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中篇《发条橙》于一九六二年初版,现在时间已过去很久了,久得足以为世界文学界所忘却了。然而,它拒绝被忘却,这主要归功于斯但利·库勃里克的同名电影。我自己非常乐意与它断绝关系,理由有许多,可惜做不到。我收到过学生的来信,说要写论文讨论它,日本的戏剧界也要求将它改编成能剧①。这部作品似乎可以天长地久,而我看重的其他作品却在堆灰。对于艺术家,这不是异乎寻常的经历。拉赫玛尼诺夫就常常抱怨,他的成名主要靠孩提时写的升C小调前奏曲,而成熟期的作品却从不进入节目表。贝多芬创作G调小步舞曲是为了鄙视它,但孩童们却用它来上钢琴启蒙课。我不得不继续忍受《发条橙》的流传,这意味着我对这本书拥有某种著作者责任。在美国我对它拥有一种特殊的责任,专此加以说明。
【①从中国引进的一种戏剧。】
还是开门见山吧,《发条橙》在美国从未全文发表过。原书分为三部,各七章。取出计算器一算便知,共计二十一章,而二十一是人类成熟的标记,至少过去曾经是,因为人到二十一岁拥有选举权,开始承担成年人的责任,不管二十一具有什么样的象征意义,我起先就是使用这个数字的。像我这种小说作者,都对所谓的算学感兴趣,也就是在处理数字的时候,要使之对人类有所意味。章节的数目从来都不是完全任意的。正如作曲家写谱的时候拥有一个含糊的总体和持续度概念,小说家也拥有长度的概念,它通过作品所分章节的数目表达出来,故二十一章对我很重要。
但对于纽约出版商来说,它们是无关紧要的。他出版的小说只有二十章,执意要砍掉第二十一章。当然,我是可以提抗议的,把书稿拿到其他地方出版,但考虑到他接受此书本身就表现出乐善好施,而纽约、波士顿的其他出版商说不定会将书稿一脚踢出的。我在一九六一年的时候缺钱花,连给我的一丁点预付款也不无小补,如果出版此书的条件就是删节,那就删吧。所以,英国的《发条橙》和美国的同名薄书也就相去甚远了。
更有甚者,世界其他地方是从英国订购此书的,所以大多数外文版,当然包括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加泰罗尼亚文、俄文、希伯来文、罗马尼亚文、德文版,都拥有原来的二十一章。斯但利·库勃里克拍电影的时候,尽管是在英国拍的,却取法美国版本;对于其他国家的观众来说,似乎故事提前结束了。观众倒没有嚷嚷着要求退票,只是纳闷库勃里克为什么把大团圆排除在电影之外,人们便给我写信,我的后半生确实有大量时间在复印关于创作意图和意图落空的声明,而库勃里克和纽约出版商却在恬不知耻地享受肆意歪曲带来的回报。当然,人生不如意啊。
第二十一章里发生了什么呢?读者现在有机会一睹真面目了。简单说,我的恶棍小主人公长大了,遂厌倦了暴力,承认人的能量用于创造胜过用于破坏。无谓的暴力是青春的特权,因为青少年能量充沛,却没有从事建设性活动的才能。其精力必须通过砸电话亭、撬火车铁轨、偷窃并破坏汽车来发泄,当然,摧毁人命是更令人满意的活动啦。然而,总有一天,暴力要被看做年少气盛的产物,令人生厌,是愚昧先知者的急智。小说中的小流氓幡然醒悟,人生应该有所为……结婚生子、使世界这甜橙在上帝的手中转动,甚至有所建树……比如说作曲。毕竟,莫扎特和门德尔松在十几岁的纳查奇,即青少年时代就创作了不朽的乐曲,而我的所有人物却在冲杀和抽送中取乐。这位长大的青年颇为羞愧地回顷着自己肆意破坏的过去,他需要有迥然不同的未来。
第二十章里面并没有暗示这种意图变化。孩子的心理状况被硬性调整,接着再作恢复调整,他还愉快地预见到自由暴力意志的恢复,“我真的痊愈了,”他说,美国的版本就这样收尾了。电影也是这样结束的。第二十一章使全书产生了真正虚构小说的品质,小说是建立在人生变迁的原则之上的艺术。除非能够表明主角或人物有道德改造、智慧增长的可能性,创作小说其实是意义不大的。连垃圾畅销书都能说明人们在变。如果小说不能表明变化,只是说明人物性格是固定的,僵硬的、不可洗心革面的,那就离开了小说的领域,而步入了寓言或讽喻的范畴了。美国版本或电影版本的《发条橙》是寓言,而英国或世界性版本是小说。
