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呃,正是这个新来的家伙,才真正引发了我的出狱,因为他是个讨厌的斗嘴型囚徒,思想肮脏,居心险恶,竟然当天就惹起了麻烦。他非常喜欢吹牛,对待同室难友竟然满脸不屑一顾的样子,傲慢的嗓门吼得震天价响。他声称自己是全野兽园中准一的模范罪犯,还说自己干过这个,惹过那个,一拳就宰了十个警察,……诸如此类的废话。可就是打动不了大家,弟兄们哪。所以他就向我开刀了,因为我最小嘛,说什么最小的家伙应该睡地上,而不是他。但其他人都向着我,高喊:“别动他!你这狗杂种,”接着他哭诉开了,世上怎没人喜欢他。这天夜间,我醒过来,发现这可怕的囚犯竟然跟我同床睡着,床在第三排底铺,狭窄得很,他还一边说着淫辞脏话,一边摸摸摸呀。我勃然大怒,尽管只有外面楼梯根装了一盏小红灯,看不大清楚,还是对他乱打一气。我心里知道,必定是这个臭杂种;等把事情真的闹大了,电灯点亮,我才看清他的凶险面孔,发现被我手指抓坏的嘴巴,鲜血直流。
  后来发生的事是可想而知的,难友们都醒过来了,纷纷加入了朦胧中的混战;打架声似乎吵醒了一整排囚室里的人,只听到处是尖叫声,铅皮茶缸敲击墙壁声,仿佛所有牢房里的全体囚徒产生了共识,一场监狱大暴动正在酝酿,弟兄们哪,于是,电灯亮了,警卫们挥动大棍,身穿衬衣、长裤,戴着帽子冲了进来。只见打架的双方面色通红,拳头挥动,尖叫声、咒骂声不绝于耳。
  接着我申诉,但每个警卫都说,也许是鄙人挑起的,因为我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而这个可怕的囚犯却嘴里流着红红的鲜血,是我用指甲抠的。这就把我惹急了,我说,假如监狱当局继续容忍可怕的臭变态狂,在我睡着不能自卫的时候跳到我的身上的话,我就绝不在那牢房里睡一夜。“等天亮再说,”他们说。“阁下是不是需要一个带浴室、电视机的单间呢?好啊,天亮后可以解决的嘛,但现在,小哥们,快把狗格利佛放到麦秆枕头上去,谁也不要闹了。好吗好吗好吗?”他们严正警告了大家之后都走了,等电灯一关,我便说自己准备坐一个通宵,先告诉那可怕的囚犯:“去吧,如果你喜欢就睡我的床,我不喜欢它了。你这个臭躯体睡过之后,床已经脏了。”但其他人插嘴了,犹太大个经过刚才的黑夜搏斗,还在出汗呢,他说:
  “我们不吃那个,弟兄们。不要向自以为是的小子屈服。”新来的就说:
  “砸碎你的牙齿,犹太佬,”意思是闭嘴,但这是侮辱话。于是犹太大个准备发威了。“大夫”说:
  “算了,先生们,我们不想惹麻烦的,是不是?”他以上等人的口吻说,但新囚犯还巴不得打一架呢。可以看出,他自以为人高马大,想想与六个人关在一起,却要睡地铺,直到我做出姿态,这实在有损他的身份,他嘲笑地模仿“大夫”说:
  “喔……,依不想惹麻烦的,对不对,高射球?”接着,难看、热心、瘦削却筋骨强壮的乔约翰说:
  “既然大家睡不好,就来点教育吧。我们的新难友最好接受一顿教训。”尽管他看来擅长的是…胜攻击“,说话方式倒不错,平静而准确。新囚犯嘲笑道:
  “奇一扣一酷,小讨厌鬼。”这下真的起头了,却是以一种奇怪的温文尔雅方式,谁都不提高嗓门。新囚犯起先还尖叫几声,但犹太大个把他摁抵在铁栏杆上,让外面的微弱红灯一照,就看得见他,“城墙”拿拳头揍他的嘴巴,他就只能噢噢噢了。他这人不是很强壮的,还手的时候有气无力,我想,他是靠大嗓门和说大话来虚张声势、弥补不足的,不管怎样,看到红血血在红灯下流出来,我感到肚子里的欢乐又升腾起来了。我说:
  “把他交给我吧,先走吧,现在让我来对付他,弟兄们。”犹大大个说:
  “对,对,小伙子们,那样公平,来打吧,亚历克死①。”
  【① 此人发音不准。】
  他们都站开了,让我在朦胧中揍这个囚犯。我穿着靴子,没有系鞋带;蹦来跳去的,把他全身打遍了,然后一个扫堂腿,他噗通倒地。我对准他的格利佛狠狠踢一脚,他噢噢一阵,好像哼哼卿卿地昏睡过去了。
  “大夫”说:“很好,我想这样教训就够了,”他眯眼看着倒在地上那被揍扁的老头,“让他梦见在将来做个好孩子吧。”
