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形势和日本的侵略企图





  从“九一八”事变到“七七”事变的6年中,不仅中国国内的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际形势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国内,中国国民政府逐步放弃“攘外必先安内”政策和对日本侵略的不抵抗政策,最后达成与共产党合作抗日。在国际上,希特勒于1933年出任德国总理,建立了纳粹政权,重整军备,要求“生存空间”,积极向外侵略;由墨索里尼建立法西斯统治的意大利,于1935年入侵并最后吞并了阿比西尼亚(埃塞俄比亚);1936年3月,德国撕毁了《凡尔赛和约》和《洛迦诺公约》,公然派军队进驻莱茵非军事区;7月,德、意两国武装干涉西班牙内战,帮助佛朗哥叛军推翻西班牙共和国;10月,德国和意国签订秘密协定,规定意国不干涉德国并吞奥地利,德国则承认意国兼并阿比西尼亚,并相约在重大国际问题上共同采取一致的方针,从而建立了柏林、罗马轴心;11月,德国又和日本签订了《德日反共产国际协定》(次年意亦加入),规定“相互通报”情况、双方“紧密合作”、共同“采取防止措置”等。通过德意和德日的这两个协定,德、意、日三个法西斯国家形成了侵略的同盟。三国不再各自单独向外扩张发动局部战争,而开始走上三国联合发动世界大战的道路。

  美、英、法等国在经过30年代的严重经济危机之后,虽然已渡过了停滞阶段,经济开始转为上升,但至1937年,工业生产仍未恢复到1929年的水平,而新的经济危机又出现了征兆。因此,美、英、法等国虽与德、意、日法西斯侵略势力存在着严重的矛盾,但为了自身的安全和利益,他们一方面企图以牺牲弱小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来求得与法西斯国家的妥协,同时还希望将德、意、日的侵略矛头引向苏联,以便收渔人之利,所以对德、意、日法西斯的扩张侵略采取了“不干涉”和“中立”等姑息纵容的政策。苏联曾提议建立欧洲集体安全体系,但没有(事实上也不可能)得到美、英、法等西方国家的支持。苏联为了本身的利益也尽量避免与法西斯国家激化矛盾,如对日本侵略中国,苏联就采取了中立主义的立场,并先后承认了伪满洲国,出卖了中东铁路,签订了《日苏中立条约》,与日本、伪满洲国共同签订了《北满铁道让渡协定最终议定书》。在上述形势下,被法西斯侵略的各国很少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援,皆处于孤军奋战的困境之中。有的国家还由于美、英、法向德、日输出战略物资而加深、加速了被侵略国家和人民的苦难和危机。以美国为例,1937年对日本出口的战略物资、石油和废钢铁达7900万美元,使日本获得了提高军工生产、扩大军事实力的物质条件。正是在这种国际形势下,日本乘中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尚未完全形成之机发动了全面侵华的战争。

  日本侵占中国的东北四省后,已经实现了其基本国策——“大陆政策”所规定的“欲征服中国、必先征服满蒙”的第一步,为其进一步扩大侵略、实现“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中国”的第二步奠定了基础。但是中国人民的抗日斗争遍及东北各地,彼伏此起,接连不断,使日本无力他顾。为此,日本侵略者在残酷镇压东北抗日义勇军、致力于巩固其在东北的统治的同时,又向长城沿线进攻,以武力强迫中国政府签订了《塘沽协定》,在长城以南的冀东地区制造了不许中国驻军的“非军事带”。这既有利于巩固其在东北的殖民统治,又为下一步发动侵华战争准备了条件。

  《塘沽协定》签订的次月(1933年6月),日本陆军省和参谋本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了对外军事战略。陆军大臣荒木贞夫和参谋次长真崎甚三郎出席了会议。研究后认为,日本当前最危险的敌人是苏联。苏联在远东的军事力量已极强大,日苏在石油、渔业、边界等各方面又存在着尖锐的矛盾,随时有发生日苏战争的可能。而日本的国力还不足以与苏联对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与中国进行全面战争,不但要消耗大量国力,而且难以在短期内获胜。因此,日本应避免激化与中、苏的矛盾,致力于加强自身实力,巩固现有的统治。日本海军军事参议官会议也认为,由于《伦敦海军裁军条约》限制的关系,“规定的海军兵力,对日本海军作战是不利的”,“无法进行对美防御作战”,因而不得不暂时停止其“北进”或“南进”的步伐,一方面大力发展军事工业、扩充军备,一方面有限度、有步骤地向中国的华北地区扩张。日本驻北平特务机关长松室孝良在一份秘密情报中曾说:“帝国工业的生产量逐渐膨大……痛感原料之不足与市场之狭小……是以对于新原料与市场之觅求,乃帝国荣瘁攸关之重大事业……帝国原料与市场问题之解决,实不能不注视易于进攻之中国北部”,“故华北诚为我帝国最好之新殖民地”。

