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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唉!可恨今年时运低,凤凰倒楣不如鸡……”
  双掌推开大门,李煜不禁暗暗长叹一声,最坏的情形成了真。这一路走来,所杀的大部分是C、D级骑士,原本,自己还存了个侥幸心理,希望大部分的硬手,分散各处,只要速度够快,采取闪电攻势,或许在可以救出爱菱后,悄无声息的全身而退。
  而现在,摆在眼前的情势是,百余人的大批人马,在祭坛下团团围住,摆开阵势,似乎早就为他这名贵宾,做好了准备。
  祭坛上,有个黑衣人,宽袍长袖,一副魔导师打扮,看来,就是这次事件的主谋人了。
  祭坛上传来爱菱的气,虽然微弱,却很平稳均匀,伤势应已痊愈大半,接下来的问题,就只是如何把人带走而已了……如果走得出去的话!
  李煜约略审视敌我状态,百余人的骑士组织,这样的规模来对付一个人,不能不说是荣幸之至,李煜实在有点纳闷,自己这副狼狈样,到底有什么地方,让狼嚎骑士团值得如此大礼相待。
  狼嚎骑士团的实力,比想像中要坚强,A级骑士有三名,B级三十二名,剩下的由C、D级骑士组成,这样的实力,如果运用得宜,甚至可以攻陷一个中等规模的城池了。
  一般来说,骑士不会一开始就采用围攻的策略,倒不是说遵守骑士精神,而是单纯的自重身份而已,像这样百余人对付一人,更是想都想不到的布局,李煜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有什么地方漏了形迹,让人这般提防。
  “啊!那只摺扇……我真是笨蛋!”
  李煜暗骂自己糊涂,那日被迫离去前,除了表示爱菱的身份,更将平日随身带的一柄扇子,掷入石壁中,扇子上的诗文是他所吟,字亦是他亲题,以他过往在江湖上的名气,稍有见闻的人都会知道,如此双管齐下,狼嚎骑士团必会尽心救治爱菱。
  当时掷出摺扇,只是一时义愤,事后忘的一干二净,却没有想到,狼嚎骑士在尽心救治之余,必也严加戒备,以防大敌,这下事情更棘手了。
  “快快把人交出,双方一切好谈,否则我今日必血洗狼嚎骑士团!”
  这叫赶鸭子上架,不上不行。明知道事情要糟,李煜也只得硬着头皮,虚张声势,装出副不可一世的狂傲气派。
  “李师兄,许久不见,怎地一见面就这等不客气啊!”
  大队包围中,一个声音响起,跟着,一名骑士排众而出。看清了他的相貌,李煜的眉毛皱了起来。
  “是你,花风云。”
  “久违了,李师兄。自当日白鹿洞一别,匆匆十二年,小弟挂记你的紧啊!”
  狼嚎骑士纷纷让道,恭谨的态度,说明了来人的团长身份。
  团长的模样看来很年轻,大概是一百几十岁的年纪,走路的姿势很能显示其干练,只是,看来精明的脸上,眼中有抹残忍狡狯的邪气。
  “李师兄,怎么弄成这种狼狈样啊!太难看了吧!”
  “你也好不到哪去啊!被赶出白鹿洞以后,居然作了强盗,人类实在是容易堕落啊!”
  李煜记得这个师弟。
  在白鹿洞近三百年来的弟子中,花风云的武术天份相当不错,尤其是剑术,很受到诸位夫子的赞赏,认为将来大有可为,只是,他太沉迷于武道,反将主修的圣人哲言置诸不顾,终日争勇好斗,逼人比剑,屡经惩戒无效后,被白鹿洞逐出师门。
  因为同是好剑者,李煜对这人有点印象,记得,好像有过几次,撞见他剑伤无辜,便以师兄的身份说了他几次,应该是这样,不过,记不太得了……
  “夫子们好像太低估你了。”李煜苦着脸笑道:“能够把抵天三剑偷出来的人,不应该只有驱逐了事的。”
  抵天三剑,是陆游的毕生绝学,只有七名亲传弟子才获得传授,花风云能够凭一己之力,藉由日积月累的观察、模拟、苦思,把这神技“偷”出来,确实是个罕见的鬼才。
  被说中痛处,花风云怒道:“哼!那些迂腐的老家伙,怎么能明白我的志向,我今天就要证明,将我逐出师门,绝对是他们最错的一个决定。”
  “是啊!他们该把你碎尸万段,我今天就不用那么累了!”
