容空洞——不再是咬文嚼字,而是夸夸其谈。辩证法需要一种实在的,不仅来自言词,而且也来自思想的内容。大学成员们也是索尔兹伯里的约翰的后继者,约翰作了说明:“逻辑单独一个是贫血虚弱的和无生育力的;如果它不和别的什么交配,就结不出任何精神的果实。”

  权威

  经院哲学依赖圣经经文。这是一种信奉权威的做法,它把以前文明的两个方面贡献作为自己的基础:一是基督教学说;一是如前所述的,通过阿拉伯世界而来的丰富的古代学说的思想宝藏。它是机遇的产物,再生的成果。它消化吸收了西方国家以往的文明。圣经、教父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阿拉伯人,这些是知识的陈述,是著作的材料。这里的危险在于重复,在于鹦鹉学舌,在于奴才般的亦步亦趋。经院哲学家从12世纪的知识分子那里,接受了对必然的和不可逆转的历史进步和思想进步的敏锐感受力。借助于这些材料,他们完成了自己的著作。他们在地基之上又添加了新的楼层和独特的建筑。他们是沙特尔的伯纳德的后继者,也是站在古代人的肩膀上,为的是看得更远。图尔奈的吉尔伯特说:“如果我们局限在已发现的事物上,我们将永远找不到真理……在我们之前写作的人,对我们来说不是主宰,而是向导。真理对所有人都是开放的,它还没有被人整个地占有。”这同“一切都已被人说过了,我们来得太晚……”的悲观论调相对比,是多么令人赞叹的理智的乐观主义!

  理性:作为科学的神学

  经院哲学把模仿的法则同理性的法则结合在一起,把权威的规定同科学的论证结合在一起。不仅如此,神学还立足在理性的基础上,从而变成了科学——这是本世纪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大进步。经院学家们阐释了圣经中没有阐明的内涵,这鼓励信徒们为自己的信仰找到根据:“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新约·彼得前书》3,15)他们响应圣保罗的号召——对圣保罗来说,信仰是”未见之事的确证”(argumentum non apparentium)。(《新约·希伯莱书》11,1)从最先提出这个问题的奥弗涅的威廉,到为神学科学作出最确切说明的圣托马斯,经院学家们都提到了神学的理性,由信仰启迪的理性(ratiofide illustrata)。比起圣托马斯提出的如下原理:“上帝的恩惠并不是让自然消失,而是让自然趋于完美”(gratia non tollit naturamsed perficit),圣安瑟尔姆意义深远的概括“信仰寻求理智力”说得更为清楚。
  对经院哲学来说,理性完成于理智力,其闪电扩展为明灯。再没有比经院哲学更少蒙昧主义属性的东西了。
  在这个基础上,经院哲学在大学的工作范围内,通过它特有的评注方式发展起来。

  练习课程:“研究”,“辩论”,“随意性辩论”

