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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千里长空聚萍踪(3)


  “李大公子一出江湖,立刻潜入黑鲁曼王城,刺杀仇人,但不晓得怎地,竟失了手,无功而返,嘿!想那中都,戒备何等森严,能全身而退,单是这份身手,便已是第一流中的第一流。”
  众人皆是默然,虽然都觉得这很了不得,但他若真是矢志报仇雪恨,却连这点本事都没有,那也不必重出江湖了,抹脖子变鬼还快些。
  “黑鲁曼丢了这个大脸,自然誓杀他而后快,哪知海捕公文才发,又给李煜潜进王城,这一次,他剑法大进,悄没声息地刺杀了几名亲王,又将皇宫正殿的匾额斩为两段示威,大大地威风。只是在离开是给破穹骑士撞个正着,一场恶战,李煜也讨不了好,在连伤百多名骑士后,重伤遁走。”
  群众听得此事,这才有些耸动,特别是黑鲁曼人。破穹骑士团是黑鲁曼菁英所在,高手如云,又兼之人数众多,几可说是三大中的首位。能在其包围下逃出生天,已是千难万难,更遑论造成如此辉煌战果。
  “乖乖,这么嚣张,黑鲁曼没能人了吗?”兰斯惊奇道。
  “此后九个月,黑鲁曼广调高手,想趁他有伤在身,将之格杀,哪知李煜行踪飘忽,追捕者总是失诸交臂。李煜反而在伤中游走各地,一面刺杀黑鲁曼高官大吏,一面剑试天下,从南到北,直入武炼,连败各地剑术名家一百四十三人,轰传江湖。”
  有雪道:“后来,黑鲁曼打算一面把这人逼离国境,一面大会国内高手,组成歼杀小组,合众人之力,致其死命……”兰斯点点头,道:“听来挺不错啊!有什么问题吗?”
  有雪微笑道:“主义自然是不错,只是啊!如果什么事都给他们料中,李煜早随唐国而亡,今日也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了。”
  听有雪这么说,兰斯一愣,想起早先所说,道:“你说李小子曾三入王城,难道……”有雪拊掌而笑,道:“猜对了,就当众人以为李煜仍在武炼的时候,李煜不知用了什么神行法,越过层层搜索网,又杀入中都了。不过,这次倒略有不同。”
  “什么不同?”
  “前二次,是偷偷潜入,这一次,可是光明正大的破门而入了。”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兰斯不知这话有何特别之处,只见左右俱是一副难以置信的脸色,心下大奇,连忙出声询问。
  有雪知他不懂,解释道:“黑鲁曼王城中都,东南西北四城门俱是金属,材质特异,高的像座小山。相传乃是神话时代,由天外陨星提炼而来,黑鲁曼定都筑城时,由高手匠人费尽无数心血建铸,再加四十九道结界护法而成,任是多厉害的神兵宝剑,也决难伤损分毫,是黑鲁曼的不落象征,哪知道……嘿嘿!”
  有雪干笑两声,道:“我听人说啊!那日李煜驭剑飞来,直冲东方正门,遇着重门挡路,竟不稍停,反手就是一剑,幻化为三,守门将兵还没看清影子,那千百年来无人能伤的城门,竟给剜出了个长形巨洞,给人名符其实地破门而入。”
  闻得如此神剑,兰斯又惊又羡,咋舌道:“那接下来呢,又死了多少人?”
  有雪不答,忽地沈默下来。众人没有催快,隐隐约约,每个人都感觉到,接下来要说出的段子,必是惊天动地已极。
  好半晌,有雪开口了。只听他缓缓道:“那一天,是黑鲁曼历五六二年,正月一日……”包括兰斯在内,众人皆是难以置信地失声叫道:“什么!”