  1935年6月,日本借口中国当局援助东北义勇军进入滦东非军事区破坏了《塘沽协定》,借口中国驻张北部队一度扣留进行侦察活动的4名特务及天津2名亲日报社社长被暗杀,向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提出要求:“从平津撤退宪兵第3团、军事委员会分会政治训练所、与(排日)事件有关的国民党党部和排日团体,并罢免这些团体的负责人,罢免河北省主席于学忠。”同时还要求:“驻平津的第51军和中央直系军队移驻保定以南,禁绝天津国民党党部、蓝衣社以及其他秘密团体的反满抗日的一切策动,承认在今后发现有这种策动事实时,日本军可以随时采取适当措施。”6月10日,何应钦“根据中央(汪精卫)训令,全部接受日本军方的要求”,并“决定将中央军第25师及第2师从河北省撤出;国民政府通令全国,禁止排外排日”。中方在日本的压力下与日本签订了《秦土协定》,达成了《何梅协定》。从此,日本在军事上、政治上、经济上控制了平、津及冀、察两省。

  日本在获得了冀、察两省的大部分主权后即加紧策划冀、察、晋、绥、鲁“华北五省自治运动”。1935年9月24日,即将到职的日本“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多田骏发表声明,提出日军对华北的三点态度:“一、把反满抗日分子彻底地驱逐出华北;二、华北经济圈独立(使华北财政脱离南京政府的管辖);三、 通过华北五省的军事合作,防止赤化。为此,必须改变和树立华北政治机构。”11月,日本首先组建了伪“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接着逼迫国民政府建立了适应日本“华北政权特殊化”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由宋哲元、王揖唐、王克敏等人主持),实际上把冀、察两省划入了日本的势力范围。这理所当然引起中国人民的反对。12月9日,北平学生举行爱国示威活动,并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支持响应。在此形势下,日本政府于1936年1月13日对“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发出了《处理华北纲要》。《纲要》中说:虽然“自治的区域以华北五省为目标”,但“不能为扩大地区而操之过急”,要“先求逐步完成冀察两省及平津两市的自治”,再“进而使其他三省自然地与之合流”。紧接着,日本外务大臣广田弘毅于1936年1月21日在日本议会第68次会议上公开发表了“对华三原则”。这是根据军部的意见、针对蒋介石的“和平提案”制订的。

  蒋介石于1935年夏派驻日公使蒋作宾向日本政府送交了《中日和平提案》。主要内容有四点:“一、 东北问题中国暂置不问。二、 中日关系于平等基础上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但与东三省有关的不平等条约暂时除外;同时中国停止排日教育,日本停止对华优越主义之宣传。三、 以平等互惠为原则,中日经济提携。四、于经济提携基础上缔结军事协定。”广田基本上同意该提案,但军部反对,坚持要蒋介石承认伪满洲国,因而广田在“日军制订在华北进行军事行动计划的同时”,令外务省东亚局与陆、海军当局合作,于1935年8月5日制订出“利用外交手段征服中国的计划”。10月4日,该计划由首相和陆军、海军、大藏等大臣通过,秘密发给驻外外交官。公开后发表的三原则要点为:一、 中国取缔一切排日运动;二、 承认伪满洲国,建立日满华经济合作;三、 中日共同反共。但广田在对外交官作补充指示时解释三原则的实质和公开发表的不尽相同。其主要区别为:一、 在第一条中要求中国停止依附欧、美的政策,在具体问题上和日本合作;二、 如暂时难以承认伪满洲国时,目前可暂且对伪满洲国的独立加以默认,至少在与满洲毗连地区的华北方面,与伪满洲国之间实行在经济上和文化上的互助合作;三、 省略了“中日两国根据相互尊重独立的原则来合作”这句话。据广田说,“中国政府已经充分谅解,对以上三原则表示了赞成的意思”。其实“所有日本帝国主义者所谓‘和平解决’的言论,日本外交家的漂亮词句,都不过是掩盖其战争准备的烟幕弹”。

