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福特的无形之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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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这虽然是个很老套的笑话,却反映了一个道理:在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中,近距脱靶比击中靶心的机遇要大得多。很多近距脱靶是由于没有把握好时机或者运气太差而造成的(比如,美国无线电公司的塞莱克特电视被录像机取而代之),也有很多是由于技术上走过了头而导致的(如19世纪中期的“大东方”号巨轮,或100年后霍华德·休斯建造的“美鹅号”巨型飞机)。
然而,还有很多是由于发明者对自己研究的新技术没有一个完整的概念,并且对即将被取代技术的模型过于依赖而产生的。例如,第一台机械铅笔刀不是采用绕轴旋转的三面螺旋刀刃,相反,它采用的是鲁德·戈德堡发明的试图模仿人手使用袖珍折刀动作的装置。这样削铅笔的效果不好也就不足为奇了。
亨利·福特公司的拖拉机也是如此。福特既没有发明汽车也没有发明拖拉机,但是,福特拖拉机与T型汽车一样,彻底改变了一个行业,使数以百万计的农民能够使用这项作用强大的新技术,同时给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尽管T型汽车使福特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富的人,但是福特拖拉机在经济收入方面最后是一个巨大的失败。究其原因,或许是由于福特痛恨农事,他把太多的注意力放在如何替换马匹耕作,而没有弄清马匹能够真正为农民做什么。
美国农业从一开始就与欧洲不同。在欧洲,耕地昂贵而劳动力便宜。而在美国情况恰恰相反。由于这一现实,早期的美国农民通常对务农耕种缺乏兴趣,不过很乐于接受节省劳力的机器。
在工业革命时期,美国农民对那些2 000多年前罗马人不熟悉的设备仍然是孤陋寡闻。当时,两个大人和一个小孩用两到三匹马,或者四到六头牛一天用犁只可以耕一或两英亩的耕地。善于发明的美国人要努力改变这一状态。
早在1788年,托马斯·杰斐逊就开始寻找一条使犁耕地达到最高效率的数学曲线(他的方程式尽管在理论上很合理,但在实际运用中没有成功)。大多数的农民当时继续使用结构简单的木犁,而富有的农民可以用得起铁犁。
1819年,杰思罗·伍德发明了一种部分可以替换的铁犁,使一般的农民也能用得起。20年后,约翰·迪尔在铁犁的基础上作了重大改进,发明了钢犁,可以堪称资本主义成功的典范。约翰·迪尔公司100多年来一直使用的格言是“他给了这个世界钢犁”。(当然,不止一位农民指出:“它可能给了这个世界钢犁,但我必须得花钱买自己的钢犁。”)
詹姆士·奥利弗很快改进冶炼过程,给犁装上轮子和座位。这样用两组马匹拉动两架连在一起的钢犁,耕地的速度是以前的2倍。
然而,犁地只是农业耕作中的一小部分,在工业革命时期,美国人先后发明了条播机、中耕机、收割机和打谷机等农业机具。所有这些都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率。1822年一英亩的耕地生产20蒲式耳(容量等于8加仑)的小麦需要50~60个工时,而到1890年只需要8~9个工时。
与此同时,“马工时”的数量急剧增加,到1880年,美国农业用马或骡子的数量超过了1 200万头,并且还在持续攀升。
当时,马匹的惟一替代物是蒸汽机。一开始,便携式蒸汽机在大农场上被用于打谷。实际上,因为它们不是被永久固定在一个地方,而是可以用很多马匹一起拖拉使它们缓慢移动才说是便携式。
有人很快就想到用蒸汽机自身的动力带动打谷机从一个农场移动到另一个农场。这正是亨利·福特12岁那年的一天和父亲一起坐在马车上见到的蒸汽机。这是福特见到过的第一台靠自力推进的机器。他当时已经对机械十分着迷,见到这台机器后更是狂喜无比。
50年后,福特这样写道:“为了让我们的马匹穿过,机器停了下来,还没等父亲弄清我要干什么……我就下了马车和机械师攀谈起来。”机械师非常高兴地解释了蒸汽机的工作原理,给福特留下终身的影响。实际上,“从见到那台蒸汽机开始……一直到今天,我最大的兴趣就是要制造能够在马路上奔驰的机器”。
但是,蒸汽机并不是非常适用于农业。它们的单位重量所产生的能量很低,所以用于农耕的蒸汽机十分笨重、昂贵。没有多少农民能够买得起,很多人甚至还租用不起。
尽管蒸汽机有很多缺陷,但是随着内燃机开始变得实用,它也很快被用于农业。1892年约翰·弗罗利赫发明了第一台汽油发动的牵引发动机(1900年被缩称为“拖拉机”),4年后,福特制造了他的第一辆汽车。但是,弗罗利赫的发动机与大多数最早的样机一样,在实际运用中很不理想,所以弗罗利赫也很快在历史中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