纽约出版商认为,我的第二十一章是见利忘义。它是地地道道的英国方式,知不知道?它温和乏味,活像主张性本善和自由意志的贝拉基主义,不愿意承认人可以成为估恶不俊的典型。他的意思是说,美国人比英国人更坚强,更能够面对现实。他们很快就在越南面对现实了。我的书属于肯尼迪主义,接受道德进步的概念;而实际所需要的是一部尼克松主义的书,丝毫不容纳乐观主义。让我们由着邪恶在字里行问活跃吧;直到最后一行,都嘲笑着一切传统的信念,犹大的、基督教的、穆斯林的和摇喊教的,还侈谈什么人能够改善自己呢。这种书会轰动世界的,果然如此。但我认为,这并不是对人生的公正描绘。
我这样认为,是由于人在定义中就被赋予了自由意志,可以由此来选择善恶。只能行善,或者只能行恶的人,就成了发条橙……也就是说,他的外表是有机物,似乎具有可爱的色彩和汁水,实际上仅仅是发条玩具,由着上帝、魔鬼或无所不能的国家(它日益取代了前两者)来摆弄,彻底善与彻底恶一样没有人性,重要的是道德选择权。恶必须与善共存,以便道德选择权的行使,人生是由道德实体的尖锐对立所维持的。电视新闻讲的全是这些,不幸的是,我们身上原罪深重,反而认为恶很诱人,破坏比创造更加容易,更加壮观。我们喜欢看宇宙分崩离析的幻象,哪怕吓得裤子拖地。在无聊的房间里坐下来创作《庄严弥撒曲》、《抑郁剖析》,就无法上头条新闻,无法成为电视的插播新闻。不幸的是,我的讥讽小书竟吸引了许多人,因为它就像一筐坏蛋,散发着原罪般的臭气。
否认写作此书的意图是刺激读者的窥恶癖好,似乎有点自命不凡或盲目乐观。我自己继承的原罪是健康的,这在书中体现出来了,我喜欢看别人烧杀奸淫,由于小说家与生俱来的怯懦,他才把自己不敢犯的罪恶假托到虚构人物身上。不过此书也有道德教训在内,这就是强调道德选择的根本重要性这一有气无力的传统观念。这个教训显得不合时宜,为此我倾向于贬低《发条橙》,这么充满说教的作品是不可能富有艺术性的。小说家的任务不是说教,而是要展示。我展示得足够多了,但新创外语词的屏障非常碍手碍脚,这又是我怯懦的表现,我使用了带俄语意味的英语……纳查奇语,借以缓和色情描写可能引起的露骨反应,它把此书变成了一场语言冒险。人们更喜欢看电影,是因为他们对小说语言望而生畏,这是正常现象。
我想没有必要提醒读者,书名的意义是什么。发条橙本身是不存在的,但老伦敦人用它作比喻。其寓意比较怪异,总是用来形容奇怪的东西。“Heissasqueerasaclockworkorange他像发条橙一样怪”,就是指他怪异得无以复加。尽管queer一词在限制性立法出台以前的英语里有同性恋的涵义,此处主要不是指这个,意大利语译作AranciaaOrologeria(时钟橙子),法语译作OrangeMecanique(机械橙子),所以欧洲大陆人不会理解伦敦土语中可能有的共鸣,还以为这是定时手榴弹,是廉价的椰子手雷。我的原意是,它标志着把机械论道德观应用到甘甜多汁的活的机体上去。
第二十一章的读者必须自己确定,它是增强了他们或许熟悉的小说的感染力,还是可以截去的肢体,我的本意是让全书这样结束,不过我的审美判断不一定正确,作家很少能正确对待自己的作品,但批评家也是如此。彼拉多任命那稣为犹太人国王的时候说过,“我写下的东西是改不动的。”
我们可以毁弃已经写下的东西,但不能推倒重写。我漠不关心地(英国作家约翰逊博士采取此策略)把写下的东西留给美国人口中对此在乎的亿分之一的人去评判吧,可以吃掉这瓤甜甜的橙子,也可以吐出来嘛。悉听尊便。
安东尼·伯吉斯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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