  1936年2月26日,日本法西斯青年军官发动军事政变,杀死了内大臣斋藤实、教育总监渡边锭太郎、大藏大臣高桥是清和首相冈田启介的私人秘书官(误认为是冈田),并击伤了日本天皇的侍从长。政变被镇压后,3月9日组成了受军方控制的广田弘毅内阁。为加速侵略步伐,陆军和海军都提出了修改《国防方针》和扩充军备的要求。4月6日,日军在北平设立了“中国驻屯军司令部部附办公处”,由松室孝良少将以驻屯军司令官代表的资格负责“从速使华北局势明朗化”。4月18日,新任陆军大臣寺内寿一元帅宣布: 将“中国驻屯军”司令官的职务由原来军部任命的少将级提升为天皇直接任命的中将级;同时决定向华北增加兵力,将中国驻屯军的人数由1771名增至5774名,使之成为一支编组有步、炮、骑、工诸兵种和坦克队的野战兵团。5月1日,任命田代皖一郎中将接替多田骏少将为司令官。

  1936年6月8日,经陆军和海军共同制订的日本《国防方针》、《国防所需兵力》和《用兵纲领》等文件修改完毕。这次作为假想敌国的主要目标是美国和苏联,同时包括中国和英国。“国防方针与过去一样采用速战速决主义,强调在作战一开始即发挥强大威力。这是因为日本已经感觉到以现有国力,不能承受长期持久的消耗战。但是,所确定的假想敌国美国、苏联、中国,以及新增加的英国,都是大国,对此并没有必定取胜的手段,无论同哪一国开战,都有成为长期作战的可能性。因此要增加能维持长期持久作战的必要思想认识与准备。”〔13〕关于“国防所需兵力”,陆军确定:“战时50个师团,常设师团为20个,其中6个满员师团设置于满洲,同时重视航空军备,先准备140个中队,将来必须更加快速地扩充。”海军决定:“负责外线作战的部队以下述兵力为基干,并配备适当的辅助兵力: 主力舰12艘,航空母舰10艘,巡洋舰28艘,驱逐舰战队6个(旗舰6艘、驱逐舰96艘),潜艇战队7个(旗舰7艘、潜艇70艘)。”另外有“陆基航空兵队65个(每队常用机12架、备用机6架)及舰载飞机291架”。

  1936年8月7日,日本五相(首、外、陆、海、藏相)会议制定了《国策基准》,规定日本当前的“根本国策在于外交和国防互相配合,一方面确保帝国在东亚大陆的地位,另一方面向南方海洋发展”。同日,四相(首、外、陆、海相)会议还决定了《帝国外交方针》,规定当前“对华实际措施的重点,在于首先使华北迅速成为防共、亲日满的特殊地区,并且一面获取国防资源,扩充交通设备,一面使整个中国反对苏联、依靠日本”。根据这个方针,8月11日日本内阁有关各省又制定了《对中国实施的策略》,更明确地规定了具体的政策和措施: 除仍“把该地区(华北地区)作为防共、亲日满的特殊地带,同时有利于获得国防资源和扩充交通设备,一方面防备苏联的侵入”外,对南京国民政府要“具体地设法促使该政权逐步采取反苏的态度而接近帝国,特别应采取措施,使该政权不能不自行进一步努力改善华北的事态”;要求南京国民政府与日本签订《防共军事协定》,订立日华军事同盟和“解决日华悬案”。主要有“使国民政府聘用日本人担任最高级的政治顾问,参与国民政府的内政、外交等方面的机要工作”,“使国民政府聘用日本人担任军事顾问和军事教官”,“建立日华航空联系”和签订《日华互惠关税协定》等。此外还要求加强“日华经济合作”,“力求形成一种日华不可分割的关系”。

  与此同时,日本参谋本部制定了《昭和12年(1937年)度对华作战计划》。其主要内容为: 对华北方面,使用2个军(5个师团,根据情况发展,可再增加3个师团),用以占领平津地区和华北五省;对华中方面,使用第9军(3个师团)占领上海附近地区,另组建第10军(2个师团),从杭州湾登陆,两军互相策应向南京方向推进,占领并确保上海、杭州、南京三角地带;对华南方面,使用1个师团占领广州一带地区。要求海军一开始就控制中国沿海及长江水域,协助陆军占领主要地区。但限于兵力,为避免与中国打持久战和全面战争,在作战指导方针上,规定打速战速决的局部战争。

