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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缺德损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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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不做缺德事情
我要检点自己的行为举止,不做各种害人的劣行,尤其不做诱奸女病人或病人眷属的缺德事。
——《希波克拉底誓言》
Whatever houses I enterI will enter for the benefit of the sickand will abstain from every voluntary act of mischief and corruptionand especially from the seduction of females or malesof free persons or slaves
职业缺德损害社会
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律,不将这种自律视为一种使命,种种坑人、害人的事情就会不绝于耳。没有一个相当完善的舆论监督环境,医院的一些丑恶现象还会继续向大范围扩展。
20多年前,在人们日常的口语中,“缺德”二字是指责那些有轻微过失的人。但在时下竞争激烈的社会里,人们逐渐把不诚实作为生存的必备条件,把“缺德”当作保证利益最大化的手段。
“缺德”,已经成为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评价词语,甚至指责的成份都少了,更多地包含着的是无奈。
从事一项需求大于供给的职业,缺德的频率比一般行业要高。在前些章节里,我们已经举过垄断行业整体缺德的例子,足供人们参考。由于垄断性行业的整体缺德,且这种缺德又由职员工作行为具体表现出来,故它们也使职业缺德的行为社会化。
不久前,在一家大医院的走廊里有一位20多岁的年轻人向大家抱怨:“前几天老爹输了些好药液,剩下几支药退不掉了。我们村在这个医院的某某护士说给代买,结果价钱不到原价的一半儿。”
因为听者大都没有从医的经历,又不愿自找麻烦,也挨过医院的不少“宰”,只好劝他:“现在好多医院都这个样子,没办法。”
年轻人细细想来,里面的“文章”大了:本来是超量开了药,人家算着你就有剩头,到后来又逼你贱卖,这明着是欺负人。
其实,这只是雕虫小技,有些人医德沦丧已到了令人震惊的地步。有一个上了《以案说法》系列丛书的案例,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医德的沦丧还使获益者最后身受其害。
杨某是医院的医生,他采用开处方的手段从所在医院的药房中骗取吗啡40余克,然后利用职权向常来看病的吸毒者暗示,让他们下班后到其家中买药,通过此种手段,杨某将稀释为72克的吗啡卖出。
根据刑法第347条的有关规定,杨某已构成了犯罪。
从“白衣天使”堕落为囚徒,确实发人深思。
所谓“医患矛盾”不过是一个美丽的托词,发达国家医院的商业化远比中国医院的商业化要深、要全面,但他们却少有我们所遇见的丑恶现象。如果一家哪怕是私人开的乡村小医院出现了“代病人卖药”即“多开贱收”的现象,那么这所小医院肯定会被迫关门。
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律,并将这种自律视为一种使命,种种坑人、害人的事情就会不绝于耳。没有一个相当完善的舆论监督环境,医院的一些丑恶现象还会继续向大范围扩展。
从浙江《青年时报》2003年的一篇报导政协听证会的情况来看,中国医疗行业的一些情况令人堪忧。新闻报导的题目是“医疗乱收费听证会上群情沸腾”。为什么要群情沸腾?因为“无论中外,对医药工作者都有很高的职业道德要求,理由很简单,因为它关系到人的生命。”
报导说:
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如下几点:重复检查、收费账目不清、小病大治、医药处方往外带、药价虚高等。所有这些都可能归结为一句话,即弄虚作假以牟私利。医药是最不该也最不能糊弄的科学,在中国传统中,做医生叫“悬壶济世”,知识分子倘有可能济世,不妨“良相医国”,如遇浊世或乱世,报国无门,更好的选择便是从医,这就是所谓的“不为良相便为良医”。
从听证会上反映的问题来看,弄虚作假一般来说尚未到草菅人命的程度,多是以病人生命与健康来牟利的行为,但这无疑已落到医生这个职业必备的道德底线之下。
问题在于,为什么类似情况的存在会相当普遍?除转轨时期社会价值观普遍失落之外,还得从制度上来找原因。眼下主要靠行政手段实施对医药行业的监管,存在着低效甚至失范的危险,非改革不能济事,只有存在充分竞争的医药市场,才可能把药价真正降下来。但仅仅把医院推向市场,恐怕还不能解决全部问题,类似听证会这样把问题摊开来的社会监督无疑十分必要,它不只是一种道德拷问,还会影响那些有不道德行为的相关单位的道德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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