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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半年查处贪官备览

作者:肖 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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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平顺
  
  最高职务:天津市政协主席
  问 题:严重违纪违法,道德败坏,包养情妇;滥用手中权力,为情妇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
  现 状:自杀身亡。中央纪委决定并报经中央批准,开除宋平顺党籍。
  
  郑筱萸
  
  最高职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罪 名:受贿罪、玩忽职守罪
  现 状: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审维持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于7月10日执行死刑。
  2007年5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受贿、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郑筱萸1944年12月生,福建省福州市人,1994年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98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出任国家药监局第一任局长。
  2005年6月22日,年满60岁的郑筱萸被免去国家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此后,郑担任中国科协旗下的中国药学会的理事长。2006年12月28日,已经卸任1年零6个月的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因涉嫌收受贿赂,被中纪委“双规”。
  
  朱作勇
  
  最高职务:甘肃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罪 名:受贿罪
  现 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07年1月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甘肃省政协副主席朱作勇,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朱作勇1942年8月生,曾任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2000年1月至2006年1月任甘肃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4年4月至2004年9月,被告人朱作勇利用担任甘肃省政协副主席、兰州市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0余万元。案发后,朱作勇主动交代了有关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作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朱作勇能够坦白交待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退缴全部赃款、赃物,可以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故以受贿罪判处朱作勇有期徒刑12年。
  
  刘维明
  
  最高职务:广东省政协常务副主席
  问 题:涉嫌谋取非法利益
  现 状:开除党籍,撤销副省级待遇
  刘维明,湖南省宁乡人,1938年10月出生,湖南省宁乡人。195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任广东省政府党组成员、省体改委副主任,1985年11月至1988年5月,任广东省委常委,1988年1月任广东省副省长,1998年1月。当选广东省政协常务副主席。
  2007年1月。刘维明被中纪委以涉嫌严重违纪为由,开除党籍和撤销副省级待遇。1月24日,被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罢免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提供的材料显示,1992年,刘维明利用职务之便,应其儿子刘建中的要求,向深圳市罗湖区有关领导人打招呼,使刘建中获得罗湖区养生街10号项目开发权。1993年至2001年。刘维明还通过向深圳市、罗湖区有关领导人打招呼的方式,使刘建中少交地价款人民币836万元。并免除了因拖欠地价款所产生的滞纳金和利息5335万元。两项共为其子谋利益6171万元。1992年下半年,刘建中取得养生街10号项目开发权。此后,经刘维明向广东省粮食集团有关领导人打招呼,集团于1993年3月至2002年11月先后多次以合作开发的名义,提供给刘建中的中威公司共计9942万元开发资金。至案发时尚有9840.18万元未收回。
  
  庞家钰
  
  最高职务:陕西省政协副主席
  问 题:严重违纪
  现 状: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移交司法机关
  庞家钰,男,汉族,1944年4月出生,山东省泰安市肥城人,大学学历,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至1993年1月,任宝鸡市副市长;1993年1月至1998年2月,任宝鸡市委副书记、市长;1998年2月以后任宝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年1月,任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共十六大代表,八届、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经查,1997年至1999年。庞家钰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48万元;违规批准设立宝鸡市财政证券公司,宝证公司累计造成损失达3.16亿元;在负责宝鸡市冯家山水库取水工程建设中。严重失职渎职,引水、输水管线先后6次发生爆管,造成经济损失1008余万元;道德败坏,与有夫之妇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鉴于庞家钰严重违纪。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庞家钰开除党籍处分。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2007年1月18日,陕西省政协九届二十二次常委会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其政协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同时,撤销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提请政协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对于其涉及违法的问题,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
  
  戴成文
  
  最高职务: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罪 名:受贿罪
  现 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7年4月27日上午。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戴成文、宋宝贵、王培英受贿、挪用公款、行贿一案。
  出生于1940年的戴成文,祖籍河北。24岁时毕业于大连工学院。随即进入天津油漆厂担任技术员。1984年调任天津市化工局副局长。1993年转正为局长。自1995年起担任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享受副部级待遇。
  唐山市中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4月至9月间,被告人宋宝贵、王培英(均另案处理)经与被告人戴成文商定后,以荷兰欧加华公司的名义用大连荷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大连金源大厦B座及裙楼作抵押,先后4次从渤海股份公司取得贷款共计749万美元和1.9亿元人民币。为感谢戴成文的帮助并为逾期使用该款以及日后继续借款,宋宝贵指使王培英于同年11月初,在欧加华公司宋宝贵的办公室,送给戴成文50万美元旅行支票.戴成文收受其中20万美元。同年12月,被告人宋宝贵、王培英基于上述目的,在天津市一饭店内又送给被告人戴成文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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