  李煜心中暗自骂道,表面上却得继续装出一副高手气派,傲然道:“你与师门的恩怨,与我不相干,念在同门一场,你把人、镜交出,大家各行其是,否则,就算我肯放过你,只要把你偷学抵天三剑的事传出,你还怕没人来清理门户吗?”
  被李煜这么一说,花风云大喜过望。
  为何大喜?他知道这师兄昔日仗着神剑无敌,目无余子,从不把人放在眼里,遇到这种场合,哪有和人谈条件的余地,先把对手杀掉一半再说,现在肯如此屈就,必有隐情。
  自从知道前日来犯者便是这人,花风云为之忐志不安,李煜的剑法之强,只怕是七大弟子中第一,犯上了他,计决讨不了好,只是,一年前唐国灭亡,传闻黑鲁曼已将此人毒杀,便算能侥幸逃过一死,说不定也残疾大半,拔了牙的老虎,有啥可怕。
  这时听到李煜语气虽硬,却是主动谈和,心下疑窦大起,仔细打量李煜全身上下,发现除了一身颓丧不说,“剑客生命”的右手,更是被画上了永难磨灭的伤痕,任何人受到这种伤,是再也不可能像往昔那样用剑了。
  花风云把心一宽,反唇相讥:“嘿!你以为你还是当年的‘金陵第一剑’么?清理门户,哼!如果现下周师兄在场,不知道他会先清理掉哪一个?”
  花风云也很清楚这师兄的过往。
  他和李煜同年,更是同一期进入白鹿洞学艺,同样好剑,同样是夫子眼中的剑术奇才。
  可是,强中更有强中手,虽然是同一期入门,李煜方入门,便立刻获得宗师(白鹿洞称掌门为宗师)陆游垂青,破格收为入室弟子,授以白鹿洞三十六绝技。
  而他,却必须忍受屈辱,侍候年长的夫子、师兄,从最低阶的学员当起,整日把时间浪费在扫洒应对上,一步步循阶渐进,至此,双方的差别,有若云泥。
  在学业中,他一直听到这师兄的种种传说。李煜被誉为“风之大陆古往今来第一剑术天才”,短短一年半,就学齐三十六绝技中所有剑学,甚至进军被历代宗师视若瑰宝,白鹿洞三大神剑之首,剑仙李白的旷世绝学,青莲剑歌。
  青莲剑歌,创自于“青莲居士”李白,分为前后两套,前半套讲究变化精微,使敌人捉摸不定,极尽雕琢之能事;后半套“将进酒”剑诀,却是如同天马行空,羚羊挂角,无迹可循,于平凡中见大神奇,小笔大写意,其中神妙之处,人所难测,除了李白本人,白鹿洞数千年来俊彦无数,竟是谁也没能练成。
  李煜是唐国正嫡,对于这祖上神剑,是志在必得,把全副精神投入其中,不食不眠,一心求剑。这番心意,加上其余各方面和祖先的相似,第一剑才果然名不虚传,短短十个月,便尽得前半套剑法经要,再过七日,李煜得其全功,突破了多少一流剑手为之叹息的难关,修成了整套青莲剑歌,而其时,李煜年尚未满二十。
  这番成就,惊才绝艳,震惊宇内,人皆视其为李白第二,陆游甚至打趣说:“若论剑中资质,我不如煜儿多矣。”
  李煜学剑有成,遂旅行大陆四方,行侠仗义,结交各路豪杰,他是王侯之身,当代剑豪,个性又豪爽风趣,一掷千金,自是人人乐意相交,锋头之健,一时无俩。