  兰斯虽钝,却也有个基础常识。每年元旦,是一国天子率臣下祭天的重要节日,此事各国皆然。以黑鲁曼而言,非但破穹骑士得要全数在场,一个不少,便连平日分据各地的五大军团长,也会带麾下高级将领回京,可说是黑鲁曼国内顶尖高手大集合的时候。挑在这时去生事,岂非与送死无异。
  “据当时亲眼所见的人转述,祭天之礼行至一半,几名天位强者已经察觉不对,东方忽地大亮,一道惊天剑气蔽日而来,直指第三军团长曹彬。
  那曹彬是黑鲁曼王室第一高手,一身武功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神拳无敌。因为战功彪炳,所以刚从第四军团转任第三军团长,更兼任破穹骑士团该任团长,威能何等了得。
  他见到点点青光袭体,竟不闪避,大喝一声:“贼子休得猖狂”,纵身跃入青光之中。两人在空中大战,对拆一百九十八招,霹雳雷吼,剑气冲霄,只震得场中人人失色,当拼到一百九十九招,曹彬技高一筹,一式“九仞爆雷”,轰溃青莲剑气,把李煜的兵器震脱了手。”
  “后来呢?有怎样了吗?”兰斯问的很急。众人依稀可想象当日的情景,曹彬重拳如雷,轰破剑网,连李煜的剑也给震脱了手,他无兵器可用,又给曹彬乘胜追击,局面是险到了极点。
  “那李煜见着猛招临头,不慌不忙,半空中把身子一仰,避过迎面重拳,曹彬待要变招下击,李煜左手已经抄回神剑,说时迟,那时快,他反手一挥,剑化为三,将那曹彬斩作三段,当场惨死……”有雪放慢了声音,听众们只听得一个个心颤神摇,张大了口,说不出话来。
  兰斯在一旁觉得好生奇怪,有雪把这事说的绘声绘影,彷佛亲眼所见,难道他当时也在场?高手过招,除非特意衒耀,否则又有谁会预先喊出招数名,自惹劣势。这些都不合常理。
  不过,瞧他精熟的模样,这段子又是如此热门,怕早已说了几十次,以说书者的职业习惯,当然是自行改编故事,务求生动,加油添醋又参酱,这也就难怪他讲得那么活灵活现了。
  “李煜斩了曹彬,却不逃走,他落下地来,没等旁人出手,就发剑向四面撩战……”有雪道:“接下来的事,诸君可以想像得到,李煜单身孤剑,力战四大军团长,剑挑破穹骑士团,这一场恶战打下来,只打得中都风云变色,天愁地惨,殿前校场几乎成了血肉屠坊,惨不忍睹啊……”“后来呢?李煜没事吗?”一名商人打扮的男子,听的入迷,明知李煜日后无恙,仍是忍不住发问。
  “到后来,四大军团长人人带伤,在场的破穹骑士也没一人可以全身而退,至于李煜,据说在连番激战后,给打成血人似的,全身皮肉骨头没一块完整,奄奄一息。”有雪叹道:“可是,饶是伤成这样,他要走,竟是没人拦他的住,就这么给他重伤突围而去。”
  “李煜在中都三入三出,出来时的伤一次比一次重,可他展露的武功,也一次比一次强。”有雪道:“皇城里惊天动地一战,黑鲁曼寒了胆,暗中联合四大势力,开打秦淮血战,又把李煜打的拖命而逃。”
  他虽轻描淡写的带过,但稍知时事的人都知道,秦淮血战,堪称是百年来最惨烈的一战,斯役,李煜单人独挑四大势力、七大宗门高手三百二十六名,杀得鬼哭神号,日月无光,与役者生还仅仅一成,据说,战役结束后,秦淮河水为之飘红三月……
  有雪道:“此役之后,李煜销声匿迹,人人都猜测他已伤重而死,黑鲁曼王室更是为此相互摆酒庆祝,哪知半年后,李煜于金陵重现,一身武功只有更高,这一次,他虽未再与人动手,但所有见过他的人,都只有这样四字,“深不可测”。”
  兰斯道:“以他那么高的武功,这次该有些更大的作为了吧,是不是刺杀了黑鲁曼的皇帝?”
  有雪摇摇头,道:“这次发生的事,跌破所有人眼镜,委实叫人难以理解。李煜他与黑鲁曼握手言和了。”
  兰斯“啊”的一声叫起来,怎样也想不到,在练成如此神剑,结下这等血海深仇后,李煜居然一反初衷,与黑鲁曼和解。
  “总之,事情急转直下。黑鲁曼发诏天下,唐国正式归属于黑鲁曼,划为特别行政区,从此免赋税、免徭役,享有诸项特权,李煜受封“陇西郡公”,赐万金,上殿带剑、免跪,见皇亲不拜,从此身属黑鲁曼贵族。”
  “当时,这是大陆上头等热门新闻,有人高兴,有人失望,也有人愤恨。”
  兰斯问道:“怎么还有人愤恨吗?”
