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缔造一家优秀的企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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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缔造一家洋溢着牺牲奉献精神的优秀企业?我的话基本上说完了。但是,理论上的兴趣使我决定向读者推荐刊载在人民日报网络版的一篇好文章。文章足以引起我们的深思:软就是硬、软大于硬;小就是大、小大于大。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明白这个道理呢?
文章很好读,题目是“从经济人理论研究怎样创造牺牲奉献的社会”。全文如下:
任何政府,任何执政党,任何社会,都是希望这个社会中有许多敢于牺牲奉献的人的,比如军队打仗的时候,希望官兵们英勇战斗不怕死,抗洪抢险的时候,不怕危险冲在前,等等。我在本文中的术语“牺牲奉献的社会”,就是指的这个社会中人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能够奋勇争先不怕死,能够在需要的时候牺牲小我成全大我。
而且客观地平心而论,毛泽东时代是牺牲奉献的社会,而现在的中国社会嘛,一半对一半,贪生怕死与牺牲奉献的情况并存。
而本文研究,如果我是政府,我是执政党,我怎样创造一个牺牲奉献的社会的技术。我将用经济人理论来研究这种技术。
什么是经济人理论呢?就是相信社会上所有的人都是希望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甚至包括英勇牺牲的烈士。这一点肯定让人们反感。但是我还是按照这个理论分析下去,最后要得出一个结论,即政府应当怎样做,就可以创造出一个牺牲奉献的社会。
先分析一个人,如果他要做到牺牲奉献,也就是说,如果社会上希望他能够冒着生命危险为社会做事情,相信他肯定是为了获得某种个人利益。但是,是获得什么个人利益呢?
因为,个人利益也有许多种,一种是家族的利益,比如说自己的后代,能够获得比较好的生活条件。一种是物质财富,比如说获得一大笔钱。一种是名誉,即希望后代能够纪念自己,或者说自己的“信息”不死,事迹能够永远在人民中间传诵。
那么,当一个人真的要牺牲奉献了,他希望的是哪种个人利益呢?我认为不是物质财富。因为,一个人要享受物质财富,他的前提必须是活着,如果死了还享受个屁,一具尸体,哪能够拥有财富呢?
因此,我以为,他的个人利益就两个方面,家人的利益,名誉的利益。而名誉的利益是最重要的。就是说,任何人如果准备牺牲奉献,他一般是希望他的名字,他的事迹,能够在后人中传诵,社会上能够对他的事迹广为宣传,后人经常会纪念他,这就是他的最重要的个人利益。如果社会能够履行诺言,真的不断在后人中间纪念他传诵他宣传他,那么他就愿意在必要的时候英勇献身。
现在有一些市搞见义勇为基金,就是说用物质奖励的办法来鼓励牺牲奉献。这是愚蠢的。因为,正如我上面所讲的,要享受物质财富,前提是命必须在,命都没了物质财富是没有用的。而如果一个人受到了几十万元钱的承诺后再去拼命,他的名声就已经开始不好了,人们会说他要钱不要命。
现在的麻烦是,那些个准备牺牲奉献的人,不好意思将自己的这个正当的个人利益的要求,就是要求社会在他死后宣传他,纪念他,歌颂他这个要求向社会提出来,并要求社会兑现。比如说,如果我要准备牺牲奉献,就提出和社会或者政府签一个合同,必须有我的一个多大尺寸的塑像,对我的事迹报道必须不少于多少万字,必须拍有关我的两部故事片,必须创作纪念我的歌曲几首,必须每年有不少于一百位小学生来我的墓前扫墓,等等。那么,如果我死后的灵魂能够监督这一点,我就会监督,一旦发现社会食言,不屡行诺言了,甚至丑化我了,我就会要求索赔什么的。
当然,实际情况中英雄是已经死了,当然无法监督这一点。但是后代的人民,会观察社会对屡行诺言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果社会食言了,也就是说,对英雄的宣传量少了,不够了,没有拿出足够的报纸版面,没有拿出足够的艺术空间,没有拿出足够的故事片电视剧来拍英雄,英雄的墓也逐渐荒凉了,甚至英雄受到人们嘲笑了,其结果会怎样呢?
我的预测就是,如果社会不能够履行对英雄宣传的职责,甚至丑化英雄,甚至象《走向共和》电视剧那样美化坏蛋,那么其结果就必然是一个世风日下的社会。这是从经济人理论中推导出来的必然的结果。
因为老百姓一看,英雄纷纷被丑化,英雄的后代生活困难,电视上广为宣传的不是英雄,而是一些歌星,那谁还当英雄呢?
而近一些年,我国确实拍了一些电视剧,好象是将所有中共历史上的名将都拍了一遍。那么,这能不能够使人民的英雄主义精神多一些呢?仍然不能。因为,这仍然是变相的帝王将相。这使人民会想,那么我就先争取当官好了,等我当上了官,我再牺牲奉献不迟,但我现在只不过是一个小老百姓,电视剧是不会拍我的。
我就奇怪,为什么文人们就不能够多拍一些《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刘胡兰》呢?文人们会以为,拍这些片没有艺术性。确实有可能,但是要社会拍这些下层人民的英雄的片子,目的并不是为的艺术,是为的履行社会的诺言!就是给英雄以足够的荣誉!是一种潜在的合同的兑现!是社会守信用的表现!
而且你还就得将英雄拍得高大全了,因为,这是履行合同,就是好比一个普通的乡下人进城拍结婚艺术照,其实是最没有艺术最俗不啦及的那一种,但是人家喜欢那样,你摄影师就得为人家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