  经文的“评注”(lectio)是基础。这是一个深入的分析,从细扣“字词”(littera)的语法解析开始,进而达到提供“意义”(sensus)的逻辑的说明,最后以阐明科学与思想内容(sententia)的诠注作为结束。
  评注就会引起讨论。辩证法使得有可能超出对经文理解的范围,并处理理解经文过程里产生的问题;于是经文退居对真理的探求之后。诠注由一系列疑难问题所取代。经过相应的处理过程,“评注”(lectio)转变成“研究”(quaestio)。大学知识分子就在这一时刻诞生了,这时他对只是一份基础材料的经文“提出疑问”,这时他不再是消极的,而是积极的。教师不再是注释者,而成了思想家。他提出自己的解答,他体现了创造性。他从研究中得出的“结论”(determinatio),是他思想的成果。
  在13世纪,“研究”甚至完全脱离经文。它是独立存在的。在教师和学生们的积极参与下,它成了讨论的科目,从此它成了“辩论”(disputatio)。
  曼东涅修士在这方面提供了一段经典的描述:“当有教师举行学术辩论时,学院里同一天上午所有其他教师和学土们开设的课程全都取消。只有主持辩论的教师简短地讲一点课,直到助教们到达,然后开始辩论。他占用那天上午的很大一部分时间。学院全体学士和辩论教师的学生必须参加这一练习课。其他教师和学生似乎可以做自由选择,不过视辩论老师的名望和讨论的课题而定,参加人数无疑相当多。巴黎的教士和院长主教们,以及其他途经巴黎的教会人士们,看来都非常喜欢这一激动人心的论战。辩论是教士们的竞赛。
  “辩论的题目事先由提出辩论的教师确定。这些题目在规定日期内通知学院的其他部门……
  “辩论在该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但实际上他不是辩论人。他的学士担任答辩者的角色,并通过这样的方式开始学习这种练习课程。来自不同的方面的异议,一般首先由在场的教师们提出,接着由学士们提出,最后也许由大学生们提出。学士解答列举的各个论点,必要时教师给予支持。简而言之,以上所述是一次通常的辩论过程,但这只是第一部分,虽然它是最主要和最生动的部分。
  “在辩论过程中,没有固定程序提出,没有驳难的异议,最后形成相对地说不是那么有条理的教学材料——但与其说它们是战场上的残骸,不如说它们是建筑工地上的半成品。所以继这一预备讨论后,是第二步的‘主导论证’。
  “在第一个讲课日,当时人们这样说,也即主持辩论的老师能够宣读讲稿的第一天(因为星期日、节假日或别的原因可能会妨碍第二天继续辩论),教师在自己所在学校,再次把头天或前几天辩论的材料仔细阅读一遍。首先他在资料允许的情况下,把针对他的论点提出的异议,按照逻辑顺序或依自然次序列出,最后确定它们的最后措词。列举这些异议后他就自己的理论作若干论证,然后再就辩论的问题举行了一个内容多少增加了的讲学报告,这是‘论证’的中心和主要部分。他逐一答复针对他论点的理论所提出的异议,这样练习课就结束了……
  “由教师或听众笔录下来的‘论证’,形成文稿,我们称为‘辩论之问题’,它们是‘辩论’的最终文本。”
  在这一范围内,同时发展出一种特殊的形式:随意性辩论。教师们每年可以举行两次会议,他们在会上即兴发挥,讨论“不论什么人提出的不论涉及何种题目”(de uuolibet ad voluntatem c…us-libet)的问题。格罗吕伊主教关于这一练习课程有以下的描述:“会议大约在四、五学年间或第六学年开始举行;不管怎样都在早晨开始,因为可以长时间地进行下去。它的特点正是在于它的随意与即兴式的方式,以及在会上飘荡着的捉摸不定。它是一种辩论的会议,论证的会议,像其他许多别的练习课程一样;但它的特殊之处在于主动权教师转到助手们手里。在通常的辩论中,教师事先通告题目,事先加以思考和进行准备。在随意性辩论中,谁都可以随便提出什么问题,而这对接受提问的教师是一个巨大的威胁。敌视的或好奇的问题与异议,跟往常一样,会从各个方面袭来。人们可以怀着善意征求他的意见,但也可能试图使他陷入自相矛盾之中,或逼使他探讨他极不愿意谈起的棘手问题。有的时候是好奇的陌生人或不安份的家伙,有的时候是心怀忌妒的对手或好奇的教师,试图让他陷入困境。有时候问题十分明晰与有趣,有时候问题又含义双重,确实叫教师感到实在为难,难以把握它的确切外延及真实内涵。有些问题都是属于光明正大的纯知识领域;另一些问题却主要含有政治性的或诽谤性的用意……所以谁要是打算经历一场随意性辩论,那他就必须具备非同寻常的决断能力,和几乎有通晓万物的学识。”
  这样,经院哲学严格遵循理性法规,作为学术上严谨的教师和创造性思想的激励老而发展起来。西方思想借助理性的法规已取得显著进步,理应永远保留它的印记。当然,这是就13世纪由机智和严谨的思想家们所运用的、处在全盛时期和繁荣兴旺的经院哲学而言的。中世纪末期那种狂热的经院哲学,它就理所当然地招致了伊拉斯谟、路德和拉伯雷的蔑视。巴曼克式的经院哲学,也势必引起马勒伯朗士的厌弃。但经院哲学的精神与传统融合进西方思想新的进步过程中。不管笛卡尔怎么说,他得力于经院哲学的地方就很多。艾金纳·吉尔森在其所著的那本重要著作的结论部分写道:“如果不坚持把笛卡尔主义同经院哲学对照起来看,就无法理解笛卡尔主义。笛卡尔主义鄙视经院哲学,但本身又植根在经院哲学之中;因为笛卡尔主义采纳了经院哲学,由此人们可以认为,笛卡尔主义从经院哲学中汲取了养料。”

