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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企业法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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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国的法律不同,对企业概念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在有的国家,企业与公司就是同义词。而在我国,企业的涵义要比公司广泛得多。
1.根据所有制性质划分,企业可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合营企业等。
国有企业又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其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对国家负责,经营目标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集体企业即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所有权属于人民群众集体所有,依法登记注册的生产经营性组织。民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依法登记注册的生产经营性组织。私营企业的所有权由于属于私人企业主,其资金规模一般不大。近年来,混合所有制企业已成为发展的一个趋势。
2.根据企业资产构成和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按组织形式分类,企业可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人投资经营,企业财产及收益归投资者一人所有,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我国的公司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
3.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分类,企业可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的,全体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连带的无限清偿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法定数量的股东组成,全体股东仅以各自的出资额或出资额加上所承诺的担保额为限承担财产责任的公司。两合公司是指由两部分股东组成,其中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负有限责任的公司。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形式都为有限责任公司。
4.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领域划分,可将企业分为生产型企业、流通型企业、服务型企业、金融型企业。生产型企业还可进一步划分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建筑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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