  有雪道:“怎么没有,唐国遗民中有一派死硬气节派,坚持不服从黑鲁曼,就一直期盼李煜率领他们反抗,现在听说李煜跟人家谈和,气的吹胡子瞪眼睛。他们心有不甘,便在李煜授官当日,潜入会场,当要颁发爵印时,冲出去集体自杀。”
  兰斯吓了一跳,想不到有人这等蛮干。
  有雪冷笑道:“可是啊,他们死他们的,人家好希罕吗?李煜瞧也不瞧,拎了爵印,也不喝黑鲁曼的庆祝酒,就此离去。在那以后,大陆上关于李煜的传闻,那可就多啦!有人说他了不起,是大英雄;也有人说他卑鄙无耻,是个第一不要脸的懦夫。”
  兰斯想了一会儿,觉得这人的行事,实在无法理解,道:“我只有两件事不明,一是他为什么会和黑鲁曼谈和呢?一是他的那个未婚妻呢?”
  有雪道:“为什么和黑鲁曼谈和,这事普天之下怕是只有李煜自己才晓得。有人说,他是看黑鲁曼势大,为保唐国遗民不受兵灾,才谈和的;有人说他贪生怕死,还有人认为啊,是黑鲁曼请动了国师陆游出关,这才逼得李煜不得不谈和。”
  众人一时默然,李煜武功再怎么高,到底是白鹿洞门下,无论如何敌不过早两千年前便已威震天下的陆游,师傅若是当真出马,徒弟自然只有俯首听命的份。
  “至于那名姬妾呢?那就更加有趣了。有人说,李煜是为了这位红颜,才甘心与黑鲁曼讲和,可是,和谈结束后,那女子却突然失踪了,不在黑鲁曼,也不在李煜身边。”
  有雪道:“这当然说法很多啦,有人说,黑鲁曼为了报复李煜,早将这女子处死了;也有一种说法是,李煜气那女子水性杨花,亲手将她一剑杀了。说法很多,可是始终没得到过证实,自也没人胆敢去问李煜,“你那双旧鞋哪里去了”,照我说呢,像这等给他戴绿帽的女子,越看越是生气,要来做啥?”
  一名客人忍不住说:“旧鞋人人穿,难怪给人叫做乌龟大王八……”说到一半,嘴便给同伴住。听到的人,有些对李煜没好感的,便是哄堂大笑。
  兰斯只觉得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这李煜的行事,确实是争议性太大。
  “嘻嘻……绿帽乌龟大王八……嘻嘻……大王八……”也不知那里传来的声音,有人闷打了几个醉嗝,反复喃喃念着“大王八”,声音低沈,且越来越是悲凉,到后来,竟是放声大哭。
  众人听得哭声悲切,均感诧异,循声望去,大哭的赫然便是那酒瓮醉客,他的头还插在酒瓮里,而哭声却是不住从瓮里传来,蔚为奇观。
  有几名好心人走近,问他为什么哭的那么伤心,他默然不答,只是长长一叹,叹息声中似有无数委屈、无穷悲苦,更有无尽的伤心,周围人心肠软一点的,闻之险些落泪。
  有人想问他有什么伤心事,却听得瓮中鼾声大作,那醉客已然沈沈睡去了。群众相顾默然,想来这人也是个伤心人,给有雪的故事勾起了回忆,故而大哭长叹。只是,听他叹息声悲苦已极,想不到一个人心中,居然可以有这么样的哀伤,那此人岂不是生不如死。
  有雪叹了一口气,道:“这些年来,每次说到李煜的故事,堂下都是像这般好生难决,看来,要评定此事,只有千百年后,由后人来盖棺论定了。有分教:世事如谜天难道,终有道人在后头。各位客倌,今回到此散场,明日请早。”说罢,做了个四方揖。
  听众皆是不胜欷嘘,看有雪行礼,无分楼上楼下,纷纷报以如雷掌声,震耳欲聋。
  这番故事,听得兰斯一时不语,好生神往,心想,不管这李煜评价如何,若是有朝一日,能似他这般,凭着一人之力,睥睨天下,这样才算是大丈夫、大事业。
  “李煜是人,我也是人,他做的到的事,我当然也做的到,总有一天,我也要像他那样……嘿嘿!”想起英雄豪气,兰斯开始坐立不安,只想好好大闹一番。
