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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颠颠倒倒将心织


  小草仰身打了个哈欠,两眼惺忪地四处看看,那个紫钰,什么地方不好去,居然跑来间破庙,做啥?许愿吗?
  仔细说来,庙也不能说是破啦!
  只是,庙的规模不大,屋瓦檐壁,都已经褪色,完全遮掩不了岁月的痕迹,庙前驮碑的石龟,斑驳龟裂,该是许久前的古物了。
  由香炉里稀落的香火看来,庙里供奉的神祗,似乎也不太灵光,才让自己的住所,残破成这等模样。
  自古人心,贪慕荣利,拜神求佛,到头来,所求的还是不出“名”、“利”二字,对这两字没助益的,便是神明,也遭弃如敝屣,唉!人啊!
  小草不用香烛,两掌合十,恭恭敬敬拜了三拜,自古参神礼佛,心诚则灵,香烛么?哈!倒也不用那么在意了。
  懒的跟在兰斯洛身旁做参谋,没事还会挨顿揍,小草找个理由,溜到庙里清净角落,想要补个美容觉。
  唔……
  其实这间庙也不算太坏啦!它后院面积颇大,除了清浅池塘,还种植了七株梧桐树,每株都有三人合抱,枝干繁密,绿荫遮天,阳光从绿叶的缝隙间,洒落庭院,午后凉风徐徐吹来,是个难得的午睡环境。
  小草找了根大树,倚树闭目,聆听松风过耳,池塘鲤鱼儿跃水,心舒神畅,逐渐睡去。
  有人说,老天爷不喜欢懒惰的人,这话真是一点不错,小草眼睛没闭两分钟,一阵孩童嬉戏声,把她自梦的边缘扯回来。
  “老天爷,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小草心底哀嚎不已,睁开眼睛,搜寻声音的来源。
  “你输了,你输了。”
  “阿明太没用了,换我来,看我青头将军的厉害。”
  “好棒,好棒。”
  在庭院的另一角,三五幼童围成一圈,游玩嬉闹,小草好奇心起,缓步趋近,看看他们在玩些什么。
  圈子中心,是两只蚱蜢,一青一红,看起来都是雄纠纠,气昂昂,十分威武。
  “这倒是奇事一件,只听说有人斗蟋蟀,还没听说有人斗蚱蜢的。”
  小草觉得有趣,忍不住出声询问,“小朋友,你们在斗蚱蜢吗?”
  突然见到陌生人出现,孩童们并不惊慌,个个都是笑嘻嘻的毫不怕生。
  一名梳着两条冲天辫的女孩,笑着说:“我们是在比跳高。”
  “跳高?”小草奇道。
  小朋友们挖了两个等深的洞,把蚱蜢放在洞里,比试谁的蚱蜢跳的高,若是同样深的洞,一只跳的出来,一只却跳不出来,自然是跳不出来的输了。
  只见青、红两只蚱蜢,为了自己的活动自由,在洞底摸索一阵,确定无路可出之后,开始奋力往上跳,但是因为洞挖的颇深,要跳出来并不容易。
  看着蚱蜢们努力的样子,小草心中没由来地一动,有种似曾相似的感觉,忘形之下,张口替蚱蜢们加油。
  “加油,加油……”
  “姊姊,不是这样。”
  辫子女孩侧着头,俏皮笑道:“要这样喊才对。”
  “跳啊,跳啊,跳出来吧!”
  “跳啊,跳啊,跳出来吧!”
  一旁的孩童,以独特的方式,扯开喉咙,卖力叫喊,为自己支持的蚱蜢加油,小草感染了这股气氛,很自然地加入其中,随他们呐喊。
  “跳啊,跳啊,跳出来吧!”
  一轮激斗过后,青色蚱蜢不负所托,率先跳出土穴,登时欢呼与叹息共作,嘻笑同责骂并发,小草并没有支持哪一方,但看到孩子们玩得高兴,无形中也兴奋起来。
  “又在玩跳蚱蜢的游戏啦!”
  “婆婆,是婆婆来了。”
  “糖果婆婆。”
  说话的,是一位衣着华美的老婆婆,锦缎的高级衣饰,价值不菲,该是富贵人家,身后还跟着两名家丁,看来身分不低。
  颤着双手,老婆婆从衣袋里,掏出满把的糖果,一一分赠与小朋友们,仔细叮嘱着,“吃了以后,要漱口,不然阎罗王会抓你们去拔舌头的。”
  “婆婆又来了,是说谎话才会拔舌头。”
  孩子们摇头大笑,似乎觉得婆婆比自己还笨。
  “呵呵……是吗?大概是婆婆弄错了吧!不过,吃完糖,还是要漱口喔!”
  老婆婆不以为忤,开心地笑着。
  “小朋友,吃了糖要说什么?”
  小草提醒孩童们,并让他们一一道谢,不知为什么,她很喜欢这位夫人,她的身上有种高贵的气质,肯定是出身好人家,却是难得这等平易近人,眼尾的皱纹,是俗称的笑纹,想来,这位夫人年轻的时候,也是常为身旁的人带来欢笑吧!
  把糖给分光,老婆婆擦亮眼镜,仔细打量小草一番,温言道:“小姑娘尊姓大名啊?”
  “我叫小草。”小草本能地回答,随即愕然,“婆婆……您看的出我是女子”
  婆婆呵呵笑起来,道:“你花朵般的肌肤,又生的这等俊俏,除非是瞽子加呆子,谁会把你当男孩看啊!”