  而后,李煜回归故国,准备与青梅竹马的恋人,唐国第一美人,周嘉敏,完婚成家。为了把婚事办的盛大,顺道向日渐跋扈的邻国黑鲁曼示意,唐国宫廷特意办了个比武招亲,声言谁若败尽群雄,便可赢得美人归,反正,来宾多是李煜故友,自不会有人行这等横刀夺爱之举,便算有,也不会是李煜的对手。
  李煜也是少年心性,能在未婚妻面前大大显脸,有何不好,不顾几位师兄劝阻、反对,允诺了这场比赛。比武的结果,一如所料,青莲剑歌所向无敌,李煜得了个“金陵第一剑”的名号。
  只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李煜这一胜,反引来了天大祸事,黑鲁曼第三王子,在擂台上对盈盈浅笑的周嘉敏,惊为天人,却给李煜一脚下台去,又羞又怒,发誓报复。然而,李煜剑术之强,当世罕见,黑鲁曼也对之深深忌惮,这才不敢进犯唐国,说要报复,谈何容易。
  百般无奈之下,只好请动第二军团长,周公瑾,虽然明知这是与虎谋皮,但恨欲交织下,三皇子也顾不得这许多了。结果,周公瑾设计,李煜身中寒天玉膏之毒,落败被擒,黑鲁曼大军攻破金陵,周嘉敏被俘,成了三皇子的宫中佳丽。
  似李煜这种人,虽然死了九成,只要有一丝机会,就有可能东山再起,黑鲁曼哪敢掉以轻心,不久之后,传出了李煜被赐牵机药而死的消息。
  乍闻此事,花风云茫然若失,其时,他已被逐出白鹿洞,可是,一直到最后,他都没有忘记过,那个和自己同时入门,长久以来把自己压得喘不过气的师兄。
  不管表现有多好,夫子总会将他与李煜相比较,不管有多努力,总是得不到肯定,或许,也就是他的天分杰出,同门反而故意轻视。
  “有什么了不起,和李师兄比起来,你这不过是三角猫的步数”。
  “俊彦当然是很不错的,不过比起天才……”
  为了证明实力,花风云只好到处找人比剑,越比越恨,如果没有李煜,那自己或许早就成为众人的焦点,白鹿洞新一代的新星;或许,被陆游收入门下的,就是自己;或许,李煜今天拥有的一切,都该是自己的;或许……
  都是或许,这些或许,遮碍了他的视线,最后,花风云得到了被逐出师门的判决。
  花风云感到不忿,感到愤怒,因为这样,他更要做些大事出来,因此,他放弃了加入其他二、三流实力,却属于正派的骑士团,而将记忆中的抵天剑编出,自组狼嚎骑士团。抵天剑的真实威力,他施展不来,只能以剑阵的形式模拟,却靠着这个,狼嚎骑士得以扬名。
  当名气有了,大把钱财随之赚进,花风云始终觉得不满足,他没有办法抹去心头的屈辱感,只要想起当年几次斗剑时,给李煜撞见,一脚把他踢进水沟,事后连他名字也记不得,耻辱就像鞭子,打在他本已不多的自尊上。
  花风云决心复仇,唯有打败李煜,才能扬眉吐气,可是,凭什么,拼盘剑阵吗?
  正当花风云徨痛苦,他听到李煜身亡的消息,刹那间,他以为自己这一生,再也没有扳回颜面的机会了。
  而现在,这个纠缠他一生的阴影,就在面前,而且功力可能连当年的一成都不到,这是多好的机会,这一定是老天赐下的复仇良机,只要想到这点,花风云兴奋的发抖起来。
  “你发什么抖,伤寒还是疟疾?”
