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外籍犯人在中国监狱过斋月

作者:季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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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南京监狱2006年第二届和谐杯篮球联赛预赛拉开了战幕。赛场上各监区代表队全力以赴,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展现出良好的竞技水准和文明守纪的比赛风格,成为大墙内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竞技场上,有一个身材高大的小伙子如鹤立鸡群,粗壮的大腿布满黑乎乎的体毛,大鼻子,蓝眼睛,不用猜,一眼就能看出是一个外籍犯人,他是哪个国家的人?他怎么这样开心?……笔者带着一连串的好奇,去寻找这个外籍犯人的踪迹。
  
  法网
  
  他叫李亚德·穆斯塔法·巴达维,黎巴嫩人,男,25岁,1998年来到中国,先后在广州、浙江等地做过电器生意。2004年下半年,他辗转来到江苏南通。注册成立了“南通芭蕾米拉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他的胞弟哈立法,李亚德以总经理的身份履行着公司日常管理的职责。李亚德注册这个公司的真正目的并非是要搞什么业务经营,而是打着正当经营的幌子,暗地里去干生产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勾当。哈立法实际上只是一个傀儡,平日里只是在办公室玩游戏打发时间,而幕后一系列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主谋却是李亚德。李亚德从事不法勾当的行为很快就被我国公安机关发觉。李亚德嗅到了哈立法已被中国公安机关盯上之后,立即安排他离开了中国。
  “芭蕾米拉”名义上的当家人溜了,南通警方顺藤摸瓜,很快就查到了真正的幕后主谋。2005年3月13日,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举报。南通芭蕾米拉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芭蕾米拉”)涉嫌生产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BOSS”香水和宝洁公司洗化用品。民警接报后迅速行动。
  警方人员乍一进入位于南通市三星镇工业区的“芭蕾米拉”,就感到这个企业种种的不正常:警卫森严,寻常人在周围转悠都会受到盘查;厂房统统用遮阳布、硬纸板密闭,而生产的产品却又堆放在公司外面的一个偏僻仓库里;公司开业后不久就将100多名本地工人全部换成外地的临时工。更让人奇怪的是,“芭蕾米拉”在外的仓库只要一经租用,所有的窗户就用砖块封死。只剩两扇卷闸门供人出入。种种迹象表明这里有鬼!
  果然不出所料,就在民警的初次探访后的第二天,“芭蕾米拉”出现了异常情况。继黎巴嫩籍法定代表人哈立法逃跑之后,公司的黎巴嫩籍管理人员李亚德以及中方管理人员老傅、技术人员小陈等人一夜之间全都蒸发了,并且传出话来说,愿出100万元人民币用于接受各项检查的罚款。
  这不是做贼心虚吗?民警联想到“芭蕾米拉”从2004年10月起就开始大批量生产国际知名品牌“BOSS”香水和宝洁公司的洗化用品。均销往了国外,但迟迟提供不出品牌商委托书或授权书,这不正说明这里有鬼吗?“芭蕾米拉”极有可能是一个制造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窝点!南通市公安局决定立即对“芭蕾米拉”公司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立案侦查。
  为了不打草惊蛇,办案人员撤开明处的抓捕,改为暗中撒网。但此时,法定代表人哈立法还是没有现身的迹象,倒是公司总经理李亚德开始蠢蠢欲动。他安排了一批说客来到南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打探风声。妄图以罚款了事。
  一方面,执法人员不动声色地接待了这些说客,表示此事会按法定程序予以解决;另一方面,民警悄悄赶往“芭蕾米拉”,对该公司生产的成品、半成品、生产设备及仓库里的包装物等进行提取、封存。然后,民警通过李亚德的说客们展开外围调查,试图顺藤摸瓜。
  这一招还果然奏效。3月15日夜,经过两天的紧张观望,自认为风声已过的李亚德在酒店设宴款待客人。酒足饭饱之后,他和一名叙利亚的男子步入了歌舞厅,就在李亚德尽情欢娱时,民警们如神兵天降般出现在他面前。
  李亚德到案并宣布监视居住的同时.民警立即组织力量对李亚德的三处住所进行了搜查,最终查获到各种世界知名品牌香水、香体露、脱毛膏等样品达65种之多。
  对“芭蕾米拉”内的搜查更让人触目惊心18条生产流水线规模巨大,大量假冒的物品堆积如山。美国宝洁公司、兰蔻、夏奈尔等43种假冒商品价值人民币200多万元。43种侵权包装标识中。有31种标识在国内已经注册,12种标识在国外注册,其中还包括受马德里条约保护的知名标识。
  警方租用了数辆大型货车花了整整4天时间,来回运输40车次才将查扣物品运离了现场。
  李亚德早年在中山大学、上海大学学习过中文,熟悉汉语。面对侦查人员的讯问,他一开始就玩起了心眼儿。在第一轮的讯问笔录上,李亚德用汉语表述“以上笔录与我陈述的一致”后,却用阿拉伯语签署上了“以上笔录看不懂。与我的陈述不一致”的字样。直到专门的阿拉伯语翻译出场。他还存有侥幸心理,拒不合作。凡是仓库里有的假冒商品他就承认,凡是谈及从前的犯罪勾当。他一概否认。李亚德避重就轻的态度使侦查工作一时陷入了困境。
  13天后。李亚德的得力干将老傅在杭州的一大型农贸市场里被抓获。随后车间主任老吴和技术人员小陈也在徐州、福州两地相继落网,案件中的关键人物终于露出水面。
  至此。在如山的铁证面前,李亚德哑口无言。4月13日夜,他被依法刑事拘留,多方证据显示他涉嫌制造假冒商品的金额累计达到了200多万美金。
  由于案情重大,南通警方感到,对大量假冒产品必须有一个权威的鉴定结论。因此,南通市公安局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鉴定。
  李亚德是黎巴嫩籍人,对他进行逮捕必须由省一级检察院批准。4月26日,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批捕。4月28日,国家商标局发来复函,确认“芭蕾米拉”生产假冒注册商标有39件与正牌产品相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在征求了省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于5月1日作出对李亚德的逮捕决定。
  2005年10月17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经审理查明,“芭蕾米拉”公司于2004年8月17日注册成立,其核准经营的范围是生产、销售日用化妆品,但该公司自成立至案发时。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被告人李亚德为该公司的董事及实际经营人.负责公司的全部事务。李亚德在负责管理“芭蕾米拉”公司期间,在未获得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而且犯罪数额巨大,最终,他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服刑
  
  2006年1月25日,李亚德来到南京监狱。
  南京监狱是江苏省指定关押外籍犯的监狱。外籍犯的教育改造与国内犯人没有多少明显的不同。与国内犯人相比,唯一不同的只是监狱根据外籍犯所在国家的生活习惯,在生活上给予一定的照顾。李亚德的情况更加特殊,他不仅是一个外籍犯人,而且又是南京监狱有史以来关押的唯一外国籍的穆斯林犯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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