  “就是有人瞽子加呆子,还不只一个。”
  小草暗暗诅咒某人,另外也对自己女性魅力尚在,松了一口气。
  “小草姑娘来这儿,是来游山玩水的了。”
  “婆婆,您叫我小草就可以了。”小草笑道:“小草是陪朋友来的。”
  “既然是来玩的,那这间小庙,你不可不看。”
  说着,婆婆兴冲冲地,挽着小草的手,朝庙里走去。
  小草喜欢与老人家相处,在相处的过程中,可以获得许多难得的知识,是以欣然接受,跟着走去。
  “老夫人,请小心。”
  两名随从不放心,要伸手过来搀扶,却被老婆婆挥手拒绝。
  “真是的,老是以为我不中用了。”
  老婆婆喃喃道,小草一笑,将原本被挽着的手,顺势搀扶老婆婆,步进庙内,再对两名随从感激的眼光,颔首致意。
  “小姑娘的心地不错啊。”
  “婆婆说笑了,不知您今年多大岁数了。”
  “呵呵呵……我自己也记不清了,嗯!三百五十岁的生日,是在十七年前,那么现在是……”
  小草闻言一惊,风之大陆上,人类的平均寿命是两、三百岁,这老夫人近四百岁,那真是高龄了,看她谈吐清晰,步履犹健,大概是平常保养的不错吧!
  思量间,已走进庙里,庙的后堂,没有供奉神明,土墙上画着美丽的壁画,还有纱缦保护,看起来一尘不染,该是有人常常打扫吧!
  小草望了老婆婆一眼,她拉起了廉缦,一双手仿佛在探视多年老友,充满感情,珍而重之地轻抚壁画。
  壁画里,土地乾涸,火红的太阳肆虐,正是大旱时节,一条小河流经中央,两批人马,各据一方,手持兵器,怒眉腾腾。
  一个白衣少女,努力地排解纷争,在两方人马间劝说,最后,是众人一齐祈雨,而天空也降下大雨。
  当小草看到壁画的瞬间,整个人如遭雷殛,不敢置信地呆住,然后,哑着声音,热泪盈眶。
  画里的白衣女子,眉目如画,祥和柔雅,那面孔、那神韵,依稀是那么地熟悉,小草心底呻吟出声:“妈妈……”
  不会错的,在那个女子的左袖,绣着朵菊花形的纹章,那是母亲年少时爱用的印记,她曾在母亲未继位前的几篇诗稿里看过,那几篇诗稿,还被偶然发现的小草,当作宝贝,藏在宫里。
  “画很美对不对?”
  老婆婆笑了几声,开始叙述一个遥远的传奇。
  在三百年前,那时的杭州城,尚是荒郊田野,一次大旱,把所有的田地都乾涸了,唯一可维生的水源,就是来自左面深山的一条小溪。
  人们依照姓氏、种族,分成两派,纷纷声称自己才是水源的主人,在几次会谈破裂后,双方展开大规模械斗,死伤众多,事后,更开始互设栅栏,偷偷到对方处放毒,使得原本严酷的天灾,再加人祸,民不聊生。
  一位名叫阿绫的少女,就在此时来到了杭州,她以义诊获得了普遍的好感,后来,更进一步地为两个势力作调和,历经无数困难,在她的努力之下,终于让大家握手言和,共同渡过天灾,而老天也适时地下了雨,杭州就此恢复和乐。
  “想当年,阿绫与我情同姊妹,我还在她的诊所里帮忙过哩!”老婆婆遥想当年,不胜欷吁。
  “您…与传说的那名女子相识。”
  小草小心地问着,她知道,自己终于接触到,母亲不为人知的过去了。
  “岂只认识,当初阿绫逃家偷溜…”
  “什么?”
  小草傻了眼,不是说“微服出巡”吗?
  怎会是逃家偷溜,那个视女王责任为天职,宁可舍弃亲情,终其一生未有违背的母亲,居然会…偷溜,这怎么可能?
  小草心底,浮现无数疑团,照这么看来,母亲当年,是否也像自己一样,为了某种理由,不告而别,偷溜出宫。
  “阿绫在杭州的第一个朋友,就是我,我们一起开诊,一起收留孤儿,照顾他们,阿绫的心太好,是烂好人一个,经常连野猫野狗也捡回来养。”
  婆婆笑着说,“可是阿绫也有很风趣的一面,孩子们跳蚱蜢的游戏,就是她发明的,嘿!想当初,那群蚱蜢本来是要下锅的,却给她变成了这等把戏。”
  “她胆子很大,记得当年上游设水闸,下游快乾死了,她自己做了炸药,三更半夜,一个弱女子,偷偷去把水闸炸得翻了天,回来以后,还行若无事地做早餐,不是我一直逼问,她还不肯说咧。”
  “这…这是怎么回事?”
  前半段是对的,可是后半段,怎么会这样,婆婆所说的,真的是母亲吗?
  自己的母亲,居然有这样的一面,小草脑里一片混乱。
  “她是个很聪明、也很坚强的女孩子,而且不是一般肤浅的小聪明,是真正聪明。我们努力化消人们间的误会,可是困难重重,我曾经想要放弃,但阿绫一直想要坚持到最后,她想让镇上的人知道,仇恨、对峙,并不能解决问题,最后会一起走上毁灭的道路。”
  婆婆缓慢地说着,她不断回忆当年与挚友相处的时光,“最后,她成功了,人们被她感化,握手言和,大家合力祈雨,老天爷也终于下了雨。”
  婆婆指着茶几上的物件,那是几只用草编织的灯,草质粗劣,极易伤手,但灯却编的巧致精美,足见编灯人下了不少苦心。
  “阿绫让大家编草灯,奉献祭天求雨,她自己建了个高台,穿着白衣衫,美得像个仙女一样,在台上祷祝三天三夜。老天,便下了雨。”
  小草知道,这是所谓的筑积之法,把众人的意念,藉着某种仪式增幅,传达给上天,藉以祈求风调雨顺,母亲以此法祈雨,可谓别出心裁。
  “以后,杭州城没再闹过旱灾,可是这套东西,就此传了下来,人们用草编成某种东西送人,藉以传达心意,成了习俗。”
  婆婆说完,看着壁画,呆呆出神,这些年来,她每天总要来这一趟,怀念那段难忘的岁月。
  “那…后来呢?那个女人最后怎么了呢?”
  明知道结果,小草还是忍不住问了。
  “走了,可惜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当一切事情有了结果,阿绫对我说,她要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就离开了,人们为了纪念她,就在庙里画了壁画。”
  婆婆的眼中有泪,或许,是对好友离别的感伤吧!
