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阜阳法院腐败窝案透视

作者:张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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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任院长相继出事,两名副院长东窗事发,数名法官被移交司法机关……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仍然处在反腐风暴的漩涡中。
  对于阜阳来说,阜阳中院腐败窝案,成为这座城市去年在全国“叫响”的两个重大新闻之一。另外一起事件是,阜阳市物价局局长张洪钧因为抵制教育乱收费而被迫辞职。
  目前,曾经因为侵吞当事人24万元执行款而“闻名”全国、拉开窝案查处序幕的阜阳中院经济审判二庭副庭长薛懿,已经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另一名法官——中院原执行庭庭长王春友2005年11月初刚刚出庭受审。检察机关起诉称,王利用担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的职务之便,受贿116.61万元(其中69.44万元系未遂),贪污1万元,并有75万多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此外,阜阳市纪委已经向社会通报法院系统9起典型违纪案件;阜阳市原政协副主席,原中院院长刘家义业已被宣布免职。
  近日,记者多方采访,试图全面梳理阜阳中院窝案。其间耳闻目睹,超乎想象。
  
  令人发指:一名副庭长的贪婪
  
  安徽省阜南县农民张子海没有想到,他历经9年的执著上访,不仅“击倒”了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经济审判二庭副庭长薛懿,而且掀起了一场法院系统的“反腐风暴”。
  一切还得从1994年开始。是年,在外打工多年的张,回到了家乡阜南,与县政府签订承包合同,将政府宾馆的餐厅承包了下来。之后,他花出去20多万元进行装修,请来一批人帮助打理,开始了对外营业。
  张子海很快便发现了新的问题。“吃饭的人很多,一吃都是两千三千,甚至上万,吃了饭让县政府的秘书签个字就走了。”张说,“全是签单,没有付过现金。”就这样,不到一年时间,张子海手头便有了100多张“欠条”。总计50多万。与此同时,外界盛传身家百万的张子海开始为付不起菜钱而发愁。
  为了维持饭店运转,张子海除了不停地借钱外,便是栈县政府负责同志讨债。后者,最终让他惹上了麻烦。当时的一名县领导,大怒之下立即中止了承包合同。之后,县里仅给了他5万元就算了事。
  无奈之下,张子海只好与阜南县政府打起了官司。但是,在种种外力的干预下,这起诉讼迟迟没有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就在这时,他遇到了阜阳中院经济庭的一个叫薛懿的法官。而后者,开始为张子海支招,一副为他主持公道的模样。
  不可否认的是,在薛懿的帮助下,张子海状告阜南县政府的诉讼最终立案。但是,张子海的厄运也随之而来;薛法官动不动要他安排饭局,动不动就接受张的“香烟”。让张子海最难受的一次是,薛法官一餐就吃掉了他的6000元。而这次饭局,已经囊空如洗的张还是请朋友作担保,才最终得以从饭店“脱身”。
  就在张子海再也拿不出钱来请薛懿吃饭的时候,薛懿介绍了一个做个体生意的女商人王雪给张子海,让王雪借给张子海1万5千块钱,而这笔钱也都支付了薛懿的应酬。而这个王雪,日后也成为了与张子海的官司揪扯不断的人物。
  时间一晃就过了两年,案件从1996年拖到了1998年。这两年,为了请法官薛懿吃饭,张子海倾其所有。
  1998年的年初,案件终于在中院开庭了,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张子海原本主张的50T被调解到了27万元,法院要求阜南县政府在1998年底还清。张子海先是领到了三万,领到钱的张子海赶紧偿还了个体商人王雪的债务本息计两万,而对于县政府余下要偿还的24万却从此没了音信。
  2001年,张子海从朋友处获悉,剩下的24万元实际已经执行到位。而且,这笔钱被法官薛懿和王雪侵吞。
  尽管自己不断的努力,希望能够拿回这笔原本属于自己的钱,但是,张子海发现,法官薛懿“能量惊人”:不仅不给钱,也没有受到任何处理。甚至称张子海欠下王雪的钱,这些钱正是他代替张子海归还给了王雪。
  咽不下这口气的张子海,开始了高达上百次的上访。最终,在新华社等媒体和湖南省人大代表陈建教的帮助下,他的遭遇引起了安徽省和阜阳市高层的高度重视。在阜阳市纪委的调查下,薛懿侵吞张子海的执行款事实真相大白。旋即,薛被“双规”。
  3月25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自民,代表法院向张子海公开道歉,并送上了张讨要数年的247执行款。一个月后,薛懿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反腐风暴:10余名法官倒下
  
  薛懿的落马,在阜阳中院引起了“多米诺”骨牌效应。
  为了争取宽大处理,薛懿开始“咬人”。目前得到确认的是,因为薛的揭发,阜阳市中院原副院长朱亚、原执行庭庭长王春友、原经二庭庭长董炳绪、原经一庭庭长陈和平等数名法官先后被“双规”。阜阳市颍州区和颍泉区法院的多名法官也与薛懿腐败案有涉。
  6月27日下午,阜阳市召开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通过表决,依法撤销了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4名法官的职务。
  两个多月之后的9月22日,阜阳市法院系统9名害群之马的斑斑劣迹,经由该市纪委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昭告于社会。
  经查,1997年7月至2005年2月,阜阳中院原副院长朱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陈安玲,收受18人32次钱物,合计23.227元;原阜阳中院执行庭长王春友,于1994年下半年~2005年1月,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32人62次钱物,合计50.5357元;原经济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和平在1992年上半年至2005年春节,利用职务之便收受27人42次财物,合计人民币45.185万元、美元2000元、联想电脑一台;原经济审判第二庭庭长董炳旭在1999年3月至2005年春节,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其妻陈继玲,收受33人46次钱物,计28.118万元;原阜南县人民法院院长谢庆华在2001年6月至2005年2月,利用担任界首市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之便,收受16人18次钱款,合计29.35万元;原经济审判第二庭原助理审判员王俊平在1998年10月至2005年春节,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14人17次款物,合计10.877元;原执行庭书记员卜琅在1998年10月至2003年8月,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8人12次钱物,计8.237元;太和县人民法院原院长巩固华自1997年10月至2005年4月,通过提拔调整干部、在办理案件中打招呼等手段,以及利用逢年过节、家人生病和儿子上学等机会,收受本院干警、案件当事人和他人钱款50余万元。
  目前,这些涉案人员已分别移送司法机关。
  更为惊人的还在后头,9月28日,阜阳市政协举行二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刘家义政协第二届阜阳市委员会委员资格、免去政协第二届阜阳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决议》。《决议》说,鉴于刘家义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依据《政协章程》第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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