  矛盾:如何生活?靠工资还是靠领地?

  然而同样由于经院哲学这一武器,13世纪的知识分子却要面对许许多多捉摸不定的苦恼,并且必须作出一些困难的抉择。这种矛盾状况在大学一系列危机的发展过程里表现出来。
  第一类问题是物质性的。它们造成了深远的后果。
  首先一个问题是:怎样生活?一旦知识分子不再是由自己的团体关心的修士,他就必须自己设法解决生活费用。在城市里,食宿、衣着和装备问题都令人操心,书籍是昂贵的。从现在起,大学生活越长,费用就越大。
  这个问题有两个解决办法;教师或者靠工资,或者靠领地的收益;学生或者靠助学金,或者靠教会薪俸。工资可以有两种形式:教师可从自己的学生那里得到酬金,或者从世俗权力机关方面得到报酬。助学金可以是私人赞助者的赠予,或是经由公共机构以及政权机关的代表提供的资助。
  在这些解决办法后面,有着不同的责任。第一个基本选择是工资收入与领地收入之间的选择。在前一种情况下,知识分子感觉自己像个工匠,像个生产劳动者。在后一种情况下,知识分子不靠他的职业,而是他能够从事这项职业为生,因为他是领年金者。由此决定他的整个社会经济地位:他是劳动者呢?还是特权阶层的一员?
  在这第一个选择中,体现出另一种虽然程度有限,但并非无关紧要的意义。
  作为工资收入者的知识分子,在学生们付给报酬的情况下,他可以是商人;在地方当局或封建王侯给他工资的情况下,他可以是官员;而当他依靠赞助者的捐款生活时,他就是某种类型的仆役。
  知识分子在依靠教会薪俸生活的情况下,同他担任的特殊角色相联系,能够得到一份领地,这使他成为一名专业化的教士;或者他能够继承一份领地,这就已经把他同另一种牧师角色,即教区神甫或修道院神甫联系在一起。随之他变成了在担任教会职务外偶而为之的知识分子。
  从12世纪以来,人们部分地根据地区和时代的条件,部分地根据个人的处境和心态而作出抉择。
  但仍可以确定总的趋势。教师们倾向于依靠学生付给的报酬为生。这一解决办法,对他们来说,有不依赖世俗势力,即不依赖地方当局、封建王侯、教会以及资助者的长处。这样的解决方法对他们来说是很自然的,因为这最能适应城市发展的惯例,他们觉得自己就属于城市。他们出售自己的知识与学说,就像手工工匠出售自己的生产成品。他们为这样的做法提供了许多辩解的理由,它们表现在许多方面。主要的辩解理由是,每一项工作都应该有报酬。忏悔神父的手册确认了这一点:“作为工作与辛劳的代价,教师可以接受学生们(collecta)的金钱。”大学成员们经常向人提起,1382年帕多瓦大学的法学博士们是怎样公告于世的:“依照我们的观点,劳动者不从自己的劳动中获取报酬是不理智的。因此我们宣布,凡以学校名义接受一名学生参加自己的讲解答疑的博士,应该从这名学生那里得到三磅啤酒和四瓶葡萄酒,或一枚杜卡特金币,作为对他工作的认可。”由此也就发生了教师们对不情愿付钱的大学生的不满。波伦亚大学的著名法学家奥多弗雷杜斯就曾写道:“我今通知你们,明年我将以我过去一贯表现出来的同样的认真态度,完成份内应尽的专业课教学,但我不想提供额外的专业课,因为学生不是好好付钱的人。他们希望长知识,而不想付钱,正像俗话说的:‘人人愿意增长知识,谁也不愿为此付出点代价。’”
  就学生们方面说,他们首先努力争取从自己的家里或慈善家那里得到资助,这是我们根据他们那些或者是真的或是在通信手册中作为例子引用的信件中得知的。