  于是,我们都爬回到自己的铺位,此刻已经累坏了。弟兄们哪,我所梦见的是,身处某个偌大的乐团当中,人数成百上千,指挥像是贝多芬和韩德尔的混合,看上去又聋又哑,十分厌世的样子,我位于管乐器部,但所演奏的却是白里透红的巴松管,由血肉铸成,从我的躯体上生长出来,正好在肚皮中间部位;吹巴松管的时候,我憋不住哈哈哈大笑,因为它在挠痒痒。贝多芬·韩德尔见状十分不安,气愤不已,他来到我的面前,对着耳朵尖叫,我就浑身大汗地醒来了。其实,响声来自监狱电铃,吱吱吱、吱吱吱地响。那是冬日的早晨,我的眼睛尽是眼屎,睁开眼睛,看见整个场所电灯通明,就感到刺痛。我朝下面一看,发现新囚犯躺在地上,鲜血淋漓,伤痕累累,依然昏迷不醒。我这才想起昨晚的事情,禁不住笑了笑。
  我下了铺位,赤脚踢蹬他时,却有一种冷冰冰硬邦邦的感觉,于是我走到“大夫”的铺位摇醒他,他在早上总是醒得很晚。可他这次迅速下床来了,其他人也闻风而动,只有“城墙”还睡得死死的。
  “真不幸,”“大夫”说。“心脏病发作,肯定没错的。”然后他环视我们一圈说:“你们真的不该那样狠打的,十分失策的。”
  乔约翰说:“得了得了,大夫,你对他偷拳也是不甘落后的呀。”
  犹太大个逼住我说:“亚历克死,你太性急了。那最后一脚实在太厉害了。”
  我开始为此忐忑不安,说:“谁挑起的呢?我只是最后进来的嘛,是不是?”
  我指着乔约翰说:“是你的主意。”
  “城墙”的鼾声响起来,我就说:“把那个臭杂种叫醒吧,犹大大个摁住他靠栏杆的时候,是他不断揍他嘴巴的。”
  “大夫”说:“谁也不要否认轻度攻击过此人,就算是教训他吧,但是很显然,好孩子,年轻力壮,可以说不知天高地厚吧,是你把他置于死地的。真可惜。”
  “叛徒,”我说。“叛徒加骗子,”
  可以预料,两年前的事情又要重演了:所谓的哥们把我撇下,使我落人条子的毒手。从我的眼里看,弟兄们哪,世上哪里都没有信任感可言的。乔约翰去把“城墙”叫醒,“城墙”忙不迭地赌咒,鄙人是真正凶狠毒辣的施暴者。警卫来了,警卫队长也来了,接着典狱长到了,牢房内的哥们一齐响亮地编造着,我为了杀死地上这个血肉模糊的酒囊饭袋、一钱不值的性变态狂,究竟是如何大打出手的。
  那是十分怪异的一天,弟兄们哪。死尸抬走了,全监的囚徒被迫锁闭在牢房里待命,也没有分发食物,连一杯热茶都没有。我们大家只是坐在那儿,看守或警卫在来回巡逻,不时高喊“闭嘴”、“封上屁眼”,哪怕只是听到任何牢房有一点点的耳语声。大约早晨十一点钟光景,透过来一阵僵挺和激动的气氛,就像恐惧的气息从监外弥漫进来,随后我们看见典狱长和警卫队长,跟随着几个不可一世的大个子快捷地走过,拼命讲话。他们似乎一直跑到了过道尽头,接着只听到他们又往回走,这次比较慢,金头发的胖典狱长浑身是汗,可以听到他在说着“可是,长官”、“唉,有什么办法呢,长官?”之类的话。一拨人在我们牢房前站住,警卫队长打开牢门。谁是真正的要员,一眼可以认出的,个子高大,眼睛碧蓝,布拉提真考究,是我所见过的最最可爱的西服,绝对时髦的。他的目光扫过我们这些可怜的囚徒,以极有教养的漂亮嗓音说:“政府再也不能墨守过时的监狱管理学理论不放了。把罪犯都圈在一起,然后坐观其变;你们就开始集中犯罪,在刑罚中犯罪。不久,我们可能要把所有的监狱腾空给政治犯了,”我根本听不懂这些内容,但毕竟这不是在对我训话,他接着说:“普通的罪犯,像这批讨厌的人(这不仅指我,而且指其他人,他们是真正的罪人,十分危险)最好以纯粹的治病救人法来处理。扼杀掉犯罪反射就可以啦。一年后全面铺开,刑罚对他们毫无意义,这是显而易见的。他们喜欢所谓的刑罚,并开始自相残杀了。”他那严肃的蓝眼睛转向我。我壮起胆说:
  “恕我冒昧,长官,我强烈反对你刚才说的话。我可不是普通的罪犯哪,先生,我并不令人讨厌。别人可能令人讨厌,我可不令人讨厌。”警卫队长脸色发紫,大喊:
  “闭上断命的臭嘴。难道不认识这位大人是谁?”
  “好啦好啦,”大人物说。他转向典狱长:“可以让他当试点的嘛。他年轻、胆大、罪大恶极。明天由布罗兹基来处理他,你可以旁听的,很灵验的,不必担心。这个刻薄的小流氓准保会被改造得面目全非。”
  这凶巴巴的话就像我获得自由的序幕。



《发条橙》作者:[英] 安东尼·伯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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