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2期

透视高中“快慢班”问题

作者:林 秒




  针对“快慢班”问题,国家教委曾发出《关于规范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明确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和变相招收“择校生”,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校、重点班、快慢班。由此可见,义务教育阶段办“快慢班”问题已经定性,本文就不作讨论,而专门针对高中阶段办“快慢班”问题谈谈一家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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