  “各位,各位,请静一静,请静一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跑堂的伙计忽然叫嚷起来。
  客人们止住谈话,往那边看去。伙计让开身子,一道人影自他身后缓步踱下楼梯,出现在众人面前。
  有雪眼发异彩,连手底的香蕉果都忘了,道:“终于来了,终于来了……”只见一名年轻女子,手里抱着把月琴,莲步纤纤地走下台阶,向客人们欠身行了个万福。她脸上罩了层面纱,瞧不清面目,一身暹罗式天蓝衫子,丝缎般的长发轻轻梳拢在耳后。她的手指较一般人为长,白皙而修长的水葱,晶莹一如嫩玉,给予人极深刻的印象。
  “好个天仙似的人物。”虽然看不见面目,但看她这等婀娜体态,想必是个相貌是不错的,真想不到在这地方会遇到这样的人物,兰斯暗暗喝了声采,回思所见,除苍月草之外,实无见过这等佳人。
  有雪道:“那,我说的就是这个了,我听人家说,这家馆子最近来了位大美人,嘿嘿,果然没有白来啊。”一面说着,脸上尽是急切、贪婪的神色。
  “各位,各位。”伙计朝四方做了个揖,朗声道:“各位今日来光顾小店,是小店的福气,可今儿个有件事,需要各位爷儿们帮忙,敝店有位五娘姑娘……”伙计恭恭谨谨地说了些客套话,大体上的意思是说,这位五娘姑娘,是贵族之后,名门世家,家乡遭遇战祸,要前往黑鲁曼投靠远亲,行至暹罗,因为欠缺路费,流落此地,一个单身女儿家没什么技艺,百般无奈之下,只好拋头露面出来卖艺,希望各位帮帮忙,帮她凑足路费……
  这类的事在风之大陆很常见,旅人行至某地旅费用尽,便以街头走唱、表演杂耍之类的技艺,赚取生活费,此亦是吟游诗人的开端,后来这风气慢慢传开,也就不只是吟游诗人,往往一般人旅途遇险,也会行此一途,若是能找间声誉好的馆子长期驻唱,收入更是可观,这五娘看来便是如此了。
  兰斯笑道:“真有趣,刚结束了个说书的,现在又来了个卖艺的,今天倒是巧啊。”
  伙计介绍完,退在一旁,五娘向客人们欠身行礼,自行找了张凳子,靠墙坐下,深呼吸了一口,朱指拨弦,调声弄调,开始泠泠淙淙的弹起来,曲调轻柔,是现今大陆上的流行小曲。
  群众们自行谈笑开来,也有人聆神倾听,五娘的指技着实不错,拨弦转轴,豆蔻轻挥,琴声曲尽其情,引人入胜,而她指头本长,拨弦时姿态更是美观优雅,教人着迷。只是连弹了几曲,她未有轻唱支言词组,看来是只弹琴不献唱了。
  美人默默,虽然让人好生遗憾,但她既是世家贵女,书礼持身,出来献技已属难为,想来也是不可能当众卖唱的了。但见玉人峨眉微锁,香鬓带愁,偶尔举臂扬弦之时,水嫩的肌肤,欺霜赛雪,端地是绝代芳华。
  群众初时还有出声,要求弹些较风行的歌谣,慢慢地,受琴声感染,都止住说话,听她弹琴,便是那不解风雅的莽夫,也觉得五娘的琴实在好听,就算不好听,那美人,总是好看的!
  “呃……好听,好听,好……的琴啊!再来一杯!”连那醉鬼也悠悠苏醒,跟着琴韵摇头晃脑,连带那头上酒瓮也晃呀晃地,甚是可笑。
  几曲带着南洋风的柔和小调之后,五娘琴声忽地一变。
  “铮!铮!铮!”
  五娘连扬三声,似铁箭离弦,琴音冲霄般陡然拔高,直击心房,听得在场人俱是一惊。
  五娘恍若不知,只是专心弹奏,指下铮铮,连擦带扣,速度以倍速增快了起来,五指变幻、诸四并奏间,战鼓旌旗,铁马金戈,兵甲肃然,尽是一派庄严肃穆的恢弘气派。
  群众皆是一呆,想不到这样一个娇弱女子,会弹出这样阳刚的曲子,只听她指底飞快,由“将军令”变做“点将行”,再变“破阵子”,一曲紧跟一曲。
  “好啊!好琴,真是好琴。”
  “人美琴也好啊!”
  “好一个鸣琴美人啊!”