  教会,特别是教皇们,把处理这一问题当作自己的责任。他们宣布一项原则:教学无偿。这样做的最合法的理由,是希望对那些穷苦学生敞开大学的大门。另一理由以一种远古的观点为基础,并与那时狭义地说只有宗教课程的时代有关,它把知识看成是上帝的赐予,出卖知识就是买卖圣职罪。对这种观点来说,教学是教士天职(officium)这一整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圣伯纳德在他一篇著名的文稿中,把教师们的收益称为“可耻的利润”(turpis quaestus)。
  教皇们因而宣布了一系列措施。早在1179年第三次拉特兰宫教廷会议上,教皇亚历山大三世就已宣布“教学无偿”的原则,他的继任者时常引用这一决定。与此同时,每个天主教大教堂附近都应开设一所学校,它的教师靠授予领地获得可靠的生活保障。
  由此教堂也从经济上把知识分子同自己绑在一起,因为知识分子不得不请求教皇赐予领地。这样一来,教皇们卓有成效地阻遏了或至少延缓了知识分子转化为世俗教徒的运动。
  这样一来只有甘心情愿在物质上仰赖教会的人,才能够成为大学教授。虽然有教会极其顽固的阻力,在大学以外肯定仍然还有世俗的学校,不过这些世俗学校不从事普通教育,只限于技术性的、主要是为商人需要开设的课程:书写,会计,外语。普通教育与技术教育之间的界限就这样划分开来了。由此教会从英诺森三世代表的立场中,获得了它的重大影响力。英诺森三世在他的《对话录》里说:“每个有才智的人……都可以教学,因为他需要通过教学,把他发现是背离了真理或道德的正确方向的兄弟,引回正道。但布道,也就是公开的宣讲,只有另外的专门人员,也即主管灵魂拯救的主教和教堂神父以及修道院院长,才能承担。”在这个重要著作里,这位“教廷之王,”尽管对新事物抱着怀疑态度,还是承认了因普遍的发展而形成的教会机构与教学机构之间的必然差异。这种看法,无疑存在于一个充分基督教化的社会的具体历史联系中。但教会的最高层人士,至少在教会的布道者中间,承认了教学的世俗性质。众所周知,这段文字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解释。
  但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中世纪数目众多的教师和大学生是世俗教徒。尽管如此,他们也向教会索要领地,这就给中世纪和大革命前旧社会制度时代的教会造成了一个巨大负担:教会收入与采邑分配给了世俗教徒。此外,在每个学校中心分给一个教师特殊领地的做法,很快显示出是令人非常不满意的:教师和学生都得到了通常的领地,这增添了教会的另一个苦恼:神甫们没有固定任职地点。
  最后,教会的态度加剧了那些通过教学寻找非宗教性任务的人的困难,尤其是民法与医学。它们经常被迫处在非法的境况之中,因为首先是学习法律的热潮虽然中止了,但这一领域仍不断受到教会高层人士的攻击。罗吉尔·培根对此解释说:“在民法中一切都具有世俗性质。谁投身于这样一门粗俗的艺术,谁也就脱离了教会。”由于民法无法正式在大学中出现,一系列负有强有力地推动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使命,但却丝毫没有直接的宗教性质的专业,在今后几个世纪之久就一直处于瘫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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