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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固恨而停止
但绝对固爱而漂泊
即使人不漂泊
心也将随着你的爱
漂泊
漂泊
漂泊
漂泊
我疑惑那是面对生,抑或面对死的挣扎?
是为了自己的继续生存,而求生?
还是为了下一代的不死,而拼死?
愿每个漂泊者都不孤独
1989,我四十岁的那年,生命突然有了极大的转变——在儿子已经将进大学的时候,又添了个女儿。
妻临盆前,许多朋友都警告我:“虽然医院准许丈夫进入产房,但是为你自己好,也为了对太太保有一分神秘感,你千万别去!”
但我还是去了。在听见妻子哀号时,忍不住抢过一件消毒衣穿上,冲迸产房。
于是,我经历了终生难忘的一幕,看见妻子颤抖着、扭曲着,咬着牙,深深地吸气,再用那口气把脸孔挤成一团猪肝色。抓着她抖动而冰冷的双手,在她每次换气深深地叹息中,我慌乱失措了,有一种茫然无助的感觉。我疑惑那是面对生,抑或面对死的挣扎?是为了自己的继续生存,而求生?还是为了下一代的不死,而拼死?
产钳左比不对,右比也摇头,剪一刀不够,再剪第二刀,血流成盆,泪流如雨,妻的脸色突然转为苍白,就在此刻,传来了一声清脆的啼器——我一生听过最动人的声音。
我把血淋淋的孩子接过,送到旁边的小台子上,帮着护士挤眼药膏,眼皮滑溜溜地,拨不开,护士大喊:“用力拨!伤不着的!你看头都挤成尖的,过几天也就会恢复正常!生命如果不坚韧,怎么有资格来到这个世界!?
搂着那紫红色的小东西,看她不停地嚎哭、挣扎,我突然对生命产生一种前所未有的感动:
“上帝创造的最伟大的东西,不是万物、不是宇宙,而是爱!我十分不合逻辑,甚至执着地认为,上帝在创造一切之间,先创造了母爱,上帝本身就是爱,这世界也就是由爱所凝结!?
确实的,随着小女儿的成长,随着自己不断付出爱,身体里好象有一个荒废已久的爱的“水龙头”,愈使用、愈通畅,源源不绝地倾泻而出。
我的画风变了!在过去的凄冷荒寒中,加入明亮的调子:洗衣服来的女孩、雨中垂钓的少年、遍地的黄花、满池的新绿,都成为描绘的题材。
我的文风也变了,从过去的唯美派、田园派,发展出一种温馨的笔触。对社会的关怀提升了,对亲情的体察敏锐了,感情则变得更为脆弱。过去对小孩不太注意的我,现在居然会去关怀每个见到的孩子,觉得他们个个可爱,哪个孩子不是在母亲和他自己一番生死的挣扎之后,来到这个世界呢?
他们的额上都写着爱!
我甚至对小小的种子,都怀有一分虔敬与尊重,它们不都代表着生命吗?不也都是花朵们爱的结晶吗?把它栽下去,它就代表着未来的元限——无限爱的绵延!
对父母的爱、子女的爱、植物的爱、昆虫的爱、石头的爱、山水的爱、故园的爱、全人类的爱,忽然之间,全被唤起。直到我秋天返台前整理旧稿,才惊讶居然在不自觉的情况下,完成了这许多爱的篇章。
书名“爱,就注定了一生的漂泊”,可以有多重的解释。从被爱所创造,到这个世界来漂泊,乃至为心爱的事业,心爱的人,而不断追寻。
有多少父母年轻时为了爱子女,希望他们能进入好学校、交到好朋友、吸到好空气,而不停迁移?年老时又为了舍不得子女,千里迢迢漂泊到地球的另一边!
生命是什么?
生命是爱,爱就注定了漂泊!
爱是绝对的,没有尊卑大小和品质之分,即使小动物的爱,也当被尊重;即使最平凡的人,也能拥有伟大而无私的爱的胸怀,如同那位躺在路边的浪人所呼喊的:
“你们爱自己的家,你们睡在家里面!
我爱这世界,我睡在世界的每个地方,你们都是我的家人,我爱你们!?
愿我们的爱,都能如此无私地扩大、延伸下去!
愿每个漂泊者都不孤独!
深情八帖
父母之爱
于是:
我们乘着爱的船
渡过忘川之水
漂泊到这个世界
漂泊过爱的一生
又载满舍不下的爱
漂泊到来世……
渡过忘川
婴儿为什么总是喜欢被摇呢?
美国的玩具店里,有电动的婴儿摇篮;爱斯基摩人的冰洞里,有毛皮缝制的摇床;连去九族文化村,都在山胞的房子里,看见藤条编成的摇篮。
是在母亲的腹中孕育时,浮游于羊水,像是在水中摇荡,所以出生之后,“摇”能唤起胎儿的记忆?
抑或在我们的前生结束之后,必要渡过“生之川流”,饮过“忘川之水”,才能进入今生,所以那摇,能唤起川流的回忆?
那么,当我们祝每一位孕妇顺产时,也蹲下身,对那腹中的小宝宝,说声一帆风顺吧!
每一次,摇宝宝入睡,我都这么幽幽地想……
生之港
婴儿入睡前,为什么总爱哭呢?
她哭着、喊着,甚至又踢又打,难道在那睡梦中会有恶魔出现吗?
抑或她怕跌回浑浑渺渺的忘川,又被助生娘娘带走了呢?
她必是有着以前的梦魇吧?!所以不愿入睡,在疲困的边缘挣扎着,直到撑不下去。
然后,她就笑了!
再不然,先咧咧嘴,做个哭的表情,又嘴角一扬,笑了出来。
于是我猜,必是在忘川的边缘,知道自己已经安抵“生之港”,不会再被遣送出境,而破涕为笑吧?
每一次,看宝宝入睡,我都这么幽幽地想……
小小的船
向你流去啊,向你流去!
以这一湾清浅蓝蓝的夜空向你流去!
今夜我是鸥,我是雁
我是来自南国的一条
小小的船!
载着椰子涛、榴梿香
还有一舷
海水的蓝!
向你流去啊!
向你流去!
上到我小小的船
载你去一个梦幻的城……
收拾东西,找到一首学生时代写的情诗,其中的“你”,该是个可爱的少女,而我则是那小小的船。
多么罗曼蒂克,少男的情诗啊!
可是如今望着怀中的娃娃,又多么地迷惑,觉得二十多年前的那首诗,竟是为这初生的女儿写的!
于是我的双臂,变为那只小小的船,而女儿则成了小船的乘客。
每一次哄娃娃入睡,我都唱自己少年时写的这首情诗,觉得很贴切、很温馨……
孩子多高了?
亲戚打电话来,问我小女儿的身高,想了又想,我说:“我不知道吔!离开纽约三个月,小娃娃长得快,心里没个准了。”
挂上电话,忽然有一种莫名的落寞。倒不全为了想女儿,而是又回到初抵美国的那一年。
一个中国餐馆的大厨,送来整桌的菜,鞠躬又鞠躬地,勉强坐下来。
“对不起,早该来看您了。只为住在医院里,出不来!”他用右手摸了摸左腕的绷带,“七年了!从跳船那时算起……在餐馆里做了七年的炒锅!锅重啊,拿久了,手腕都坏掉了!”转头看见我桌上儿子的照片:“离开家时,我的孩子也就这么大。前些日,给孩子寄了衣服去,太太写信来,说太小了!怨我连孩子多高都不知道。快跟我一样高了,居然还寄童装回去……”他沉默了一下,低头深呼吸:“这边餐馆老板跟律师勾结,我的居留还不知要等到哪一年呢!”
三个月跟七年比起来,算得了什么?
我突然回到十三年前的那一刻,有了更深的落寞……
妈爱丑娃娃
自从外号叫“白玉娃娃”的孩子,定时被带到小公园来,原本在那儿聚集的妈妈,和她们的小奶娃们,就突然不见了。
不是不见,只是大家都换了时间,避开跟白玉娃娃站在一块儿。
“那孩子太漂亮了!真像是白玉雕的。浓浓的眉毛,线条鲜明;下面一双大得出奇,又只见黑,不见白,像湾深水的眼睛;翘翘的鼻子,小嘴旁且挂着两个深深的酒窝!怎么世上最美的全长到她一人身上去了呢?!我们娃娃两只眼睛,都不如她一只大!”
每个妈妈心里都这么说。有时不小心遇到白玉娃娃,也止不住地夸赞。那是忍不住,自自然然,不得不赞叹的。只是跟着便有些自惭形秽起来,连回家之后,都要对着自己的娃娃左看、右看,叹口气:“为什么比人家的白玉娃娃差那么远?”
这种不平,大约持续了两三个月。突然妈妈们不再躲避了,她们甚至选定白玉娃娃出现的时间,抱着自己的宝宝去。
她们且故意靠着白玉娃娃坐着,看看白玉娃娃,又看看自己的孩子,然后手里搂得更紧、亲得更重、爱得更深。
“你虽比不上白玉娃娃,但妈妈疼你呀!妈妈爱你呀!你好伟大,让妈妈爱!妈妈好伟大,一心爱自己的丑娃娃!”
爱得心慌
“自从有了小孩,我在巷子里开车,就放慢了速度,总觉得可能会有幼童,从旁边冷不防地跑出来,而那个幼童或许正是自己的孩子!”一个朋友歪着头,像是喃喃地沉思。
“可是我的孩子才八个月大啊!刚学爬,怎么可能上街跑呢?我却觉得满街的孩子都变成她了,好多好多可爱的小东西,摇摇摆摆地走着!摇得我心好慌,所以,所以……”
所以了老半天,他突然脸色一正:“我不打算开车了。”
家要怎么写?
在东亚美术概论的课上,介绍中国文字,有个学生突然举手:
“‘太’字应该是‘犬’字,有几个人会把狗扛在肩上?当然是牵着走,所以点子应该在下面,不在上面!”
“‘犬’字应该是‘宝宝’!”一个女学生说,“宝宝坐在肩上!”
“那么‘家’这个字也错了,房子里有‘豕’不算家,那是农舍!”又有学生喊。
我有些火大,叫那学生到前面来:“你说‘家’应该怎么写?”我指了指黑板。
“字!”她写了好大的一个“字”。
“‘字’才算是家,房里有孩子,是家!”
烽燹中的小花
忠孝东路上大排长龙。虽坐在冷气车里,仍然让外面飞扬的尘土、污染的空气,熏得直要窒息。
突然看见一个年轻妈妈,抱着她一岁左右的娃娃,快步从车缝中跑过街。她的姿势很美、脚步很轻,有点像是舞蹈,左斜,右斜,又转个圆弧,一下子跳上街心的安全岛。
那手中的娃娃高兴得咯咯咯地笑了,妈妈也笑,好像母子正做凌霄飞车的游戏似的。多么天真的娃娃啊!多么洋溢着母爱的小妈妈啊!我却突然禁不住地想哭。
凭什么我们能拥有这样美丽的母子?她们原本应该属于青青的草地、悠然的街道和闲静的巷弄啊!那孩子天真的咯咯的笑声,和年轻妈妈舞蹈般的步子,与这周遭的暴戾多么不调和!
那孩子正吸进足以致病的含铅废气,那妈妈正带她穿过一群非但不知同情与礼让,甚至像要吞噬她们的车海啊!
我看到一枝幽香的忍冬攀过荆棘,我看到一朵雏菊在烽燹中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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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爱
从追求年轻的奔跃、
肉体的激情、
金钱的力量,
到仅仅是“活着”。
真好
在大学主编校刊,见过许多同窗的好作品,内容都不记得了,唯有一篇文章的题目,始终未曾忘记——
“年轻,真好!”
在报纸副刊的女作家小说专辑里,看到一段动人的情节,倒不是其中对少女初历人事,云雨缠绵的描写,而是那少女在激情时说的一句话:
“有身体,真好!”
一家人到佛罗里达度假,坐在海洋世界的湖边,看孩子挤在人群中跳草裙舞,阳光和煦,海鸥翩翩,妻笑着说:
“有钱,真好!”
二十多年的老朋友,自从大前年在纽约见过一面,便一直联系不上,挂电话过去,也总是没人应,最近突然接到信,行间不再是干云的豪气,却满是人生的哲理,尤其临结尾的一句话,震人心弦:
“活着,真好!”