  一点都不能体会对手的心情,李煜冷然道。
  被提到周公瑾,李煜怒不可抑,不过,由死到生走了几遭,一年的颠沛流离,使他再非昔日的意气少年,不会再那么轻易的给挑动情绪了。
  只要自己不死,终会把这笔帐讨回,现在该费心思的,是怎么赢得眼前的这场战争……或者说,怎么逃过一命!
  一切就是那么简单。
  “从现在起,大家不许插手。”花风云喝退想上前的骑士,转向李煜道:“念在同门一场,只要你跪地求饶,我就……”
  公平比剑打赢他,之后,再命他跪下来,像奴仆那样舔净自己的鞋子,或是……
  面对唾手可得的胜利,花风云尚未开打,便给虚幻的喜悦冲昏头,他一点都没想到,猛虎即使失去了牙,也依然有虎的危险性。
  “你就怎样!”
  花风云并非蠢人,口中虽然狂言如涌,到底还是留了个安全距离,省得被李煜临死一击,死的冤枉,哪知道李煜语音一落,,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黑黝黝的剑锋便已刺至胸前。
  花风云这一惊非同小可,怎样也想不到,断了筋经的手,还能出那么快的剑。总算他也是剑技不凡,知道若是向后急退,必然躲不过这凌厉无匹的一剑,百忙中半抽出腰间仿古剑,在胸前一格。
  “当!”
  两剑相格,火花乱冒,李煜吃了一惊,想不到对手剑质甚佳,居然挡住了这突发一击,实是可惜,而当他看清了花风流配剑的式样,心头猛地一震。
  湛卢剑!
  上古名匠欧冶子的遗世神剑之一,据闻有鬼神莫测之威,是第一品的古剑,不过,这些不是让李煜愣住的理由。
  花风云的湛卢剑,仅是模仿真品样式拟造的仿古剑,然而,湛卢剑的真品,李煜是曾经见过的,它如今的主人,是一名很适合半戴面具的水晶男子……
  李煜心头剧震,剑势一滞,花风云趁机藉力飘退,却给李煜一脚在胫骨上,重心不稳,成了滚地葫芦,狼狈的滚倒在地。
  “杀了他!杀了他的人,我重重有赏……”
  一个照面,花风云多年的美梦,破碎成了地上的尘埃,见不得人的败姿,甚至勾起了以往屈辱的回忆,他已经不管其他了,只要能杀了这多年来的梦魇,管是单打独斗,还是大石咂死蟹。
  得到命令的狼嚎骑士,个个争先向前。对于团长的命令,B级以上的骑士,没有多少尊重感,在他们看来,会一直沉迷在过往失败中,无疑是懦弱的表现,如果不是因为剑阵的独门排设,花风云的团长之位早不保了。
  这时再看他输的狼狈,几个骑士登时眼露轻蔑之色,不过,李煜昔日的名头甚大,这时虽已过气,但若能斩他首级,身价必定一夜百倍,名动江湖,而且,以他与黑鲁曼的仇恨之深,说不定还能换到一场荣华富贵。
  是以,人人展开浑身解数,务必要将这残废斩杀于剑下,才一会儿,李煜就陷入重重包围了。

        ※        ※        ※

  自己实在不是个作大事的料!
  给人包在重围,李煜不禁有这个想法。如果自己能再沉得住气些,就不该下那么重的手,应该懂得藏拙,保留实力,趁敌人大意时,发出致胜一击;再不然,刚才的奇袭一举毙敌也不错,少了剑阵的编设人,要脱困也容易多了。
  现在的情形,就成了两头空的最佳写照,李煜苦笑,狼嚎骑士这么大的阵仗,实在是高估自己的实力了,刚刚又没能够宰掉花风云,剑阵一旦发动,后果堪虑喔!
