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我回到了解剖实验室。雷利的秘书告诉我,他被院长请去参加什么紧急会议了。我把译稿交给他。便要离去。
  “教授要我问你能不能参加。”她说道。
  “你知道是什么会吗?”
  “不清楚,”她答道,“不过院长激动万分。雷利教授正在讲课,院长把他叫了出来,嘱咐他立即下课。”
  把一位教授从讲课中半途叫出来,这是极不寻常的事。既然把我也请去,多半与木乃伊七号有关。
  我向雅各布森夫人道谢一声,便急忙离去。奇怪,难道木乃伊七号被找到了吗?我一想到这里,就奔跑起来。等我赶到院长办公室一看,里面鸦雀无声,一个人影儿也没有。既没有秘书,没有助教,也没有办事员。
  走廊的尽头,是一间会议室。一阵低沉的话语声传了出来。我轻轻地打开那扇门。屋里十分昏暗。银幕上放映着一张幻灯片。站在讲桌后面的人正讲到血液的成份方面的问题。我一眼看到查普曼院长在贴墙的座位上坐着,正招手要我进去。坐在他的旁边的是雷利和比森,后者还穿戴着手术衣,连口罩都还未取下。还有几位院务委员和住院医师也在场。讲话的是一位内科医师,名叫P.J.史密斯。他长得又高又瘦,嗓音低沉,下巴后削。他对血液的分子结构最感兴趣。
  “我们过去在木乃伊身上只能取些标本进行粗略的血型测定,从来也没有机会检查它们的血液,”史密斯说道,“所以我们当然急于测定这个埃及人的血红蛋白。”
  “根据电泳检查的结果,木乃伊七号的血红蛋白是A型(即正常血红蛋白)。所检查的血液标本是那埃及人住进密切观察室后的第二天抽取的。以后每隔一周取一次,前后共取了四次。
  奇怪的是A型血红蛋白开始逐渐消失,最后被一种新的血红蛋白分子所取代。这种血红蛋白不同于我们所见过的任何一种血红蛋白。起先我们大惑不解,后来才明白:他的血液最初来自体外循环,而不是他自己的。但他的造血系统逐渐开始恢复作用,制造出自己的红细胞。于是我们就开始看到了上述的现象。”
  史密斯换了一张血红蛋白分子的示意图。
  “诸位,”他接着说道,“我下面要讲的,是一项我无法解释的新发现。我只能把情况向你们介绍。近几天来,我们实验室开始研究木乃伊七号的血红蛋白分子,发现它的移动速度与其余各种已知的血红蛋白分子有很大的不同。他的红细胞生存的时间比一般正常的红细胞长久得多。但其原因却始终不明。
  “昨天,我们发现木乃伊七号的血红蛋白分子与其他正常血红蛋白分子根本不同,在于它的分子结构有所变化。其实,这个变化极其细微,但因它设计氨基酸链上的异常,因而具有极大的重要性。我们发现:替代分子链上的一个正常氨基酸的,根本不是一种氨基酸,也不是人类或任何哺乳动物身上所应有的化合物。这是纤维素,是主要见于植物的一种化合物。”
  大家立即骚动起来,人人都争着提出问题。史密斯把屋里的电灯扭亮,然后点燃自己的烟斗。他的前额汗涔涔的。
  “请按次序提问题。”他问道。
  “据你推测,这是什么原因呢?”一位妇女问道。
  史密斯耸了耸肩。“也许可以用遗传工程来解释吧。拿这种方法来制造一个能长期生存的机体或人,这是可能办到的。有许多孢子、病毒和形形色色的植物,能处于不活动状态而存活极长的时间,并能耐受极低和极高的温度。为什么一种松树能活上三千年,而一只鼩鼱连一年都活不了呢?这就是遗传的因素。
  “那位埃及人能在一星期内使他的长骨骨折自愈。有些植物能在几天内使它的茎部损伤愈合。竹子能在24小时中生长6英寸。
  “当然,这只是推测而已。可是血红蛋白分子链上的一个氨基酸被纤维素所取代,就使血红蛋白具备一种交键,这是正常的人体血红蛋白所没有的。在植物中,纤维素是用来制造茎部的坚韧的外层的。这里用纤维素,可能也是为了这个目的,不同的只是在分子结构上应用罢了。”
  “你为什么要提出遗传工程的可能性呢?”比森问道。
  “因为这不像是一般的遗传基因的突变。能够活下来的变种,只是在分子结构上发生一个及其细微的变化而已,而且还要活过几十万年以后才逐渐定型,从而影响进化的进程。”
  “你说是遗传工程,但我们眼前的对象是一个生活在五千年前的人,”比森争辩道,“遗传工程是当代最先进的科学技术之一,怎么可能在五千年前就存在了呢?”
  史密斯不禁一笑。“你说得不错,先生。我只把我的发现告诉你们。我只报告事实,而无法进行解释。有人问我有何推测,我就提出来了。”
  “你认为我们今后将怎么办?”查普曼院长问道。
  “我们还要做许多实验,需要更多的血样、更多的组织标本、更多的一切。简而言之,我们需要这位埃及人。
  “他现在的去向,有头绪了吗?“
  史密斯耸着肩。“这不是我们部门的事啊!”他瞅着雷利说道。
  “没有。”雷利答道。
  “毫无消息吗?”
  “有的。”
  “你估计他现在怎么样?”
  “日子每过一天,他那动脉瘤破裂的机会就增大一分。神经病学家预计几个星期就要出现脑血管意外。”
  一位穿着白色上装的大胡子,慢慢地站起身来。“我有一个问题不明白,“他说道,”你们一方面说他的脑内可能出血,甚至可能引起死亡,另一方面又说他在血红蛋白分子上具有某种变异,因而他的组织细胞能维持几乎是不朽的生命。这二者难道不是自相矛盾吗?”
  “那倒不一定,”史密斯答道,“一切有生命的机体,在供氧、营养和电解质等方面都处于精密的平衡状态。平衡的中止,譬如血循环的衰竭,就意味着全身细胞的退化和死亡。但那埃及人的情况似乎并非如此。倘若他的脑子发生重大故障,他的全身功能即将停止,但各器官却继续存活。”
  “这就像你的汽车一样。如果汽油管上破了一个洞,汽车就开不动了。可是那车灯,那冷却器,那燃油泵还是好好的。”
  “这么说,他还是会死的啰?”
  “这死有关死亡定义的问题了。”史密斯答道,“如果你把全身功能的停止称作死亡,那么,也可以说他的确会死。”
  讨论结束后,我跟着雷利走出会议室。如今那计算机处理的译文显得无足轻重了。我还没有见他这般忧郁。
  “布赖恩,我们必须办件事,”他说得很慢,脑袋始终低垂着,“有一个人能帮我们忙。他比任何人都有用。我本来以为没有他也行,看来我是错了。也许只有他才能解决问题。’
  “你说的是谁呢?”我问道。
  他朝我转过身莱。但他没有开口回答,我就明白他所说的是谁了。正是这个人,脸上被埃及的阳光晒得黝黑。正是他,领着我们越过沙漠去寻找斯芬克斯山谷。正是他,在以大金字塔为背景的相片上显得像一个巨大的黑影。相片上还题着:“寻找人类的人。”
  他就是阿布杜尔。


《木乃伊七号》作者:[美] T·W·哈德

 (本书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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