从追求年轻的奔跃、肉体的激情、金钱的力量,到仅仅是“活着”。
这,就是生命的历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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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之爱
当我们七老八十,
有一天晚上老头子突然来了莫明其妙的兴致,
伸手过去,
摸着老太婆干瘪而下垂的乳房,
老太婆一笑,露出了没牙嘴……。
深长的爱
车子停在十字路口,一对老夫妇相互扶持地走过,总是爱开黄腔的司机老林,突然歪头若有所感地笑着说:
“想想!当我们七老八十,有一天晚上老头子突然来了莫名其妙的兴致,伸手过去,摸着老太婆干瘪而下垂的乳房,老太婆一笑,露出了没牙嘴……”
不知道这是不是他开玩笑的话,只觉得有一种特殊的味道,并在心中自自然然地,勾出一对风烛残年老人的轮廓。
这已是十三年前的事。老林早退休了,我也离开中视多年,但他的这段话,却常常在脑海浮起。
多么蕴藉温馨的画面哪!看来属于色情的描述,却显得那么纯真而感人。欲已经随着年华的消逝而淡远,情像是深藏的醇酒般,变得更耐人寻味,使我想起不知哪位诗人有过这样的句子:
早已喝完的酒瓶
依旧藏在柜子深处
偶然拿出来
砰的一声,打开瓶盖
嗯!啊啊……
犹然是初恋时的芬芳啊!
便又悄悄盖上
塞回柜子的深处……
何其悠远、恬淡的爱!看似随着年轻时豪饮而尽的一瓶酒,按紧了盖子,放在心灵柜子的深处,且在数十年后的某一个日子,偷偷地取出来……
这,才是真正的饮者!
这,才是深长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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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子之爱
三十二年了,直到今天,
每当我被蚊子叮到,总会想到我那慈祥的父亲,
听到啪地一声,
也清清晰晰地看见他手臂上被打死的蚊子,
和殷红的血迹……。
父亲的画面
人生的旅途上,父亲只陪我度过最初的九年,但在我幼小的记忆中,却留下非常深刻的画面,清晰到即使在三十二年后的今天,父亲的音容仍仿佛在眼前。我甚至觉得父亲成为我童年的代名词,从他逝去,我就失去了天真的童年。
最早最早,甚至可能是两三岁的记忆中,父亲是我的溜滑梯,每天下班才进门,就伸直双腿,让我一遍又一遍地爬上膝头,再顺着他的腿溜到地上。母亲常怨父亲宠坏了我,没有一条西装裤不被磨得起毛。
父亲的怀抱也是可爱的游乐场,尤其是寒冷的冬天,他常把我藏在皮袄宽大的两襟之间,我记得很清楚,那里面有着银白色的长毛,很软,也很暖,尤其是他抱着我来回走动的时候,使我有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我一生中真正有“独子”的感觉,就是在那个时候。
父亲宠我,甚至有些溺爱。他总专程到衡阳路为我买纯丝的汗衫,说这样才不致伤到我幼嫩的肌肤。在我四五岁的时候,突然不再生产这种丝质的内衣。当父亲看着我初次穿上棉质的汗衫时,流露出一片心疼的目光,直问我扎不扎。当时我明明觉得非常舒服,却因为他的眼神,故意装作有些不对劲的样子。
母亲一直到今天,还常说我小时候会装,她只要轻轻打我一下,我就抽搐个不停,且装作上不来气的样子,害得父亲跟她大吵。
确实,小时候父亲跟我是一国,这当中甚至连母亲都没有置身之处。我们父子常出去逛街,带回一包又一包的玩具,且在离家半条街外下三轮车,免得母亲说浪费。
傍晚时,父亲更常把我抱上脚踏车前面架着的小藤椅,载我穿过昏黄的暮色和竹林,到萤桥附近的河边钓鱼,我们把电石灯挂在开满姜花的水滨,隔些时在附近用网子一捞,就能捕得不少小虾,再用这些小虾当饵。
我最爱看那月光下,鱼儿挣扎出水的画面,闪闪如同白银打成的鱼儿,扭转着,拍打着,激起一片水花,仿佛银粟般飞射。
我也爱夜晚的鱼铃,在淡淡姜花的香气中,随着沁凉的晚风,轻轻叩响。那是风吹过长长的钓丝,加上粼粼水波震动,所发出的吟唱;似乎很近,又像是从遥远的水面传来。尤其当我躲在父亲怀里将睡未睡之际,那幽幽的鱼铃,是催眠的歌声。
当然父亲也是我枕边故事的述说者,只是我从来不曾听过完整的故事。一方面因为我总是很快地入梦,一方面由于他的故事都是从随手看过的武侠小说里摘出的片段。也正因此,在我的童年记忆中,踏雪无痕和浪里白条,比白雪公主的印象更深刻。
真正的白雪公主,是从父亲买的《儿童乐园》里读到的,那时候还不易买这种香港出版的图画书,但父亲总会千方百计地弄到。尤其是当我获得小学一年级演讲比赛冠军时,他高兴地从海外买回一大箱立体书,每页翻开都有许多小人和小动物站起来。虽然这些书随着我十三岁时的一场火灾烧了,我却始终记得其中的画面。甚至那涂色的方法,也影响了我学生时期的绘画作品。
父亲不擅画,但是很会写字,他常说些“指实掌虚”,“眼观鼻,鼻观心”这类的话,还买了成沓的描红簿子,把着我的小手,一笔一笔地描。直到他逝世之后,有好长一段时间,每当我练毛笔字,都觉得有个父亲的人影,站在我的身后……
父亲爱票戏,常拿着胡琴,坐在廊下自拉自唱,他最先教我一段《苏三起解》,后来被母亲说“什么男不男女不女的,怎么教孩子尖声尖气学苏三”,于是改教了大花脸,那词我还记得清楚:
“老虽老,我的须发老,上阵全凭马和刀……”
父亲有我已经是四十多岁,但是一直到他五十一岁过世,头上连一根白发都没有。他的照片至今仍挂在母亲的床头。八十二岁的老母,常仰着脸,盯着他的照片说:“怎么愈看愈不对劲儿!那么年轻,不像丈夫,倒像儿子了!”然后她便总是转过身来对我说:“要不是你爸爸早死,只怕你也成不了气候,不知被宠成了什么样子!”
是的,在我记忆中,不曾听过父亲的半句叱责,也从未见过他不悦的表情。尤其记得有一次蚊子叮他,父亲明明发现了,却一直等到蚊子吸足了血,才打。
母亲说:“看到了还不打?哪儿有这样的人!”
“等它吸饱了,飞不动了,才打得到。”父亲笑着说,“打到了,它才不会再去叮我儿子!”
三十二年了,直到今天,每当我被蚊子叮到,总会想到我那慈祥的父亲,听到啪的一声,也清清晰晰地看见他手臂上被打死的蚊子,和殷红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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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之爱
我回家用肥皂不断地洗身体,
甚至用刷子刷,希望把自己洗白些,
但洗下来的不是黑色,
是红色,
是血!
别让自己更孤独
傍晚,我站在台北办公大楼的门前,看见一辆公共汽车驶过,有个黑人正从后排的车窗向外张望,我突然兴起一种感伤,想起多年前在纽约公车上见到的一幕:
一个黑人妈妈带着不过四五岁的小女儿上车,不用票的孩子自己跑到前排坐下。黑人妈妈丁零当啷地丢下硬币。但是,才往车里走,就被司机喊住:
“喂!不要走,你少给了一毛钱!”
黑人妈妈走回收费机,低头数了半天,喃喃地说:“没有错啊!”
“是吗?”司机重新瞄了一眼,挥挥手,“哦,没有少,你可以走了!”
令人惊心的事出现了,当黑人妈妈涨红着脸,走向自己的小女儿时,突然狠狠出手,抽了小女孩一记耳光。
小女孩怔住了,捂住火辣辣的脸颊望着母亲,露出惶恐无知的眼神,终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滚!滚到最后一排,忘了你是黑人吗?”妈妈厉声地喊,“黑人只配坐后面!”
全车都安静了,每个人,尤其是白人,都觉得那一记耳光,是火辣辣地打在自己的脸上。
当天晚上,我把这个故事说给妻听,她却告诉我另一段感人的事——
一个黑人学生在入学申请书的自传上写着:“童年记忆中最清楚的,是我第一次去找白人孩子玩耍;我站在他们中间,对着他们笑,他们却好像没看见似的,从我身边跑开。我受委屈地哭了,别的黑小孩,非但不安慰,反而过来嘲笑我:‘不看看自己是什么颜色。’我回家用肥皂不断地洗身体,甚至用刷子刷,希望把自己洗白些,但洗下来的不是黑色,是红色,是血!”
多么怵目惊心的文字啊!使我几乎觉得那鲜红的血,就在眼前流动,也使我想起《汤姆历险记》那部电影里的一个画面——
黑人小孩受伤了,白人孩子惊讶地说:“天哪!你的血居然也是红的!”
这不是新鲜笑话,因为我们时时在开这种玩笑,我们很自然地把人们分成不同等级,昧着良心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故意忽略大家同样是“人”的本质!
最近有个朋友在淡水找到一栋他心目中最理想的房子,前面对着大片的绿地,后面有山坡,远远更能看到观音山和淡海。但是,就在他要签约的前一天,突然改变心意,原因是他知道离那栋房子不远的地方,将要建市民住宅。他忿忿地说:
“你能容忍自己的孩子去跟未来那些平价‘民宅’的孩子们玩耍吗?买两千万元的房子,就要有两千万身价的邻居!”
这也使我想起多年前跟朋友到阿里山旅行,坐火车到嘉义市,再叫计程车上山。车里有四个座位,使我们不得不与一对陌生夫妻共乘。
途中他们认出了我,也就聊起来,从他们在鞋子工厂的辛苦工作,谈到我在纽约的种种。
下车后,我的朋友很不高兴地说:“为什么跟这些小工说那么多?有伤身份!”
实在讲,他说这句话正有伤他自己的身份!因为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人,正显示了他本身的无知,甚至自卑造成的自大。
我曾见过一位画家在美国画廊示范挥毫,当技惊全场,获得热烈掌声之后,有人举手:“请问中国画与日本画的关系。”
“日本画全学自中国,但是有骨没肉,丝毫不含蓄,不值得一看!”
话没完,观众已纷纷离席。
他竟不知道——
彰显自己,不必否定他人!
你可以不赞同,但不能全盘否定!
否定别人的人,常不能有很好的人际关系,因为他自己心里有个樊篱,阻挡了别人,也阻碍了自己。
有位美国小学老师对我说:“当你发现低年级的孩子居然就有种族歧视的时候,找他的父母常没用。因为孩子懂什么?他的歧视多半是从父母那里学来的!只是,我担心这种孩子未来在社会上会变得孤独!”
我回家告诉自己的孩子:
“如果你发现这个社会不公平,与其抱怨,不如自己努力,去创造一个公平的社会。所以当你发现白种人歧视黄种人时,一方面要努力,以自己的能力证实黄种人绝不比白种人差,更要学会尊重其他人种!如果你自己也歧视黑种人、棕种人,又凭什么要白种人不歧视你呢!”
正因此,我对同去阿里山,和那位买淡水别墅的朋友说:
“我们多么有幸,生活在这个没有什么明显种族区别的地方,又何必要在自己的心里划分等级?!小小的台湾岛,立在海洋之中,已经够孤独了,不要让自己更孤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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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之爱
绝对的爱,一生能得几回?
能爱时,就以全部的生命去爱!
能被爱,就享受那完全燃烧的一刻。
绝对的爱
念大学的时候,有一位教授曾经神秘又带着几分得意地说:“你们要知道,今天看到的漂亮师母,是我的第二任太太。至于第一个嘛,是家里在乡下为我娶的,不识字的婆娘,没什么情感,所以一出来念书,就甩了!”
“那位师母现在怎样了呢?”我不知趣地问。
教授一怔,偏过脸去:“在老家带孩子吧!”
这一幕,至今仍清晰地常在我眼前浮现。倒不是为了教授十分不悦的反应,而是他所说的那段话。
我常想,是不是父母之命的婚姻,就都没有情感?即或生了几个孩子,生活许多年之后,仍像初入洞房时般地陌生?