  其实,有一点,所有人都弄错了,右手手掌上的伤痕,是千真万确,不过,手掌下的筋骨,却已完好如初,自在门的医术实是一绝,又是萧寒山亲自出手,接筋续脉,手伤早已完好如初,只是留下表面的伤痕,当作刻骨铭心的警惕,至于一路来骗倒不少敌人,这倒是意外收获。
  十几柄敌刃攻来,将李煜吞没在中央,忽地,剑势冲天而出,如潮水般向四面八方散去,势若夺日,澎湃的内家真气,雄若怒涛,激的骑士们止不住脚,倒退连连。
  李煜矫若神龙,在剑网中拔身飞起,反手挥剑一斩,前方骑士退得正急,双方距离又近,但见青光回荡,惊呼骤起,最前方的七、八名骑士,全数中剑倒地,谁也没能逃开的去。
  “剑阵、快布剑阵!”
  不意李煜强悍若此,花风云也有了觉悟,要收拾掉眼前这只平阳虎,是绝不可能靠单打独斗了,李煜的内力较当年虽有不如,剑法的威力却似乎更大,就是一涌而上或车轮战,只怕现场的一半人都得被牺牲掉,唯今之计,只有指望这抵天剑阵了。
  不待花风云呼喝,骑士们也有了同样的理解。狼嚎骑士团成立以来,敌人的水准最高也不过是A级骑士,像这样面对特级高手,还是破题第一遭,仅管眼前这人似乎受过伤,却还是保有了相当的实力,要收拾他,绝对不是一两个人的伤亡可以了事的。
  花风云呼哨几声,骑士们踩着熟练的步伐,几下排列后,一个巨型的剑阵已然成形,但见银光辉闪,剑风纵横,把李煜围在中央。
  当花风云欲组剑阵时,李煜便欲先发制人,以不动真剑抢先破阵,哪知真气方提,心房猛地剧颤,痛彻肺腑,整个身子虚荡荡地,落不着实处,登时给吓出一身冷汗,知道这是自在门武学反噬的前兆。
  自在门武学,别走捷径,于武学中另开出一片天地。其一派武学首重明悟,精义共分“心”、“技”、“体”三诀,盖因其独门武学,十有八九反天道而行,以至于对人身伤害沉重,若不能充分理解该技的深意,往往一招未发,便遭该技艺反噬而亡。
  是以,自在门子弟,平日皆需拼命锻体魄,以承受每次发招后的反作用力,不停地熟练该技艺,由熟而生巧,终至了悟其义。
  不过,这样的武学也有好处,除了本身威力奇大外,若是在“心”之诀上有精进,许多绝技甚至不修而成,换言之,只要能彻悟这一门武学的背后深意,不经修练,立即可成。
  像“天流不动剑”这类的掌门绝学,甚至是“一夜不成,终生无望”。
  李煜的不动真剑,至今尚未悟通最后一着,“心”之一诀未通,那如天地初生似庞大的终极能源,便由本身的肉体、对剑技的熟悉度来负荷,整个人的负担重至无以复加,体内便如一桶随时会炸开的火药,只要真气运转一个不顺,不动剑气立即反噬,危险之至。
  这么一耽搁,剑阵已然发动,攻势连接而来,让人措手不及,李煜自是大叹。
  在决定闯阵之前,如何破解剑阵,作过思索,当时的想法有二,一是趁其剑阵尚未布稳时抢攻,可收奇兵之效;二是直接以不动真剑硬闯,只要不动真剑的威力果如传闻,要破解剑阵并非难事。
  现在两个算盘尽皆落空,敌人的剑阵非但组成,而且在花风云的主持下,威力只有更胜前次;不动剑气却在这节骨眼产生反噬前兆,若还要继续使不动真剑,立刻便得惨绝当场。
  为今之计,只有先以青莲剑暂挡,过得一时是一时。李煜无奈一叹,将全身真气猛灌入手中木剑,刹时间,木剑上青光大盛,剑气有若实质,在身体四周点化出朵朵青莲,环环相扣,组成了一个绵密而结实的剑圈。
  “左阵随癸水之位前进,右阵踩戊土之势斜退。”
  花风云连连下令,将三方剑网齐往内推,想藉这三面铁壁的夹击,一举奏功。
  此时三边剑网,分别由花风云与另两名A级骑士主导,每边各有三十余名骑士,威力当真非同小可,只要修为稍弱个几分,立刻便在庞大压力下爆死。是以,花风云了充满自信。
  当三面剑网同时向内急速推挤,骑士们忽觉剑圈内一道大力涌来,两力相碰,电殛似的剑气,穿护体真气而入,所有人俱是虎口剧震,整个身子直往后跌。
  刹那间,在众人眼前,朵朵青莲。
  枯!