  正当日本积极准备扩大侵华战争之际,恰巧于8月间发生成都事件,9月间又发生北海事件。日本即以此为借口,向中国国民政府施加压力,并进行武力威胁。9月9日,日海军第3舰队司令长官米内光政派第13驱逐队和第16驱逐队开广东、北海。15日海军军令部制定了《北海事件处理方针》。其主要内容有:“从速贯彻日前正向国民政府进行的要求,促使其迅速表明排除在北海的抵抗的决意”;决定向北海增派兵力: 第1航空战队、第2航空战队、第8战队和特别陆战队1个大队,另外令第2舰队、第1水雷战队、特别陆战队3个大队及舰载战斗机和攻击机各24架为待机兵力……“与上述措施并举,进行外交交涉,同时与成都事件合并强行解决”。同日,日本参谋本部也制定了《对华时局对策》。其主要内容有:“对华中、华南,在目前形势下,不以陆军行使实力。如抗日行为波及华北,为预防不祥事件发生,于适当时机派遣一个师团至满洲,在锦州附近待命。万一在华北发生有损帝国军队威信之事件,中国驻屯军应断然予以惩罚。此时,上述之一个师团及关东军司令长官所属部队之一部,可加入中国驻屯军……军队的行动,应神速机智,在最短时间内予以闪电打击,以最小限度的要求局部地解决问题。”

  在中国外交部长张群与日本驻华大使川越茂谈判期间,日本为要处理成都、北海事件,提出与日本缔结防共协定,在华北实行特殊制度,彻底禁止排日,政治、军事机关聘用日本顾问、教官,与日本缔结关税协定,降低税率,福冈与上海间建立航空联系,成都开埠,中日合作开发四川经济等要求。这些要求全是日本于8月11日制定的《对中国实施的策略》中的内容,与成都、北海事件并不相干。中国当然不可能接受。谈判陷于僵局。日本陆军和海军对如何打开僵局,意见不完全一致。海军主张以武力迫使国民政府屈服。9月26日海军部制订的《对华时局处理方针》就规定:“在整备对华作战准备的同时,依靠增派的兵力威势,促进外交交涉”,“要求蒋介石返回南京(当时在广东),使之迅速负责与我直接交涉”;如果蒋介石不回南京,或国民政府不答应前面要求时,准备使用武力,对华作战。作战的规模,预定:“固守上海(海、陆军协同),保障占领青岛(海、陆军协同),封锁华中、华南要点(海军兵力),轰炸华中、华南的航空基地及主要军事设施等,陆军出兵华北”。但是在10月13日内阁会议上商讨对华作战问题时,陆军大臣等基于陆军装备现状及对苏战备等考虑,对马上进攻中国颇为犹豫。

  就在日本政府和陆、海军在对华是否立即用兵的问题上彷徨未决之际,12月12日西安事变发生,中国内部形势出现了一个重大转折。日本对此感到突然,于12月14日制定了《西安事变对策纲要》,原则上采取不干涉方针,静观事态的发展;但也做了武装干涉的准备: 海军部令第3舰队加强警戒,令馆山、木更津、佐伯、大村、鹿屋各航空队的一部及横须贺、吴港、佐世保各镇的特别陆战队1个大队作好战斗准备,并向汉口、上海增派特别陆战队。1937年1月,日本关东军参谋部为今后的行动制定了《关东军的方针》,决定暂时停止侵绥的作战,整顿在百灵庙等地失败的伪蒙军,巩固在察哈尔的占领地区;令德王以察境蒙政会的名义于18日发出通电,攻击张学良,并表示“为使中央无后顾之忧,专心讨逆,暂时中止对绥军事行动”。很显然,日本是在盼望中国因西安事变而爆发大规模的内战,以便从中渔利,乘机侵占中国。但事与愿违,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国共两党逐渐走向停止内战、再次合作、共同抗日的道路。日本的妄想完全落空。

  日本国防方针所确定的假想敌国,虽然陆军方面的首要目标是苏联,海军方面的首要目标是美国,但不论是北进或南进,国家战略的第一步都必须先征服中国。1937年6月9日,日本关东军参谋长东条英机呈陆军省和参谋本部的《对苏对华战略意见书》说:“从准备对苏作战的观点来观察目前中国的形势,我们相信: 如为我武力所许,首先对南京政权加以一击,除去我背后的威胁,此为上策。”这当然是从纯军事战略上提出的;从国家战略的角度上说,先征服中国,不仅可除去后顾之忧,更重要的是可以获得日本所缺乏的战略资源。至于所观察到的目前中国形势,则是指国共两党虽已走上停战、合作的道路,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乘此时机发动侵华战争最为有利。这是东条英机、关东军和日本统治集团内多数人的想法。“七七”事变也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爆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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