我也常想,那媒妁之言成婚的夫妻,在一方亡故时,生者伤恸欲绝,难道都是面对旧礼教社会所做的表演,骨子里是根本不爱的?
它让我想起另一位教授讲的故事:
“有一天我到老学生家做客,那男学生一个劲儿地抱怨夫妻感情不佳,说尽了老婆的不是。这时,从里屋跑出一个大男孩。我问:‘这是什么人?’
“‘我的儿子!’学生答。接着继续讲自己从来就不高兴父母安排的婚事。这时里面又跳出一个小女孩。
“‘这是我的女儿!’学生介绍,‘长得很像那讨厌的女人。’说着居然又爬出一个娃娃,看来不过八九个月大。
“‘这是……’
“‘这是我刚添的小男孩。’学生再介绍,又回头没完地抱怨,‘我跟那女人,已经几年不说话了!您知道吗?她才初级识字班毕业呀!’”
于是,这又使我深思:是不是知识差的人,没有资格谈感情?一个文盲的爱情,绝对无法与学者的爱情相比?村妇的爱,更在层次上远不及仕女的情?
爱,到底有没有等级之分?是不是如同架子上的商品,因品质、产地、形式的不同,而有高级、低级的差异?
如果是,那么甩掉一个无知的村妇,让她去哭得死去活来,守一辈子的活寡,为公婆服一生的劳役,再默默地凋萎、缩小、消逝,就是对的!
大家不都歌颂郎才女貌、珠联璧合、学问财富门第相当的婚姻吗?当小说中描述一个黝面的村妇自愿成全杰出的丈夫,跟世家千金、貌美如花的小姐,到大城市里结为一对玉人的时候,读者不都暗自为他们高兴吗?
看!当乐声悠扬,那一对新人滑入舞池,翩翩旋转,如两朵灿烂的莲花,而四座高贵的宾客举杯,为他们祝福,该是多么完美而令人兴奋的结局!
这更让我想起二十多年前看过的《 残酷大世纪 》影片中拍摄的真实片段,高级、进化的白种人,在非洲草丛,如同猎捕小动物般地,抓住矮小的黑人,一刀切下他的……再塞入那小黑人的嘴里……
那小黑人是一种半人类,或者根本不是人类嘛!他们没有文字,甚至没有完整的语言,只是一种动物!所以猎杀他们,是不必有罪恶感的!
他也使我想起在《教会》这部影片中,当文明人听见那“小动物”(野蛮人)居然能唱出优美的歌声时,所露出的惊讶表情。
没有受教育、不文明、不开化的人,是否不能称之为人,如同他们的爱,可以不被承认呢?
我有一个朋友,同时交了三位极亲密的女友,当人们批评的时候,他说:
“你们知道爱是什么吗?爱就是自己,也就是自己的生命!这世上有什么比自己的生命更宝贵的呢?
“那么,就用我的生命来解释我的爱吧!
“我虽然同时有三个恋人,但对她们每一个,都是百分之百的。当她们其中任何一人,失足滑到悬崖边上,而去救的人,九成会被拉下去。我却会毫不犹豫地过去救她。也可以说我愿意为她们每一个人,牺牲自己的生命。
“如此说来,我的哪段爱,不能称为百分之百的爱,无可怀疑的爱?”
从他的这段话去思想,凡是能以自己全部的生命去爱的,都应该被承认,谁能讲那是错的呢?
如果说那位初级识字班的妻子、文盲的妇人、未开化的小黑鬼,都能为他们所爱的人,牺牲自己的生命,我们能因为他们的无知、未开化,而否定他们的爱吗?
更深地推论下去,看到主人危难,毫不迟疑地扑身救援的义犬,在它们心中,那简简单单思维中的爱,不也是百分之百,该被尊重的爱吗?
“功烈有大小,死节无重轻!”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正因此,我不认同孔子说的“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一个人因爱主、爱国而捐出生命,那爱难道还要被分列等级吗?
生命平等!生命都应被尊重!爱情平等!只要是爱,就应该被尊重!
有位女孩对我说:
“如果两个男人都说百分之百爱我,但是一个虽然当时爱得死去活来,过不多久,就可能改变;另一个能维持长久,则后者是真正的爱。”
又有两位曾经一起殉情,后来却分手的男女,各对我数说对方的不是,悔恨自己殉情时弄昏了头,根本不是真爱。
我对他们说:
“有些颜料可以维持较久的时间,有些则很快会退色。但是当你用它的时候,如果它们都是百分之百,无可置疑的红色,浓度和鲜丽度完全一样,你能说由于其中一种未来比较容易变色,当时就不是红色吗?
“爱情就像色彩,它们可能有基础、材料的不同,有知识、种族的差异,有感性、理性的区分,甚至有所谓经得起、经不起考验的顾虑。
“但是,就爱本身而言,只要那爱的当时,是生死与之,以整个生命投入的,就是绝对的爱。”
尊重那绝对的爱吧!虽有的可能化为青烟、灰烬,但那燃烧的一刻,就是火啊!
绝对的爱,一生能得几回?能爱时,就以你全部的生命去爱!能被爱,就享受那完全燃烧的一刻。
这世上,哪个颜色能永不退色?
唯有画的当时,百分之百的鲜丽!
于是,只要有绝对的爱,又岂在朝朝暮暮?又岂在短短长长?
※·※·※·※·※·※
中年之爱
今天,你心中的爱是一颗颗晶圆的葡萄;
那时,你心中的爱是一湛醇酒。
不必醉人,你早自醉!
不必倾诉,你已陶然!
陶然自醉
如果看到一幅漫画,画着十八九岁的小伙子抱着婴儿喂奶,给人的感觉多半是狼狈。但是如果画着一个两鬓已经飞霜的中年父亲,抱着孩子喂奶,却可能给人一种怡然的感受。
是不是因为年轻的父亲,正该开展事业,难有闲暇照顾孩子,所以感觉得匆忙而狼狈?抑或因为中年人事业多半已有所成,老来得子,便予人一种“有子万事足”的感受呢?
实际观察,年轻的父母确实不如中年初为父母感觉得强烈,倒不一定是中年人久盼终于获得,而是没有那份悠闲,心底也可能少一些“那种说不出的,不吐不快的爱”。
想想:二十岁,有些年轻人还要父母叮着加衣服呢!他们仍在企盼、接受上一代的爱,如何突然转哺给下一代?当然,他们会深爱自己的孩子,但那份爱,多半属于天性,而少有后天的感动。
对的,后天的感动!当你在人世浮沉,爱过、恨过、奉献过、负情过、承受过,就如同吃了太多、饮得太过的人,再经一番风浪颠簸,心头有着难抑的翻搅,是不吐不快的。
尤其当中年以后,感觉身体逐渐衰老,死亡的阴影远远出现,自己的亲长又一一消逝的时候,因为对死亡的认知,愈肯定了生的价值。
抱着怀里的小生命,你知道当他生龙活虎,自己已经衰老;自己看不到的未来、登不上的星球,那小生命都可能代表你去看、去经历。
你也可能告诉自己,千万要保养着,不可早逝,免得这个小生命失去依靠;或是喃喃地对孩子说:当有一天父母的行动迟缓,便要倚仗你有力的手了!
当然,你也可能知道,愈晚得来的孩子,与他在一起的时日便愈短。但是,你不会怨恨他回馈你的时间不多,反而更珍视你们的每一个日子。
年轻的朋友,请不要怪我讲的与你目前感受不符。而请记取我的这一番话,到你的中年、老年去咀嚼!
今天,你心中的爱是一颗颗晶圆的葡萄;那时,你心中的爱是一盏醉酒,不必醉人,你早自醉;不必倾诉,你已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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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之爱
只是想,如果有一天那少女成了妇人,妇人佝偻了双肩,而那盏风灯依旧……。
只是想,如果有一天我随着你的风灯和长发,
走进你的小屋……
一盏风灯
黄昏时,你总是挂一盏风灯,
在你门前的树上。
当我每晚驰车归去,便见它在深蓝的夜色中
摇荡……
偶尔我会停下车,你便飞也似的跑出来,羞怯地摘下灯,又踮着脚尖,一溜烟地奔回你的小屋。
多半的时候,我只是匆匆驰车而过,便见小窗内的你,微扬着手,仿佛招呼,又道一声晚安。
于是每一次经过你的灯前,我就加深一次矛盾。
黄叶飘零,凄风冷雨的秋夜,本是我急着回家的时刻,因为我那贤慧的妻子,正在门前引颈盼望。只是轮子碾过潮湿的地面,竟是你千声的怨叹。
细雪纷飞,满眼银白的冬夜,本是我急着回家的时刻,因为我那白发的母亲,正生起一炉红红的炭火。只是雪花飞上车窗,竟然变成你门前万盏的风灯。
斜光朗朗,白昼特长的夏季,本是我急于回家的时刻,因为我那初试步的幼女,正坐在草地上嬉戏。只是黄昏的天空,竟然是你那盏风灯的扩大,从四面向我拥来。
于是我便一次又一次地停驻,看你飞奔而出,摘下风灯,又轻盈地奔去。
或许那盏风灯是为我而悬吧!
或许是为每一个孤零零穿过这林间小路的人悬挂。
或许你只是希望有个人能欣赏你巧手做出的风灯。
这些事我都不想知道。
只是想,如果有一天那盏风灯不再悬挂,那扇小窗不再敞开,那少女不再飞身出来摘灯,那脸上的神采不再羞怯……
只是想,如果有一天那少女成了妇人,妇人佝偻了双肩,而那盏风灯依旧……
只是想,如果有一天我随着你的风灯和长发,走进你的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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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爱
……用她的身体,滚过一边又一边。
看着看着,竟觉得那像是人的胸腹之间,有脉搏、有呼吸、有生命。
许多风跑了过去
自从为小女儿在院子里装了风车,风的模样就更多了!
那是一个连着木偶的风车,风一吹,上面的白胡子老公公便开始砍柴,风吹得愈急,风车转得愈快,老公公也就忙得愈起劲。
于是原本充满各种“树声”的后园,便加入了砍柴的声音,当狂风吹过林子,飒飒一片如涛声传来,其间更多了一种较规则的节拍。
只是细细听,又常让人纳闷。有时候群树乱舞,不闻风车响,过一刻风车猛转,后面的森林却已悄然。
坐在院子里写稿,那感觉就愈强烈了!桌子与风车不过咫尺,此处有风,彼处无风;或桌上无风,风车狂转,竟判若两个世界。
渐渐领悟风不仅是一阵一阵,且分头前进,成为一缕一缕。每一缕风,各自为政,也各自奔走,甚至各有各的面貌。
今早到曼哈顿去,过时代广场时,伫立良久,因为在一片新设的广告墙上,我看到了风的真切面貌。
广告墙是以千万片悬浮如鱼鳞般的小亮晶片组成,随着风吹,那晶片便高低起伏,反射出各种光彩。晶片非常敏感,想必轻如鸿毛,即使一丝风动,也留下痕迹。于是我看到了风的手,抚过一遍又一遍,且用她的身体,滚过一边又一边。看着看着,竟觉得那像是人的胸腹之间,有脉搏,有呼吸,有生命。
这一景象把我带回儿时,解释了当年的困惑。那时离家不远就是稻田,当稻穗成实,在夕阳下远远看去,能幻化出千万种金黄。
因为阳光是斜的,每一波倒下去的稻穗,就跌入阴影之中,再度挺起时,又因为承接阳光,而灿烂闪耀。当时在课本里正读到“千顷稻浪”,却怎么看也不觉得那稻如浪。因为浪是一波一波、一纹一纹的,而眼前的稻浪,却是回旋变化,忽高忽低,忽左忽右,又霎时像有一支无形的笔,画着一圈又一圈……
直到今天,我终于能描摹出风的样子,那是软软的好像魂魄般似有形又无形的东西,有尾巴,有裙角,有扫帚,有长发,且有着伸缩自如的纤纤十指。
“不是一阵风吹过!”我对小女儿说。
“听!许多风跑了过去,有一个正在玩我们家的风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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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爱
美若没有几分遗憾,
如何能有那千般的滋味?!