  听众纷纷贺起采来。值此战国之世,大国小国杀伐不绝,像这类军曲,人们早已听个烂熟,倒哼如流,此时听她鸣琴若忘,把曲中意境发挥的淋漓尽致,简直不输当代一流宫廷乐师,识货的人都忍不住大声鼓掌叫好。
  琴音扬挫不定,前一下是万马奔腾、壮志饥餐的战阵豪情,后一下却是黄沙万里,冷月斜照无定河的悲怆哀愁,短短四根琴弦,变幻出千万种不同风貌,渐渐地,琴声越行高亢,竟是隐带杀伐之气。
  琴韵连转,到后来,琴音忽刚忽柔,融合无间,月琴本身便有几分沧桑意味,而在五娘手底,激越中更带着悠悠古意,显非一般军曲,而其中“十面埋伏,烽火黄沙”的韵味,却只有掌握的更深。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剎那间,弹琴的哪里还是个娇弱红妆,简直是个披胄带甲的女巾帼,她胸藏十万兵甲,意气风发,正要破阵于沙场之上。
  “公孙大娘,是公孙大娘啊!”一个武炼客商低声叫起来。
  听到之人皆是一震,公孙大娘是武炼有名的女英豪,她武功极高,又是精于音律,常击剑于对敌前,敌人闻音知人,往往就此不战而逃,武炼人一向视之若胜利女神,爱戴有加。那客商一念及女中巾帼,登时想起了这位女英雄来。
  几个靠他近的客人,闻其言,对视而笑,却又相顾骇然,发觉对方脸上皆是两行清泪。原来五娘的琴声绝妙,听得久了,竟是不知不觉落下泪来。
  五娘琴声渐响,连隔壁几家店的客人、行走的路人,也给吸引过来,站在门口,凝神倾听。
  兰斯也难得地聆听着乐音,五娘的琴音,让他想起了适才李煜的豪情万丈,现在只觉得胸中热血沸腾,很想跳起来大吼大叫一番。
  “等等,李煜是很好没错,可是他和暹罗城的案子又有什么关系,东方家又是什么玩意儿。”兰斯蓦地惊醒,想起有正事没办,顾不得听琴,一把扯过有雪,问道:“莫名其妙的东西扯了一堆,你还没解释这东方家到底是什么东西,暹罗城又有什么事了。”
  “干什么啊!人家演奏的正好,你不要没事来吵……”兰斯登时大怒,骂道:“混帐!到底你是老大我是老大,我要你说,你就快点说,听什么臭琴。”说着,揪起有雪,拖到一楼后院,远离琴音,以便催问,也以防自己忍不住冲出去听琴。
  “想回去听琴,就快点把东西说完。”
  有雪给他扯的有些天旋地转,定了定神,没可奈何地道:“这东方家,便是那七大宗门的其中一支,有道是“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嘿嘿,这东方家啊……”兰斯心知这雪特人说话,拉杂无比,若是再给他扯下去,不知何年何月才会说到正题,喝道:“没时间了,谁要听你说书,给我讲重点!”
  “重点,听重点多没意思啊,还不如……”“放你的狗屁,本大爷要作案,现在没时间了,快把有用的东西招出来。”
  有雪无奈,心不甘情不愿地开始简介。
  原来,在当前的风之大陆,有七个经商极度成功、富可敌国,势力甚至超越一国王侯的大家族,合称七大宗门,也称七雄。
  七雄在独门的商业领域上,赚进惊人财富,发展家族势力,同时也以各别的家族武学,驰誉一方,其一举一动,往往牵动所在国的重要国策。
  其中,东方家以炼铁、铸造各式奇巧器械,雄踞自由都市,有歌云:“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据说,东方家的先祖拥有矮人血统,在锻造各类器具上得享盛名,更以此而发迹,其后代子孙继承祖业,几代下来,竟让东方世家成了个锻造世家。
  值此战国之世,打造兵器的生意,自然是发了大财,东方家的纯种血脉时隐时现,未必每一代都有祖先的优异能力,但长久以来,东方家都与矮人族维持着亲昵的往来,有六个矮人都市便是在其羽翼下成立,是以长久以来,东方家在此业上始终执掌牛耳,当前的创师,甚至有近一半是出自东方家的教习馆。
  东方家虽然势力雄强,但素来少关心天下大势,这次不知怎地,传出了消息,家族中有一族女,将与外人连姻,也不知道是在聘礼还是嫁妆里,据说有上古珍宝“隋侯珠”。
