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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和计划(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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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肉上餐桌
13岁那年,我决定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我觉得我必须得有保障的工钱。当时,我的一位订户叫汤姆·罗塞尔,他拥有一家肉铺,因为我每天及时送报,他很喜欢我,也喜欢我的性格。
我请求他给我一份当肉铺帮工的活干,他同意了。他说:“我可以每周付你1美元,你还可以吃奶酪和意大利腊肠。每天早晨上学前你得来这里打扫清洁,下午放学之后和星期天全天都得来卖肉,还要帮助我杀猪宰牛。”
当肉铺帮工显然比送报好得多。我再也不必饿肚子了,因为可以边干活边找吃的。我和母亲及沃尔特在家里也可以吃得更好些了,因为罗塞尔经常给我一些碎牛肉、猪肝或其他快要放坏的杂碎。我们家的餐桌上比大多数穷人家的餐桌多了一些肉。
罗塞尔为人不错,跟他干活很开心,但在生意的事情上,他也是个婊子养的。
工作之后没几天,他就开始对我进行谆谆教导了:“称肉的时候,你要把拇指放在秤杆上,这样就可以让客户多付几个便士。穷寡妇不要玩秤,只搞那些付得起钱的人。这部分钱就可以支付你每周的薪水了。”
我跟母亲说了这事,她说那么干不好:“可是,你得照老板说的做。”
我做了,但是,在欺骗什么人的事情上,我还是有所选择的。一位有所选择的婊子养的正在茁壮成长。
我最好的一位客户是药店老板的妻子。不久之后,我在想,销售冰淇淋苏打可能比卖意大利腊肠更有趣,因此就对本森太太特别照顾,把最好的肉留给她,总是找时间跟她聊天,逗她开心。
以前我让祖母游说祖父,让我得到了提升,这次我想,本森太太也许会说服她丈夫雇用我到药店当帮工。
我又成功了。在我早年的职业生涯中,我第二次用魅力说服了一位妇女,让她为我做游说工作。
当了3年肉铺帮工之后,本森太太给了我一份工作,让我去她家杂货店当苏打销售员和勤杂总管,周薪3美元,而且是在放学之后和周末才工作。
我的新工作让我了解到了镇上不同的人家是怎么过生活的。本森杂货店是一个无所不包的药店:从冰淇淋到厕所用品,从瓶装白酒到避孕套……
作为一个16岁的小伙子,我知道了镇上所有的喝酒人或醉汉都是谁,也知道了所有利用避孕套(当时人人都把避孕套称作“皮套子”)避孕的已婚者和单身者。我猜想,大多数购“皮套子”的已婚男人都在欺骗他们的妻子,因为远在那个时候,已婚夫妇很少担心自家到底会生多少孩子。
一位微型媒体大鳄的成长
读到高四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对我来说,权力比金钱更为重要。
阿尔平纳高中有一份报纸叫《回声》,我在那份报纸当编辑,结果发现媒体的权力对我吸引力极大。那还不能说是一份报纸,只不过是《阿尔平纳周刊》上的一个四分之一版面而已,但是,镇上每个人都看这个版。
我在体育方面不行,根本成不了明星,然而,作为《回声》报的编辑,我终于成为校园里的大人物了。
我决定谁的名字可以上报纸,决定可以对他们说些什么样的话。我喜欢的家伙,在体育、戏剧和其他校内活动上面的成就都被我夸大了;我不喜欢的那些家伙得不到什么知名度。我感觉自己是阿尔平纳高中最有权势的人物。
如果控制一家报纸能够为我达到这样的目的,那我就喜欢这样的控制权。我是一位正在成长中的微型媒体大亨。
有话直说:街头学习是最好的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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