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派兵华北的决策和战争准备





  卢沟桥事变是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开始,也是中国进行全面抗战的开始。

  日本关东军得到卢沟桥事变的消息后,于8日晨召开了会议,认为“乘此时机应对冀察给予一击”,即向日军参谋本部报告:“鉴于华北形势,已以独立混成第1、第11旅团主力及航空兵一部作好立即出动的准备”,同时派参谋进关与“中国驻屯军”联系,陈述强硬意见。日本驻朝鲜军司令官小矶国昭得到消息后也向参谋本部作了报告:“鉴于华北事件的爆发,已令第20师团的一部作好随时出动的准备”,主张“利用这一事件实行统治中国的雄图”。在东京,日本陆军省大臣杉山元大将于8日深夜命令京都以西的各师团准备复员的2年兵约4万人延期复员。海军中央部亦迅速命令正在台湾演习的第3舰队返回中国上海原来的防地准备作战。参谋本部第1部第3课作战班大部分人员彻夜待命,于9日晨拟出了《处理华北时局纲要》。其方针是:“力求事件限于平津一带,迅速确保该地区,求其安定。”其要领是:“(一) 以事件不扩大为方针,但中国方面若对我军采取挑衅态度,则增加中国驻屯军必要兵力,将与我敌对的中国军队驱逐出平津地区,以求华北安定。外交交涉亦以此方针为准则。(二) 即使抗日行动波及华中、华南,陆军仍以不出兵为原则,但必要时可在山东方面出兵,目的在于保护侨民和确保我权益。”参谋本部并参考关东军和朝鲜军报告的备战部队情况,提出了一个用兵计划,准备调用关东军2个独立混成旅团、6个航空中队,调用朝鲜军1个师团,再从国内调出了3个师团进入华北。根据情况,必要时向山东方面再派出2个师团。从《纲要》和用兵计划不难看出,“不扩大方针”只不过是个幌子,实际上是扩大卢沟桥事件,以实现其早已定下的首先占领华北的既定战略方针。

  第3课将此方案和陆军省军务、军事两课进行研究,取得了一致的意见。10日上午,将意见正式送交陆军省。陆军省次官梅津美治郎中将的意见是:“对其本意不是不同意,但是现在立即动员派遣3个师团容易引起国际关系的恶化。而且华北形势尚未判明,所以可先急派关东军2个旅团,再由朝鲜军临时编成1个师团派出去。然后看看形势再决定,是否较好。”原则上按参谋本部的计划定了下来。

  当时日本政府采取不扩大的方针,而陆军则已计划向华北派兵。这反映了日本统治机构中的矛盾。当时竭力主张不扩大战争的中心人物是参谋本部第1部(作战部)部长石原莞尔少将。他之所以主张不扩大,是因为他对苏联的动向极为关心。他和属下的第2课课长河边觉郎、第3课负责对苏作战计划的主要负责人井本参谋等人当时认为: 日军倾全力对苏,其兵力也是不足的;若以很大兵力对华作战,则影响对苏的战争准备。而竭力主张对华作战的人则认为,目前苏联对日参战的可能性不大;认为对华只需一击,中国就会屈服,甚至对华战争只要两个多月就可以使中国屈服。主张对中国扩大侵略的人占多数。但是,不论是主张扩大和主张不扩大,以武力吞并中国、变中国为日本殖民地的方针是日本的既定国策,两派都是一致的。出现的分歧,只不过是发动战争的时机与手段不同而已。

  日军参谋本部派兵华北的意见经首相近卫批准,于11日召开内阁会议讨论。在内阁会议召开之前,于11日11时30分到14时,在永田町首相官邸首先召开了由首相、外相、陆相、海相和藏相参加的五相会议。全体一致赞同。