昙花
小时候,院角种了一棵昙花,几乎从来不曾刻意去照顾,只有母亲偶尔放几个剩下的蛋壳在四周,到了七八月间,却能一开就是十余朵。
起初的几年,家人倒还打亮了灯,过去欣赏,后来只觉得院子里有些幽香传来,想是昙花又开了,第二天便见一朵朵凋垂的花,冷冷地挂在枝头。
昙花不像小小的茉莉,可以插在发上、襟上,带来一日的馥郁;也不像含笑或玉兰,愈是艳阳天,愈香得醉人。
她只是偷偷地从叶间探出,以不过七八天的时间,长大到原先花芽的千百倍,再找一个不知名的夜晚,也或许是凄风苦雨的时刻,忍不住地绽现。
就只是一瞬啊!在那人声、车声、鸟声,都已消敛的夜晚,在那无蜂、无蝶、暗暗阴阴的一角,以她对夜的坚持,偷偷展开薄如白纱的花瓣。
是什么力量,使她长长如喇叭的花柄,能向上弯转扬起,支撑这一朵如玉之花?是什么力量,使那纤纤剔透的花瓣,能向后深深地开展,露出里面上百的蕊丝与花药?又是什么原因,使她在不过两三小时之后,再幽幽地合拢,缓缓地垂头?
这世上许多花,开了便是开了,凋落时也是以一种开放的姿态。譬如那高大的木棉、幽香的缅栀。更有许多凋零便是凋零,一片片卸下自己的装扮,零落如一季花雨的樱、梅与桃花。
这世上也有些花在白日绽开,夜晚收拢,次日还能再度绽放,像是如杯的郁金与亭亭的菡萏。
香幽得诱人,甜美得招蜂,艳丽得引蝶。哪一朵花不是为播散自己的爱恋,传递自己的情愫,或展示自己的美丽而绽放?
只有昙花,如此执著地,有如Obsession着魔地,选择孤独、宁静的夏夜,绽放出这世间难觅的莹洁之花。
或许正因为莹洁如玉吧,使她无法忍受那白日的喧闹;也或许因为她的娇弱,使她竟受不得注目;更或许因为她的过度完美,使她必要如流星般陨落!
否则,如何有伤逝的感怀,淡远的余情?
美若没有几分遗憾,如何能有那千般的滋味?
在植物书上查到,昙花原产于中美洲的森林,方知她本不是尘世间的俗物,而当做深林中的隐士,于是我以密密的林木、热带的芋头类和攀爬的常春藤,还有那朦胧之月,作成这张画。
画题“夜之华”,也可做“夜之花”,只是觉得昙花已美得不能以花名之,所以用“华”,那是夜的精华,也是夜的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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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爱
突然有一闪白光,从姜花丛中腾升而起,
翩跹如一位白衣的仙子、
水的精灵、花的化身,
瞬时穿过那团月晕,
消失在千顷烟波之间……
野姜花
野姜花,只听那“姜”字,就给人一种冷冷的感觉,又仿佛喝ginger ale,甜美中带着一丁点儿的“辛”香。至于加上个“野”字,就更有味了,那无拘无束,在山溪水滨一片摇曳的长叶白花,便幽幽地在记忆中摇摆了起来。
我爱姜花,如同我爱童年,姜花就是我童年的化身,我的童年也如同姜花。
小时候,常到家附近的溪边捞小鱼,我总是一手捧着竹制的畚箕,一手拨开丛丛的姜花,行至膝深处,再缓缓将畚箕浸入溪水。
小河里偶有水蛇出现,色彩斑斓地成群顺流而下,每次守望的一叫,溪里的孩子就拉着姜花往回跑。姜花的茎很结实,根又扎得深,所以抓着姜花,就像抓着绳子,连涨水也不用怕了。
捞到小鱼之后,我们常坐在岸边,抽姜花叶鞘的纤维,把鱼串起来。鱼腥,而姜花的叶子正能去腥,有时回家洗手之后,鱼腥没了,倒还觉得留下一抹淡淡姜花的辛香。
最爱在夕阳消逝,将夜未夜,晚天泛上一抹深蓝的时候看姜花,每一朵花都变得无比亮丽,仿佛能从水边跳出来似的。
最爱在月夜看姜花,那光滑劲直的叶片,在月光的照射下成为了银白色,如同出鞘之剑,高举着欢呼。
最爱在风中、雨中欣赏姜花,宽大的叶片,点滴凄清,且摇曳摩挲着,发出絮语。更有那冷冷的幽香,似有似无地在水边飘游,突然吸到,心头一震,随之一醉!
成年之后,就少接触姜花,有一回到乡下去,看见溪边的姜花,便停车与朋友下去采,结果我满载而归,对方却败兴而返。
看他羞得脸红,我笑说:
“这不能怪你,因为你不熟悉姜花,徒手搏斗,当然折不断她那强韧的茎。而我先在路边捡了一块锐利的小石片,用割的方法,所以能带回整把的姜花。不过你如何跟我比呢?我是在姜花丛中长大的啊!”
至于近年印象中最美的姜花,要算是一次大溪之行所见到的了。由于花店里买的,总被剪得只剩一两片叶子,而不适合写生。当我从角板山回台北,路过大溪的一处河边,看到成片的姜花时,虽然夜色已浓,仍冒险走向水边。
沁心的幽香啊!不知因为姜花如同晚香玉,属于夜里特别芬芳的花种,抑或清凉的晚风,最宜于凝聚姜花的冷香。我如童年般涉入溪水,摇曳的花影,使我觉得像是游走于儿时的梦境。一轮银月,则透过晚岚,洒下柔柔的光晕,仿佛一张银网,撒入溪中,激荡起万点轻波。突然有一闪白光,从姜花丛中腾升而起,翩跹如一位白衣的仙子、水的精灵、花的化身,瞬时穿过那团月晕,消失在千顷烟波之间。
于是我以勾勒法画了那片水边的姜花,淡淡地加上几抹水绿,表现反射着月光的花叶,又以喷雾遮掩的技巧,制造一片夜色和朦胧的月晕。至于那凌波的仙子——白鹭,则以淡墨表现一袭白羽,逆光看来的莹洁与透明,且让她幽幽地翳入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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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爱
依依恋恋地这边送情人上了车,
跟着飞奔另外一位情人,
且到达时不能露出一丝香、一滴汗,
否则便不是翩翩佳公子的洒脱!
群花有约
这几天被花忙煞!花之忙人,大概一是种花人为花辛勤,一是赏花人目不暇给。至于我,则属于少有的第三者——为画花而忙。
杜甫有诗:“眼见客愁愁不醒,无赖春色到江亭。即遣花开深造次,便教莺语太丁宁。”其中用“无赖”形容春色,又以“造次”比喻花开,真是对极了!大概冬天忍得太久,春天一暖,花便争发,鸢尾、芍药、紫藤、蔷薇,几乎一夜之间,全开了。使我这个既爱赏花,又喜欢画花的人,顿时乱了方寸。
画花的人,最能惜阴,今日花开,明日花开,你因为忙而不画,难保后天没有一阵狂风骤雨,瞬间谢了春红。古人说“若待皆无事,应难更有花”,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不论手头的事有多忙,花一开,便不得不搁下来,拿着写生本,一花接一花跑,倒像是忙碌的政客,应付许多应酬。
以政治应酬来比喻画花,真是煞风景,画花本是风流事,要得闲散飘逸的趣味,一沾上忙碌二字,就落得俗了。
赶赴群花之约,功夫就在这儿。尽管在一花与一花之间奔劳,既然来到花前,便要气定神闲,迈着方步,左看看,右探探,一会儿俯视,一下子蹲在地上仰观,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最美的角度。然后坐定,更是徐徐展纸,先看位置、布局,然后才能落墨。否则左边花起高了,右边的花,就出了画纸之外,如何在小小写生册中,容得群芳,而且各见姿态,最是学问。
所以我常比喻赴群花之约,像同时交许多女朋友,得早早算好各人的时间,排定约会顺序,而且地点相距恰当,于是一约扣着一约,依依恋恋地这边送情人上了车,跟着飞奔另外一位情人,且到达时不能露出一丝香、一滴汗,否则便不是翩翩佳公子的洒脱!
眼看天气要变,怕明早盛开的芍药全低了头,十点多仍然拿着手电筒,到院子里剪了几枝,插在瓶里,打算熬夜画了,纸才摊开,却见妻睡眼惺忪地下楼:“梦里,突然被一阵花香熏醒,才发现你楼上的昙花开了!”
“才五月!雪没过去多久,就开昙花?”我冲上楼,果然满室馨香,那朵偷偷绽放的昙花,开得比秋天还大。
“昙花最不等人,只好放下芍药,先画昙花了!”
我叫儿子把昙花盆推到屋子中央,架起灯光,比了又比,既恐不够亮,又怕直射的强光伤了娇客,再搬来一只纸箱当桌子,把写生册和工具全移上楼,那花朵已经由初绽,逐渐开满,尤其糟糕的是,当我由花的一侧起笔,画到另一侧,花瓣已经转换了斜度。
绕着垂在中间的昙花,趁着盛放,从不同的角度写生,手心冒汗,脚底也冒汗,更惦着楼下一瓶芍药,门前一丛鸢尾,檐前一片紫藤,竟觉得自命风流的唐伯虎,有些登徒子的狼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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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爱
这小妖怪,
只要浇水,
就会慢慢长大……
被尊重的生命
儿子的同学送他一个圣诞礼。迷你的红色水桶里,坐着毛茸茸的玩偶,上面戴着一顶白色的小帽子,露出两只圆圆的大眼睛,水桶边上扎着一朵粉色的蝴蝶结,还插着朱红的圣诞果和青绿的叶子,放在书桌一角,真是漂亮的摆饰。
直到有一天……
我看到孩子居然往玩偶的四周浇水,过去责怪,才发现那毛茸茸戴着帽子的小东西,居然是活的!
“这小妖怪,只要浇水,就会慢慢长大!”孩子说,“因为它是一棵小小的仙人掌!”
可不是吗!在看来毛茸茸的小刺间,透出淡淡的嫩绿,那两只塑料的眼睛和帽子,是用强力胶粘上去的,小水桶里面,则装满粗粗的沙砾。
自从知道那是一棵活的仙人掌之后,每次经过孩子的门口,就自然会看到它,而每一触目,总有些惊心,仿佛被上面的芒刺扎到一般。
那桶中的沙砾经过化学材料调配,坚硬得像是水泥,仙人掌则被牢牢地锁在其中。它不可能长大,因为扎根的环境不允许。它也不可能被移植,因为连皮带肉都被紧紧地粘住。它确实是个生命,一个不被认作是生命的生命,向没有未来的未来,苟且地活着。
小时候,大人曾说熊孩子的故事给我听,走江湖卖艺的坏人,把骗来的孩子,满身用粗毛刷刷得流血,再披上刚剥下的血淋淋的熊皮,从此,孩子就变成熊人,观众只以为那是个特别聪明的熊,却没想到里面有个应该是天真无邪又美丽的孩子。
今年又听到一个故事:养鸡场在鸡蛋孵化之后,立即将公鸡、母鸡分成两组,除了少数几只留种之外,公鸡全被丢进绞肉机,做成肉松,并拌在饲料里喂母鸡,所以那些母鸡是吃它兄弟的肉长大的。
“那根本不是生命,而是工业产物,所以不能以一般生命来对待。何况那些小母鸡,到头来还是死,也就无所谓谁吃谁了!”说故事的人解说。
这许多命运不都是由人们所创造的吗?既创造了它们被生的命,又创造它们被处死的命,且安排了它们自相残杀的命。
问题是,如果我们随便从那成千上万待宰的小雏鸡中提出一只,放在青青的草地喂养,也必然可以想见,会有一只可爱的、能跟着主人跑的活泼的小公鸡出现,且在某一个清晨,振动着小翅膀,发出它的第一声晨鸣。
许多国家都有法律规定,不能倒提鸡鸭,不能虐待小动物,人们可以为食用,或为控制过度繁衍而杀生,但对生命却要尊重。
可以剥夺,不能侮辱!