  “我还记得她离开时候,对我说的话。”
  因为心神激荡,婆婆的声音有些低沉。
  那一天,她起了个大早,在晨光中,阿绫向她道别。
  “我要走了,谢谢你对我的照顾,和你相处的这段时间,我一生都不会忘记。”阿绫缓缓笑着,笑容里,有某种犀利的决心,“我,有几件非完成不可的工作。为了不让错的事情,继续错下去;为了让我以后的继任人,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幸福,我必须回去。”
  “……”
  “这些事,可能我无法完成,不,在我这一代,是不可能做到的,可是,我仍然会终其一生,为这个理想铺路。”
  阿绫的音容,在未散的晨雾中,渐渐隐没。
  “或许有一天,我的女儿,会追寻我的脚步,来到这里,届时,请你务必让她知道,她该知道的东西。”
  “这就是她的交代。”
  婆婆转过头来,温和地问道,“你是阿绫的女儿吧!”
  小草听这一连串的故事,心情起伏,激荡的说不出话,颤声道:“我……我……”却是半句话也说不出。
  “我不问你的身分,也不管你现在是什么人?”
  婆婆笑着,眼神中蕴藏着洞悉世情的笑意,“我只知道,你是我好朋友阿绫的女儿。”
  “是的,婆婆。”
  “果然就是你了,我已经等了七百年了,撑着不死,就是为了想见你一面。”婆婆的声音里,是卸下负担的疲倦,“如今,我总算是如愿了。”
  “可是,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婆婆口中的妈妈,完全是我所不知道的啊!”
  因为心情激动,小草有些失控,“陪孩子们玩蚱蜢,偷偷跑去炸水闸,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妈妈。”
  在小草的眼里,母亲与自己之间,有一层无形,却无法逾越的鸿沟,虽然自己不是不被关心,但是宫廷的生活,总让人觉得冰冷。
  在国民与亲情之间,母亲显然选择了前者,整日忙于公务,为民众舍身,难得见几次面,母亲也只是冷冷的叮嘱,要她好好注意身为继位人的义务,充实自己,不要只想着肤浅的个人情爱,而要为国民舍身,成为为国为民的大爱,以备日后成为个出色的女王。
  这是雷因斯·蒂伦历代王室,女王必遵的信条,母亲,也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
  可是,随着年龄增长,小草的内心,对于这种教条,越来越抱持着怀疑的态度。
  博爱,是人类的精神里,极为伟大的一环,只是,这种东西,能够以教条的方式,流传下来吗?
  一个连自身亲情都能舍弃的人,真的还有“心”,去博爱其他的人吗?
  不知有多少次,小草故意犯错,想看看是否能将母亲寒霜面具打破,但每次都大失所望,她只是淡淡的,冷冷的,点头表示了解,好像这些事连听的价值都没有,小草甚至怀疑,对于母亲而言,自己唯一的意义,仅是继位的人选,她们之间,不需要亲情的存在。
  “笨蛋,只要你肯稍微对我笑一下,一下也好,我就满足了啊!”
  这是小草的期盼,每一次的生日,每一次的得奖,从宫内省官员手中取过奖章的时候,小草真正期望的,是母亲的拥抱。
  不需要什么形式上的奖励,只要像普通百姓家一样,妈妈对放学回来的孩子,亲匿地摸摸头,温暖地将她抱在怀里,如此而已。
  然而,这个心愿,从未达成,以致于每当学院放学,看着旁人,亲子相依的温情,小草脸若冰霜,从此行为越来越叛逆,总爱与宫廷唱反调。
  事实上,倘若不是因为这样,小草的人生,可能会走向另一条道路,她会与同年纪的朋友一般,在贵族私院中,学习知识,努力当个淑女,日后成为个端庄的女王。
  今天,从婆婆说的话里,小草听到了不一样的母亲,那个名叫阿绫的女子,不仅是慈爱、祥和,她为了守护的东西,充满勇气,不惜挺身对抗,这正是小草所期望的母亲。
  为什么两种样子,前后会差那么多呢?
  为什么母亲回到宫廷后,会变成这种样子?
  母亲临走时所觉悟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几个疑团,令小草沉思难解。
  “婆婆。”抬起头来,小草问道:“我妈妈……妈妈想传达给我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呢?”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婆婆语带机锋,笑着说,“我所知道的阿绫,可不是那种不负责任,会把没做完的事,丢给朋友的人。”
  “她要我告诉你的东西,她一定早就跟你说过了,只是你自己没发现而已。”婆婆扶着桌子,巍巍站起身来,“又或者,她是要你自己去寻找这个东西。”
  “要我自己去寻找?”
  “小侄女啊!人的一生,有某些问题,是只有自己,才能给自己答案的。”
  婆婆笑了起来,“你的母亲,是一个凡是靠自己解决的坚强女人,身为她的女儿,你不该这么问啊!”
  “我明白了,我会找出那个答案的。”
  小草眼里,有了前所未见的神采,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一瞬间,她觉得婆婆就像是母亲的化身,而且是她向往已久的那个母亲。
  在仆役小心搀扶下,婆婆缓步出门,临走前,她对小草说:“其实,你和你母亲当年很像,真的很像。”
  “妈妈年轻的时候,也和我一样吗?”
  “一模一样,那个神韵,讲话时的语气,全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小草笑了,她很自然地回答,“那是当然的了,因为她是我妈妈啊!”
  送走婆婆,小草惊觉满室斜阳,竟已是黄昏时分,在夕阳照映下,壁画中母亲的形象,光彩流动,栩栩如生。
  “妈妈在这趟旅行中,找到了她的人生理念,我一定也要去看看,妈妈想传达给我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小草暗自下了这样的决心。
  走出庙门,小草分外感到神朗气清,十多年来的阴霾,在这短短的一个下午,仿佛消去大半。
  “咦!那边不知道在干什么?怎么这么吵?”