  下午3时20分,日本内阁召开全体会议。五相会议的决定在内阁会议上都获得通过,并根据内阁官房长官风见章的提议,将日军制造的“卢沟桥事件”改为“华北事变”,将向华北“出兵”改为向华北“派兵”。会后,参谋总长载仁亲王和首相近卫于下午4时20分在叶山皇室别邸参见天皇。首相上奏华北派兵事宜,请天皇裁决。海军军令部部长伏见宫也于下午5时15分上奏海军的用兵事宜。天皇均予以批准。下午6时24分发表了《关于向华北派兵的政府声明》。这个声明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诬说“负责华北治安的第29军,于7月7日半夜在卢沟桥附近进行非法射击,由此发端,不得已而与该军发生冲突。”“第29军虽曾答应和平解决,但于7月10日夜再次向我非法攻击,造成我军相当伤亡……对和平谈判并无诚意,终于全面地拒绝在北平进行谈判。”又说:“就帝国和满洲国来说,维持华北的治安,是很迫切的事……政府在本日内阁会议上下了重大决心,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立即增兵华北。”〔4〕11日18时30分,参谋总长向关东军司令官植田谦吉发出“临参命第56号”命令,命令关东军司令官将所辖独立混成第1和第11旅团主力、航空6个中队、高射炮2个中队、铁道第3联队主力和电信、汽车等部队各一部派遣去华北,并令关东军司令官在作战初期,在兵站、交通业务方面向“中国驻屯军”加以援助。接着,参谋总长在19时40分给第20师团下达紧急动员令,同时命令第20师团长川岸文三郎务须迅速到达华北,归“中国驻屯军”司令官指挥。在此之前的晨4时半,天皇已钦定派教育总监部部长香月清司中将为日本“中国驻屯军”司令官,以代替正在病中的田代皖一郎少将。11日晚上,日本首相近卫为统一国内舆论,在自己的官邸召集了贵、众两院议员代表、财界实力人物和新闻界代表开会,阐明了政府的决心,要求各界理解和支持。由于当时舆论界多数主张对中国采取强硬态度,因此日本政府的声明很容易获得了大家的赞同。

  在此同时,日本海军军令部和海军省经协商后也作出了相应的战争准备,并与参谋本部达成《陆、海军关于在华北作战的协定》。《协定》中的“作战指导方针”为:“力求把作战地区限制在平津地方,在华中、华南不行使武力,但在不得已时,应保护在青岛、上海附近的日本侨民。陆海军要协同作战。在执行本协定时,要极力避免干预第三国的事情。”“作战任务”中规定平津地方作战由陆军担任;海军负责运输和护卫,并协助在天津方面的陆军作战。在华中和华南,以海军为主,担任警戒。根据情况发展,“限定在青岛、上海附近,陆、海军以必要的兵力协同担当之”。此外,陆、海军还达成了《关于华北作战的航空协定》,规定华北作战中航空力量主要由陆军担任,海军协助;在华中、华南,航空力量主要由海军担任。海军还强烈要求: 战争波及华中和华南时,陆军派3个师团(最少2个师团)到华中作战。

  香月清司接到被任命为“中国驻屯军”司令官的命令后立即到陆相官邸和参谋本部分别接受了陆相和参谋总长的指示,接着又听取了参谋本部各部长的情况介绍,于12日偕新派到“中国驻屯军”的参谋堀毛炮兵中佐、桥本炮兵中佐、营波步兵中佐离开东京乘飞机去天津。他们中途曾在汉城停留,与朝鲜军司令官小矶国昭大将会面。小矶要他们抱强硬态度对付中国。飞机于当日11时半到达天津。这时日本关东军派来的今村均副参谋长和田中隆吉、过政信两个参谋也建议香月对中国采取强硬方针。当日下午2时,香月到达天津“中国驻屯军”司令部,听取了参谋长桥本的汇报,尔后召集军全体参谋开会,讨论驻屯军今后的计划。第二天早晨拟出了《7月13日的中国驻屯军情况判断》,以紧急电向陆相和参谋总长作了报告。其主要内容为: 中国驻屯军“连同第一次所增加兵力(包括第20师团)准备合并使用,必要时一举歼灭第29军”。预定部队的集结位置是: 河边旅团主力在丰台至通县间,其中北平城内和天津步兵各1个大队,并以步兵2个中队和1个小队警备北宁铁路;独立混成第11旅团位于顺义;独立混成第1旅团位于通县;航空队位于天津和通县;第20师团位于天津。即要求中国军队第37师退到河北省南部地区;若其不同意,即行使武力。此外,还准备向冀察政务委员会提出以下7项要求:“(一) 彻底镇压共产党的策动;(二) 罢免排日要人;(三) 撤去驻在冀察的排日的中央系统各机关;(四) 从冀察撤去排日团体,如蓝衣社、CC团等;(五) 取缔排日言论及宣传机关和学生、民众的排日运动;(六) 取缔学校、军队的排日教育;(七) 对北平的警备将来由公安部队负责,城内不得驻屯军队。如不答应以上要求,即要求解散冀察政务委员会和29军撤出冀察。”其部署:“作战时,军以主力先扫荡北平附近,然后根据情况可能进入德州、石家庄一线”;“如确认中央军北上,在要求其撤出河北之同时,准备与之作战”;“军在作战时以一部兵力进入八达岭附近,阻止来自平绥线方面之敌,以有利于军的主力作战”。