  荣!
  开!
  谢!
  李煜竟以一人之力,将瓣瓣莲花组成剑圈,凭力御力,尽挡抵天剑阵的每式攻招,与百多名骑士扯平,这等内力,非但毫不弱于当年,反而更显猛不可当。
  花风云这才知道自己的判断,错得有多厉害,适才青莲盛放,他立于阵前,首当其冲,要不是急舞湛卢,格挡得宜,早已身中十七八剑。
  百余人的阵势,进攻时固然威力强大,势所难当,值此败退之时,却不免扭来撞去,你踩了我的脚,我踢了你的膝盖,进退不一,乱成一团。
  眼见己方连连后退,阵形大乱,花风云急忙指挥挽救,总算李煜没有趁胜追击,剑阵得到重组的时间。
  李煜非是不欲追击,只是他此时全身上下,如患了伤寒病般,忽冷忽热,酸麻难当,一身内力更是时有时无,刚刚奋力一击,把剑网迫退,大半身体登时如坠冰窖,下一刻又彷似身处洪炉,光是要压制逆走真气便已忙乱手脚,哪有办法再行追击。
  这样的过程几次来回,李煜累的冷汗直冒,剑圈的威力却是分毫未损,逼的狼嚎骑士无法近身。
  抵天剑本属守招,剑阵编演后,也还是以守势为主,倘若李煜一昧抢攻,那无论攻势多强,非但无法突围,反而会陷入连绵不绝的后着中,但李煜此时别出心裁,在原地舞剑成圈,以守御守,弄得狼嚎骑士手忙脚乱,应对困难。
  不过,以花风云的眼力,自也看出了其中破绽。不管内力多高,像这样以团团剑圈护身,耗力想必极大,只要双方这样僵持下去,不出两刻,李煜必然不支。
  再过一会儿,连一般的骑士也察觉到了,人人于是放慢脚步,以无隙可寻的姿态,地毯式收紧剑网,只待李煜真气稍有不济,便要一拥而上。
  李煜手上不停,心下却是大恨。花风云的抵天剑阵,并未当真体会抵天剑的奥秘,把“一剑化三式”的精微变化,陋化为庞大而笨重的剑网,如果自己功力一如当初,早已轻取此阵了。
  不过,花风云在白鹿洞的日子,的确没有白待,这剑阵确实是将抵天剑的三种变劲,长空、柔柳、中流,层次井然的付诸实现,又以巧妙的运劲法门,将百多人的内力予以贯串、并力,发挥出不啻于特级高手的威力。
  “再僵持下去,可就不妙了啊!”
  这样下去,无异重蹈覆辙。虽是不成器的仿冒品,但抵天剑自有其妙用,饶是青莲剑歌这等剑法,也是攻之不破,几次全力发招,都给花风云指挥挡了下来。仿佛一柄利剑,却给又黏又稠的糖浆附着,怎样也甩不脱。
  不可否认的,由花风云亲自指挥的抵天剑阵,确实是掌握了此剑的三分神髓。
  仔细想来,便是自己实力最强时,也从没能攻破师兄弟手中的抵天剑。幸好今日对峙的不是师兄弟们;不过,自己的实力也不如于当年了啊!