  左边人群聚集,喧闹吵杂,似乎是发生了什么事。
  “哎呀!糟糕,放那个白痴独处大半下午,一定出事了。”
  忆起与兰斯洛分别一个下午,再看到眼前的人群,小草已经有了很不好的想法。
  匆匆跑去,走近一看,兰斯洛一膝跪地,手上拿了束莫名的野花,正在高唱情歌,而在他面前,紫钰颇为尴尬的站着,不知所措,小草来的及时,刚好听见“君子好逑”这句结尾,声音高亢,令人有掩耳逃窜的冲动。
  现场的群众,依旧鼓噪,他们虽然不对兰斯洛的走调怪歌,抱持好感,但为那画中仙一般的美女所惊艳,每个人都想看看,这个美女,要如何拒绝,那个想吃天鹅肉的浑小子。
  幸灾乐祸,自古人性皆然。
  小草又是好气,又是好笑,“那个大白痴,真以为自己是大鼻子情圣啊!叫他用音乐来打动别人,是用笛声,不是用歌声啊!唉!好破的歌……”
  饶是小草聪明多智,此刻也没了主意,只得静观其变。
  而事情的发展,是没有人能够料到的。
  众目睽睽下,紫钰笑了,仿佛可以融化万年雪般的温暖笑意,她接过花朵,在一片叹息声中,与兰斯洛挽手而去,状极亲匿,教现场观众捶胸顿足。
  “总算了去一个麻烦。”
  小草长吁道,她可没有那么天真,会认为兰斯洛的烂歌,打动佳人芳心,紫钰之所以肯这么帮忙,多半是看在大家的交情上,不忍兰斯洛太丢脸,才肯稍稍作戏一番。
  “那个大浑球,为什么我要这么替他担心?”
  小草喃喃自语,脚步却不自觉地追寻两人而去。
  杭州文风极盛,骚人墨客本多,在围观的群众里,才思敏捷者,不乏其人,看到这幕“不可能的任务”,奇迹似的成功后,不少人以此为题,加上自己的想像,写成了传奇故事。
  愚夫愚妇信以为真,将庙中神祗,误认为专管恋爱之神。
  此庙居然成为年轻男女表白、求爱之所,而一举奏功者,竟也大有人在,此后数十年,香火鼎盛,络绎不绝,这就不是当初在场的任何一人,所能料及的了。
  “想不到还是被拒绝了。”
  在回家路上,兰斯洛有点沮丧。
  “什么叫做想不到,你那种方法,不被拒绝才是怪事。”
  一旁的小草,把握机会,努力落井下石。
  回想刚才的场景,小草觉得好笑。
  才走出庙门没两步,紫钰便抽回了手,本来飘浮在云端的兰斯洛,一下子便摔落地狱。
  紫钰微一拱手,盈盈下拜,朱唇轻启,低吟道:“怜君密密情,感此伤妾心,徒叹奈何,徒叹奈何,自古红颜弹指老,华发早生,色未凋,爱已残,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语毕,连半句话都不再多说,转头离去。
  小草心下佩服,这才是敢作敢为的女中英杰。
  这个女子,只怕是不会轻易系心于人的,她的冷清,不是独对兰斯洛一人,而是对整个世俗。
  “色未凋,爱已残”两句,道尽千古女子的悲哀,男人会对美女倾心,为的,也就是那一张绝世容颜吧!
  一但年华老去,昨日的江山美人,就只有“掩面低泣窥新人”的份。
  像紫钰这样的女子,深明这个道理,又怎么肯将自己的心,轻易托付。
  要掳获这样的一颗心,难啊!
  “算了,再想别的办法吧!”
  对于紫钰的想法,小草悠然神往,自己与之比较,不由得有点兴味索然,“我有点担心枫儿,把她独自丢在家,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你怕什么,枫儿又不是三岁小孩,难道你还担心她会走失啊!”
  说着说着,已经走至胡同口,小心看看有无跟踪,兰斯洛将门打开。
  “枫儿,我们回来了……”
  话还没说完,兰斯洛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惊,说不出话。
  庭院里,恍若废物弃置厂(简单来说,就是垃圾堆),被拆成碎块的桌椅,压扁的铜锅,破烂的窗户……诸般家具器物,被彻底破坏,四散满地。
  在这堆废弃物的中心,枫儿跳来跳去,手里撕扯由衣柜中翻出的绸衫,还将扯下来的布料,一把塞入口中,津津有味地吃着。
  形状优美的小口,嘴边沾有泥土、杂草、还有……
  “哎呀!我的铁线兰。”
  小草惨叫一声,去抢救心爱的盆景,同时也忙着和枫儿争夺,所剩无多的衣衫。
  “不行,这个不可以吃啦!……你再不听话,我就要生气罗……啊!笨蛋,别把我的手放进嘴里……”
  兰斯洛望着眼前的一片凌乱,头晕脑胀,很难得地,他有了想一头撞死的冲动。
  花了不少功夫,把濒临废墟的屋子修好,成了垃圾的家具买齐,好在小草原本就有随时跑路的准备,东西随丢随买,方便的很。
  此后连续数日,小草待在家里,半步不出,任凭兰斯洛怎么引诱,也没兴趣出门,一来,是为了好好静心想事情,二来,也是为了照顾枫儿。
  枫儿的野性未除,想要让她安静呆着,得费不少功夫,小草就花了相当的心力,才教会她穿衣,不要四处乱跑,拿无辜的器物磨牙。
  其实,养动物就是要肯花时间,只要别让她觉得寂寞,一般来说,宠物都是很温和的。
  这天,小草心血来潮,到外面抓了两只蚱蜢,回来找枫儿玩跳蚱蜢的游戏。
  “枫儿,这一只红翅膀的,是你的;这一只脚上有斑点的,是我的。”
  小草费力解说,枫儿则是满脸奇怪,不明白这两只蚱蜢有什么好玩。
  “等一下我把蚱蜢放进洞里,你就跟着我喊,知道吗?”
  “……”
  “知道了吗?”
  “喵!”
  小草的游戏,在尚未开始之前,便宣告流产,因为缺乏挖洞的经验,小草掘的洞,深度不够,两只蚱蜢甫一进洞,便即跃出,两头逃窜,小草还没来的及反应,枫儿伸手便是一抓,把自己的蚱蜢丢入口中,当作美食大嚼起来。
  “哇!我的蚱蜢…哎呀!不对,枫儿,快把东西吐出来,那个东西不能吃的,吃了会拉肚子,教了你那么多遍,怎么你就是教不会呢?”
