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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荷兰式拍卖惊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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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Google首次公开招股的W.R. Hambrecht &amp.Co公司表示,那些计划IPO的公司还需要一段时间来分析Google的IPO方式,并确定这种方式是否适合它们。Hambrecht投资银行的主管布莱恩•布里斯托(Brian Bristol)表示:“我们曾经想过,一旦Google的IPO取得成功,将会有众多计划IPO的公司同我们取得联系。然而现在这种情形并没有发生,我想人们要理解Google的IPO方式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摩根斯坦利机构证券部门总裁兼首席运营长维克拉姆•潘迪特(Vikram Pandit)表示:“不论如何,Google此次IPO给我们带来的全新的体验,同时也是我们完成的最重要交易之一。Google的这种IPO方式是否还会有关系采纳,只有时间才能告诉我们答案。”
事实上,大多数投资银行都对这种IPO方式避而远之并不让人感到奇怪,因为在这种方式下投资银行获得的佣金较少,同时对IPO的控制力也不足。不过Hambrecht认为,虽然银行方面反对,但计划上市的公司对这种IPO方式却非常感兴趣。布里斯托也表示,最近刚刚有一家公司在考虑以拍卖的方式发售股权。
“我们已经察觉到来自这方面的咨询数量大大增加,我认为这是因为人们意识到拍卖是一种比较好的系统的缘故。”WR Hambrecht发言人Sharon Smith说道。目前排上日程的IPO公司还没有表示要采用拍卖方式的,同时Smith拒绝透露对拍卖方式上市感兴趣的公司。
在Google之前,最后一个采用荷兰式拍卖方式发行IPO的美国公司是New River Pharmaceuticals(NRPH),自从2004年8月份上市以来其股价已经几乎翻了一番。在这之前是一批中小型公司采用拍卖方式上市,包括Peet’s Coffee(PEET),Salon(SALN)及Overstock.com(OSTK)。
大多数公司选择了投标建档,填写投资银行承销商保证IPO股票购买者权益的传统的股票分配表格的方式。
反对投标建档的批评人士认为这种方式使得投资银行得以通过压低股票价格帮助持有前IPO股票的客户(当然也是银行的主要客户)在上市交易的第一天股票上涨之际取得超额收益。公司虽然上市了,但是付出的代价却是股票以低于市值的价格被IPO前投资者购买。
赞成拍卖上市的人士认为拍卖的好处在于,由于对其感兴趣的投资者都可以参与竞价,因此上市公司能够得到符合实际的股价评价。
但是,Taulli认为Google上市案例中非同寻常的成功是有一定因素促成的。第一,拍卖程序与众不同且复杂之极。在Google的股票投标过程中并不是每个经纪人投标,而是规定投资者必须首先注册得到一个投标认证码,然后在某个经纪人处参与投标。因此许多经纪人规定投资者必须有一定的资产基础才能参与投标,Taulli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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