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8期

非法集资

作者:张凤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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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中国资本市场十分活跃。在“全民炒股”的同时,各种合法和非法的、可靠的和不可靠的集资项目扑面而来,令人目迷五色。难辨真假。做成功了,钱能生钱;如果跌入陷阱,便会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直至家破人亡!
  
  当人们对十多年前震惊全国的北京沈太福非法集资案、无锡邓斌非法集资案记忆犹新之时。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又有所抬头。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是2007年初轰动一时的浙江东阳女富豪吴英非法集资案。据公安部公布的资料,自2000年至2006年10月,全国公安部门共受理有关非法集资的案件13965件,立案12807件,涉案金额758亿元。非法集资活动已成为当前社会的一个重要风险点。每一次非法集资犯罪活动,都会将成百上千乃至数以万计的普通人席卷进去,每一个非法集资案件的背后,都有许许多多渗透着血和泪的悲惨故事。
  
  层出不穷
  
  2007年4月11日,安徽丽金花特大非法集资案在毫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亳州丽金花是成都丽金花玫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属下的一个分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10日,经营范围为生物科技开发和茶叶分装。丽金花毫州分公司成立后。利用媒介广告、宣传册等手段进行宣传,采用玫瑰种植、旅游套票和产品购销合同三种模式,以30%至40%的高回报率为诱饵,先后在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利辛县等地骗取公众信任,大肆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受害人达2982人。非法集资9523万元。这无疑可以算作非法集资的一个典型案例。
  何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虽然管理层对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从未放松过打击,但在暴利的驱使下,非法集资违法活动就像雨后的毒蘑菇,不断地滋生出来。浙江东阳26岁的女子吴英,就制造了这样一个毒蘑菇。1981年5月20日出生的吴英,是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人。父亲是个包工头,母亲是地道的农民。1997年,吴英初中毕业进入东阳市技术学校就读财会专业,只读了一年半就辍学经商。她在东阳西街开了一家西街贵族美容院。在2005年本色集团成立前,吴英在东阳市内的产业只有喜来登俱乐部、西街千足堂足浴等。虽然有数千万资产,但离巨富相差甚远。到了2006年8月,这个年仅26岁的女子却创造了一个神话:从2006年8月10日到10月12日,短短的两个月内,她就在东阳市工商局注册成立了本色商贸有限公司、本色车业有限公司、 本色广告有限公司、本色网络有限公司、本色概念酒店等12家实业公司。随即又注册成立了浙江本色控股集团并自任董事长。3个月内。她连续以慈善为名捐款530万元,耗资3800万元购置房产。吴英的这一系列超出常规的举动,为她的发家史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此前,媒体一再风传她有38亿元总资产。可晋身胡润“女富豪榜”第6位。当地人不禁纷纷猜测:她的巨富来自何处?是来自于走私、傍大款、卖军火?还是结识南亚军阀后分得了大笔财产?
  神话终归是神话,神话终有褪去光环的一天。2007年2月10日,东阳市媒体经授权发布《东阳市人民政府公告》,称: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由东阳公安局立案侦查:东阳市人民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组成清产核资组,负责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资产清理、财务审计、债权债务登记等工作:涉嫌犯罪人吴英及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的债权人(含自然人、单位、法人)在2月11日14时起携带身份证明及有关的债权凭证,到债权债务登记点进行债权债务登记,有关债权债务将根据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事实上。在浙江一带藏富于民的市场背景下。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暗地里早已非常普遍。根据去年央行调查统计司对民间融资的推算,我国民间融资规模为9500亿元。占当年GDP的6.96%左右,占本外币贷款的5.92%左右。在温州等地,民间融资甚至已经成为正规融资的有效补充。在这一背景下,吴英作为其中的一个个案,凭借高息回报的允诺,通过当地的地下钱庄迅速筹集到巨额资金不足为奇。
  在浙江丽水被人们称之为小姑娘的杜益敏,也像吴英那样制造了一株毒蘑菇。她从一个开美容院、卖服装、炒店铺的小商贩,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快速发迹,摇身一变为丽水有头有脸、红黑道都能呼风唤雨的人物。而其暴富的诀窍便是打着房地产开发的名义搞非法集资。卷入非法集资活动的受害人遍及浙江丽水、莲都、缙云、青田等地,到2006年10月案发时,非法集资金额已高达2.14亿元。几乎与此同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长春天利有限公司董事长罗连国、长春市商业银行科技城储蓄所主任吴海峰相互勾结,涉嫌金融凭证诈骗近1.2亿元的大案作出终审裁定:以擅自发行股票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罗连国死刑:以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吴海峰死刑。据查,自2001年8月至2002年11月,罗连国、吴海峰先后通过他人,揽得储户233人次到吴海峰所在的储蓄所存人人民币1.2亿元。吴海峰在储户存款预留密码时.将储户所留的密码篡改后。把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存款金额及篡改的密码告诉罗连国。罗连国自己或指使他人冒充储户填写取款凭条,通过吴海峰在银行内部的具体操作,将230多名储户的存款盗出。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罗连国擅自决定长春天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每股1元或1.1元的价格向社会发售“天利原始股票”8300万股。随后罗连国又谎称天利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骏陆控股有限公司将于2002年11月在香港创业版上市。天利集团的原始股票将于2003年11月正式上市流通。随后又向866人次配股近4300万股,收取现金1500余万元。罗连国擅自发行股票涉案金额达l亿多元。
  2007年1月22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兰州市系列证券集资诈骗案中的最后一个案件——沈涛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沈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兰州集资诈骗活动最早出现在1996年。起初是进行香港恒生指数的炒作,后来转向股票。到2001年2月,涉嫌集资诈骗的公司在兰州已有十几家,几千名投资者被卷入骗局。从2001年2月开始。甘肃省组织了大规模的查处工作,抓获、审查涉案人员100多人,涉及15个公司。经查,1998年5月,沈涛与李建国等人在兰州成立立祥公司。沈涛出任公司法人代表。立祥公司对外宣称是成都湘财证券的远程大户室。采取发展、培训经纪人方式,以高比例融资、配备电脑为诱饵,与客户签订股票交易合作投资协议书,然后利用沪、深两地即时行情,向所谓四川恒盛公司虚假报单,骗取客户保证金。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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