  担心枫儿吃错东西,小草又是拦阻,又是拍背,弄的手忙脚乱。
  “这个东西有什么不能吃的,以前在山里,猎不到山猪野兔,本大爷还不是大把大把的吃下肚。”
  闲得发慌,又不肯负起教养职责的兰斯洛,在一旁哈哈大笑。
  “你笑什么,当初说要捡东西,事后一点都不负责任,你哪来的脸在笑。”
  “谁说我不负责了。”兰斯洛笑道:“枫儿,你过来,我送你一件礼物。”
  不敢靠太近,兰斯洛把礼物掷给枫儿,以免又给扑倒,舔东舔西的弄的满脸口水,对于枫儿表示亲切的方式,兰斯洛始终不习惯,而很无奈的,这也是小草屡教无效的项目之一。
  兰斯洛的礼物,是条红色的皮革项圈,除了颜色抢眼之外,形式却简单,仅有一个金属环扣,与市面上五花八门的种类相较,是条相当素净的项圈,幸亏小草抢救的快,否则就给枫儿吞下肚当点心。
  大陆的公约法,把兽人族的地位,定在奴隶与牲畜之间,若要在都市行走,必须配戴项圈。
  市面上所卖的项圈,大多标榜“附麻醉效用”、“内附锁脉针”、“穿骨固定”之类的效果,藉由伤害兽人的身体,到达箝制的作用。
  小草将枫儿当作姊妹看待,要让她受这等痛楚,自是怎么也不愿意,可是,若不配戴,则无法上街,只得整日在家,对于好动的枫儿来说,无异是变相拘禁,为此,兰斯洛特别施展匠人手艺,做了条项圈出来。
  别上了环扣,枫儿不住转动颈子,伸手去抓,似乎对这个新的束缚物,感到极度不耐。
  兰斯洛颇为感慨的叹了口气,帮枫儿把项圈套正,叹道:“你就忍一下吧!你的主子们,眼下还没发迹,改变不了这些劳什子规章,既然改变不了,你就只好学着适应了。”
  靠着“第一眼作用”,枫儿对兰斯洛真是百依百顺,听到兰斯洛这样说,枫儿似懂非懂,不再乱动,把项圈套好。
  “唉!”
  “叹什么气?又在想你的紫钰小姐。”
  “唉!”
  “想就去找人家啊!又没人拦住你。”
  “唉!”
  小草暗自苦恼,自被紫钰明确拒绝后,兰斯洛这些日来,长吁短叹,闷在屋里,却又想不出任何方法,来个绝地大反攻。
  “人家的要求很高,不是现在的你能做到的,还是多努力个几年,等到功成名就,再卷土重来吧!”
  这番话,是小草充份考虑过的衷心之论,紫钰所要求的,并不是单纯的荣华名望,想要配得上这样的女子,必须要有相当出色的条件。
  小草不认为兰斯洛条件差,目前的兰斯洛,是块原石,只要经过琢磨,将来必能大放异彩。
  这个涉世未深的少年,慷慨豪迈,毫不做作,武功虽然不高,但发展潜力却几近无限,有种江湖上少见的铁骨英气,这样的人,日后成就不可限量,更重要的,他举手投足间,与生俱来的领袖气势,霸气凛然。
  小草敢断定,只要能有个两年时间,加强兰斯洛的武功,以他的条件,届时必有一番基业,眼下局势混乱,群雄并起,艾尔铁诺的国势,也逐渐走下坡,对于各处的动乱,无法有效镇压,只要把握机会,说不定兰斯洛也能成为一方霸主。
  可是,这些东西需要时间来酝酿,以目前的兰斯洛,想要打动紫钰的芳心,简直难比登天,就算能让紫钰倾心于他,紫钰背后的龙族,也不会接受这样一段情缘,两人势必面临重重险阻。
  “听我的话,等到自己条件够了,再来吧!”
  “不行,就这么放弃,哪算的上是男子汉,我一定要坚持到底。”兰斯洛不改初衷,还是坚持目标。
  “是,是,你是男子汉,真了不起。”小草挖苦道:“不但是男子汉,马上就要当先烈了。”
  自从明白了紫钰的想法,小草便懒得再去出主意,反正双方的差距太大,强求无益。
  “对了,我记得你好像懂得一点魔法的知识。”兰斯洛眼放异彩,想到了个新的点子,“快帮忙想想,有没有可以用来帮人谈恋爱的魔法。”
  “有的话,我自己不会用吗?”小草暗骂道。
  其实,这类的魔法式存在的,经由某种符法、仪式,可以让本来陌路的异性,瞬间产生一见锺情的效果,进而倾心相恋。
  只是,那种术法,无非是控制对方的心智,使异性失去自主能力,甘为爱奴,对于这种作法,小草轻视至极,那根本是污蔑了“爱情”这个名词,只要想到兰斯洛像条哈巴狗,吐着舌头,等着捡骨头,小草便觉得反胃。
  风之大陆的魔导师公会,对于有关“操控人心”的秘法,一律禁止,不完全是为了道德因素,事实上,这种违逆天道的法术,果报极强,使用者往往遭到反噬的命运,不得好死,所以这是属于禁用的系统。
  “会想要依靠法术来谈恋爱,是堕落的象征。”
  “没有那么严重啦!”兰斯洛忙解释道:“我是想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扭转乾坤,让她对我有好感之类的。”
  对于这种不明魔法真谛的蠢问题,小草根本懒得作答,无奈兰斯洛紧问不舍,脑筋一动,小草眼珠转了转,很高深莫测的笑起来。
  “要说有的话,倒是有一个。”小草正色道,“我听过个传闻,是种传说中的秘法,至于灵不灵,那我可不保证。”
  “什么秘法?说来听听。”黑暗中突然出现了一线光明,兰斯急忙追问。
  “用草编成九千九百九十九只草灯,排成图形,点燃以后,默默祝祷一刻钟。”
  “这么简单?”
