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性”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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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失灵”论,也常常用来解释“外部性”现象。例如:化工厂生产了有价值的化工产品,同时释放了有毒的废气,损害了邻居们的健康。化工厂虽然在生产和出售化工产品时创造了社会需要的财富,但它对居民的损害并没有计算在内。要是把损害计算在内,那么化工厂可能本应停产。可是,市场往往不能自动达到这个结果,所以说“市场是失灵的”。
这种“外部性”的情况的确非常普遍。人们往公海倾倒废物,方便了自己,却给大自然留下了难以清除的污染;人们驾驶私家车上路,在自己享受了舒适的同时,增加了交通拥挤的程度;高楼大厦建在故宫附近,会破坏游客在故宫内欣赏的景色。
市场失灵了吗?不是。这些常见现象的症结在于:对这些资源的产权进行界定、保护和买卖的费用太高了。公海没有明确的物主,所以才成了公共垃圾场;道路没有明确的物主,就无法以“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分配,所以才出现大塞车;故宫周围的景观没有明确的物主,所以争来争去,也分不清到底是高楼大厦损害了故宫,还是故宫妨碍了高楼大厦。
不过,一旦这些资源——公海、道路、景观——有了明确的物主,一旦有办法降低“界定产权”和“买卖产权”的成本,那么所谓的“外部性”就会立即消失。“外部性”恰恰不是因为市场失灵,而是因为缺乏市场。不是产权失灵,而是产权缺席。
“价格刚性”谬误
所谓“价格刚性”,就是说价格变化不灵活。比如,报贩子照理应该根据每小时顾客的人数,或每张报纸当天报道的火爆程度,调整报纸的价格,从而把手头的报纸刚好卖清,并收取最高的价格。但实际上,报纸的价格是固定不变的。这是所谓报纸价格的“刚性”。
还有,既然人们总是愿意住得更宽敞,那么照理所有的空置房屋都总是可以租出去。但实际上,很多房东宁愿把房子一连丢空几个月,也不愿意降低租金。这是所谓房租价格的“刚性”。
但是,“价格刚性”并不是“市场失灵”。设想一下,要是报贩子随时调价,报纸价格就会变得扑朔迷离,令买卖双方无所适从。所以,为了使价格具有“可预见性”,买卖双方便愿意承担一点随机的得失。一旦把这个因素考虑在内,“价格刚性”就无从谈起,市场就不是失灵,而是有效的了。
工人选择失业,或房东宁愿空置房屋,都是明智之举,那是因为他们不能随时转换工作和赶走房客。他们以为自己不久便能找到满意的工作或房客,所以他们选择了继续搜寻和等待。经过一段时间,他们找不到了,于是认命,可是原来找得到的工作和房客已经无影无踪,他们便只好再搜寻、再等待、再屈服。
他们之所以没有立即就业,没有立即把房子租出去,只是因为他们手头的信息不充分,无法作出必胜的抉择,而不是价格具有什么“刚性”,不是市场有什么“失灵”。只要把“信息不完全”的因素考虑在内,那么“价格刚性”也就无从谈起,市场就没有失灵。
……
认为“市场失灵”的人错了。他们之所以犯这个错误,是因为他们缺乏实际的调查,未能查清暗含的约束条件,所以无法解释貌似“无效”的现象为什么是“有效”的。而他们之所以会犯调查不周的错误,有时候是因为他们懒惰,有时候是因为他们活在梦境之中,忘记了真实世界从来都不是“心想事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