  前半套剑法,看来是发挥不了作用了,想破阵,就必须将功力提高一层,对准剑阵破绽攻去,方能一击致胜。而只要使出“将进酒”剑诀,或不动真剑,这个计划应是可实行的,然而…
  如此一来,问题就在自己是否能在功力提高的同时,成功驾驭随之爆发的真气,若是失败,莫说作战,自己便先给暴走的剑气震碎经脉而死。
  走到这个田地,局面又回到前次被困剑阵的窘状,跑不掉、打不赢,除了节节进逼的外在敌人,体内蠢蠢欲动的剑气更是大敌,僵持下去,自己只能在力尽而亡、经脉爆裂这两种下场中择一。
  “该死,那岂不是一点进展都没有,我这些时日以来的武功都练到哪去了?”
  对自己的无法可想,李煜感到非常愤怒,非但救不出爱菱,还落至这等窘境,这么看来,自己现在的行为不就是“匹夫之勇”了吗?
  气恼中,手中剑招虽然依旧凌厉,思绪却不免大乱特乱,恍惚里,眼前的景象有了改变,一片白光的剑网中,仿佛有个男子,漂浮在半空中,手持古剑,半边面具之下,深蓝色的眼眸,恍若冰晶,散发出讥嘲的笑意。
  “连这点小阵都破不了,将来哪有资格决战战于他…不行!豁出去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想起与那人的恩恩怨怨,李煜一股气直往上冲,一咬牙,强逼自己抛开所有顾忌,将真气重新逼运至顶峰,大喝一声,震惊百里,两脚几个起落,竟以不动真剑飞身刺出,直指花风云。
  “咻!”
  花风云惊见李煜飞身来攻,心中又惊又喜,惊的是观其来势大有一往无前的誓死决心,剑阵未必接的下;喜的是,只要能接下,趁其旧力已老,新力未生时,剑阵一个合拢,便是有十个李煜也了帐了。当下不动声色,暗使眼色,示意三方人马预备做最后一击。
  李煜此剑并无必胜把握,只是凭着一股义愤,作同归一剑而已,若是失败,便当场阵亡,总好过这样陷入僵局。
  木剑递出,画出了个长长的弧线,就在剑上劲力将发未发之时,一段话忽地略过李煜脑海。
  “别以为哀兵就是必胜,致诸死地而后生,能不能生不知道,死却死定了。情急拼命、穷鼠反噬,威力固然不可小觑,却也不过是三流伎俩,真正的上乘剑术,似有意而若无意,剑我两忘,这才能发挥剑法的真正威力。”
  “记住!别动不动就想拼个同归于尽,生存的机会,一向只留给想求生的人!”
  几句话,犹胜暮鼓晨钟,令李煜为之一醒,止住前冲之势,反手收剑。
  照理说,在全力一击时中途抽回,无疑是回招自伤,收召者轻则呕血重创;重则当场经脉爆碎而亡,但李煜此时心境隐与不动真剑相通,身与意和之下,说收便收,人轻轻在原地转了几个圈,消去冲势,不费半分力气。
  “老师说的对,人死了,就什么也做不成了,孤注一掷只是逃避现实的行为,我该做的,是好好想清剑法的真意,而不是像野兽一样拼命……”
  剑法的真谛是什么呢?
  “喔!这个啊,其实呢,只要你想得出,自己究竟想挥出什么样的剑,这样就行了!”
  这是老师临去前的留话。
  “我想挥出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剑呢?”
  李煜沉思起来,上一次,他的回答是“想挥出任何能打倒敌人的剑”,这答案显然不对,那么,自己真正想用的,是什么样的剑呢?
  “我想挥出的剑……”
  反思此生,自己一生求剑、练剑,却从来没想过,练成剑法后要做什么?练这些剑法又为了什么?
  到最后,剑法固然练到最高境界了,可是,最高境界又怎样呢?自己的人生并未因此而得到幸福,反而因此把更多的人牵涉入不幸之中。
  这样说来,自己的前半生,不是一点意义都没有了吗?