  兰斯洛松了一口气,编九千九百九十九只草灯,不过费点功夫罢了,只要能赢取佳人芳心,什么都划的来。
  “不简单。”
  小草补充,反正是撒谎,干脆撒大一点吧!看看这个呆子会不会因此知难而退。
  “用的草,必须是沾着无根水,初生的嫩草,所编成的草灯,不可枯萎,要保持青绿,祝祷的一刻钟内,不能有半只灯熄灭,所有工作必须在三天内独力完成。”
  为了怕兰斯洛故计重施,把一切的准备工作丢到自己头上,小草特别把“独力”两字,念的特别大声。
  “这么困难!你还不如叫我盖做金字塔算了。”兰斯洛听的眼珠快凸出来了。
  “是啊!所以才说没人做到。”小草微笑道:“知道怕的话,就听听算了,没有人会笑你的。”
  “不。”
  兰斯洛猛拍桌子一声,站起身来,跃跃欲试,找到了新的奋斗目标。
  “越是困难的事,我能办成,这样才能显出本大爷毅力不摇,越挫越勇的决心。”兰斯洛斗志高张,昂首宣示道。
  “你……你没弄错吧!”
  小草张口结舌,说不出话。
  蠢的人见多了,还没见过蠢成这样的,真想知道他老爸老妈是什么人,生出这种赔本兼倒贴的儿子。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兰斯洛笑的好灿烂,“本大爷为君死,为君狂,为君猛做凯子武大郎。”
  充满决心的笑容,夸张的宣告,加上枫儿识趣地喵喵叫,看来一场灾难是避不了了。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为什么自己会对这样一个呆瓜,如此放不开呢?
  小草无声地仰天叹息,或许,因为自己也是个大呆瓜吧!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八月十日
  寂寂深夜,将近子时,紫钰独自一人,缓步走在街上。
  在一个时辰之前,数日不见的小草,造访了落琼小筑。
  带着很窘迫的表情,小草说明了这七天来的过程。
  把笑话当成秘法,而认真实行的兰斯洛,把人类的体能,发挥到极限。
  他在每天天亮之前,自城外山上,大量采来沾着露珠的幼草,然后便躲在前日被拒绝的古庙里,专心进行着编草的工作,不饮不食,不眠不休,把自己埋在草灯堆中。
  小草去看过他几次,才仅仅几天,兰斯洛因为耗竭体力,整个眼眶凹陷,面色腊黄,跟鬼没两样了,与他说话,兰斯洛也是充耳不闻,只是尽力与时间赛跑,把枯黄的草灯舍弃重编,务必要在三天内,编出九千九百九十九只青绿的草灯。
  “原来如此,看来人的执念,有时候真是可怕。”
  “紫钰小姐。”
  “嗯!”
  “小草有事相求。”
  思量再三,小草决定请紫钰帮忙。
  “我知道这事很惭愧,自己做的事,居然要请你来善后。”
  小草尽量把话平顺地说出口,“但是,我想请你去看看他,也许……也许可以让我大哥停下来。”
  说到这里,小草已经无法整合自己的语句了,这一刻,她不是什么聪明多智的才女,仅是一名为爱担心受怕的女子。
  看见兰斯洛失魂落魄的样子,小草真是打从心里担忧,苦无对策之下,只好恳求紫钰的帮忙。
  紫钰面有不豫之色,事实上,来自某一方面的警告,提醒她勿与兰斯洛等人,关系过于密切,否则尾大不掉,再加上自己心中,逐渐混乱的心门,使她不愿意干涉此事。
  “我拜托你了。”
  眼见紫钰拒绝在即,小草什么也顾不得了,一咬牙,叩地下拜。
  “别这样!”
  紫钰伸手相托,阻住小草的动作。
  “你可能知道,我对你兄长并没有多少好感,若是他以为这样的小动作,就能打动人,那也未免将我看太低了。”
  紫钰小心控制情绪,冷然道:“我对这样的男人没兴趣,文不成,武不就,自傲自大,粗鲁凶暴,完全集男性的缺点于一身,这样的人,有什么理由,要我去在意他呢?”
  “你所说的,是真心话吗?”
  “咦?”
  “你所说的,真的是你的真心想法吗?”
  “如果说,大哥当真如同你说的那样,我也就不会这么为了他而奔波了;如果说,紫钰小姐,是那种只看事情表面的人,大哥也就不会对你痴恋若此,我今日也就不来找你了。”
  “没错,目前的大哥,文不成,武不就,既没有高强的武功,也没有丰厚的身家,找不到半点吸引人的条件,但是,紫钰小姐,应该不是那种只看眼前的人吧!”
  小草正色道:“和一般的世家豪门子弟比较,大哥在未来的可能性,几乎是无限的,于他身上下投资,我想是件值得期待的买卖。”
  “大哥他粗鲁自大,一点也不细心,总是让身边的人伤透脑筋。”
  “可是,从别种角度看来,大哥是用属于自己的表达方式,来关心他所爱的人,他的个性粗枝大叶,不会假意的做温柔,也不懂的怎么扮斯文,和所谓的彬彬君子比起来,的确是差的一蹋糊涂,可是,在粗鲁的表面之下,大哥的真诚心意,无人能及,比起表面上的斯文,这应该才是最重要的东西!”
  小草顿了顿,说道:“紫钰小姐,我想,能够掳获你芳心的人,应该不是那种平日风度翩翩,遇到大事便腿软的庸碌小子吧!”
