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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虽然不小,但因为贪心地种了太多花,也便感觉局促了起来。
花是一丛叠一丛的,随着荣发的季节先后而下种,也常算好了高低来安排。譬如在鸯尾兰和郁金香的四周种金盏菊和非洲牵牛,早春先开郁金、仲春开鸯尾,而后当前二者的叶子都萎缩消失之后,正好有牵牛和金盏菊,延续着到10月的暮秋。
又像是凤仙与百日红种在一圃,百日红因为长得奇高,能达到3尺,所以种在内侧;凤仙比较矮些,便安排在四周,使得阳光能够普照。只是这么一做,原先站在花圃中间的玫瑰便受到委屈了。
玫瑰是花店里买来的名种,每株都挂着一个铝制的牌子,打着品种的编号,和受专利保护,不得自行繁殖的警告。对于懒人,花农倒也有特别的设计,这种玫瑰买回来完全不必拆封,只要在地上挖个洞,连盒子往下一放就成了。因为纸盒子能快速分解,成为土壤及养分的一部分,没多久就消失得无影尤踪。
园里的玫瑰,少说也有十几棵,前前后后地散布着。这是因为她们总开不好,我天生糊涂,也就常忘记自己已经有许多玫瑰这件事。每年初春,外面还积着雪,只要走进花店,便被那花团锦簇迷得飘起来,钱袋没了算计,手底也自然大方,总是直到把那大包小包的花拖回家,才发现有限的院子里,早已列土封侯,各有所主了。
怪不得母亲用“见缝扎针”这么妙,又无比贴切的词来形容我。实在为了安排上百棵的各式花卉,我真是绞尽脑汁,几乎把每一块可用之地都种上了,甚至篱墙之外,后面山坡的森林里,都有了被我淘汰,却舍不得扔掉的花卉。
当然我是舍不得将玫瑰种到后山去的,那么馥郁又端丽的花朵,理当占据园圃中最重要的位置,以她夏日的娇艳,与那仲春的牡丹各擅胜场。
只是我的玫瑰,唯独在孟夏和仲秋绽开,当别人园里玫瑰怒放的时刻,我的花朵反倒贫乏得可怜,原因是:
孟夏时百日草和风仙都矮,挡不到阳光,所以花圃中间的玫瑰长得好;至于盛夏,四周全被草本植物遮盖,只好委屈着不动。直侍仲秋,别人都凋零之后,再拾取一点冬天来临前的阳光。
或许因为夏日的激情,未能得到舒放,虽然纽约的10月已经相当寒冷,这些玫瑰倒还都顶得往,只是花茎瘦小得可怜,叶子也单薄得很,怯零零地探出花苞,偷工减料地开一朵小小的花,那细细的茎却还禁不住地,像是高龄失婚,终于出嫁的老新娘,羞赦赦的低了头。
为了怕她们支持不住寒风的侵袭,总是不待花朵开满,我就会把她们剪下来插进花瓶,既是寻找晚来的春天,就不妨做个温室的花朵吧!好比年轻时出嫁,与丈夫一番辛苦是当然的事;年长结婚,则理当有个温适的窝。
问题是,虽然有如此素心体人的主子,将她们移入南窗的阳光下,那些晚来的玫瑰,却恐怕因为先天的不足,没有两天,就片片凋零了。
晨起时,常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俯身在窗下拾取散满一地的花瓣,把那虽然脱离母体,却犹然芳香而完整的花瓣,一片片叠成一本小书的样子,轻轻地放到我绘画调色的碟子里悼念。
相信每一片花瓣上,都记载了一首诗,或是一些夏日的幽怨词语;或只是一些叹号,留给那失去的季节展读。
令人惊讶的是:
去年秋天。
想必是暮秋初冬了,我阶前的黄玫瑰,居然在那大西洋的寒风中,同时生出了三个蓓蕾,且于某一日的傍晚,默默地绽放了。
北国初冬的晚霞特别美,因为太阳移向南方,不似复日的刚烈,使那彤彩带着一抹淡淡的酪黄,恰巧映在黄玫瑰剔透的花瓣,竟然仿佛镀上一层K金般。那金是透明、诡橘而跳动的,在华贵中显示无比的清纯,甚或是一种圣洁!
我被那景象迷惑了,竟忘记将她们剪下来。
夜里,气温突然降到零度。第二天早上,当我走到铺满白霜的石阶时,那三朵黄玫瑰已然被冻透,而僵住枝头了!
接连的几日,都是冰寒彻骨的日子,北风也特别凛冽,我一次又一次地站在窗帘后,看那在风中颤抖的三朵冰冻的玫瑰。
恍如暮年之恋,刚刚领略毕生向往,却不曾经历的刻骨铭心的初恋时,却突然遭遇死亡的打击,应该是不瞑目地弃世,抑或安然而带着一抹淡淡的笑容离开?
毕竟在有生之年爱过了呵!在最美的晚霞中,领略了绽放与吐露的快乐,那跟来的死亡,又算得了什么呢?
渐渐,我把她们遗忘了。直到寒流过去,到园中点视残圃,才发现,那三朵苦命花,居然还挺立在枝头。
“那么大的风,居然没把花瓣吹散?”
还是应该说那离开爱恋的不甘心,使她们竟成了像希腊神话中看到玛杜萨,被凝塑成的石雕,永恒地望着天空:
“请交还给我!请交还给我!”
我那迟来的,却无比宝爱。爱我的丈夫,如同呵护着自己儿子般的暮年之恋!”
我小心地把那三朵黄玫瑰剪下来,她们虽然僵硬,却依然完美地维持着初绽时的姿态。
那是凝固的美,成为了永恒的存在。
直到今天,她们仍然在我的水晶皿中端丽地绽放着,且只要我靠近,便能嗅到那股谈谈的,犹如17岁少女,初恋时的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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