如此说来,那小小的仙人掌,是否也应该有被尊重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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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爱
那许许多多的生机,都是预先藏在里面的,
如同存款,
到了该绽放或发芽的时候,
就从银行里被提出来用……
深藏的春天
每年三月初,在纽约的九十二号码头大厅,都会举行盛大的花展。参展的团体,莫不费尽心思,布置出风格独特的花园。于是走入大厅,就如同走进一片自然公园,不但是花团锦簇,而且有小桥、流水、亭台、雕塑穿插其间。让人直觉得由外面的隆冬,一下子跨入了仲春。
可不是吗,纽约的三月初,还是冰封雪冻的时节,泥土地硬得像铁板,树枝脆得如朽木,所有的生机,都还深藏未露呢!那么这些花匠园丁,又怎能移来满室的春天?难道是由温暖的南方运上来?
答案不全对,原来多数的花,只是花匠们早些时把秃枝插入温水,放在室内养着;或将各种鳞球,提早种入温室的泥土,就把春天提前了一个月。
起初我不信,直到亲自从园中剪了几枝连翘,放在屋里养着,果然开出满茎的黄花,才不能不接受这个事实。于是,我更想:到底从什么时候,这秃枝开始蕴藏花信?难道我在冬天才落叶时,就把枝子剪进来,也能有繁花绽放吗?
自从有了这个疑问,每次踏雪归来,我就仔细观察路边的花树,渐渐发觉,凡是早春开的花,譬如山茱萸、木笔,竟然从孟冬就已经举起一个个花芽,她们或用鳞皮护着,或盖着厚厚的绒毛,如同一群等待出场跳舞的小朋友,在后台兴奋地站着。
有一位植物学家更对我说:你注意看,法国梧桐的叶子,是被藏在枝里的另一个叶芽顶掉的,虽然那片叶子下一年春天才会冒出来。
“如此说来,不像是小孩子换牙,下面的成齿顶掉乳齿吗?”我说。
“对!可是不止顶一次,那许许多多的生机,都是预先藏在里面的,如同存款,到了该绽放或发芽的时候,就从银行里被提出来用!”
我想这大地就是银行吧!藏着无尽的生机,源源不绝地展现出来。而如同植物在冰雪中已经包藏春意般,人们必然在最消沉困顿的时刻,也有那天赐突破的力量,在里面酝酿着。
只要时机一到,或是时机虽未到,我们却给她几分温暖的助力时,就一下子——寒冬尽去,满园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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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之爱
He isn't heavy,Father
he's my brother!
他不重,神父……
他是我的兄弟!
他是我的
几乎每天都会收到慈善机构募款的信件,有基督教儿童基金、伤残退伍军人协会、盲人组织、口足艺术家、保护野生动物、心脏病变研究……他们或赠彩券,或送月历,或附小书,或夹空白贺卡,或寄成棵的小树和种子,甚至施出苦肉计——将回邮现款一并寄来,表示你如果不捐钱,就等于吃了慈善机构的钱。
今天在众多这类的邮件中,我发现了一个新面孔:
天主教男童收容中心。
除了一封信和回邮信封之外,并附赠了许多邮票式的贴笺,上面印着圣诞快乐的贺词,想必是供人们在寄卡片时封信口之用。
但这贴笺真正吸引我的,是上面的图画。画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大男孩,背着一个比他稍小的,仿佛受伤或重病的男孩子,站在雪地中。旁边印着两行小字:He isn't heavy,Father he's my brother!译成中文则是:他不重,神父……他是我的兄弟!
这是一句多么奇怪的话啊!看那个男孩背着跟他差不了多少的兄弟,怎么可能不感觉重?更何况走过松软而冰冷的雪地!
那是多么不合文法与逻辑的话!兄弟和重量有什么关系呢?
但那又是多么有道理的一句话,令人无可置疑地接受。
只为了他是“我的兄弟”,所以我不觉得重!
它使我想起有一次看见邻居小女孩,抱着一只浑身稀泥的小狗,弄得满身满脸都是泥浆。我问她:
“你不觉得它太脏了吗?”
“什么?”小女孩瞪着眼睛尖声叫起来,“它是我的狗!”
又让我想到在教育电视频道上,看过的一个有先天愚型症孩子的家庭纪录片,那个孩子已经四十多岁,智力却停留在两三岁的阶段。白发的双亲,自己已经走不稳,每天早上仍然牵着孩子的手,送他上特殊学校的交通车,还频频向学校打听孩子的表现。
片子结尾,白发的母亲伤心落泪:“只是不知道我们二老死了之后,他要怎么活下去……”
而当记者问她后不后悔养下这么一个痴呆儿,误了自己半生的幸福时,那母亲居然毫不犹豫地抬起泪脸:
“我不觉得苦!他是我的孩子!”
他是我的!他是我的!他是我的!他们都没有说出下面那个最重要的字——爱!
却比千言万语更能打动我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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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者之爱
虽然蒙着双眼,一片漆黑,
但你的脚步才上病房的楼梯,
我就“看见”了你,
看见你跨着大步走过来……
另一种光明
每次装卸彩色底片,都得等到天黑后,先把窗帘拉上,熄灭全屋的灯,再堵起门缝,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笼罩在全然黑暗之中,不被一点光线干扰。
什么是真正的黑暗呢?有人说伸手不见五指非常黑,可是在装底片时,那种黑还是不够,必须黑到把一张白纸拿在眼前晃动,都毫无感觉才算。
所以每次装底片,我都把自己摆在这“绝对黑暗”之中。
我总是窸窸窣窣打开底片盒,撕破铝箔袋,再拉开片夹,把底片一张张插进去。
那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片夹只有窄窄一条缝,中间具有两道槽沟,单张的大底片,必须准确地插在下面一道槽沟中。
起初我的眼睛是如同在光明中做事一般,盯着双手,虽然什么也见不到,却希望多少有些帮助。问题是,这做法使我愈无法摸得准。
似乎盲目的双眼,总想看到一些东西。在极力“看”之下,手上的感觉便有限了。
渐渐地,我发觉仰着脸,完全不去“看”,而让全部注意力集中在手上,反倒能工作得顺利。也可以说,眼睛既然已经不管用,就完全放弃吧!掌握那留下来的,仍然可用的官能去面对问题。
于是我的手仿佛有了视觉,敏锐得不但能摸出槽沟,甚至连底片的正反面,也能以触感摸出其间的不同。
这经验使我想起,在美国电梯中,每次看见盲人点字的楼层标示,试着去触摸,只觉手指下一堆凸起的点子,每个数字的感觉都差不多,真奇怪为什么盲人一摸就能知道。
现在我了解,因为他们放弃“看”的想法,便加强了触感;上帝使他们能用手去“看”,这个世界就在另一方面变得充实了。
曾在电视上看见一位盲人接受访问,盲人说:“我常做梦,梦境都是有色彩的。虽然我从生下来就盲,我却知道什么是彩色,我觉得好美、好耀眼!”
这更使我深一层思索,并怀疑盲人的黑暗世界,并非真正的黑暗。
以前常在卖外销画的商店,看见那种画在黑绒布上的美女,绒布好黑好黑,画家就用那种黑绒为底,以亮丽的油彩,表现出光洁的肌肤与闪亮的秀发。
会不会盲人也是在黑色的画布上,用想像画出他们多彩多姿的世界?正常人看东西,如同在白色的背景上加添,盲人“看”东西,是否就从黑色的背景中提起?
这也使我想到妻眼睛开刀时说的话:“虽然蒙着双眼,一片漆黑,但你的脚步才上病房的楼梯,我就‘看见’了你,看见你跨着大步走过来。”
她是用敏锐的听觉,在她黑暗的画布上,画出了我的形象啊!
于是我想,当盲者听到虫鸣、鸟啭、竹韵、松涛时,或许也都用“听”,来塑造他们“看”到的东西。
最近读潘朝森的画集:由于童年时突然患了眼疾,医生为我擦上药膏,蒙上双眼,躺在床上足足两年。在黑暗的日子里,不忘记起伏明灭的幻想,心灵早已习惯于孤独与寂寞……
据说这段经验,对他后来作画有很大的影响。那经验或许也就是他在黑暗的画布上,起伏明灭的想像吧!
问题是,不论我妻,或潘朝森,他们在黑暗中的想像,都是以“曾见过的东西”为经验,对于真正自始就失明的人,那想像会不会失色呢?
有一天,我分别问两位盲者,如果上帝能给你一秒钟,让你看到这世界,却又让你重回黑暗,你觉得如何?
其中一位兴奋地说:“当然好,因为毕竟我有机会看到真正的世界!”
另一位则平淡地讲:“如果看完之后,我还得回到黑暗,就算了吧!我宁愿满意地待在现有的世界,也不要接受那瞬间光明带来的冲击,以后反而更难平静了!”
多么让人悸动的想法,若非得到永恒的光明,他竟宁可留在黑暗之中。
但,什么是永恒的光明?
明眼的人可能会瞎,毕生光明的人也将走向死亡,哪个坟墓会是光明的呢?
某日遇到一位在盲人中心工作的朋友,我说:“你们可以使盲人重见光明吗?为什么盲人收容所反而称作Light Home呢?”
“你错了,谁说盲人世界没有光?盲人只怕比我们有更多的光!你看过《盲女惊魂记》那部电影吗?在黑暗中我们没有了光,盲人还是有光的!”朋友说,“所以Light Home是要给盲人一个家,在这个家中充满光明——内心的光明!里面的光,上帝的光,要比外面的光更重要啊!”
因此,每次我坐在“绝对黑暗”的房里装底片,都会想:
这里真的很黑吗?
抑或所有的黑暗,都可能迎向另一种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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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之爱
你们爱自己的家,你们睡在家里面!
我爱这个世界,我睡在世界的每个地方。
你们都是我的家人,我爱你们!
爱,就注定了一生的漂泊
飞机起飞了两个多钟头,心里始终不踏实,觉得好像遗忘了什么,看见有乘客拿出一卷长长的东西,才想起为纽约朋友裱好的画,竟然留在了台北。
便再也无法安稳,躺在椅子上,思前想后地怨自己粗心,为什么临行连卧室也没多看一眼,好大一卷画就放在床上啊!想着想着,竟有一种叫飞机回头的冲动,浑身冒出汗来,思绪是更乱了。
其实一卷画算什么呢?朋友并非急着要,隔不多久又会回来,再拿也不迟,就算真急,常有人来往台美之间,托带一下,或用快递邮寄也成啊!但是,就莫名地有一种失落感,或不只因那卷画,而是失落了一种感觉。
从台北登车,这失落感便浓浓地罩着。行李多,一辆车不够,还另外租了一部,且找来两个学生帮着提,免得伤到自己已经困扰多时的坐骨神经。看着一包一包的行李,有小而死沉的书箱,长而厚重的宣纸,装了洪瑞麟油画和自己册页的皮箱,一件件地运进去,又提起满是摄影镜头和文件的手提箱,没想到还是遗忘了东西。
什么叫做遗忘呢?两地都是家,如同由这栋房子提些东西到另一栋房子,又从另一户取些回这一户。都是自己的东西,不曾短少过半样,又何所谓失落?遗忘?
居然行李一年比一年多,想想真傻,像是自己找事忙的小孩子,就那么点东西,却忙不迭地搬过来搬过去,或许在他们的心中,生活就是不断地转移、不断地改变吧!
当然跟初回台湾的几年比,我这行李的内容是大不相同了。以前总是以衣服为主,穿来穿去就那几套,渐渐想通了,何不在两地各置几件,一地穿一地的,不必运来运去。从前回台,少不得带美国的洗发精、咖啡、罐头,以飨亲友,突然间台湾的商店全铺满舶来品,这些沉重的东西便也免了。
取而代之的,是自己的写生册、收藏品和图书,像是今年在黄山、苏州、杭州的写生,少说也有七八册,原想只挑些精品到纽约,却一件也舍不下。书摊上订的《资治通鉴》全套、店里买的米兰?昆德拉、《李可染专辑》、《两千年大趋势》,甚至自己写专栏的许多杂志,都舍不得不带。
算算这番回纽约,再长也待不过四个月,能看得了几本《资治通鉴》?翻得了几册写生稿?放得了多少幻灯片?欣赏得了几幅收藏?便又要整装返回,却无法制止自己不把那沉重的东西,一件件地往箱里塞。
据说有些人在精神沮丧时,会不断地吃零嘴,或不停地买东西,用外来的增加,充实空虚的内在,难道我这行前的狂乱,也是源于心灵的失落?