  “现在正处于乱世,不是卖弄辩才、附庸风雅的时候,身为一个男子汉,就要有能力,守护他所珍惜的东西,在这一点上面,大哥对于自己所爱的东西,勇于表达,勇于付出,也在危难当头的时候,勇于挺身守护,这才是一个男子汉足以建功业于当世的条件。”
  “我想,我这一生,都会以有这样的兄长为荣。”
  在漫长的发言后,小草作了结论,“不管日后,紫钰小姐与我大哥之间如何,我希望你能发现他真正的价值所在。”
  “真正的价值所在……”
  紫钰默然不语,其实,这些东西,她并非毫无察觉,只是从没用心去细想,今次听小草一说,许多想不通的疑团,拨云见日,清晰地浮现心头。
  坦白说,兰斯洛对紫钰而言,是有影响的,在朝夕相处的那段时间里,紫钰确实为兰斯洛的独特气质,所渐渐吸引,只是,她始终想不通,为何自己会对这条没骨气的哈巴狗,如此记挂,因为找不到答案,所以紫钰对兰斯洛的求爱,始终抱持抗拒的心态。
  “大哥对于自己所爱的东西,勇于表达,勇于付出,也在危难当头的时候,勇于挺身守护。”
  小草的话,让紫钰找到答案,兰斯洛的表现,是建筑在勇于表达,勇于付出的条件上,因为肯付出,所以他不在意被心上人当小丑使唤,那不是没骨气,事实上,那反而需要更多的勇气。
  “能掳获你芳心的人,应该不是那种平日风度翩翩,遇到大事便腿软的庸碌小子吧!”
  “一个男子汉,就要有能力,守护他所珍惜的东西。”
  回想起兰斯洛的数次战役,紫钰不禁微笑,那种处身危难,却谈笑自若的气概,真是教人心折,而当事情临头时,兰斯洛锐身赴难,用自己的身体来掩护小草,这等英侠豪气,也常常让紫钰看得痴了。
  为了给他一次机会,也为了给自己一次机会,紫钰往小庙出发了。
  “真正的男子汉是吗?”
  紫钰低首沉吟,推开了古庙的大门。
  不用费多少力气,紫钰看到了兰斯洛,他坐在大殿里,一副疲惫欲死的表情,几天没清理的胡须,生得犹如箭猪般杂乱,面色枯黄,黑色眼圈张得老大,看来随时会倒毙一样,不过,尽管累成这样,兰斯洛眼里,却是相当平静,还闪烁着喜悦的光彩。
  看来小草是多虑了,紫钰这样想着。
  “你来了。”
  看到紫钰步进殿来,兰斯洛拖着沉重的身子,想站起身,但脚底一阵虚浮,险些跌倒。
  “小心。”
  紫钰举手相扶,却不料兰斯洛直直撞过来,把紫钰也给撞倒。
  兰斯洛身上,一股难忍的汗臭味,扑鼻而来,显然是多天没有洗澡了,不知道什么理由,看到这样的兰斯洛,紫钰有股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
  “真……真是对不起,撞到小姐了。”
  兰斯洛挣扎着起身,却是没什么力气,又跌了下来,软玉温香,撞个满怀。
  “不打紧,我扶你一把吧!”
  紫钰把兰斯洛搀扶起身,温言问道:“我听小公子说,你在这里,就过来看看,你怎么会弄成这副样子?”
  “那个不重要。”兰斯洛的声音听来有气无力,却掩不住由心底发出的喜悦,“有样东西,我要给你看看,非看不可。”
  也不知是哪来的力量,兰斯洛拉着紫钰,穿过殿门,跑向后院。
  虽然也觉得不妥,但紫钰并没有把手抽回,让兰斯洛握着。
  跑进后院,出现在眼前的东西是……
  “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在紫钰的视线里,七棵梧桐树的枝叶,以串索的方式,交错成了巨大的黛绿廉幕,九千九百九十九只草灯,被排成一对猴子交颈而眠的图案,吊挂在树藤网上。
  仔细说来,图案的排列,十分粗糙,一眼就可看出是外行人的作品,而且,那两只猴子的滑稽模样,十分引人发噱。
  可是,当清冷月光,透过枝叶,将草灯图镀上一层银白光泽,配上背后闪烁的点点星光,所呈现出来的,是与天地同生、宇宙共鸣的壮阔景致,在刹那间,恍若银河运转不休。
  两只猴子,一公一母,构造的线条,极为拙劣,看来没有半点的雅致气氛,只是,看着他们相依相倚,好像一似老公公、老婆婆,在垂垂老矣的暮年,怀念相恋时的甜蜜,虽然没有激情,彼此间,却充满宁静的温馨……
  对!
  就是那种温馨。
  无法言喻的激荡,化作暖流,送进了紫钰的心房,基于某种未知的情感,紫钰的眼眶发热,湿润起来,有生以来,她第一次有了想哭的冲动,不为悲伤,而是为了一种超乎感谢的情绪。
  “做这个东西,费你不少功夫吧!”
  无意瞥见兰斯洛的手指,满是割伤的痕迹,是在不眠不修的编织时,给草割破的吧!
  深深吸气,控制不了内心由衷的感动,紫钰的声音,竟有些咽呜。
  “本来我想做一对鸳鸯,还是天鹅之类的,可是想来想去,那样的东西不像我,所以我还是做了这个。”
  搔着乱发,兰斯洛有点难为情地,看着自己的杰作。
  “接下来,只要把灯点着就行了,可是,要怎么点火,是个大麻烦。”
  “不必点了。”紫钰低喃道。
  转过头来,不让奔流的眼泪,给兰斯洛看见。
  “咦?……”
  “火已经点燃了。”
  “在……在哪里?”
  深怕这是心上人出的禅机,兰斯洛搔头动耳,努力想着话里是否另有玄机。
  紫钰微笑着,让晶莹的泪珠,首度流下脸颊,她伸出指头,指向心窝。
  “在这里。”
  兰斯洛吃惊地望着紫钰,紫钰回望兰斯洛,两人相互凝视着,在这一刻里,某种一直存在的间隔,瞬间破裂。
  在兰斯洛的眼里,紫钰的笑容,如同水面的波纹,轻轻晃动。
  尽管口中说不出任何言语,但超越形式的沟通,在两颗心之间,牢牢相系。
  “你真是傻的可爱。”
  走在回家的路上,兰斯洛如同醉汉一般,颠颠倒倒地跳着走路,脑里不住重复适才的情景。
  “你真是傻得可爱。”
  说了这句话的紫钰,在兰斯洛的脸颊上,印下惊鸿一吻,这个意想不到的奖励,令兰斯洛兴奋的快要飞起来了。
  “从明天起,本大爷要再接再励,让紫钰小姐刮目相看才行。”
  下了这样的决心,兰斯洛推开屋门,悄声进屋。
  “喵喵喵…”
  “哇!不要靠过来……口水不要乱喷…”
  守候多时的枫儿,在兰斯洛开门的刹那,纵身扑了上去,与主人好好亲匿亲匿,自然,难以消受美人恩的兰斯洛,大声讨饶,不过他现在心情大好,倒也不卖力挣扎就是了。
  “恭喜大哥,得偿所望,小草为你设宴庆祝。”
  一早预备好庆功宴的小草,语笑盈盈,站在房门边。
  “你怎么知道有功可庆?”