  日本陆军中央部在13日上午接到了《中国驻屯军的情况判断》,感到必须迅速确定对华处理方针,于是在当晚8时确定了《处理华北事变方针》。这个方针在表面上仍然标榜“局面不扩大”、“现地解决”,但同时又决定:“当中国方面无视现实解决条件而表示没有诚意实行时,或南京政府继续调动中央军北上企图发动攻势时,应采取果断的行动。”这个方针决定后,于当日晚以陆军次官和参谋次长的名义电告“中国驻屯军”。14日,参谋总长又派参谋本部总务部长中岛铁藏少将和陆军省军务课长柴山兼四郎大佐到天津当面向驻屯军说明了《处理华北事变方针》的基本精神。当日,日军参谋总长又从国内抽调7个飞行大队、4个独立飞行中队、2个机场勤务中队和1个野战飞机修配厂,编成“临时航空兵团”,以德川好敏中将担任兵团长,分别部署在山海关、锦州、大连地区。

  当日军加紧从东北、朝鲜、本土向华北增兵时,日本“中国驻屯军”、驻华外交官以及特务机关长等仍然采用其一贯伎俩,以谈判等各种手段欺骗冀察当局,以拖延时间、掩护其调动部队。这时,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冀察绥靖公署主任兼第29军军长宋哲元正在天津千方百计地设法与新上任的“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商谈妥协条件,而“中国驻屯军”却正在紧张地忙于进攻北平、消灭第29军的作战准备。7月15日,日军制订出作战计划,并报告其陆军中央部。计划主要内容为:

  其一,方针

  一、 军在作战开始时,以突然行动进攻第29军,并将其扫荡至永定河以南。此为第一期。

  二、 在上述作战时,力求保护北平侨民。

  三、 第二期作战,根据情况,以现有兵力进出至保定、任丘之线,增加兵力后进至石家庄、德州一线,并准备与中央军进行决战。

  其二,指导要领

  7月20日前兵团集中,并进行第一期作战准备。各部队展开地域为: 独立混成第11旅团主力位于高丽营,一部位山、山海关地区。

  其三,作战指导大纲

  (一) 第一期作战,主要在于一举击败北平西部的第37师,将其扫荡至永定河以南。根据情况一并攻击南苑之38师。在此期间,第20师团要随时准备击溃第132师。

  (二) 航空兵主力,在战斗开始前集中轰炸好战的第37师所在之西苑、八宝山、北苑、长辛店等地,依情况亦可轰炸南苑。

  在第一期作战期间,航空兵要集中力量支援地面部队作战,并击溃前来挑战的中国空军。

  (三) 严禁轰炸北平市街及万寿山。

  (四) 独立混成第11、第1旅团,由北平西北及以西地区向永定河一线进攻;对北平城不予攻击,根据情况派出适当兵力进行监视。

  (五) 中国驻屯旅团主力,集结于丰台附近,按军的命令随时准备攻击八宝山的敌人,以策应第11、第1旅团的作战;配合攻击南苑与保卫丰台物资补给点。

  (六) 第20师团主力,以铁路运输至北平以南地区参加北平郊外扫荡,应尽量在永定河南岸遮断第29军的退路,并以适当兵力作好击溃第132师的准备。

  (七) 作战开始时,驻屯军以1个步兵大队为军预备队并警备天津;第20师团到达后,派出1个步兵联队作为军预备队。

  (八) 有关事项:

  第一期作战期间,为对付中央军北上,应随时切断平汉铁路。

  为使第29军无法利用铁路撤退,应将车头、车厢集中看管。独立混成第11旅团和第20师团,各派出一部兵力,分别在八达岭和津浦路方面进行警戒,以保障军的侧背不受威胁,并为将来作战创造有利条件。