不是说过这样的话吗:
“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其实东半球有东半球的云,西半球有西半球的彩,又何须带来带去!”
但毕竟还是无法如此豁达,也便总是拖云带彩地来来去去。
所以羡慕那些迁徙的候鸟,振振翼,什么也不带,顶多只是哀唳几声,便扬扬而去。待北国春暖,又振振翼,再哀唳几声,飞上归途。
归途?征途?我已经弄不清了!如同每次回台与返美之间,到底何者是来,何者是往?也早已变得模糊。或许在鸿雁的心底也是如此吧!只是南来北往地,竟失去了自己的故乡!
真爱王鼎钧先生的那句话——
“故乡是什么?所有故乡都是从异乡演变而来,故乡是祖先流浪的最后一站。”
多么凄怆,又多么豁达啊!只是凄怆之后的豁达,会不会竟是无情?但若那无情,是能在无处用情、无所用情、用情于无,岂非近于“无用之用”的境界?!
至少,我相信候鸟们是没有这样境界的,所以它们的故乡,不是北国,就是南乡!当它们留在北方的时候,南边是故乡;当它们到南边,北方又成为祖先流浪的最后一站。
我也没有这番无所用情的境界,正因此而东西漂泊,且带着许多有形的包袱、无形的心情!
曾见一个孩子,站在机场的活动履带上说:“我没有走,是它在走!”
也曾听一位定期来往于台港,两地都有家的老人说:“我没有觉得自己在旅行,旅行的是这个世界。”
这使我想起张大千先生在世时,有一次到他家,看见亲友、弟子、访客、家仆,一群又一群的人,在四周穿梭,老人端坐其间,居然有敬亭山之姿。
于是那忙乱,就都与他无关了,老人似乎说:“这里许多人,都因我而动,也因我而生活,我如果自己乱了方寸,甚或是对此多用些心情,对彼少几分关照,只怕反要产生不平,于是什么都这样来这样去吧!我自有我在,也自有我不在!”
这不也是动静之间的另一种感悟吗?令人想起《前赤壁赋》中“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苏轼不也在动乱须臾的人生中,为自己找到一份“安心”的哲理吗?
但我还是接近于陈子昂的“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也便因此被这世间的俗相所牵引,而难得安宁。
看到街上奔驰的车子,我会为孩子们担心。看见空气污染的城市,我会为人们伤怀。甚至看见一大群孩子从校门里冲出来时,也会为他们茫茫的未来感到忧心。而当我走进灿烂光华布满各色鲜花的花展时,竟为那插在瓶里的花朵神伤。因为我在每一朵盛放如娇羞少女般的花朵下,看到了她被切断的茎,正淌着鲜血。
而在台北放洗澡水时,我竟然听见纽约幼女的哭声。
这便是不能忘情,却又牵情太多、涉世太深的痛苦吧!多情的人,若能不涉世,便无所牵挂。只是无所牵挂的人,又如何称得上多情?
临行,一个初识的女孩写了首诗送我,我说以后再看吧!马上就要登机了,不论我看了之后有牵挂,或你让我看了之后有所牵挂,对我这个已经牵挂太多的人来说,都不好!
只是那不见、不看、不读,何尝不是一种牵挂?!
猛然想起,有一次在地铁车站,看见一个衣衫褴褛,躺在墙角的浪人,大声对每个走过眼前的人喊着:
“你们爱自己的家,你们睡在家里面!
“我爱这个世界,我睡在世界的每个地方。你们都是我的家人,我爱你们!”
也便忆起前年带老母回北京,盘桓两周,疲惫地坐在返台飞机上,我说:“回家了!好高兴!”又改口讲:“台北是家吗?还是停几周飞美时,可以说是回家?但是再想想,在纽约也待不多久,又要返台了!如此说来,哪里是家?”
“哪里有爱,哪里有牵挂,放不下,就是家!”
“世界充满了美,让我牵挂;充满了爱,让我放不下!”我说,“台北是家,纽约是家,北京是家,巴黎是家,甚至小小的奈良也是家!”
爱,就注定了一生的漂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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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之爱
每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
都要学着去了解、去体会、
去认知人性,
以及在人性表层下,隐藏的兽性。
隐藏的体谅
我曾读过一个令人惊心动魄的笑话:
中年主管对新进的女职员很有意思,在一段连续假日之前,总算找到了好机会。
“我能不能邀你去我的森林小屋度假?”他故作神秘地说,“我的老婆根本不关心我。千万别跟人说,明天是我的生日呢。”
年轻女孩抬起脸,眼睛一转:
“何必到你那里去,我的家也很幽静,没有人打扰,干脆到我那儿去好了!”
主管简直乐歪了,心想:“这小妞真来电!”一口答应下来,并在第二天如约赶到女孩住处。
千娇百媚的女孩子,满脸神秘笑容地迎接,先倒了杯酒给主管,娇滴滴地说:
“你在客厅等着啊!我进卧房准备一下,当我叫你的时候,就推门进来。”说着便像条鱼似的溜进了卧室,又关上门。
主管的心简直要跳出来:太神秘,太刺激了!现代女孩子真是爽快!想必等下推开门,她已经是几寸薄缕,伸开双臂……我何不也爽快一下!
事不宜迟,主管没两分钟,西装、领带、衬衫、汗衫,全部解除了武装,而那女孩子娇滴滴、神秘的声音也及时传出:
“你可以推门进来了!”
主管连灵魂都醉了!推开门——
“生日快乐!”全办公室的男女部属,伴随着香槟的声音,对他欢呼……
笑话说完了!是不是令人惊心动魄呢?那惊动的原因,是它赤裸裸地暴露了人性!
与其他有色笑话不同的,是它绝对可能发生,结果则是无可转圜地丢尽了人。且不论主管、年轻女主人,或满屋的同事,都顿时不知如何自处。
但是换一个角度来想,如果故事中的女孩子没有安排惊喜派对,只是自己进去换一套礼服,点燃起蛋糕上的蜡烛,那“坦荡荡”的主管,是不是也会尴尬地僵在那儿呢?
如果僵住了,下一步又是什么?他会为了打破僵局,一不做,二不休地用强,还是羞惭地反身穿衣离去?
这种尴尬的场面,谁都可能亲身遇到。问题是,我们却不常听说这类的事。
我们常常见到的,是衣着光鲜的绅士、淑女,谈吐文雅的贵胄、名媛,我们几曾听过他们说彼此的丑态?
丑态绝对可能有!因为那是人性!只是它总完好地隐藏在人们身后、各人心底。当事者为对方,也为自己保留颜面,不说出来。
某日我问一位男同事:
“如果我在餐厅遇见一个吸引我的女孩子,我要用什么方法去跟她认识?”
男同事说不知道。但是当我拿同一问题,问一位漂亮的女同事时,她却说出了不下十余种好方法。
是男同事不愿说吗?我相信不尽然,而且就算他说,恐怕也绝对比不上那女同事的例子丰富。因为他说出的,只是他一人想出来的,而女同事却讲出了她所经历的,那是许多男人向她献殷勤时,真真正正表达的!
这也使我想起大学三年级时,一位“名女生”对我说的话:
“你们男人说上一句话时,我就猜到下一个动作了。”
“为什么?”
“因为男人的丑态我见多了!”
当时我还是个天真的大男生,而那位同年龄的女孩子,由于校外的交际广,居然已经见过了不少丑态,怎不令人惊讶!
“可是……”我自问,“我为什么从来都没见过男人的所谓丑态?”
直到后来,我才渐渐了解,男人在男人面前绝对保持尊严,女人在女人面前也绝对矜持。结果了解男人的不是男人,是女人!了解女人的也不是女人,是男人!
而愈是条件优越的女人或男人,越容易见到异性的另一面。
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可能会说:“什么叫做朋友?我不信任朋友,因为我的未婚夫对我说,我要好的女朋友偷偷约他,并且说我的坏话;而我自己更发现,我未婚夫的好朋友,也偷偷追我!”
问题是,如果她的未婚夫不说,她不会知道自己的好朋友有不够意思的举动。而她自己,更八成不会告诉未婚夫他好朋友的特殊表现,因为她不愿见到未婚夫与朋友起冲突。
于是,这许许多多的秘密就穿梭地被隐藏了,除非有一天,发生了那中年主管“惊喜派对”的事。
但是我们也要知道,人们之间许多不可解的心结、不可知的怨恨,也是在这当中种下的。
譬如那在众人面前丢了脸的主管,若无法离开自己的职位,将来如何与同事共处?
如果他是大老板,是否会借故把同事一个个排开、辞退?
恼羞成怒!这句话一点都没错。当一个人,在异性前放浪形骸,而被拒斥,那羞惭之怒是永难消除的!
让我再说个故事:
做父亲的,突然坚决反对儿子娶一位交往多年的女友,原因是,那女孩子由于太熟,所以拥有一把男友家中的钥匙。没想到某日打开门,发现了正在看A片的准公公的某种丑态。
女孩子有错吗?没有!如果说有,是她未按铃。但有几个“家人”回家,会先按铃呢?
男孩子在父亲突然反对,自己女友也借故疏远的情况下,能探知原因吗?
可能也没办法。因为女孩为了大家的面子,不愿讲。
于是那心结、尴尬与矛盾,就永远难解了!
我写出这许多故事,希望说出的是:
每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要学着去了解、去体会、去认知人性,以及在人性表层下,隐藏的兽性。
我们必须运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和别人偶尔浮现的兽性去战斗、迂回,且适当地为对方隐藏。
这战斗的勇气、迂回的技巧和隐藏的体谅,正是一种伟大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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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爱
沉淀的爱情上面都是水,淡而无味,
必须常常振动一下,才能有味道。
不要让婚姻成为一种习惯,
常给那睡着了的婚姻一点刺激,
即使是轻轻摇一摇!
沉淀的爱情
有个学生写了一首俳句式的短诗,只有两句:
“使用前请摇一摇,沉淀的爱情!”
“妙极了!”我说,“但什么是沉淀的爱情?又怎样摇一摇呢?”
“爱得太久,疲了,倦怠了,不论朋友或夫妻,爱情都会沉淀!”学生说,“沉淀的爱情上面都是水,淡而无味,必须常常振动一下,才能有味道。譬如送他一个惊喜的礼物,穿着一件特殊的睡衣,甚至……甚至跟他说有个小男生在追他老婆,叫他小心,别忘了自己老婆还是非常吸引人的。总之,不要让婚姻成为一种习惯,常给那睡着了的婚姻一点刺激,即使是轻轻摇一摇!”
她的道理固然不错,但我觉得沉到水底,上面淡而无味的爱,倒也别有一种滋味,好比浓茶有浓茶的美,淡茶有淡茶的妙。
《菜根谭》里说得好:“ 肥辛甘非真味,真味只是淡;神奇卓异非至人,至人只是常。”这虽不是讲婚姻,但那真味只是淡,却也堪玩味。
我发现许多婚后不久出问题的夫妻,不见得是因为生活变得太淡,而是婚前味道太浓。譬如婚前热恋期,总是出外旅游、夜总会嬉戏,一下子结婚静下来,餐馆成了厨房,风景胜地改为公寓阳台,蝴蝶鸳鸯成了食谱账单,生活由热滚滚,一下子变为温吞吞,自然容易出问题。
反倒是那些婚前就由热恋跌入现实的男女,能慢慢将飞驰的爱情逐步减速,由求其“快”,到求其“长”,成家之后比较幸福。
有位朋友热恋多年,突然跑来对我说:“我终于决定娶她了。”
“难道以前这么多年,你都没想娶她?”
“问题是她也没想嫁给我啊!”
“那你怎知道她现在愿意嫁了呢?”
“因为我们前两天逛夜市的时候,看到一个很漂亮的瓶子,她喜欢极了,我就说要买了送她。照以前她一定会跳起来搂着我的脖子打转,这一回居然瞄瞄价钱,说太贵了,以后再谈。表示她开始往远处想,这远处,不就是结婚吗?所以送玫瑰花的爱情,不一定长久;‘种’玫瑰花的爱情,才是真的!”
