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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梦在法治中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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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梦在法治中国
“中国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经济秩序,已经成为外国人看好中国市场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既是全球最大的潜在消费市场,也是全球最大的潜在法律服务市场。外国资本大举进入中国,必然带动外国律师不断地进入中国,占有尽可能大的市场份额。我相信,会有很多外国律师在中国实现他们的梦想。”陶景洲说。
所有的创业一开始都是艰难的。陶景洲1991年9月9日从法国回到中国,“当时自己手上没有一个客户,当时的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也只有6名员工。当务之急是找到客户,开拓业务。律师事务所不允许做广告,因此,我们就通过举办各种经济法律研讨会和各种法律知识讲座提高律师事务所知名度,从而打开了通向客户的大门。”
1992年,高特成为了第一家获得司法部批准在华设立办事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执照上是令他们骄傲的001号。而当时的中国市场正处于大量外资涌入的时期,迫切需要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陶景洲曾用英文和法文写成五本有关中国法律的书,包括《解决在华商事纠纷》、《中国仲裁法律和实践》、《中国的非关税贸易壁垒》、《中国商事法律总论》、《当代中国法律》,用法文和英文发表了数十篇有关中国法律和经济改革的文章,并进行了有关中外法律的诸多演讲。
从那时侯起,陶景洲先后代理数十家中国公司在欧盟提起的反倾销调查中应诉,涉及工业产品从小屏幕彩电到涤纶纱,从工业矿物到电脑磁盘,帮助众多中国企业扫清了国际化发展道路上的障碍,被称为“中国反倾销第一人”。短短几年,陶景洲参与代理国外客户在华实际投资总额超过了数十亿美元,代理中国企业在欧共体等地进行多起反倾销诉讼。他为中国土畜产品进出口总公司等多家国家级公司打赢的数起国际反倾销官司,为国人带来了荣光,为中国争来了公正。
在陶景洲现在看来,中国律师业的竞争并没有想像中那么残酷。“毕竟,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传统文化、社会制度和法律渊源,一个真正的外资律师行或外来律师,要想争夺中国本土律师的饭碗也绝非易事。尽管其中的语言障碍不是个大问题,中国特有的风土人情就能让他们琢磨上好一阵子。”
在陶景洲的规划里,高特前期主要是代表跨国公司到中国来,第二个阶段是代表中国企业在国外打官司,反倾销、建公司等活动,第三个时期则是帮助外国公司在华投资进行优化重组和帮助中国公司进行上市、收购、兼并,这些是比打官司更复杂的商业运作。1997年,陶律师协助家乐福进入中国市场,2004年3月份,又协助家乐福完成了在中国的37家营业机构的重组。2004年年初,高特中国事务部在陶景洲领导下为欧莱雅处理了在中国的两宗重要收购,收购对象分别是小护士和羽西,实现了中外化妆品牌在新一轮竞争中的资源整合。
“我已基本实现了我的梦想。不管是在法国企业界,法国律师界,还是世界律师界,我都有了一定的地位。许多国家的政府邀请我介绍中国的情况。”陶景洲自豪地说。“说我干得成功也好、不错也好,我觉得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如果老是不如意,可能我也会怀才不遇、隐居江湖。回想起成功背后,每一步都有人在默默无闻地帮助,我只是非常幸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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