  在这一作战计划中,“中国驻屯军”企图以1个师团、3个旅团及配属的炮兵、坦克兵、航空兵对北平形成包围,尔后进攻城西、城南的第29军。参加进攻第29军的日军各部队的编成情况是:

  “中国驻屯军”司令官为香月清司中将,参谋长为桥本群少将。驻屯旅团旅团长为河边正三少将,下辖第1和第2步兵联队,另外1个炮兵联队和战车队、骑兵队。

  第20师团,师团长为川岸文三郎中将,下辖第39和第40旅团(每旅团2个步兵联队)、骑兵第28联队、野炮兵第26联队、工兵第20联队。

  独立混成第11旅团,旅团长为铃木重康中将,下辖独立步兵第11和第12联队、独立骑兵第11联队,独立野炮兵第11联队、独立山炮兵第12联队及独立工兵及辎重兵各1个中队。

  独立混成第1旅团,旅团长为酒井镐次少将,下辖独立步兵第1联队和轻战车、轻装甲车、工兵各1个中队及野炮兵1个大队。

  航空兵团,兵团长为德川好敏中将,下辖第1飞行团、集成飞行团(由关东军调来)、第9和第10野战高射炮队等。第1飞行团下辖侦察机、战斗机、轻轰炸机各2个大队,重轰炸机1个大队(每大队2个中队)和4个独立飞行中队;集成飞行团下辖侦察机、战斗机、重轰炸机各2个中队。计侦察机72架、战斗机84架、轻轰炸机36架、重轰炸机30架,作战飞机总计222架。

  至7月20日,第一批进入华北的日军均已按照“中国驻屯军”的作战计划到达集结地域:独立混成第11旅团在高丽营及顺义,独立混成第1旅团在怀柔,第20师团一部在天津,主力在唐山、山海关,中国驻屯旅团在丰台,航空兵团分别在天津、承德、山海关机场。只待制造借口、寻找战机以发动进攻。

  日本陆军中央部的多数人急于发动战争,陆相杉山元和第一部部长石原莞尔交换意见后于17日提出陆军中央部的意见: 规定以19日为限期,向中国方面提出四点要求:(一) 宋哲元正式道歉;(二) 处罚责任者,罢免第37师师长冯治安;(三) 撤退八宝山附近的部队;(四) 在7月11日所提条件上由宋哲元签字。如在19日前中国方面不予履行,即对第29军发动攻击。同时下令动员国内部队,立即派往华北。在限期满后,即便第29军愿意履行所提条件,也要使该军退出永定河右岸地区。并向南京政府提出: 中央军恢复旧态势,停止对日挑衅行动,并不得妨碍日军与第29军就地解决。其所以规定19日为限,是估计到这时“中国驻屯军”已调整完毕,完成了战役部署。

  17日上午11时,在首相官邸召开了外、陆、海、藏、内五相会议。首相因病没有参加。会议上杉山元提出了陆军中央部的意见。经讨论,通过了杉山元的提案。18日,日军参谋本部作战课作出《第二次动员的准备》。主要内容为:“(一) 目的。平定平津地方进攻华北的中国军队。作战尽量限制在华北。然而由于情况变化,可能转向对华全面作战。极力避免在华中、华南使用兵力。(二) 动员集中。决心在19、20日之间动员以国内三个师团为基干的兵力于华北集中。预计于8月下旬集中完了。(三) 作战。待集中完了后,一举击溃中国军队,并占领保定、独流镇以北,暂不考虑山东作战。根据情况派遣一部兵力到青岛、上海。(四) 其他。对苏要严加警戒,但现在尚未下决心为此而向满洲增兵。对绥远方面,目前尚未考虑派兵。对这一方面,以特别飞行队进行监视即可。”日军参谋本部负责战争指导的第2课也研究了战争扩大后的处理方针。其主要内容为:预定在2个月内消灭或击溃第29军;如发展为全面战争,预定在三四个月内消灭中国中央政权。同时也考虑到陷入持久战(1年以上)的可能。

  日本政府和军部的以上这些决定,表明了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决心,即使中国方面再让步、再妥协,也改变不了日本侵略中国的根本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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