  隋侯珠是上古明珠,与和氏璧齐名,皆乃无价之宝。既有隋侯珠,那其余陪衬的礼物,想必也是价值连城。此一消息传出,不少存心不正之人,便眼巴巴地赶来,想要捞点便宜。
  “照理说,隋侯珠是要运回总堡的,可是,要往东方家总堡,暹罗城是必经之地,所以运宝队伍一定会经过这,或许有人打算在此就动手,省得进了东方家总堡出不来。”
  “话是这样讲。但是暹罗城到底已经算东方家势力范围。”
  有雪压低了声音,道:“那东方世家何等了得,想在他领地内老虎头拍苍蝇,嘿嘿!十条命也不够死啊。”
  “原来是这么回事。”兰斯点头道。记得那日缠绵过后,天已大亮,苍月草起身更衣,临去前,留了这么一句“没事的话,到自由都市走走,暹罗城有桩大买卖,很是有趣,瞧瞧无妨。”
  兰斯虽然给弄得一头雾水,却知伊人素来多智,这样说必有其意,便长程跋涉到了自由都市,淌这趟浑水。
  兰斯道:“嘿嘿!果然有趣,隋侯珠啊……”瞧这么多人为此聚集,这桩买卖肯定是有的瞧了,不过,听起来这东方家绝不是易与之辈,这些人多半买卖作不成,反闹个灰头土脸的,不过呢,这事那些人也应该知道,那他们会打什么主意?
  嗯,多半是心存侥幸,是打算等别人出手,然后混水摸鱼,看看能不能捞到些什么好处,嘿嘿,别人能这么做,自己为何不能,干脆大家混水摸鱼,来个大乱特乱好了。
  经过了些磨练,兰斯眼界开阔了不少,做事稍有谨慎,既然决心参与此事,就要好好估量下己身实力。近些时候,他不断锻链,目前的武功,大概是见习骑士、?级骑士之间的水准,东方家号称是当世七雄,想必高手众多,要明刀明枪的硬干,那是以卵击石,看来也只好等旁人混乱时,趁火打劫。
  说来也是遗憾,只怪自己学识不够,大好的秘籍不会运用。
  那日在杭州醒来后,趁着四下无人,打开了步包,那是死老头每日把玩的东西,想必是宝物。
  结果,布包里是半本手卷,外表已经模糊不清,从内容上看来,似乎是什么武功秘籍,只是,里面字字句句,看来虽有深意,自己识得其字,却是不明其意,又知道像这类的上乘武学,只要一个练错,立刻走火入魔,经脉俱断而死,是以不敢乱来。
  以死老头平日对这秘籍的重视,里面所记载的东西,必定是非同小可,只恨自己没有相关知识,而这等秘密又不能向人开口求教,只好眼巴巴地将秘籍搁置,对着叹气。
  “要是练成了秘籍上的功夫,今天哪用这么狼狈,那死老头,留着好功夫不教,尽讲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还骗我说是绝世武功,简直是耽误本大爷的青春嘛!”
  想起从小到大在山上的辛酸,兰斯立刻就是满腹不快。从小到大,死老头每次突发奇想,就把他召到跟前,说“喂!我觉得这样锻链,应该可以练成绝世武功,你去试试看吧”,然后就是一堆难以想象的折磨,把他整的死去活来,要不是命大,早不知道多久以前就了帐了。
  当时刻苦忍受,固然是为了不听话就一顿好打,但也存了“练成绝世武功,可以威风八面,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念头,哪想到,下山后与骑士动手,没两三招就给打趴在地上起不了身,所谓的绝世武功,根本就比一些三角猫的拳脚都不如。
  想到这里,兰斯叹了口气,很有些兴味索然,如果说,这些“绝世武功”是骗人的,那死老头也不过是一个发了颠的老骗子,那么,那本秘籍,也很可能只是几招不值钱的江湖把式,便算真的练成,又能怎样?自己出人头地的理想,可实在渺茫了。
  “老大,讲完了,可以回去了吧,那么好的琴不听,那么美的人不看,你不觉得这实在是……”讲完了典故,有雪开始嘟囔。
  “好了,好了,去听吧。”兰斯一挥手,正要说话,外头传来了喧闹声,隐隐还有管锣丝竹之声,由远处渐渐靠近,似乎是有什么队伍来了。
  “咦!”
  “是什么东西?”
