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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老师问:小学英语教不教语法?如果不教,那么教材中出现的一些语法现象如何处理?如果教,那又如何教法?这些问题至少反映出两方面的事实:一是小学英语虽简单,可也免不了要遇到语法教学的问题;二是小学英语语法教学的必要性、教学原则、教学方法等问题仍有讨论的必要。下面粗略谈谈语法教不教、教什么样的内容以及如何教等三方面的问题。

 

语法教不教?这个问题其实没有简单的标准答案,不但没有全球或全国通用的,就算是同一个地区、一个学校,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可能不同,因为语法教与不教,根本依据应该是它对学生学英语是否有真正帮助,而后者又取决于更多复杂因素,很难不经具体分析就能给出一个简单回答。外语教学中语法教学的价值不是一个定量,而是一个随着各种复杂因素变化的连续变量。比如学习者的年龄、学习者语言认知风格、教师口语水平、教师语言学修养、语言教学的性质、教学资源情况、教学时间、课外接触机会等等。而且多数变量都是相对的,需具体分析。比如教学性质变量,很多人认为中国学生学习英语不是二语环境,所以语法教学非常重要。基本情况大致是这样,但也要具体分析。比如某些学习者,从小就上双语幼儿园,小学上英语实验班或外语特色校,课时充足,老师都是母语为英语者,另外还聘请母语为英语的老师做家教,家人英语水平高且能持续为孩子创造英语环境,这样的学习者虽然在国内生活学习,但相当程度上具备了二语环境。相比之下农村地区一周只有两三节英语课,教师多是转岗兼任,音像资源稀缺的孩子们就是另一回事了。目前国内总体情况看,除了少数软硬件条件好、师资水平较高、课时充足、教学资源丰富的部分示范校或者外语特色校,多数地区的多数学校还需语法教学的支持。

 

教什么样的语法?外语教学中的语法应该是教学语法,不同于语言学的理论语法。语言学语法把语言作为一种规则的体系来研究,教学语法把语言作为一种运用的工具来学习。前者的目的是为了通则,即明理;后者的目的是学会技能,即致用(许国璋)。

 

 

语言学的语法

教学语法

目标

明理的语法

致用的语法

分类

要求有概括性和排他性

不要求十分严格,以说明用途为主

举例

以例子说明类别

力求翔实,例子本身是学习材料

对象

语言的研究者,学术兴趣

语言学习者,学习条件不尽相同

 

教学语法应该是“表达的工具”,而不是“规则的描述”。它是用来帮助学习的,而不是学习的目的本身。外学生们应该以应用为目的学习语法,而不是要把自己训练成为语言学家。但是教师经常忽略这两种语法的不同作用,忽视了语法教学的特点和教学目的,课堂上讲授抽象的语法概念和语法规律,忽视了学生的接受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至于一些学生认为学习语法就是为了应付考试,没有体会到学以致用的快乐,学习就变得被动、枯燥起来。实际上,英语教师面临的不是语法教不教的问题,而是怎样教才能使学生运用自如的问题。概括地说,外语教学中的语法应该是不同于理论语法的教学语法,它是基于语用和意义表达的,以促进学习者言语技能为目的的,对某些规律性语言结构形式的适当关注。

 

语法怎样教?教无定法,语法教学也不例外。比如,用明示法(显性法)还是暗示法(隐性法),用归纳法发还是演绎法,单独教还是语境中教,分散教还是集中教等等,它们各有优缺点,因此都要看学习者的具体情况,怎么教都有可能,不一定非要统一的模式。但是,基于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和语言学习的特点,也有一些大家认识相对一致的经验可供教师在做教学准备和设计的时候来参考。为了叙述方便,这里总结成24个字:“意义领先、先例后法、提醒注意、点到为止、随遇随点、适时归纳”,请大家指正。

 

“意义领先”是说讲解一种语法现象的时候,始终把语言结构形式跟它所要表达的实际意义结合起来讲,把结构和规则的学习与意义表达结合起来,解释语法现象的时候首先从意义出发,结合当时当地的语境来理解意义,结合语言使用来解释结构形式,不离开意义孤立地讲形式讲结构,更不提倡为记忆语法条文而让学生去背“口诀”。

 

“先例后法”提醒教师尽可能不要在未接触足够实例的情况下解释语法现象,而是建议在积累了一定同类语言输入量的时候再来归纳总结。虽然语法教学中归纳法和演绎法各有其价值,但总体上说归纳法更适合小学生的特点。高质量、高频率、难度适当、足够量的语言输入(听和读)是学好外语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小学生,没有必要的词汇句子素材的积累,单独讲语法结构对他们来说效果常常不够理想。

 

“提醒注意”是在听、说、读、写实际语言材料中遇到需要处理的语法现象时,教师应明确点明这种用法,适当解释其形式和意义,引起学生的特别关注。特点是不回避语法现象,明确地让学生去注意。教师可以通过彩色粉笔,课件中的特殊字体,字号,颜色,特殊标记等视听效果强化对学生的刺激,同时对相关语法现象作适当的解释。提醒学生注意特定形式的基本用法和表意功能就可以了,不要给他们讲语法术语和抽象规则。

 

“点到为止”是仅仅结合当时具体例子解释,不作不必要的拓展,更不必追求全面系统。比如第一次接触名词复数的时候,学生遇到了apples,可能会问这个s是干什么用的?这时候告诉学生这个s表示“不是一个”就行了。遇到teeth,学生会问牙不是tooth吗?可以让学生先记住,表示一个牙的时候EE,表示多个牙的时候就OO了,不必在很多词还没学的情况下,就把名词复数的各种情况和变化形式全部展示给学生。很多老师处理语法现象不能很好地控制范围和难度,比如听课见过有老师把繁琐的各种动词形态变化未经选择和简化就讲给学生。效果可以想象,学生不但无法掌握,更糟糕是,会导致他们对英语学生产生畏难乃至排斥心理。

 

“随遇随点”是说前面接触过的语法现象后面再遇到,都应该结合当时的例子明确提示。这样的好处是语言结构学习上的难点和重点,可以不断地在具体语境中得到复现,利于加深理解,也利于巩固掌握。

 

“适时归纳”是当一类语法现象学生遇到的实例已经足够多了,比较熟悉了,可以进行简单的总结。比如学生接触了名词复数的几种形式变化后,可以把学生以前学过的例子集中到一起,师生共同总结归纳,找出规律。在一个单元,一个模块或一个学期结束复习的时候,这种归纳总结更有必要。当然归纳也不必要“求全”,应依据课程标准的二级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教学内容的范围和难度,不要无限度地“补充拓展”。

 

从反面说,主张“意义领先、先例后法、提醒注意、点到为止、随遇随点、适时归纳”这24个子,也就是反对离开语境和意义讲语法规则,不主张离开意义背口诀;反对语法知识点支离破碎,主张适时归纳,但也反对没有足够感性积累的情况下过早归纳;语法规则的归纳反对教师灌输,提倡教师提供典型实例,学生或师生共同总结归纳;反对不切实际地让学生去探究发现他们很难归纳出来的规律,也反对不顾学生需要和接受能力过分追求系统全面。

 

以上简略谈了语法教学的必要性、教什么样的语法以及教学中的注意事项。最后再补充一点。有的教师认为现在强调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了,而不是像以前那样该把语法教成条条框框,对教师的语法素养不必像以前那样要求那么高。其实这是很大的误会,不教语法不等于教师可以不懂语法,无论课堂上教不教语法,作为中小学外语教师,基本语法的素养是重要而必不可少的,切不能忽视。要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语法就更需要教的动态灵活、有效实用,这其实是对教师的语法修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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