  回过神来,只见四面八方剑气纵横,无数的抵天剑一起射来,把周遭封锁的连半点光都不透,剑影依稀中,许多人影一一浮现。
  这些幻影,自己都是看过的,就在最苦的那段日子,每当高烧昏迷,总会看见这些身影,温暖的问候,咬牙切齿的诅咒,全数刻成不灭的伤痕。
  幻影中,最后也是最清晰的一个,是那半副金属面具,还有那鬼火似的讥讽笑意,而在他的身后,更有一道巨大的模糊身影,巍峨耸立,仰之弥高的气势,使人不由自主的心生畏惧。
  这个人是谁?那道身影代表什么?自己该是再清楚不过了。
  幻影们划成了一道道丝线,师恩、亲情、刻骨的爱恋、灭国杀亲的仇恨、遭到背叛后的愤怒、对己身无能的憎恶,还有更深沉的悲哀,编织成网,紧的让自己喘不过气来。
  如果能得到新生,究竟想做些什么……又到底能做些什么呢?
  注视着滴水不能透的抵天剑网,李煜的双眼忽然亮了起来。
  “对了,就是这个,我知道我要的是什么了!”
  这一刻,原本模糊的巨大身影,竟尔清晰起来,显现出来的轮廓,是那么的令人熟悉,不可思议的,竟与自己毫无二异。
  是的,最后的那道影像,竟是另一个李煜,穿着华丽,满面傲气,完全是他往日的武陵少年模样。
  “我要挥出的,是能斩开一切,不被任何东西所拘的剑!”
  斩断过往的恩义,把所有挡在面前的阻碍砍开,不管阻碍有多么巨大、艰难,他要的是柄足以斩开一切,再也不受任何拘束的剑,而这些阻碍中,亦包含了过去的自己!
  这番想法,想来甚长,却只是一瞬,当狼嚎骑士随应李煜的拼命一击,而发动全力攻击时,李煜已轻巧巧地收回剑势,俐落地原地转半圈,腾身而起,手上长剑反臂斩下。
  急涌的不动剑气,冲破了以往窒碍难行的郁结处,灌入剑中,两者交会的刹那,黑黝黝的木剑,爆成一团雪亮光华,木剑恍若千百白玉磨制,光可鉴人,内中更有一股浩然仙气。
  剑至中途,蓦地一化为三,三褪为莫可名之,而后又综合为一,跟着,这一剑结结实实地砍在剑网中央。
  两股力道正式相碰!

        ※        ※        ※

  就在接触的刹那,李煜忽然见到,那幻影中的自己,松开了冷酷的面容,向他温和一笑,而后,转身消失无踪。
  李煜只觉得身子忽地一轻,仿佛灵魂在瞬间给抽出体外,耳畔呼呼风响,睁不开眼,肌肤明显地感受到超高速的移动,刮面生疼。
  当风声暂停,李煜睁开眼睛,只见自己身处于一个雄伟壮阔的大殿,四根支撑巨柱,高耸入云,难测其深,脚下烟雾缭绕,竟似凭空虚立,而大殿上种种原始却雄浑无比的景观,瑰丽不可方物。
  周围墙壁上,以狂草写了几对大字。
  天道循环!
  生生流转!
  万化不息!
  森罗永劫!
  无可形容的景象,让李煜震惊的说不出话,周围景物又变,所有的墙壁忽尔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在黑暗中,逐渐浮现了点点星光,随着彼此的旋转不休,在虚空中摊开一道长长的光带。
  扁带的边缘,突然放大,一颗蓝白色的球体,呈现在李煜眼前,慢慢旋转,看来……竟有某种熟悉感……
  正欲细看,半空中忽然响起了声爆雷。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雏狗”声音不大,却轰的李煜头昏脑胀,三魂七魄站不住脚。
  风声又起。
  当李煜再睁开眼睛,定下神来,他发现自己已回到了原处,身在半空,手中持剑,依着一种玄奥的弧度,反臂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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