  一面与枫儿玩耍,兰斯洛对小草的行动迅速,感到惊奇。
  “若非与紫钰小姐之间,有重大进展,大哥你又怎肯回来,又怎会如此兴高采烈地回来。”小草笑道。
  只是,多少有点“我怎么叫你,你都不听;别人一叫,你就听了。”的苦笑意味。
  宴会开饮,细心的小草,特别熬了清粥,准备了薄饼、淡汤之类的清淡料理,以防数天未进食的兰斯洛,因为暴饮暴食,而生出胃病。
  酒过三巡,兰斯洛感叹道:“爱情大有进展,接下来就该发展事业了,这两样都掌握,此生就没有遗憾了。”
  忙着与枫儿戏耍,心中亦别有所思的小草,随口说道:“将来大哥练好武功,好好闯一番事业,扬名天下,就光宗耀祖,对的起身边的人了。”
  “光宗耀祖啊!”
  兰斯洛举杯对月,缓缓说道,“我是被老头子养大的,在下山以前,十几年来,我除了老头子之外,没见过半个生人。”
  “大哥的父母呢?”
  “谁知道。老头子说,我是没人要的小鬼,给丢在山沟里,被他捡来。”
  提起自己的身世,兰斯洛颇为黯然,“老头子没人性,他那种教养方法,要不是本大爷福大命大,早就没命了,不过……也多亏了他,要是没那死老头子,本大爷可能也活不到今天。”
  “你丢我捡,果真是好事一件。”
  兰斯洛打了个嗝,大笑道:“老头子当年捡了我,说不定很后悔也说不定。”
  “可是,打我下山以来,先是捡了你这个义兄弟,又捡了枫儿,本大爷却是不后悔。”
  兰斯洛大着舌头,微有醉意,“这些日子以来,你们帮了我很大的忙,也给了我很多以前想像不到的东西,对我来说,你们就是我的家人了。”
  “往后本大爷闯荡江湖,虽然说,拖着你们两个,是多个累赘,不过,你们放心,只要我有的,你们都会有一份。”
  “谢谢大哥了,枫儿和我都会好好努力,不会给大哥添麻烦的。”小草笑应道。
  已经半醉的兰斯洛,没有发现到,小草的笑中有泪,是为了能正式被他视作家人而感动吧!
  或许,也是为了不仅仅想当个家人而落泪。
  “好!”
  兰斯洛一把搂过枫儿,反常地再她脸上亲一下,哈哈大笑道:“以本大爷的名誉发誓,我一定会在雷峰盛会上,一展身手,把那劳什子宝物取出,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把所有料理一扫而空,也把庆祝酒喝个坛底朝天,兰斯洛面红耳赤,酩酊大醉,趴在桌上,不醒人事了。
  “大哥,大哥,唉!怎能睡在这,我扶你进房,枫儿,帮我把……”
  话没说完,小草摇头轻笑。
  除了兰斯洛之外,枫儿也被灌了一坛酒,睡死过去,成了头醉猫了。
  凡是还是得靠自己,撑着兰斯洛,小草努力把这个满嘴醉话的醉鬼,送到床上去,在去安置另一个。
  正要离去,猛被兰斯洛一把拉倒。
  “大哥。”
  “唔!这样看起来,你的样子,真是俊俏的像个女的。”
  捧着幼滑的小脸,兰斯洛醉眼朦胧,喃喃道:“可是,为什么你的笑,会和紫钰小姐一样,都带着眼泪呢……”
  “大哥。”
  已经鼾声大作的兰斯洛,没有进一步的回应,沉沉睡去。
  小草轻轻抽出身子,望着渐落明月,思潮如涌。
  自从遇见兰斯洛之后,掉眼泪的机会,是大大的增加了啊!
  这些,并非她所愿意,可是……
  可是……
  就安于当个家人吧!
  静静地守在一旁,跟着他,看着他,不要越过这层界限,当有朝一日,分离的时刻到来,所造成的伤害,所必须面对的伤悲,也就不会那么大了。
  在对面胡同的屋顶上,有两个斥候,小心地注视兰斯洛等人的一举一动。
  “真奇怪,赤先生下令,那两个小子先放在一边,无论如何,要先料理掉那只猫女,绝对不能留有活口。”
  “你管他奇不奇怪,反正赤先生有交代,你就作吧!既然已经确定他们的藏身处,就赶快回去通知,派大队人马来围杀。”
  两个人刚想要撤身,一道冰冷的声音,在空气中浮荡着。
  “偷窥别人的生活起居,可不是一件好事啊!”
  惊觉后方有人,两人连忙翻起,做好全副戒备。
  “谁!”
  “什么人!”
  两声暴喝,还没能说完,宏大的气劲,在第一时间轰中他们,可怜的斥候们,连惨叫的能力也没有,给炸的四分五裂,爆成一堆血雨碎肉,杀人者好高的功力,好辣的出手。
  “世上到处都有不自量力之辈。”
  一个相貌英伟,器宇不凡的男子,漂浮在半空中,白色的高级斗篷,随风飘动。
  乍见他的人,很自然的会打个寒颤,面部的线条,如同斧劈般陡峭,孤绝俊逸的脸,左半边为金属面具所覆盖,深蓝色的眼眸,恍若冰晶,内中透露的危险讯息,教人时时刻刻感到心悸。
  “自古情关难过。”他悠然道,声音如同水晶互碰般悦耳,“紫钰,既然你掘地自困,就莫怪做师兄的,要专断行事了。”
  离雷峰塔盛会,仅余五天,随着隐藏于幕后黑手的一一浮现,也为兰斯洛等人的命运,投下了新的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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