还有一朋友说:
“我现在跟女朋友进入了新的境界。过去我们上餐馆,别人一看就知道是情侣,现在则会认为是夫妻!”
经我追问,原来因为他现在跟女朋友对面而坐,不再是喁喁私语,而成为女朋友看菜单,他看报纸。
这使我想起梁实秋先生,在《雅舍小品》续集里《沉默》那篇文章里写的,有位朋友去看他,以嘴边绽着微笑,当做见面行礼。二人默对,不交一语,梁教授递过香烟,对方便一支一支地抽。又献上茶,也便一口一口地呷,左右顾盼,意态萧然。等到茶尽三碗,烟罄半听,主人并未欠伸,客人兴起告辞,梁教授誉之为“六朝人的风度”。
这也令我想起王维在《山中与裴秀才迪书》中,写他去看老朋友,正巧朋友在读经,也就不打扰,径自往山里走了。那种老远跑去,却又能以“意到已足”,而淡然离开的境界,不是“平淡入妙”吗?
还记得古诗中有句“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诗人在与朋友一起赏花饮酒时醉了,便径自去睡,叫朋友:“你要是有意思,明天再抱着琴来玩!”也是在淡远中,显示一种挚情。
当然这种淡,不能是无礼,而应该是具有深厚情谊,默然会心,而不拘小节的率性。如同那坐在餐馆看报的朋友,他的女伴如果能不觉得自己被冷落,反觉得那只是率真,则未尝不是另一种境界。
名作家琦君女士曾说,她跟另一半常难得有说话的机会,只好在桌上留字条,我乍听觉得不可思议,但见琦君好文章不断,渐渐领悟夫妻相处的另一妙处:
“Give him or her a break!Leave a space between each other!(在彼此之间留一点空间,让大家保留一点自己,而不必成天腻在一块。)”
热恋中的朋友,一定不会同意我的看法。
因为平淡入妙的境界,没有十几二十年的工夫,是达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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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之爱
母亲,不论她天生是否强壮,她婚前是不是娇弱,
似乎只要成为母亲,
就自然变成了超级妈妈。
她必须“超级”,
否则就不配做妈妈!
超级妈妈
在老婆梳妆台上看到一个奇怪的摆饰,原来是儿子送给他妈妈的母亲节礼物。
那是一朵用布做的大花,放在小小的花盆里。花瓣不是红、黄那样艳丽的色彩,而是蓝的。尤其妙的是花的中心,一张白白的面孔,画着两撇倒挂的眉毛、一双失神下垂的眼睑和充满血丝的眼睛,还有那已经扭曲走形的笑容。花盆里则插着一个小牌子——
“超级妈妈(Super Mom)!”
这是多么传神的一朵母亲之花啊!充分形容了大部分的母亲。
母亲,不论她天生是否强壮,她婚前是不是娇弱,似乎只要成为母亲,就自然变成了超级妈妈。她必须“超级”,否则就不配做妈妈!
她们要是家里最早起的人,做早餐,准备便当,叫孩子(可能包括先生)起床;她们也总是最晚睡的,做最后的清理,处理信件杂务,哄孩子(可能包括先生)就寝……
作为超级妈妈必须带孩子去看病,自己却不能生病,尤其不准在孩子和先生病的时候生病;即使生病,也不能倒下。她要像老鹰捉小鸡的游戏中那只站在前面的大母鸡,伸开双臂,瞪大眼睛,去阻挡老鹰的攻击,并接受后面一大串小鸡的拉拉扯扯!
这世上多少母亲,就像那个张毅导的电影——《我这样过了一生》,那一生多半是施,而不是受。最起码施得多,受得少。
虽说施比受更有福,但凭什么施的人要不断地施?只为了爱,而不要求回馈?甚至施舍到自己透支,成为那朵蓝色的花?
是的,孩子们会感激,如同我的孩子在母亲节送上那朵蓝花,表示他知道自己的母亲是多么透支地付出。问题是口头的感激和心头的感激,若不能化为行动,又具有多少意义?
我常说:“一个人在岸上大喊‘救人哪!有人掉在水里了’,远不如他真正跳下水去救,或扔下一根绳子,伸出一只臂膀!”
可是有几个做子女的伸出了这只臂膀?
令人惊讶的答案应该是:
不是他们不伸,而是大人没教他们伸。那阻止的人竟然常是母亲!
许多母亲对孩子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只要你好好念书,家里事不用你管,老娘一个人应付得来!”
于是孩子不觉得母亲需要他,他既然不必对家庭付出,也自然减弱了家庭意识。
母亲叫起床、做早点、准备便当、开车送我、带我看病、帮我削铅笔、洗衣服……都是当然!
什么叫做“当然”?“当然”就是例行公事,理当如此做,自然也就无所谓感念不感念。而当有一天母亲不再这样,我就要不高兴!
那些作为超级妈妈的,确实可以肉体疲乏、心灵充实。但她们忽略了两件重要的事:
一、家庭是个共荣圈,你不让孩子参与,他们没有参与感,也就很难爱这个家,不爱这个家,就不爱你这个超级妈妈!不论他们嘴上说多爱,行动上的冷漠,就是证明。
于是你成了寂寞的超级妈妈!
二、你不让孩子做事,孩子连热油锅表面不一定冒热气都不知道;连搬一件重家具,应该怎么使力都不了解……当他们突然进入社会,会顿时难以适应,结果造成许多逃避的心态和危险的情况。
做母亲的人,最重要的责任是教育子女,但是太多的母亲只知“养”不知“教”,最起码不知道“教孝”!
不论什么时代,也不论中国怎么西化,“孝”绝对是应该维护的美德。可悲的是,今天中国的母亲,常没有学会西方的使子女独立自治,却采用了西方的放任、自由,和东方的溺爱,于是当西方的超级妈妈都变成蓝瓣白脸的花朵时,东方妈妈就更可怜了。
我要请问各位超级妈妈:
你们为什么总认为孩子长不大?难道不知道父母的成功与健康,也是子女幸福的保障?最起码如西方俗语“父母长寿,是子女的荣耀”!
子女是人,你也是人!人要学会彼此尊重、彼此奉献。你要教子女奉献,这是人格教育的一部分,否则他们学到的只是自私自利,或后半生也做个只知奉献的母亲(或父亲)。
于是下次上市场,带着孩子去吧!分给他一份购物单,你买你的,他买他的,既省了时间,也增加了母子、母女共同工作的乐趣,而且你会惊讶地发现:当菜端上桌,孩子会吃得更有味,因为过去妈妈的菜而今成为了“我自己挑的菜、买的菜,甚至做的菜”,那菜里就多了一份情、一份爱!
你付出,先生付出,孩子也付出,一起动手,堆出家的城堡,这个城堡必能更长久、更坚固!
做一个现代成功的超级妈妈,你应该有着大大的花盆、丰盛的叶子和亮丽的花瓣!
你的年轻、健康、美丽与精神焕发,也是子女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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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之爱
只要最高枝上不足两尺之处有一丝黄晕,
便仍然可能见到几只不愿归巢的小鸟,
坚持到底地守在那儿。
走在阳光里
很早以前看过一部意大利电影,其中许多穷苦的人,难熬冬天的寒冷,只要看到云堆破了洞,透射出一道阳光,就赶紧跑到那小片阳光中站着,霎时阳光不见了,别处再露出一线,大家又都挤到那里去。
事隔十多年,早不记得电影的名字,那群穷人追逐阳光的画面,却历历如新,尤其是旅美之后,每到苦寒的日子,见到和煦的阳光,便伴随着电影的回忆,而有一种特殊的感觉。
阳光的温馨,对于不曾经历冰天雪地的人,是不容易体会的。虽然在屋里看到外面耀眼的阳光,与春天的一般亮丽。推开门,却可能迎来沁人肌骨的寒冷,而有人说“冬天的阳光是假的”。但有阳光毕竟不同,站在阳光里,和阳光之外,即使只有一线之隔,也见明显的差异。
我是一个拒绝冬天的人,所以尽管到了霜叶已经落尽的暮秋,仍然喜欢在寒冷的院子里流连,这时最能鼓励我,或伴随我,使我不寂寞的,就是阳光了!
每当夕阳西斜,阳光开始从我的小院退缩,晚风分外寒冷,我也就不得不像电影中那群追逐阳光的人一样,跟随着阳光移动,即使只有头能沐在阳光中,也觉得温暖许多。
而当夕阳接近地平线,屋后森林的下方,全进入黑暗,唯有树梢上,还留下一抹余晖时,便只有高楼的鸟儿们能够享用了!
常觉得鸟最勤快,也最懂得抓住光阴。才露曙色,屋里连手表还看不清呢,它们很可能已经在枝头聒噪了。
至于傍晚,一棵秃树,可能停上千百只小鸟,逆光看去还以为生满了叶子,它们的头常朝着同一个角度,那八成就是寒风吹来的方向,因为只有这样,身上的毛才不会被吹乱,也才能保持温暖。
当然更能给它们温暖的,还是远处的夕阳。相信那正是它们站在树梢的原因。有时候夕阳几乎完全隐在地平线下,只要最高枝上不足两尺之处,有一丝黄晕,便仍然可能见到几只不愿归巢的小鸟,坚持到底地守在那儿。
所以我常揣测鸟儿们的想法,它们只是为了求些温暖,还是想要欣赏夕阳?抑或居然有了惜寸阴的境界?至于它们起得最早,又是否因为巢在枝头,所以能比下面的人们更早见到晨光?
唐代的诗人常建有句“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正是描写晨光先照上树林高处的画面。现代的城市人怕无缘观察到这种景色,但何尝不能改为“清晨入都市,初日照高楼”,只是高楼往往剥夺了大多数人的阳光!
气温在冰点以下的日子,走在林立的高楼间,真不好受。因为阳光全被楼房阻隔,冷风却仍然穿梭肆虐。如果恰是下午两三点钟,阳光还能斜斜射入街心的时刻,就可以看见有趣的画面了。
只见街道有阳光的那侧,挤满了川流的人群,在阴影里的一边,则只见稀疏的过客。这与那意大利电影中表现的,不有着同样的趣味吗?
阳光的力量,确实在这样的冬日最能体现,我们甚至可以说那是锐利如刀的,它寸土必争地与阴冷的冬寒分割地盘。我曾经注意过屋边的雪地,竟然能剪出一块房影,也就是凡被影子罩住的地方都是白色,而露在阳光中的,则可能已经透出下面的土地。
尤其令我难忘的,是有一年冬天到日本旅游,独自从日光湖边的旅馆,走向中禅寺,起初一段路因为都在向阳的一面,所以没有积雪。而当我转入背着阳光的一边时,竟然路表全是滑不留足的坚冰。古诗说“南山雪未尽,阴岭留残白”,又说“潜知阳和功,一日不虚掷”,不正是这个写照吗?
于是中国人所谓“山南为阳,山北为阴;水南为阴,水北为阳”的道理,也就令人豁然贯通了。只为中国在北半球,所以山的南边总能向着阳光,而如果山夹着水,水的南边临山,由于受到山影的遮挡,所以成为了“阴”。古人因为没有足够的取暖设备,对于这阴阳的观察和讲究,当然比我们深入。
西方的古人也是一样的,即使到今天,每当暮冬的时候,广播和电视里的气象专家,仍会提出他们的古老迷信:“看看冬眠的土拨鼠(groundhog),如果它二月二号第一次钻出地表时,看到自己的影子,被吓一跳,又逃回地洞里,今年的冬天就要往后延长六个星期了!”
其实道理说穿了,还不是因为阳光不够强,那影子还显得阴寒吗?
岂止土拨鼠如此,即使进化为人类,我们生理上仍然保有冬眠的趋向。许多人患有冬天抑郁症,不敢面对现实,不敢接受挑战,甚至连坐越洋飞机的时差,也与日光有关。对于抑郁症的患者和时差的人,如果用强光照射,往往能痊愈,或缩短不适的时间。
当然,人造的强光永远无法比得上真正的阳光。野人献曝岂是愚者的浅见,实在有着大道理!
今午走过纽约曼哈顿的三十四街,看见许多年轻人斜靠在向阳的墙边日光浴,手里居然各拿着一片锡纸做的反光板,原来他们是怕斜斜的太阳晒红了半边脸,所以用反光板来借取阳光。
借取阳光?