  兰斯、有雪对望一眼,齐道:“难道是……”
         ※        ※         ※
  抢将出去一瞧,五娘琴曲已毕,正静坐一角,饮茶休息,等着表演下一场。而大半的客人犹自静坐,恍恍惚惚,尚未能从那绝妙的琴韵中清醒过来。
  店外大街上,有不少人开始聚集围观,等着看队伍游街的热闹,过不多时,乐声渐近渐响,人们欢呼不已,只见五百名红衣高大汉子,排成方阵,衣襟上俱绣太阳图样,腰间束斧,骑着清一色的白马,当先开路,个个看来威武挺拔,叫人好生敬服。
  跟着又是五百名汉子,手上拿着各式乐器,一面行走,一面吹打,用的都是婚庆之乐,加上锣鼓喧天,人群欢呼,更加显得喜气洋洋。
  只听得人群欢声雷动,还不时夹杂着两三窃语声,说道今日不过是送礼回总堡,已有这等声势,等到婚礼当日,那场面还不知会怎样盛大咧。
  兰斯出身乡野,从未见过这等热闹,瞧得大是有趣,眉飞色舞。有雪却道:“光是人多,这有什么希罕。嘿嘿!同属七大家族,这东方家威风是威风够了,可要比起豪华气派,那可远远比不上黑鲁曼的麦奇第家,武炼的石家了。”
  兰斯知道这雪特人虽然其貌不扬,学识和自己一般糟,但却是走遍大江南北,见闻非独远胜于己,只怕连一般的人类知识阶层也是有所不及,听他这般说,立刻便想追问,只是人们这时忽然寂静下来,兰斯急忙转头观看。
  在乐队之后,又是一队,这次的人数却少的多,只有一百九十八人,穿著黄衫,两两成对,合扛着一只箱子,步履稳健,静静地前行。群众看清了箱子的模样,登时响起了一片大大小小的惊呼声。
  原来,九十九个长方箱子,大小齐一,俱是以白玉雕成,色泽光润,更无一丝瑕疵,显然玉质极佳,非是俗品,而玉箱上又有高手匠人另将玛瑙、琥珀、金刚石等各式金银珠宝相嵌,雕龙纹凤,刻绘出九十九幅喜乐戏文图样,瞧得众人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单只是一个玉箱,便是价格极高的奢侈品,何况是九十九个;装礼品的箱子都已名贵若此,那箱子里面的东西,更是难以想像的无价之宝了。
  暹罗并非繁华大都,城民几时见过这等阔绰景象,便算是来自他乡的外地人,也是目瞪口呆,喘不了一声大气,只听得在一片深呼吸中,有着一层教人不安的寂静。
  “楠”之内,众人目不转睛地死盯着礼队,只有那醉汉毫不关心,勉强自酒瓮中挣脱出头来,又趴倒在桌上打着醉嗝,呼呼大睡。
  那白衣青年,看着队伍一对一对经过,表情抽搐起来,他闭上双眼,深深呼吸,似乎在忍受着极大的痛苦,几次想要站起来,终于还是强克制下来,只是身体的发抖却止不住,震的板凳喀喀作响。
  兰斯一面观看队伍进行,一面也窥视周围人的神色,果然有不少人像那白衣青年一般,满是跃跃欲试的神情,眼中却全是贪婪的火焰。
  “这些人本就为此而来,会激动毫不稀奇,可是,为什么没人出手……啊!是了,那些扛箱子的担夫,扛着这么重的东西还走那么快,步子这么稳,想必个个武功了得,东方家也说不定还潜伏了护卫,嗯!他们都是想等旁人作冤大头,再捡个螳螂捕蝉的大便宜。”
  这个念头一闪即过,兰斯当了半年的盗匪,已与刚下山时颇不相同,当下脑筋转了几转,已有主意,扯过有雪,在他耳边交代了几句。
  “你等会儿如此如此……这般这般……”有雪道:“大哥,你真的确定要这么硬干吗?我看场面不太对,可能很危险啊。”
  兰斯道:“废话,富贵险中求,你这雪特人就是畏畏缩缩,才一辈子都只会有雪,不会有钱。那,本大爷一向不轻易收伙计的,现在时间紧迫,只好招募你当伙伴,这次的收获九一分帐,我九你一,便宜你了,小子。”
  他打定主意,等会儿无事便罢,若是有事,便也要下场大闹一番。为了安全起见,先留条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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