可不是吗!阳光是那么珍贵,使我们不但要追逐、要把握,甚至要借取!
走在路边满是积雪的第五街上,抬头看到圣派垂克大教堂,我对阳光突然有了更大的感动。我看到那夹在层层摩天高楼之间,原本应该阴暗而难得阳光的教堂,居然灿烂耀眼,仿佛闪着光辉,因为——
四周的建筑采用了全面的玻璃帷幕墙,不但没有遮住可贵的冬阳,反而纷纷反射,带来了更大的光辉……
让我们都有一片能反射阳光的玻璃帷幕吧!
让这个世界的人们,都能不自私地占有阳光,而能与大家共同享受这上天的美好!
让我们珍惜阳光,站到最高枝!
更让我们借取每一寸阳光,温暖每一片土地、每一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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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馈之爱
不要以为中国农村有许多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
事实上几乎没有!
主要的原因是农民寿命太短……
无怨无悔的爱
我常在文章里谈起兰屿的风景,但兰屿给我印象最深的却不是山水,而是海边遇到的一家人。
那是个傍晚,我在兰屿的海滩散步,看到海边一家人正蹲在地上整理刚网到的鱼,他们把鱼小心地分成四堆,也可以说是四种等级。
“为什么把鱼分开来摆呢?”我当时好奇地问。
男人用生硬的“国语”,指着最好的一堆鱼说:“男人鱼!”又指指剩下的两堆:“女人鱼!小孩鱼!”最后指着显然又少又差的鱼说:“老人鱼!老人吃的!”
十五年了,那海边一家老小的画面,至今仍清晰地映在我的眼前,甚至可以说,深深烙在我的心上。
我常想:为什么老人家要吃最差的东西,又为什么当时那老人家,竟抬起头来,对我一笑?
今天,我到朋友家做客,再一次遭到这种震撼!
晚餐之后,我指着桌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得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
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的!”
“我婆婆等下会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开心!”
现在我坐在桌前写这篇东西,想到今晚的画面,禁不住流下泪来,我要再一次问:
为什么?
只因为老人家没有了生产力,就该吃剩的,该吃坏的吗?
只因为老人家“自愿”、“高兴”,我们就任她自生自灭吗?
相信不少人读过我在《点一盏心灯》里写的《爱吃鱼头》那篇文章。老人家临终时,几个朋友烧了她最爱吃的鱼头去,却听到老人瞒了十几年的秘密:
“鱼头虽然好吃,我也吃了半辈子,却从来没有真正爱吃过,只因为家里环境不好,丈夫孩子都爱吃鱼肉,只好装作爱吃鱼头,我这一辈子,只盼望能吃鱼身上的肉,哪曾真爱吃鱼头啊!”
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故事中的老人家有幸在临终时说出心里的话,问题是这世上有多少为家庭牺牲的父母、尊长,就在晚辈们一句“他自己喜欢”的漠视下,慢慢凋零了。
是的!他们是在笑,因为自己的牺牲有了成果,而快乐地笑!
但晚辈们看到那笑,是不是也该笑呢?
还是应该自惭地哭?
最近我为公视“中国文明的精神”进行评估,在读了一百多万字的专家论文后,印象最深的,竟然是论文里提到西方社会学家于一九三七年起,在中国多年调查的结果:
“不要以为中国农村有许多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事实上几乎没有!主要的原因是农民寿命太短,平均在五十岁以下,活不到多代同堂的年龄,又因为贫穷而缺乏维持大家庭需要的财富。”
我们能相信吗?这个中国人常以为自古就盛行多代同堂的说法,竟然错了!那是“理想”,不是事实!
父母、尊长平均活不到五十岁,这是多么可悲的事!问题是,父母不能甘旨无缺、安享天年,这又难道不是子女的耻辱吗?
过去穷,我们没话讲!
今天富,我们该多么庆幸!可是在我们庆幸的时候,是否该想想自己有没有真尽孝,抑或又是创造了一种假象?
记得有一次,我的儿子抱着一碗鱼翅汤当粉丝喝,我很不高兴地说:“那是留给奶奶的!”
年轻人理直气壮地讲:“奶奶说她不爱吃,叫我吃光算了!”
奶奶是真不爱吃吗,还是因为爱他才特意留下来?
每年冬天,我的窗台上都排列着一大堆柿子。
为什么柿子一买就是十几个?因为我发现只买几个的时候,母亲知道我爱吃,总是先抢着吃香蕉,等我叫她吃柿子时,则推说自己早吃过了水果。
只有当她发现柿子多到不吃就坏的时候,才会自己主动去拿。
当我为老母夹菜,她总是拒绝,说不要吃,我就把筷子停在空中,直到夹不稳而要掉在桌上,她才不得不把碗伸过来。
问题是,她哪次不是高兴地吃完呢?
相反地,当菜做咸了,大家不吃,她却抢着夹,我只好用筷子压住她的筷子,以强制的方式,不准她吃,因为血压高的人,最不能吃咸!
“瞧!有这样的儿子,不准老娘夹菜!”她对着一家人“高兴地”抱怨。
我认为:当我们小时候,长辈常用强制的方法对待我们,叫我们一定吃什么,又一定不准吃什么。他们这样做,是因为爱护我们!
而在他们年老,成为需要照顾的“老小孩儿”时,我们则要反过来模仿他们以前的做法——
用强力的爱!
这不是强迫,而是看穿老人家装出来的客气,坚持希望他们接受晚辈的孝敬!
如此,当有一天他们逝去,我们才可以减少许多遗憾!因为我们为天地创造了一种公平回馈,以及——
无怨、无悔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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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园之爱
阶边一棵白茶花,下面有丛小小的棕榈,
我常将那弯弯的叶子摘下,
送到小河里逐波。
黄昏时,晚天托出瘦瘦的槟榔,门前不远处的芙蓉都醉了,
成群的麻雀在屋脊上聒噪。虫声渐起,蛙鸣渐密,
萤火虫一闪一闪地费人猜,
它们都是我的邻居,叫我出去玩呢!
星星坠落的地方
我记忆中住过的第一栋房子,在现今台北的大同中学附近,虽然三岁多就搬离了,仍依稀有些印象。
记得那房子的前面,有一排七里香的树墙,里面飞出来的蜜蜂,曾在我头上叮出一个大包。
记得那房子的后院,有许多浓郁的芭蕉,每次我骑着小脚踏车到树下,仰头都看见一大片逆光透出的翠绿。
记得那房子不远处,有一片稻田,不知多大,只记得稻熟时,满眼的金黄。
记得一个房间,总有着漂亮的日光,那是我常玩耍的地方。但实在,我也想不起房间的样子,只有一片模糊的印象——阳光照着我,母亲则在身边唱着一首好美好美的歌:热烘烘的太阳,往上爬啊,往上爬,爬到了山顶,照进我们的家。
我发觉,我多少还能记得些幼儿时的居处,不是因为那房子有多可爱,而是因为蜜蜂的叮、芭蕉的绿、稻浪的黄和母亲的歌。
幼儿的记忆就是这么纯,这么简单,又这么真!
真正让我有生于斯、长于斯,足以容纳我整个童年记忆的房子,要算是云和街的故居了。我甚至觉得那房子拥有我的大半生,我在那里经历了生离、死别与兴衰。想着想着,竟觉得那房子装得下一部历史,最起码,也像黄粱一梦。
不知是否对于每个孩子都一样,那房子里面的记忆,远不如它周遭的清晰。譬如明亮的客厅,总不如地板底下,我那藏身的密穴来得有诱惑力;父亲养的五六缸热带鱼,也永远比不上我从小溪里,用畚箕捕来的大肚鱼。而母亲从市场买回的玫瑰,更怎及得上我的小草花!
童年的房子,根本就是童年的梦!
我记得那老旧的日式房子,玄关前,有着一个宽大的平台,我曾在上面摔碎母亲珍贵的翡翠别针,更在台风涨水时,站在那儿“望洋兴叹”!
平台边一棵茶花,单瓣,白色,并有着黄黄的花蕊和一股茶叶的幽香,不知是否为了童年对它的爱,是如此执著,我至今只爱白茶花,尤其醉心单瓣山茶的美。
茶花树的下面,有一丛小棕榈,那种细长叶柄,叶片弯弯仿佛一条条小船的树。记忆那么深刻,是因为我常把叶子剪下,放到小河里逐波……
小河是我故居的一部分,小鱼是那里抓的,小鸡尾巴花是那里移的,红蜻蜓是雨后在河边捕的,连我今天画中所描绘的翠鸟,都来自童年小河边的柳荫。
还有那散着幽香的野姜花,攀在溪边篱落的牵牛……甚至成群顺流而下、五色斑斓的水蛇,和又丑又笨的癞蛤蟆,在记忆中,都是那么有趣。
作为一个独子,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最要好的伴侣,竟然多半是昆虫!
小小貌不惊人的土蚱蜢;尖尖头,抓着后脚,就会不断鞠躬的螽斯;长长须,身上像是暗夜星空,黑底白斑点的天牛;拗脾气,会装死的甲虫;不自量力,仿佛拳击手的螳螂;还有那各色的蝴蝶和蛾子,都是我故园的常客。
当然,黄昏时爱在屋脊上聒噪的麻雀,筑巢在厕所通风口上的斑鸠以及各种其他的小鸟,更带给我许多惊喜。最起码,我常能捡到它们的羽毛,用画本夹着,一面读,一面想,神驰成各种飞禽。
我在童年的梦里,常飞!虽然从未上过屋顶,梦中却总见房顶在脚下,渐远,渐小。尤其是梦中有月时,那一片片灰蓝色的瓦,竟然变成一尾鱼,闪着银亮的鳞片,又一下子化作星星点点,坠落院中……
做梦的第二天,我就会去挖宝,挖那前夜坠落的小星星。我确实挖到不少呢!想必是日本人遗落的,有带花的碎瓷片、洋铁钉、小玻璃瓶、发簪和断了柄的梳子,这些都成为我的收藏,且收藏到记忆的深处。
看侯孝贤的《童年往事》,那许多光影迷离的画面、静止的午后巷弄和叫不停的蝉鸣,简简单单,却又强而有力,想必也源自童年似真非真,却又特别真的记忆。尤其是以低视角取景的屋内,更表现了孩子在日式房里的观点!
我记忆中的“观点”,虽在室内,却落在屋外。我常凭栏看晚天,看那黄昏托出瘦瘦的槟榔和窗外一棵如松般劲挺的小树。前门不远处的芙蓉,晨起时是白色,此刻已转为嫣红。窗前的桂花,则变得更为浓郁。
虫声渐起,蛙鸣渐密,萤火虫一闪一闪地费人猜。它们都是我的邻居,叫我出去玩呢!
我常想,能对儿时故居有如此深而美的记忆,或许正由于它们。因为房子是死的,虫啊、鸟啊、小河、小树才是活的。活生生的记忆,要有活生生的人物。
我也常想,是不是自己天生就该走艺术的路线,否则为什么那样幼小,就学会了欣赏树的苍劲、花的娟细、土的缠绵,乃至断瓦、碎瓷、衰草和夕照的残破?
抑或我天生有着一种悲悯甚至欣赏悲剧的性格,所以即使在一场大火,把房舍变为废墟之后,还能用那断垣中的黄土,种出香瓜和番茄,自得滋味地品尝。且在寂寥的深夜,看一轮月,移过烧得焦黑的梁柱,而感觉几分战后的悲怆与凄美。
失火的那晚,我没有落半滴泪,腾空的火龙,在我记忆中,反而光华如一首英雄的挽歌。我的房子何尝随那烟尘消逝,它只是化为记忆中的永恒。
有一天,我偷偷把童年故居画了出来,并请八十三岁的老母看。
“这是什么地方?”我试着考她。
“一栋日本房子。”老人家说。
“谁的房子呢?”
老人家沉吟,一笑:“看不出来!”
“咱们云和街的老房子啊!”我叫了起来,“您不认得了吗?”
“哦!听你这么一说,倒是像了!可不是吗……”老人家一一指着,却回过头,“不是烧了吗?”
“每个故居,有一天都会消失的!”我拍拍老人家,“但也永远不会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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